江西资溪处理“发表不当言论”相关公职人员

原标题:资溪县处理不当言论公职人员县法制办主任周伟明被免职

【早前报道】

江西农民在建房遭强拆执法队长称“权大于法”

“不要问我为什么,老板(副县长)说动手我就动手,他说拆我们就拆。”资溪县国土局执法大队大队长吴建表示,自己只是服从领导指示,不知道为什么拆房,“反正一句话说到底,就是权大于法”。

2016年12月6日下午,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在副县长吴辉文的指挥下,二十多个城管队员抡起铁镐、铁锹将该县农民徐晓洪家刚建起的屋墙推倒。

为建住房,徐晓洪及家人奔走8年。期间因办证困难等事宜,曾起诉资溪县建设局及国土局。2016年8月,在法院的支持下,徐晓洪拿到农村建房必需的两证一书,新房正式开工。但如今,宅基地上却是一片废墟。

事后,徐家以吴辉文等人以损害财物为由,向资溪县公安局报案,但目前未能立案。

建房审批耗时八年

徐晓洪,资溪县鹤城镇泸声村农民,1972年生人,和妻子育有两子,一家四口一直和老人挤在一幢老房子里。眼看着两个孩子快长大成人,徐晓洪急切需要有自己的房子。

由于徐晓洪远在内蒙古经商,建房的后续事宜就交给父亲老徐办理。

直到2011年,资溪县准备修建一条城南公路,需要征用村里的土地。根据江西省政府对被征地农民妥善解决住房、就业等问题的精神,老徐终于拿到期盼已久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农村建房必须两证一书,只要再取得建设工程许可证就能开工。但是资溪县建设局却以规划没有落实为由,要求老徐再等等。

“我们所持有的证件是有时效限制的,我不能再等了,再等这些都要过期了。”因为担心证件过期带来更大麻烦,2016年4月1日,徐家向抚州市临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资溪县建设局成为被告。

半个月后,临川区人民法院向双方送达了传票。就在送达传票的第二天,资溪县建设局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直接送到了老徐的手里,并要求老徐立即撤诉。

历经八年,老徐终于替儿子办好了所有的建房手续。

国土局接连“发难”

在拿到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不到一个月,老徐接到资溪县国土局下发的责令退还被征土地的通知书。这让老徐彻底懵了,经过国土局批准的建设用地,怎么突然就变成了“被征土地”了呢?

老徐向抚州市国土局反映情况,抚州市国土局要求资溪县国土局出具法律依据。资溪县国土局副局长带人到现场查看之后,表示“弄错了”。

“一场误会”之后,老徐又开始忙活平地基,然而事情远没有结束。

2016年9月14号,资溪县国土局以涉嫌违反《土地权属争议调查处理办法》第22条的规定,给老徐下发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建房。

老徐认为,资溪县国土局适用法律明显不当。权属纠纷主要是使用权和所有权的纠纷。老徐报批建房的地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所有权无可争议。至于使用权,政府部门已经批准同意建房,即意味着取得了土地的使用权。无论是所有权还是使用权都非常明确,根本不存在争议。

“国土局那个工作人员讲,没有办法,领导要我们这样做,我只能这样做,我说事情到这个地步,我们只能在法庭上见。”倔强的老徐第二次向临川区法院递交了起诉状,这一次的被告是资溪县国土局。

2016年11月23号,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法官当天叫国土局把通知书撤销。为了维护政府的形象,没有判决,判决不大好看。”11月25号,资溪县国土局撤销了之前下发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老徐撤诉。这一次,盖房的进程又耽搁了两个多月。

副县长亲自带人拆房

老徐没想到,12月6号,副县长吴辉文竟然亲自带人来拆房。

老徐回忆事发当天,吴辉文带着鹤城镇党委书记乔志平,镇长李志刚,还有鹤城派出所民警、房管局、建设局、国土局、城管局等七八十人来到工地,在没有出示任何书面通知的情况下,二十多名手持铁镐、铁锹的城管队员就将刚刚浇好的混凝土墙体推倒。

他试图找吴辉文交涉,但被鹤城镇党委书记乔志平拉开。

老徐后来找到资溪县国土局法规股才知道,原来就在国土局撤销停止违法通知书之后没几天,一个叫席会平的村民写了一封信访件交给信访局,提出老徐家占用了村里的机动地建房,全村绝大部分村民都签了字。

国土局法规股的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发现,这些签名中有的是代签的,甚至还出现了服刑人员的名字。正是这份信访件直接导致了拆房事件的发生。

“建房的那块地一直是儿子承包的,取得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承包期是30年,从1998年1月1日到2027年12月31日。”老徐不明白,这块地怎么就成了人人有份的机动地呢?那份信访件到底是怎么产生的?

林长麟也被要求在信访件上签字,但是因为违背基本事实,他拒绝了。

席会平为什么会闹这么一出?“我听人说,是鹤城镇政府唆使,”林长麟听到了一些风声,“让村民签字,把老徐家的两证一书撤回来,那片地收回来之后再安置其他村民”。

鹤城镇党委书记乔志平对此回应,这块地存在权属纠纷,他曾经口头通知老徐停止建房,老徐却置若罔闻,坚持要看到正式的停建通知才肯停建。但是村民意见也是越来越大,迫于压力,才去“恢复原状”的。

执法人员承认“违法”

老徐想不明白,千辛万苦把证办下来了,怎么房子还是不能建?竟把副县长也惊动了?

他称,下一步将要撤销老徐的两证一书,如果老徐对此有异议,可以走法律途径解决。

吴辉文表示,拆除行为“依法依规”。

江西省平常心律师事务所刘立立律师认为,资溪县副县长吴辉文在没有任何法律程序和法律依据的情况,在权属纠纷没有处理之前,将取得了合法手续的在建房屋进行拆除,已经涉嫌滥用职权。

2016年12月29日消息,徐晓洪的“建设用地批准书”被资溪县国土局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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