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时代的全民普法:语境分析与路径探寻
周玉鑫(北京市海淀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当前,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加速创新,日益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全过程,各国竞相制定数字经济发展战略、出台鼓励政策,数字经济发展速度之快、辐射范围之广、影响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正在成为重组全球要素资源、重塑全球经济结构、改变全球竞争格局的关键力量。①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新发展阶段,数字经济已经成为驱动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关键力量。“十四五”时期,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是顺应新发展阶段形势变化、抢抓信息革命机遇、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加快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必然要求,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是推动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优先任务。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依法治国、普法先行,法治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先导性、长期性的工作。中国的全民普法既是中国历史上、也是人类历史上规模空前和影响深远的法治启蒙运动,是一场先进的思想观念和文明的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运动。经过普法和法治宣传教育,现代法治所包含的权利义务观念、自由平等观念、民主法治观念、公平正义观念、诚实信用观念等先进的思想观念逐渐深入人心,法律所追求的那种理性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平等协商谈判、和平理性解决矛盾纠纷等文明的生活方式正在蔚然成风。②
2021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了《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并作出工作部署。数字中国建设是我国“八五”普法工作的时代背景与宝贵机遇,普法工作者需要积极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机制,敢用、善用、用足数字技术,全面推进普法工作,促进普法全面融入数字时代,实现普法工作的数字化转型。北京市海淀区作为北京建设国际科技创新中心与全球数字经济标杆城市的核心区,数字经济已经深度融入海淀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近年来,海淀区立足区域数字经济发展优势,抢抓机遇,探索创新,利用数字技术不断推进传统普法工作理念与模式的转型升级,持续打造数字时代普法的新高地。
“八五”普法启动以来,中共海淀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海淀区司法局联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院组成课题组开展调研和研究,分析传统普法方式方法在数字时代面临的困难和挑战,探讨新时代“八五”普法的新思路、新机制和新举措,寻求全民普法的数字化转型之道。
一
数字时代传统普法工作的挑战
传统普法工作通常采用公共场所张贴普法宣传标语、街头举办义务法律咨询、现场发放普法宣传品、进入社区学校开展普法讲座、举办普法文艺比赛或演出等多种形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随着信息技术快速普及应用,我们正在进入一个全新的数字化时代、智能化时代,网络成为人们获取资讯以及交流沟通的主要方式,传统普法方式方法面临受众面窄、效果不佳、普法资源配置效率不高、普法工作评估考核标准不明等诸多难题。
其二,传统普法活动形式单一,生动性和趣味性不够,特别是对年轻一代缺乏吸引力,能够入脑入心的优质普法资源欠缺。普法实践中,一些单位开展普法工作缺乏创新性,在普法形式、措施、方法上沿袭多年的老路子,普法效果不明显。一些“填鸭式”的普法讲座,不仅内容枯燥,而且现场受众群体偏老龄化、幼龄化,中青年群体偏少,难以保证实际效果,甚至是流于形式、仅以完成普法任务为目标。
最后,传统普法工作存在考核标准简单、激励性不够的问题。有研究者指出,普法工作缺乏统一的科学标准用于分析比较实际效果;哪个地方、行业、部门的普法成效突出,五年的进展有多大,哪项工作是短板,都不能得出有说服力的确切结论,不利于普法工作的高质量发展,无法发挥考评对普法工作的导向、推动作用。③传统普法工作通常以举办活动次数和受众群体人数为考核评价标准,以活动现场照片为考核依据,普法工作实际效果和质量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的反馈,这也导致一线普法者普法意愿和热情有所降低。
二
推动政府主导的普法工作数字化转型
“八五”普法期间,我国数字经济快速发展,普法工作可以通过新兴数字技术创新普法工作理念和机制,克服以上难题,全面提升普法效果。在当前媒体融合、移动优先以及全程媒体、全息媒体、全员媒体、全效媒体即“四全媒体”的传播环境下,普法工作不能停留在“完成既定任务”的表面,需要勇于创新,打破对传统普法宣传方式的路径依赖,走出“舒适区”,大胆尝试那些能够创造更好传播效果的宣传手段、宣传方式和宣传策略。④
多年来,各地制作的法治类广播电视节目是广大民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出现许多类似“今日说法”的优质普法节目。随着网络快速普及,互联网已经超越传统广播电视节目,受众面和影响力更广更大,亟待构建“互联网+”普法新模式。“互联网+”普法新模式要求普法主体,特别是国家机关和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主动应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推动普法工作从人海战术向科技战术、从传统模式向互联网模式转型,从而实现数据共享、平台集成以及服务智能。⑤当前人们获取信息的主要渠道是传播速度快、范围广、24小时不间断投放信息的短视频APP、社交软件、网络直播平台等各类移动新媒体。在普法工作中,应当充分利用移动传播优势,通过大数据采集云端信息,将合适的内容投放到合适的平台上,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受众进行精准传播,让新时代法治精神真正辐射到全社会。要利用新媒体信息传播的辐射性和交互性,注重用户需求,提高受众传播的主动性,将优质普法内容更快更广更有效地传播出去,让关乎民生的法律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⑥
相对于自媒体账号普法,政府主导的新媒体普法账号在内容上应有所侧重,着力突出四个方面:一是通过汇聚依法治国的丰富实践,让民众充分了解党和国家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决心,坚定对法治建设的信心;二是通过披露在社会中产生重大影响的典型案例处理细节,回应民众的期待,抢占舆论高点;三是针对容易产生误会的领域,尤其是涉及行政法规的领域,要加大对法律出台背景的宣传,让民众充分了解法律出台和实施对于国家和个人的重大现实意义,避免产生消极抵抗情绪;四是针对违法行为较为集中又广泛影响民众生活的领域,要加大对执法关键点和执法行为的宣贯,帮助民众更好地遵守法律。
三
引导支持网络普法自媒体资源健康发展
网络时代自媒体的迅猛发展,为法治知识和资讯的传播带来了新契机与新挑战。相较于传统媒体,从传播主体上来看,在“人人都是新闻源”的自媒体时代,普法传播主体呈现出更加多元化和个体化特征;从传播时效上来看,自媒体普法对法治建设的反映、回应与跟进相较于传统普法更为快捷和及时;从普法精准度来看,大数据技术支撑的自媒体普法传播更为精准,更为人性化与个体化;从传播内容来看,自媒体普法更加生活化和案例化,聚焦民众喜闻乐见的法律话题;从传播过程来看,自媒体普法在动态的传播过程中,主体与受众之间的关系更为平等,更为自由,更为开放,这为传播过程中展开充分对话、交流、辩论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
此外,普法主管部门也需要加强与民营大型互联网平台企业合作,借助平台企业的丰富资源和强大能力向全社会推广传播高质量的普法作品。一方面,这些大型互联网平台企可以在普法短视频、动画等新媒体制作方面加强规范和指导,整合社会力量推出大量民众更易于接受、受益更多、传播更广、质量更高的作品;另一方面,在传播渠道方面,平台企业可以依托自身的算法技术,实现精准推送,将不同类型的普法内容分类分层分级推送给各类普法受众。平台企业还可以开辟普法专栏强化普法效果,结合特定普法日期增加流量投入,提升普法力度与群众参与度。
四
搭建普法资源高效配置的数字平台
数字时代普法应坚持“共享+开放”的理念。数字时代,传统普法形式特别是现场普法讲座依然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优秀的普法讲师、课件、资料是稀缺资源,而普法对象数量众多,优质普法资源共享能影响更多人。“共享”在普法工作中尤为重要,精彩的普法讲座可以通过在线直播、视频回放、剪辑制作成短视频等方式向更多人群扩散。“开放”是普法工作获得更多资源保障的秘诀。有必要树立全社会大普法理念,充分发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秉持开放包容心态,吸纳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
五
开展精准普法助力科技创新
数字时代的普法工作,一方面利用数字技术提升普法实效,另一方面通过普法促进以数字技术为核心的科技创新,实现普法与科技创新的双向互动。当前,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而企业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八五”普法期间,需要进一步强化普法服务支撑企业科技创新的功能,营造良好的科技创新法治氛围,例如成立专门的“科技创新普法宣讲团”,由司法行政部门和科技主管部门共建,着力服务于科技企业的法治需求。
科技创新同时需要法治保驾护航。通过普法活动宣传普及党和政府制定的促进科技创新的各项政策法规,着力强化科技企业特别是初创型科技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帮助企业解决发展过程中的法律困扰。另一方面,数字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也带来了个人隐私侵权、危害网络安全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数字经济健康蓬勃发展离不开法治的规范和保障,有必要通过普法强化广大科技创新工作者的风险意识、底线意识和规则意识,防范科技企业快速发展的违法违规风险,确保数字经济始终在法治轨道前行。通过法治宣传教育帮助科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明确法律红线,在科技研发活动中把握好法律边界。
普法工作的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二十一世纪以数字科技为代表的现代科学技术正在彻底改变传统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交往方式,使人类步入更加高效、开放、自由、互信的数字经济时代,也呼唤着科学、人本、公正、包容、共治的法理型法律秩序。在中国特色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上,我们必须统筹推进数字中国和法治中国建设,推进法治的数字化、智能化、程序化,充分发挥数字科技对法治现代化强有力可持续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加快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强国。“八五”普法与数字中国建设深度融合,是我国普法工作的时代机遇。借助数字经济强大的网络效应与规模效应,数字化普法可以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一道靓丽景色,助力实现法治的宏伟蓝图。
①习近平:《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求是》,2022年第2期。
②张文显:《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中国法学》,2022年第1期。
③李荣杰:《县(市、区)普法考评机制完善之探究》,《中国司法》,2021年第8期。
④吴涛:《媒体融合语境下的普法宣传模式创新——以“禁毒精英守护净土”H5小游戏为例》,《传媒》,2021年第16期。
⑤陈甦、刘小妹:《以创新精神推进普法提质增效》,《人民论坛》,2019年第18期。
⑥宋姣、王利平:《媒体融合开启法治宣教新进程——以民法典诞生和宣传为契机》,《中国出版》,2020年第13期。
⑦马国仓:《站在渡口的媒体融合——来自澳大利亚媒体的观察与启示》,《中国出版》,2020年第9期。
⑧唐晓芳:《法治日报社“法治融屏”全媒体平台:守正创新打造智慧普法新天地》,《传媒》,2021年第16期。
⑨魏志荣、李先涛:《大数据环境下网络普法模式创新研究——基于需求与供给视角》,《电子政务》,2018年第8期。
⑩陈甦、刘小妹:《以创新精神推进普法提质增效》,《人民论坛》,2019年第18期。
魏志荣、李先涛:《大数据环境下网络普法模式创新研究——基于需求与供给视角》,《电子政务》,2018年第8期。
钱洪良:《怎样打造智慧普法APP平台》,《人民论坛》,2017年第31期。
卢勇:《自媒体普法传播的趋势、问题及规制》,《广西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
张文显:《论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中国法学》,2022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