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四川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已下调至三级。根据中央、省、市、区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安排部署,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四川全面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工作指南的通知》以及成都市中院《成都法院诉讼服务大厅恢复开放通告》规定,为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疫工作要求,决定从2020年4月1日起全面恢复本院诉讼服务大厅、立案大厅、执行指挥中心大厅窗口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推行全面常态化开展线上方式办理诉讼服务事务
二、积极倡导预约办理线下诉讼服务事务
三、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出示健康码并全程佩戴口罩
进入法院办理诉讼事务的当事人以及诉讼代理人,请佩戴口罩,并主动配合安检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信息登记,出示健康码或社区健康证明。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不得进入法院,请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办理事务全程需佩戴口罩,并与他人保持适当距离。事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法院。
原标题:《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服务大厅恢复开放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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