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法学会自2014年3月成立以来,在省法学会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大局,从揭阳的法治实践出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虚功实做,主动作为,扎实工作,积极组织广大法学、法律工作者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等工作,为揭阳的振兴发展特别是法治揭阳、平安揭阳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受到省法学会领导和市委、市政府领导的肯定和表扬。下面我就市法学会成立以来开展工作的情况向大家作个汇报。
一、领导高度重视,积极构筑起市、县法学会工作体系
(一)着力推进软硬件建设,打造良好工作环境。市法学会成立之后,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委政法委的高度重视下,着力推进自身建设。硬件方面,去年,市法学会着重落实会员之家活动场所的建设问题,在市委政法委主要领导的重视和有力协调下,揭阳市法学会会员之家于2015年11月份筹建完工并交付使用。会员之家面积近500平方米,内设会议室、法学研讨室和电子及图书阅览区等场所。软件方面,我市法学会在原有2名编制的基础上,以购买服务形式增加办公人员2名,实现了有机构、有人员、有经费、有场所、有活动的“五有”。
(二)主动完善工作机制,着力提高服务效能。无规矩不成方圆。我们积极主动地不断完善各种工作机制,初步形成一套管理制度。一是完善会员管理制度。我们先后走访了各县(市、区)法学会和公、检、法、司各部门以及市委党校、揭阳职业技术学院等单位,通过走访联系沟通,与会员单位和个人会员建立起工作感情和个人感情,并建立了会员单位联络员制度。二是完善工作机制。我们先后建立了《法学会办公室工作制度》、《会员之家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图书阅览室管理制度》和《揭阳市法学会办公室学习制度》,明确了工作任务和职责,充分发挥市法学会领导班子职能作用,不断加强工作人员的思想理论教育,进一步提升法学会的工作效能和凝聚力。
(三)高标准完成县级法学会建设,构筑市、县两级法学会工作体系。市委政法委领导高度重视,在政法工作会议上着重强调各县(市、区)要把成立县级法学会作为一项硬任务来抓。市法学会会长亲自带队到各县(市、区)督导,约见各县(市、区)党委书记,传达上级精神,争取党委支持,协助解决各地在筹建中碰到的一些难题,推动解决县级法学会建设所涉及的人员编制、工作经费等问题,使得法学会的督导力度、影响力度全覆盖。去年7月1日,揭东区法学会率先成立。截至去年10月14日,全市五个建制县(市、区)法学会全面成立,初步形成了“市县联动、上下协作”的法学会工作体系。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和法律服务工作,初步打开法学会工作新局面
(一)积极主动,协助办好“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二十讲暨揭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5月19日,“南粤法治报告会”第二十讲暨揭阳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在我市顺利举办,报告会由省法学会会长梁伟发主持,邀请了全国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驻会副主任、北京大学博士生导师吕忠梅作“生态文明建设的法治途径”专题报告。吕忠梅教授的课不仅让现场的500多名听众深受教育,而且对揭阳深入推动绿色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会后,伟发会长还亲临市法学会调研,给我们带来巨大的鼓舞。
(三)加强与司法局联合,积极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法学会全程参与此专项工作,积极发挥专业优势,有力推动工作落实。揭阳这项工作得到了省司法厅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今年初,市法学会还和司法局联合编辑出版了《“议案释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读本,推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的进一步延伸和发展。
(四)扎实推进法学研究工作。我们积极组织会员和我市广大法律、法学工作者参加全国或全省的征文活动,先后有4人四篇论文获得奖项。其中,我市党校副教授王紫零报的论文《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PX困局》在前年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中被省组委会评为优秀奖,成为粤东地区唯一一个获奖者。
三、加强宣传报道,努力扩大市法学会的知名度
为让更多的老百姓知道法学会、认识法学会工作,我们借力各主流媒体、政法网和省法学会网站,对每次大型活动都进行宣传报道,不断扩大市法学会的知名度。一是通过揭阳日报、揭阳电视台和民主与法制日报,先后报道了县(市、区)法学会成立大会和十一场法治宣讲活动;二是在揭阳政法网建立了法学会专门网页,及时报道传递市法学会的有关工作,并将工作动态编辑成信息条刊发在专门网站上;三是积极向省法学会报送工作动态,先后在省法学会网站上刊发了县(区)法学会成立和“双百”法治宣讲活动等14篇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