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2024年第11期《法学》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孟令浩)

论法律人本主义视角下的正义感(姚健)

人大内部主体协调立法的实践样态与两重困境(刘松山)

政务数据应用领域行政法的治理逻辑转换(陈可翔)

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与“掩瞒罪”的区分标准及应用(周啸天)

刑法新预防主义:理论发展与体系构建(夏伟)

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困境与立法因应(郑志峰)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反思与改革(姚莉)

论商事仲裁裁决终局性的例外情形(汪蓓)

论环境单元:环境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徐祥民)

投资便利化议题的兴起与投资条约的范式转变(梁咏)

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理论与实践

作者:孟令浩

作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

内容摘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融入我国法律体系是以法治方式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理论与实践命题。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经由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并通过我国《宪法》的宣示开启了融入我国法律体系的时代进程,具有统筹“两个大局”下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和以法治互动规律推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国际法化的理论逻辑。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融入实践初步呈现出规范表述、规范地位和规范层次的差异化样态,其融入范围应以特定法律关系与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关联程度为判断标准,避免简单排除非涉外性法律、私法性法律和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应当坚持从实际出发,运用“立、改、废、释、纂”并举和“直接与间接”融入相结合的方式,不断提升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语言表述和价值层次方面的严谨性,以法律原则和法律规则为载体强化具体制度设计,使我国法律能充分反映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思想精髓。

关键词: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法律体系涉外法律法治互动

论法律人本主义视角下的正义感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哲学与法律方法研究所

内容摘要:正义感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血气、激情等概念。正义感提出对等报复的诉求,既反映人受到伤害后通过行动捍卫权利和尊严的勇气,也反映公众或集体在特定情境下有关正义或者应当的价值判断和期许。正义感是主体意志和权利的体现,通过司法场域的商谈和交流,个体性的正义感获得公共理性,正义感话语转化为法律话语。正义感是法律实现其自然目的的一个基本要素,一方面对主体参与法律活动、捍卫自己权利的行为提供价值上的支持和引导,另一方面在现代法律制度中具有明确的规范价值,并成为司法裁判的重要考量因素。

关键词:正义感法律人本主义司法商谈裁判正义

人大内部主体协调立法的实践样态与两重困境

作者:刘松山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威海),山东大学国家治理研究院

政务数据应用领域行政法的治理逻辑转换

作者:陈可翔

作者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区域法治研究院

内容摘要:政务数据应用的动态过程主要呈现为开放共享、汇集处理、开发利用三个环节,面向秩序建构、服务供给、产业转型、风险规制等不同行政场景。不同环节和场景下政务数据应用面临的行政法问题可以归纳为权力配置不清、权力与权利失衡及利益分配不均三个基本方面。受限于传统政府管理型思维,构成行政法难以有效回应政务数据应用法治需求的内因。植根合作治理语境,以塑造整体性数据治理框架、统合多元数据治理目标、搭建“共有共用共治共享”的数据利益分配格局为目标,推动政务数据应用的行政法治逻辑调整,要求行政法推动自身功能反思。行政法应致力于为协同共治提供制度指引,并以发展为导向,通过制度的均衡性设计保障数据应用中多元价值、公私利益的统筹兼顾。

关键词:政务数据应用行政法治数据权力规制价值平衡利益分配

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与“掩瞒罪”的区分标准及应用

作者:周啸天

作者单位:山东大学法学院

内容摘要:支付结算型“帮信罪”与“掩瞒罪”的客观行为都包含转账、套现、取现因而存在重合,给司法实践带来区分困难。经分析“上游犯罪既遂后无帮信罪”与“上游犯罪既遂后仍可成立帮信罪”两类观点,可析出介入时点和行为性质两个不同区分方向。介入时点不应成为判断标准,行为性质才是界分关键。由实质解释可知,掩瞒罪的法益构造具有二重性,帮信罪则具有兜底性质。在区分之际,应当遵循先判断行为的掩瞒性质,再判断帮信性质,继而根据主客观相统一原则确定最终罪名的“三层次判断标准”。

关键词:支付结算介入时点行为性质掩瞒罪帮信罪

刑法新预防主义:理论发展与体系构建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

内容摘要:传统预防主义发展到新预防主义,是刑事法治跟随时代进化的结果。新预防主义并非仅对刑法的局部修改,而是刑法理念、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自我反思、自我创生的体系性进化。在刑法理念上,积极预防实质是“想象的命题”,其管控社会风险的立论基础与核心功能已被实践证伪,现代预防刑法应当确立消极预防刑法理念,以使刑法从“扩张的处罚”转向“妥当的处罚”。在刑事立法上,以新秩序犯替代危险犯宜作为预防刑法发展的主流方向,通过危险评价的“结果化”以及包容性的秩序框架有效调控现代社会不断衍生的系统性风险。在刑事司法上,预防性犯罪的有效治理不能过度依赖刑法,只有从根源上改变犯罪生成的“社会环境基础”,才能真正实现标本兼治,这尤其需要刑法之外的民法、行政法以及“软法”治理的协力。

关键词:刑法新预防主义消极预防危险的“结果化”新秩序犯社会治理

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困境与立法因应

作者:郑志峰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科技法学研究院

内容摘要:“电车难题”并非单纯的思想试验,而是确保机器决策符合人类伦理的重要实践,直接影响自动驾驶汽车的产品准入、责任承担等制度设计,对于自动驾驶汽车乃至人工智能的立法均有现实的规范意义。与传统“电车难题”相比,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在伦理对象、选择时机以及利益关联方面存在特殊性,大大增加了法律规制的难度。无论是拯救多数人、综合评分、车内人员优先、车外人员优先等积极应对路径,还是不干预、随机选择、制动停车等不作为应对路径,抑或交给人类驾驶员选择等转移应对路径,都难以完美应对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的伦理拷问。从提升全体交通参与者的出行安全与效率出发,未来制定《自动驾驶汽车法》或者《人工智能法》时应确立遵守交通法规优先法则、紧急避险例外法则以及不改变路线兜底法则等三大碰撞法则,同时通过风险管控、产品嵌入以及透明问责等配套规则予以落实。

关键词:自动驾驶汽车电车难题交通法规紧急避险人工智能法

刑事涉案财物处置程序的反思与改革

作者单位: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

关键词:刑事涉案财物处置《刑事诉讼法》修改刑事对物之诉对物强制措施

论商事仲裁裁决终局性的例外情形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

关键词:商事仲裁裁决终局性例外情形

论环境单元:环境法学的一个基本范畴

作者:徐祥民

作者单位:浙江工商大学

内容摘要:环境单元来自对人类环境空间结构的发现,是人类为实现生存繁衍必须依赖也有能力对其造成不利影响的由水文、地质等地理连续性,风、气等自然力,生物习性,其他气候、气象、地理、地质因素等规定的自然整体。人类环境发生的损害都是环境单元在满足人类需要方面的能力丧失或降低的损害,因此,环境保护应当以环境单元为保护对象,以环境单元满足人类需要的能力为保护客体。环境单元不同于法学的其他认识对象,它是自然整体,具有与市场无涉、无常规领有人等特点。确立环境单元基本范畴的地位,可以进一步明确环境损害在环境法学范畴体系中的核心地位,加强环境法学范畴体系的系统性。基于此,用于防治表现为环境单元服务能力丧失或降低的环境损害的环境保护法,应当放弃自然细节防护主义的设计路线,转而采用整体主义的设计路线。

关键词:环境单元人类环境环境损害环境服务功能

投资便利化议题的兴起与投资条约的范式转变

作者单位:复旦大学法学院

内容摘要:国际投资条约的两大目标是保护与促进外国投资。长期以来,蕴含于实现国际投资条约促进投资之功能的认识,是建基于强有力的投资保护可以促进外国投资流向东道国,尤其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东道国。是故,许多国家致力于在投资条约中针对东道国构建高水平的义务体系以及强有力的投资争端解决机制。然而,投资条约对外国投资者提供有效保护的同时,并未明显促进投资流向作为东道国的发展中国家。晚近,越来越多的投资条约开始纳入投资便利化条款,中国等国家甚至在WTO框架内推动通过《促进发展的投资便利化协定》。虽然关于投资便利化的条约实践尚未成熟,其对于促进投资的效果亦有待观察,但它为投资条约如何在促进投资方面发挥更大作用开辟了新思路,体现了投资条约的一种范式转变。经由倡导通过大力推动投资便利化议题并且采取丰富的投资便利化措施之机,中国为投资条约变革提供了中国智慧。

THE END
1.法则之门揭秘法律基本知识的奥秘七、国际私法与国际商事律师:跨越国界的事务处理 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跨国公司合作日益频繁,同时也带来了相应的国际争议问题。在这样的背景下,了解国际私 法即解决不同国家之间冲突中的适用法律问题,以及国际商事律师如何协助企业处理这些复杂的情况,对于任何参与全球经济活动的人来说都是非常必要且宝贵的技能之一。 https://www.qmso18vkw.cn/jun-lei-zi-xun/248885.html
2.探索正义的边界法律学术之旅案例分析,是律师职业生涯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通过具体案件,可以更深入地理解法律条文背后的精神内涵以及实践中的应用技巧。在学习过程中,我会尝试将所学理论与真实事件相结合,从而提升我的应对问题能力。 四、私募基金与金融监管 除了传统领域,我也对私募基金这一金融产品产生了浓厚兴趣。私募基金是一个高风险、高回https://www.cjan6a6c.cn/ke-yan-cheng-guo/455247.html
3.逻辑学和辩证法的关系:一个让@暗夜影子Ck的动态逻辑学和辩证法的关系:一个让我想活,一个让我想死 @盛世危言403:逻辑学和辩证法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的三段论是逻辑学的基础,甚至可以说是人类思维的基础。 逻辑推理有两个重要的基础条件,一个是逻辑的“前提”为真。一个是逻辑的“规则”为真。 辩证法是什么? 辩证法就是让我们寻找“真”的方法。 有了辩证法https://mbd.baidu.com/newspage/data/dtlandingsuper?nid=dt_4480437174714616555
4.西华大学《法律逻辑与方法》2021《法律逻辑与方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试卷题号一二三四总分得分批阅人一、单选题(本大题共30个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1、《刑法》规定,教唆他人犯罪的,应当按照其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处罚。这一规定属于法律构成要素中的()。A.法律概念B.法https://www.renrendoc.com/paper/367494286.html
5.法律逻辑范文10篇(全文)随着法律逻辑的应用研究的深入,我们必须解决诸如法律逻辑的研究对象、性质、法律思维的工具与方法论意义等丞待解决的研究,以使法律逻辑学更好的发展。 一、法律逻辑的逻辑基础、研究对象和性质 法律逻辑作为一门独立的科学之所以能够存在,就在于它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基本问题。https://www.99xueshu.com/w/file01ln6xs0.html
6.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精选十篇)卓越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与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有何不同?2011年12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联合发布的《关于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意见》) 很好地回答了这一问题。从《意见》可以看出, 传统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单一, 学生实践能力不强, 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培养不足, 不能完全适应社会主义法治国https://www.360wenmi.com/f/cnkeyi2u7zot.html
7.论法教义学:源流特征及其功能在实践方面,它坚持认知主义的立场,主张现实问题的有解性,以实现更多具体细节上的正义为目标。对我国而言,法教义学在体系化和维护法的安定性、减轻负担与制约恣意、解答具体法律问题和促进法治成熟、沟通理论界和实务界以及构建法律共同体等方面的功能应受重视。http://www.110.com/ziliao/article-204352.html
8.雷磊:什么是法律逻辑风气之先,是战后德语世界出版的第一本将现代逻辑应用于法律领域的系统著作,其在学说史上的地位堪与其师卡尔.恩吉施(Karl Engisch)于1943年出版的名著《制定法适用的逻辑研究》(1960年第2版,1963年第3版)相比肩。有论者认为,法学与逻辑学之间的关联(至少在德国)十分松散,直到恩吉施此著才为这一领域打开了新http://fzzfyjy.cupl.edu.cn/info/1038/5586.htm
9.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诠释法信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提升执政能力,是新时期法学研究的重要课题.由政法思维转向法治思维,由权力主导转向权利本位,用法治方式消解革命方式的社会管理创新,是政治意识形态的重要变革.对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理解、解释和运用应该与法律方法论结合起来,以避免出现背离法治精神的误读.https://www.faxin.cn/lib/flwx/FlqkContent.aspx?gid=F84846
10.法律逻辑学(第二版)epubpdfmobitxt电子书下载2024“法律逻辑的基本问题”(载《政法论坛》2006年第6期)、“法律逻辑研究的主要趋向”(载《哲学动态》2009年第3期、《人大复印资料·逻辑》2009年第2期)、“法的不确定性与可推导性”(载《政法论丛》2013年第1期、《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13年第5期)、“司法的不法与司法的不正义(上)——违反https://book.tinynews.org/books/12051548
11.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丛书:法律论证规则研究mobiepubpdftxt法治研究领域的诸多专家认为缓和与统一这种紧张关系是可能的,只要法治理念强化论证的规范性。 《法哲学与法学方法论丛书:法律论证规则研究》就是在理论渊源考察的基础上,通过从语义到语用、从独白到对话、从静态到动态的视角分析法律论证的规范性问题以及法律论证规则体系。同时,推进法律论证依据和理由证成结论的规范性,https://book.qciss.net/books/12199515
12.华南师范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一)复试科目:现代西方哲学,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现代西方哲学 03.法国哲学与现象学 04.中西哲学比较 010104逻辑学 9 01.形式逻辑与逻辑哲学 ①101思想政治理论②201英语一③701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④801西方哲学史 复试科目:形式逻辑(本专业接收推免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02.语言逻辑 03.法律逻辑 http://www.kaoboinfo.com/Article/yxxx/zyjs/368489.html
13.法律逻辑学:法学与逻辑学的互动法律与逻辑是“亲密的朋友” 1588年,英国诗人弗朗斯在其诗集《法律人的逻辑》中说:“我没理由认为法律与逻辑不应当是最亲近、最亲密的朋友,因此,最好认为它们是……我在我们的法律中找逻辑,而且我认为我已经找到了。”从诗歌描述来看,我们有理由相信,法学与逻辑学的关系在当时是相当密切的。 https://www.cssn.cn/skgz/bwyc/202310/t20231010_5689364.shtml
14.法律人思维中的规范隐退这引发出法律方法论研究的两种代表性倾向:思维判断的法律决断论和主体选择论。法律决断论认为法律思维具有独断性特征,强调根据法律进行思考是法律思维的基本形式,法律人思考问题的出发点和归宿都是法律。与这一思想相合拍的法学流派包括分析法学、注释法学、文本论,教义学法学、法律逻辑学等等。然而,法律意义的主体选择论http://www.zgfx.cbpt.cnki.net/WKA2/WebPublication/wkTextContent.aspx?contentID=e82ee271-48e0-4909-b78b-58d85fffa2e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