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复习政治教材选必二《法律与生活》思维导图,梳理一遍教材内容,标注了一些重点常考的内容。
社区模板帮助中心,点此进入>>
法律与生活
民事权利与义务
民法基本概念
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主体
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
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民事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
民事法律关系内容
民事主体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民法基本原则
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守法和公序良俗,绿色
财产权
物权
所有权
动产
依照法律规定交付,直接把财产交给对方占有,取得所有权
不动产
他物权
用益物权(使用价值)
建设用地使用权
建造建筑构筑物,附属设施,房屋所有权
宅基地使用权
利用土地建造住宅和附属设施,农民财产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长期且有保障
担保物权(交换价值)债权
抵押权
不转移财产的占有(不动产或价值较大的动产)
质权
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
知识产权
著作权
使用限制
作品的法定许可使用
转载,教科书,汇编作品
保护期限
届满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的完整权仍受法律保护
自然人作者有生之年加去世后50年
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作品发表后50年
著作财产权
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传播权;改编权;翻译权;汇编权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商标权
不得注册:与我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国歌,军旗,军徽,军歌,勋章等相同或相近的标志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标志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或者公众知晓的外国地名
有效期十年可申请续展
专利权
发明专利
20年
实用新型专利
10年
外观设计专利
15年
合同
订立原则(自愿)
有效情形
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内容合法,不违背公序良俗
意思表示真实
订立阶段
要约
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承诺
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一种意思表示
合同履行
原则
全面履行
诚信履行
协作履行
绿色履行
违约
承担方式
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适用定金罚则等
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可选择适用违约金或定金条款(二选一)
免责情形
约定的免责事由或不可抗力,不可抗力需提供证明
侵权
特殊情况
过错推定责任
先推定有过错行为人需要自证
举例:教育机构,医疗机构,危险物管理人,动物园,建筑物,堆放物品,树木折断,地下施工
无过错责任
无论有无过错均需承担责任
举例:饲养动物致人伤害,生产者产品责任,环境污染
情理法,过失或故意
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诉讼时效三年(民事)
人身权利
名誉权
品德,声望,才能,信用
侵权:以侮辱诽谤的方式损害他人的名誉
肖像权
自然人对自己的肖像享有使用和排除他人侵害的权利
荣誉权
侵权:诋毁,贬损他人的荣誉,剥夺他人的荣誉称号
姓名权
自然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名字
隐私权
侵权:刺探,侵扰,泄露,公开
法律保护个人信息
相邻关系
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
若法律无规定,可按照当地习惯
就业与创业
劳动者,就业
订立书面合同
无效表现
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趁人之危,违背对方真实意思情况下订立或变更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内容
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
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才产生法律效力
依法维权的途径
劳动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不予受理或逾期未作出决定,或对仲裁决定不服15日内起诉
小部分劳动争议仲裁一裁终局,不得起诉
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提起诉讼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和解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或请工会或第三方共同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投诉
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投诉,行政部门
调解
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达成调解协议
权利
有休息休假的权利
每天8小时,40小时一周,带薪休年假,加班需支付高于正常工资的加班工资
平等就业,选择职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依法参加工会,提请劳动争议仲裁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五险一金
义务
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
劳动法基本原则
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残疾,女职工
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首要
劳动者平等竞争的原则
企业经营者,创业
要求
经营主体:个体工商业,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公平竞争
禁止实施商业诋毁,不当有奖销售,商业贿赂,妨碍或破坏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产品服务
不得实施混淆行为,搭便车
依法纳税
原因
(促进社会收入分配公平,缩小收入差距)
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贡献
体现企业信用,市场名片
自觉履行义务
税种
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诚信经营
保障消费者安全消费的权利
尊重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
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
消费者维权途径
和解,调解,投诉,仲裁或诉讼
社会争议解决途径
诉讼(最后途径)
诉讼权利
当事人
上诉
民事/行政诉讼不服判决15日,裁定的上诉期限10日
行政诉讼不服判决10日,裁定的上诉期限5日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委托诉讼代理人
刑事诉讼被告委托辩护人
申请回避
法律援助
经济困难或未成年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提出)
举证原则
民事诉讼
谁主张谁举证
当事人欠缺专业知识或其他难以举证的情况,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行政诉讼
作为被告的行政机关,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
刑事诉讼
程序
起诉
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欠款向双方所在地均可提起。一般提请被告所在地
民事诉讼与行政诉讼不告不理原则
审判监督程序
纠正生效裁判的错误
上诉与二审
立案登记
开庭审理
类型
主要由行政相对人提起,行政机关始终处于被告
自诉人提起自诉案件,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双方均可提起
特点
公权性,程序性,强制性,终局性
基本原则
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仲裁(便捷经济)
不适用
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纠纷
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行政争议
商事仲裁
申请提前,以有效的仲裁协议为前提
商事仲裁与诉讼之间二选一
一般不公开进行,一裁终局
劳动争议仲裁
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不经仲裁,不得起诉
裁决发生法律效力,可申请强制执行
调解(以和为贵)
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委员会
达成调解协议具有约束力
(30日内)司法确认后有强制执行力
仲裁调解
仲裁机构
调解书和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诉讼调解
人民法院
与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行政调解
国家行政机关
家庭与婚姻
家庭义务权利
父母对子女
抚养义务,教育义务,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
约束引导,批评教育,合理惩戒
子女对父母
赡养义务(经济,精神)
成年人意定监护制度
书面形式
继承
法定继承
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适用情况:被继承人未立遗嘱或所立遗嘱无效
遗嘱继承(优先)
遗嘱
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遗嘱需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见证人在场见证才能生效
形式:自书,代书,打印,录音录像,口头,公证
以最后遗嘱为准
遗赠抚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以外,承担该自然人生养死葬义务
在法定继承人范围内指定继承人
遗赠不属于继承
婚姻
离婚
限制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无新情况和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征得军人同意,但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方式
协议离婚
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并就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等达成协议
申请后30日,届满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取得离婚证,解除夫妻关系
裁判离婚
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否则构成重婚
双方感情已破裂,调解无效,裁判离婚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进行调解
夫妻地位平等
人身关系
人格独立,使用自己姓名,所生子女可随父或母姓
双方均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财产关系
约定财产制的效力优先于法定财产制
法定夫妻财产范围
共同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继承或受赠的财产指定一方的除外
知识产权收益
婚姻存续期间
个人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一方的婚前财产
法定条件和程序
法律规定的条件
男女双方达到法定婚龄,男不早于22周岁,女不早于20周岁
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男女双方完全自愿(可撤销婚姻)
一夫一妻制
无效婚姻
必须履行登记程序
婚姻制度基本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