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第56期乙班)学习体会
3月10日上午,我认真聆听了张红侠教授在处级公务员任职培训班(第56期乙班)讲授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一课。张教授从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逻辑、精髓要义和学习贯彻3个方面,系统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形成历程、精神实质、科学内涵、时代意义和实践要求,深入浅出地解读了“十一个坚持”的主要内容,对我们深入学习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涵养法治精神、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和促进作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将全面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统筹推进,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理念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提供了理论灯塔和思想旗帜,系统地回答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之问,回应了通过推进治理现代化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的时代之需。党的二十大报告首次将全面依法治国作为专章进行论述和部署,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凸显了法治建设事关根本的战略地位。
人社局作为重要的市级民生保障部门,一头连着民生,一头关乎发展。当前,全市正在积极推动实施“十项行动”,作为人社局的一名法制部门党员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认真学习领悟党的二十大报告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部署,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十一个坚持”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聚焦我市“十项行动”部署要求,积极推进《天津市人才发展促进条例》立法进程,为人才强市提供科学的法制保障。同时,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各项工作的全过程,不折不扣落实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和“法治人社”建设实施方案各项任务,练好“内功”,做好人社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加大对人社领域法律法规的宣传、执行、监督力度,努力把法规政策中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变成实实在在的民生福祉。(供稿人:杨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