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中华泱泱大国,自古以来就有“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千古佳话,我们这个伟大的民族是一个礼仪之邦。感恩,一直是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也是基本道德准则。
一、课堂是教育的主阵地,要通过课堂活动实施感恩教育
二、生活中处处有感恩,以生活为源泉,实施感恩教育
三、紧紧抓住一切实践契机,实施感恩教育
[摘要]在初中阶段的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以学生实际情况为基本出发点,目标明确地培养学生在思辨方面的能力,让学生能够有机会全面激发自身思辨意识、锻炼自身思辨能力,促进综合素质健全发展。
[关键词]初中政治;教学方法;思辨性教学
“思辨”包括思考与辨析两方面能力,这两方面能力所包括的内容既包括学生思维方式的变化,也体现出了学生潜在思维品质的展现。在教学过程中,教师需要将自身的积极引导功能充分发挥出来,让学生能够全面把握分析、比较、归纳、应用等思维形式,使之在遇到具体现象或者事物之际,能够以更为自主的姿态完成分析与评价。教师在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时,对规则和条文单纯说教的说服力是很弱的,教师要给学生提供更为优良的思辨情境,使学生在这方面的能力得到切实发展。
一、生活情境使学生乐于思辨
二、核心任务使学生明于思辨
摘要:优秀传统文化是民族宝贵财富,具有教化和熏陶人的作用。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与其有相通之处,当前这门课程实际教学中,利用优秀传统文化却比较少,民族文化浸润和陶冶情操作用未能得到很好的发挥。这门课想要达成素质教育目标,促进学生道德素养与法治意识增强,能与优秀传统文化结合,通过在课堂中有意识渗透教育,丰富学生精神世界,情感进一步升华,使德育价值更高。本文围绕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展开讨论,分析在这门课中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意义,并提供了渗透与开展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路径。
关键词:小学;道德与法治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渗透路径
优秀传统文化优秀之处在于,其是前人思想文化的结晶,蕴含着传统美德、正确价值观、优秀的道德素养等,具有很高的教化与陶冶人的价值。小学生教育要培养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与法治课是主要阵地,这门课程的教学目标与优秀传统文化有共通之处。因此,道德与法治课中要积极推进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使其感受民族文化魅力,在浸润中提高道德素养,确保人格健全,并能知法守法,健康快乐成长,增强学生的民族文化自信。
一、道德与法治课中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意义
二、道德与法治课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路径
论文关键词:自由意志;法的精神;德、法整合
论文摘要:在黑格尔的法哲学体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发点和主体,法是自由意志的定在。作为法的不同发展阶段的抽象法、道德和伦理,是自由意志由低到高、由自在到自为的发展过程。因此,道德、法律、伦理都是自由意志定在的不同形态和不同阶段,它们的辩证运动构成了一个有机整体和辩证过程。由自由意志与法的精神的内在关联以及法与德的有机整体性可知,社会治理的合理性,不是抽象的德治或抽象的法治的合理性,而是道德—法律、德治—法治的生态整合。
在黑格尔法哲学体系中,自由意志是法的出发点,法的概念逻辑地涵摄着道德、法律与伦理。法是理念的自由,是意志的现实的形式或具体化,是自由意志的定在。黑格尔以自由意志的辩证发展过程为主线,在对法的理念及其现实化的研究过程中,展现出其法哲学体系的丰富内容。黑格尔的法哲学思想为我们研究道德与法律的关系、实现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的协调、德治与法治的整合,提供了形上基础和理论依据。
一、自由意志:法的出发点和主体
在《法哲学原理》中,黑格尔将意志作为法哲学体系的理论起点和精神实质,用意志自由将道德、法律、伦理统摄为一个有机整体和辩证过程。
1.意志是客观精神领域内运动的主体。在客观精神领域内,运动的主体是意志。意志作为主体不是空洞的、毫无内容的抽象形式,而是一个具有丰富内容的实体。意志是法的出发点,是自由的现实形式和具体概念,意志就是指自由的意志,自由也指意志的自由;自由是意志的基本性质和实体,也是法的基本性质和实体;法是意志的具体形式,也是理念的自由,是“自我意识着的自由的定在”,[1]法的不同形式就是意志发展的不同阶段,同时也体现了自由在其发展中的不同规定。
[论文关键词]法治传统法律文化借鉴
[论文摘要]推进中国法治进程,不仅需要学习、借鉴国外先进的法律制度和法治经验,也要重视对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扬弃。中国的传统法律文化在价值取向、内容和形式方面都蕴含着现代法治的资源。
一、在法律价值取向上,整体、系统的法律价值观具有借鉴价值
论文关键词:儒学法治仁礼
一
在中国从古至今的所有思想学说中,儒学之于国人犹如基督教之于西方人,是对中华民族产生影响最大的学说。儒家文化独生成于华夏沃土之上,产生于春秋,由孔子创立。在“礼崩乐坏”的背景下,孔孟上承周文教化,通过“损益”改造,将礼乐法规转化为人自觉的道德实践,从而奠定了儒家内圣外王之学的基调。荀子鉴于战国列强竞雄、法家崛起的新情况,隆礼重法,沟通儒法,突破了孔孟儒学的传统。经秦朝几近毁灭性的打击后,儒学在汉初无为而治的氛围中得以复苏,至汉武帝时,董仲舒顺应时需“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儒学逐渐成为中国历代封建王朝进行封建统治的思想支柱。随后,由于老庄之学的宗教化并借黄老遗风而流行和佛教的传入,儒学曾一度“独尊”不再,但经韩愈的道统论及李翱的复性说后,儒学再度复兴。宋明儒家面对佛老盛行、儒学势微的局面猛然觉醒,重建孔孟道统,传统儒学进入到另一个发展阶段。
二
邓小平同志在把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根本任务时,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的同时必须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他指出,解决这一方面的问题,一靠法制,一靠教育。实现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必须通过法律来规范,但道德作为调整人们行为的一种手段,在社会生活中对法律的实施却起着一种辅助的作用。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我们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与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相结合的市场经济。这里所强调的就是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在法律建设的同时加强德治。无论是市场经济体制的建设和完善,市场秩序的维系,法律的维护与实施,人们在社会生活中的行为等,都离不开德治。因此,“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这是整个治国方略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这一刚一柔,如鸟之双翼,车之两轮,缺一不可。
纵观古今中外发展历史,治理国家都离不开严厉的法治和良好的德治,从来都是道德与法律并用,只不过根据历史不同条件和当时需要或轻或重,或偏或倚。在中国古代治国方略中,十分注意德治,使德治成为中华民族文明传统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继承一切优秀文化传统遗产,并发扬光大,是可持续发展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内容。德治是以伦理道德为统治手段的社会管理模式,即以德性作为管理国家调控社会的必要手段。在中国古代,以德性手段调控社会,主要表现在运用纲常伦理、理想人格等教化民众。
(一)通过重视道德教育,使纲常伦理内化为人们心性中的良知良能,最终使人们“从心所欲而不逾矩”。传统德治的积极内涵就在于对道德教化与对培育和提高民众的基本道德素养的重视。孔子说过:“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在孔子看来,用“政令”和“刑罚”来威慑,禁止民众作坏事,不触犯法律,但不会有羞耻之心。如果用道德和礼节来引导和规范民众的行为,民众就不但有羞耻之心,而且能逐渐成为有道德的人。孟子讲:“人之有道也,饱食暖衣,逸居而无教,则近于禽兽。”说明人一旦衣食无忧,就必须会精神懈怠,如果不进行教育,就容易行为放荡,做出不道德的行为。
(二)通过圣贤理想人格对人们的召唤,呼唤出人们“本心”中的圣贤潜能。“人皆可以为尧舜”的信念影响人们努力修养心性,完善人格。传统德治的要旨,是“治者”作为道德表率和示范的作用来教育和感化“被治者”。实行德治的关键,在于统治者的德性修养。孔子说:“政者,正也。子帅以正,孰敢不正”(《颜渊》他又说,“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子路》“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拱之。(〈论语·为政〉)孔子的治国思想内涵,强调治者的道德修养,并对治者的德行有着较高的要求,以行为的“正”,作为治理国家的先决条件,具有一定道理。吸收这一传统德治的积极因素,遵守法律,依法办事,发挥领导干部的表率和示范作用,不仅能垂范地世,而且可以感化人民群众,激发起人民群众的道德感。
(三)反对“暴”与“虐”,提倡“宽猛相济”的统治方略。孔子总结了历史上的统治经验,又鉴于奴隶主暴虐统治的现实状况,认为“尚力”者不得善终,“尚德”者终有天下。就德治与法治而论,孔子明显尚德治。但并不是完全否认刑罚,反对法治,而是主张实行以宽为主,“宽猛相济”的统治方法。他认为:“政宽则民慢,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左传·昭公二十年》)孔子主张的“仁政”,反对“暴政”但又不能没有刑罚,刑罚的实施要“宽猛相济”软硬兼施的两手策略。传统社会的法律、政令体现的是封建专制君主及其所代表的统治阶级的意志,是镇压劳动人民的暴力机器,与我们要建设的法治国家的性质是根本不同的。社会主义的法治,是体现广大工人阶级和人民群众的意志。
论文摘要: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而作为祖国栋梁的当代大学生,其宪政意识将直接影响到我国法治建设的进程。本文对226名在校大学生宪政意识进行了随机抽样调查,并作了较为详尽的统计和理论分析,提出了提高当代大学生宪政意识的对策。
论文关键词:宪政意识:调查;依法治国
一、引言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重大发展,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史上写下了辉煌的篇章。人们欣喜地看到一个以宪法为根本,包括一系列重要法律在内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经建立,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社会生活的主要方面已有法可依,全国人民在党的领导下正走向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
二、调查结果与分析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出色完成线上教学任务
1、全区111342名学生(含高三历届生)全部能进行线上学习,我区是全市最早实现线上教学全覆盖的县区。
加强对防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贫困家庭子女、留守儿童和残疾儿童等四类人员的包保指导,确定包保教师,一对一地给予他们生活和学习上的帮助。
2、区教研室发挥自身教学科研的优势和名师工作室作用,承担了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应用平台五个学科和市名师空中课堂的小学一、二年级的教学视频录制任务,骨干教师们精心备课,精雕细琢,努力呈现高质量的课堂教学,共完成了155节省、市“名师空中课堂”在线教学的录制任务,从反馈的信息看,制作的资源受到广大师生的欢迎。
3、“停课不停研”,在线教研打破空间限制,实现了教学资源共享,助推线上教学工作,全区近5000余名中小学、职业学校教师在疫情期间参与了线上教学活动,教师的专业水平得到不同程度的提升。线上教学期间,做到“停课不停育”,区教育局指导各校把疫情防控与线上教学工作结合起来,五育并举,在线开展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确保了学生在居家学习生活期间的健康成长。
那么,什么是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呢?为了使问题更加明晰和易于集中讨论,本文在此把讨论的范围确定在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特别是以孔子、孟子、荀子为代表的先秦儒家的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
一、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及其缺陷
任何一种有生命力的理论的产生,都是基于解决现实中某种问题的需要。孔、孟、荀生当春秋战国之乱世,运用自己的学说帮助明君圣主结束各国纷争、建立有序社会,是他们共同的目标,也是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得以产生和发展的动因和基础。这样,便有了先秦儒家德治思想内在逻辑的一个最初的、也是最基本的元素:建立一个符合理想的社会。
孔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一个类似周朝制度的社会:“周监于二代,郁郁乎文哉!吾从周。”(《论语·八佾》)孟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是王治:“谨庠序之教,申之以孝悌仁义,颁白者不负戴于道路矣。七十者衣帛食肉,黎民不饥不寒,然而不王者,未之有也。”(《孟子·梁惠王上》)荀子心目中的理想社会可以称之为“政教之极”:“臣下百吏至于庶人,莫不修己而后敢安正,诚能而后敢受职。百姓易俗,小人变心,奸怪之属,莫不反悫。夫是之谓政教之极。”(《荀子·君道》)
从上可见,孔、孟、荀对理想社会的具体描述虽各有不同,但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社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教化盛行,人人道德高尚。正是从这个角度,我们也可以把孔、孟、荀追求的理想社会称之为道德社会。
那么,这种理想的道德社会如何才能成为现实呢?先秦儒家德治思想的内在逻辑由此往下推衍。对于这个问题,孔、孟、荀的共同回答是:实行德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