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社会调查论文,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关于社会调查课程之于现代法学教育的意义,专家学者已经达成一致,其研究成果也已浩如烟海,本文不再赘述。然而鲜有学者从实践教学的整体出发,研究在法学本科实践教学这一系统中,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以及与其他法学实践课程的关系。
所以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内容是,紧密结合社会调查方法的基本概念、基本内容与实际操作过程,让学生较好地掌握从纷繁复杂的法律现象、社会现实与历史文献中总结出、抽象出问题即调查选题,并设计出合适的调查方法,整理、分析搜集的资料,并最终完成调查报告。从而有效地衔接好法律辩论课程,并为学年论文选题的确定、书写打好基础。
而学年论文是从事科学研究的初步训练,为进一步进行专业学习、科学研究和实践活动创造条件,理所当然地是毕业论文和毕业实习的前提与基础。
综上所述,社会调查是法学本科系统性实践技能培养最关键的一环,既是法律辩论效果的巩固,又是保证学年论文实践课程教学效果的基础。
二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教学效果不佳的原因
本人从事多年的法学实践教学工作,担任社会见习、法律辩论、社会调查、专业实习的课程教学,以及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的指导。基于对实践教学过程与效果的评估,本人认为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效果不佳。社会调查的概念、主要内容、基本方法等理论知识蜻蜓点水、浅尝辄止,而实际操作更是盲目、混乱,完全偏离了系统化、科学化、明确化的要求。下文从三个角度出发,分析社会调查课程教学效果差强人意的主要原因。
(一)课程未受到充分重视,课程安排不合理
1没有形成体系,缺少配套课程
与法律辩论一样,社会调查是法律人职业技能培训的重点,也是法学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集中性实践教学的基本课程与重要环节。然后二者受重视的程度显然不同,以本校近5年不同版本的人才培养方案为例,为了保证法律辩论的教学目标的实现,培养方案中不仅配套了理论课程法律辩论技巧,1.5个学分,24学时;而且还设置了模拟审判1和模拟审判2这两门课程来巩固和强化教学效果。
然而社会调查没有设置与其相对应的理论课程,来指导社会调查的实践过程,更没有强化其效果、巩固其成果的实践教学课程与之配套。
2学分学时太少,指导教师任务重
(二)实践教学系统化不强,实践课程联系不紧密
如前文所述,法学本科实践课程的设置并不完善,实践教学系统化不够,实践课程之间在具体教学过程中各自孤立,联系不紧密,这就使实践教学教学效果大打折扣。事实上,实践教学是一个整体,应当系统化统筹,并注重每一个环节的衔接,尤其是社会调查课程,在没有理论课程配套的理论教学和强化效果的其他实践课程而课时量又严重偏少的情况下,再失去跟其他实践课程的紧密联系,其教学效果再次降低。
另外,根据惯例,学年论文的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一致的,这就使得指导老师可以充分了解学生的学习方法与效果,科学性、系统性、连贯性地指导学生完成学年论文与毕业论文。但是社会调查指导老师只有1人,并没有与其相邻的实践课程进行导师对接,极大地影响了教学效果。
(三)资源匮乏,支撑力不够
每年都有学生结合本校校级活动(比如暑期三下乡活动),或者暑期社团活动,进行社会调查,并完成社会调查报告,反观法学专业化社会调查课程中,却鲜有满意的社会调查活动与优秀的调查报告。根据对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情况的分析,除了上文提及的两个原因外,还在于资源的匮乏,没有支撑力,导致学生积极性不够,社会调查不能很好地开展。另外,人员的不足也是直接导致了资源的匮乏,如果以学年论文的模式,由一个指导老师带3~4名学生,那么可以利用指导老师的课题经费来解决一部分资金的问题,否则,以一名教师之力,是难以解决社会调查的资金短缺问题的。
三三学期制模式下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探索
(一)三学期制模式的基本内容
为了深化本科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体系,我校自今年九月份开始正式实施三学期制模式。基本内容如下:
1三学期制模式的学期划分
2三学期制模式的教学安排
实施三学期制条件下,各专业(年级)的理论教学主要安排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综合试验等实践教学环节可安排在夏季学期。学校还将利用夏季学期,安排更多的跨校区开设的辅修课程和公共选修课程。
3三学期制模式下实践教学改革措施
加大对实习实训实践教学的经费投入和机制保障,建立教学管理部门、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学单位合作与联动的机制,共同推进复合型、实践型的人才培养。强化实践教学环节的制度规范,建设一批教学实习和就业实习的基地。加大改善实验室建设条件的力度,加强实验室管理的制度建设,以保障学生夏季学期集中训练和暑期科研的顺利开展。
(二)三学期制模式下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路径
1强化重视程度,合理设置课程
充分认识社会调查在法学本科系统实践教学中的地位,并合理设置社会调查课程,是法学本科社会调查课程改革的首要问题。没有合理的课程设计,所有教学效果与改革,都是空谈。
(1)增加配套的理论教学课程与相应的实践课程
社会调查方法课程宜安排1个学分,16课时,与社会调查实践课程1学分、16课时相对应,形成2个学分、32课时的学分学时量,既没有超过法学本科主干核心课程的学分课时量,过分拔高社会调查课程的地位,也没有过分低于普通专业选修课程的学分课时,从而提高对社会调查课程的重视。
(2)适当增加指导教师的数量
尽量增加指导老师的数量,一方面降低实践课程教师的工作量,有利于老师全面、细致与系统地指导学生开展社会调查活动;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指导老师跟进社会调查的每个环节,及时调整工作方向,督促学生认真完成社会调查活动,提高调查研究的成效。
2系统化实践教学环节,增强课程联系的紧密度
强化法学本科集中实践课程的系统化程度,形成一个层层递进,科学地职业化实践技能培训的整体,使实践教学环节每一单独课程效果的简单相加,转为彼此协调运转,相辅相成地实现法学专业素养的训练,完成实践教学课程的课程目标与集中实践教学的整体目标。
其次,社会调查课程与其他实践课程的联系还可以体现在,把社会调查与学年论文、毕业论文串成一个整体。目前学年论文和毕业论文衔接非常紧密,体现为学年论文的指导老师与毕业论文的指导老师是一致的,这一安排有利于对学生专业论文写作能力以及科研能力的培养与提高,那么我们可以将这三门课程的指导老师都衔接起来,统一化,让指导老师从社会调查阶段就开始介入,从社会调查的选题开始指导,经过学年论文的写作,直致毕业论文的完成。这种安排一来可以解决社会调查这门课程资金匮乏、指导老师不足的实际问题,另一方面,也有利于整体协调与系统化法学本科实践课程的整体教学。
另外,就社会调查这门课程来说,应当将其理论课程与实践操作课程也联系起来,以通过社会调查方法这门理论课程为基础,修习社会调查实践课程,保证社会调查课程的整体性,确保社会调查课程的教学效果。
开放教育集中实践环节写作指导注意事项
一、关于写作要求的变化
<一>本科:所有论文和实践报告均要求用A4纸打印,论文为三稿(初稿、修改稿和定稿),实践报告为二稿,电子版见山东电大在线或滨州电大在线。
1.法学专业:内容包括2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报告和6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调查报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毕业论文为百分制。
2.汉语言文学(师范):
3.教育管理:内容为3000字以上的教育管理实践报告和6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教育管理实践报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制。毕业论文不再要开题报告,成绩为百分制。注意不要把教育管理实践报告写成调查报告,另外,论文选题不能选学科教学,要紧扣教育管理内容。
4.小学教育:内容为3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报告和5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社会调查报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毕业论文成绩为百分制。
5.行政管理:内容为3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和5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社会调查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毕业论文成绩为百分制。
6.英语教育专业:内容为教学实践设计。整个教学实践设计研究项目必须经过简短分析、方案设计、项目实施、项目评估和撰写4000字以上的鉴定报告几个阶段。
具体过程包括:项目启动、问题分析及方案设计、学生实施方案阶段、数据分析讨论、研究报告撰写过程。要求:①每一步骤都要有书面材料;②要有4次教学研究记录或教学日记;③要有原始问卷或座谈的录音等。
研究报告一律打印,格式统一。详见省电大的《教学实施方案》。作业分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7.工商管理:内容为模拟实验和7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模拟实验要求附500字的模拟实验报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论文的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8.会计学:内容为模拟实验和6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模拟实验要求详见省电大《教学实施方案》,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毕业论文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9.经济学: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报告和5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调查报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毕业论文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10.金融学:内容为3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报告和6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社会调查报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毕业论文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11.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内容为毕业设计。要求毕业设计有开题报告、中期考核、论文答辩。学生必须独立完成毕业设计论文;论文书写规范、文字流畅、图表清晰、测试数据完整、结论明确;论文正文前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后附参考文献;论文要求打印,统一格式,统一封面,装订成册,详细要求见省电大新《实施方案》,成绩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12.数学与应用教学:内容包括教育实习和5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对于正在从事教学工作的学生要求:①提交所在学校对其教学工作情况的考核意见(有获奖证书者附上复印件,加盖印章)②提交两学时的中学教学教案,可以打印。③提交一份个人从教经历和体会(不少于3000字的打印稿)④由电大分校根据以上材料评定其实习成绩。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毕业论文成绩为优秀、良好、1
及格、不及格四级。
13.土木工程本科:内容包括课程设计、生产实习、毕业实习和毕业设计四部分。
<二>专科:所有论文和实践报告均要求用A4纸打印,论文和实践报告均为二稿,电子版见山东电大在线或滨州电大在线。
1.汉语言: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和3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2.法学: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社会调查报告和5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3.教育管理: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和3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4.行政管理: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和3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5.小学教育: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和3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6.工商管理: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和4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7.会计学:内容为3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和4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8.金融学:内容为2000字以上的调查报告和5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9.护理学:内容为毕业实习和3000字以上的毕业论文。
实习内容主要有护理学原理、内科护理、重症监护、外科护理、手术室护理、急诊护理等六项,成绩为百分制,毕业论文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详细要求见省电大新《教学实施方案》。
10.旅游酒店管理:内容包括模拟训练和毕业论文两部分。
模拟训练要求有活动资料和照片,并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实践报告,成绩为合格、不合格二级;毕业论文要求5000-7000字,具体要求见省电大新《教学实施方案》,成绩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
11.计算机信息管理:内容包括数据库应用课程设计、企业资源规划(ERP)综合实训和毕业设计三项。前两项内容成绩均为百分制,第三项内容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级。
12.建筑施工:内容包括建筑结构实训、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测量实习和毕业实践四部分。建筑实训2周,主要根据5次习题作业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计算机综合应用能力可根据平时学习态度、实习进度等情况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测量实习不少于2周,成绩可按及格、不及格二级评定;毕业实践活动结束,要求提交:实习单位鉴定、实践日记、实践报告(技术论文),成绩按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级评定。
以上专业的社会实践,除护理学和计算机为百分制外,调查报告等成绩均为合格、不合格二级;论文成绩除护理为合格、不合格二级,计算机为优秀、良好、中等、及格、不及格五个级外,其他成绩均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级。
二、打印装订要求
社会调查报告是调查报告的一种,目的是调查了解社会经济发展的情况或某一现象,以引起公众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尽快得到及时妥善的处理、解决。社会调查报告调查的主要对象是公众关心的社会经济与发展问题,它注重真实、具体、典型的事例与数据,注重分析事情产生的背景、成因,意义或危害性,也可适当提出一些解决问题的合理建议。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
本次社会调查报告内容必须结合专业内容进行选题、调查,同时也为毕业论文的撰写作前期的调查与收集工作。
三、社会调查的方法
1、普遍调查2、重点调查3、典型调查4、抽样调查
四、社会调查报告的基本结构
(一)标题:写明调查对象的名称及内容,如《关于下岗工人再就业问题调查》、《关于重庆市社治安问题的调查》。
(三)主体:这是社会调查报告的核心部分,也称正文
1、情况部分:介绍调查所得到的基本情况,应注重具体事实、统计数据、文字应简明、准确,条理分明,也可兼用数字、表格、图示说明。
2、分析部分:重点分析所调查事情或现象的产生背景、原因、实质,条分析缕,有事这有依据,抓住问题的实质、规律,揭示出其重要意义或危害性,给人印象深刻,提醒世人或领导注意。
3、建议部分:在有力的分析下,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为有关部门恰当处理提供参考。
(四)结语:总结全文、深化主体、警策世人,也可在建议部分结束
五、社会调查报告的结构方式
(二)横式结构:根据材料的内容、特点、性质的不同,进行分类处理,如果是针对某类社会现象,通常采用此种结构方式,如《关于中、小学实行强行补课的调查》、《关于独生子女问题的调查》,社会调查报告一般立足于某类社会现象,故这是常见的一种结构方法。
(三)纵横式结构:将上述两种方法结合起来,但应确定以某一种结构方式为主,另一种为辅。
六、社会调查报告的写作要求
(一)写作前目的明确,认真选择调查对象,认真选择调查对象,认真制定调查计划,计划内容包括:
1、确定调查对象(范围、程度),选择公众关心、有调查价值、自己也有能力驾驭的社会现象。
2、确定调查目的、调查项目、调查方法。
3、准备调查需用的工具(如照相机、笔记本、电脑等)、经费,安排好调查日程。
(二)认真进行调查,搜集有关资料,注意材料的准确性、典型性。
(三)整理分析调查到手的材料,进行分类、鉴别、筛选,去粗存精,去伪存真。
(四)撰写社会调查报告
1、确立自己的观点、看法,但必须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进行理性判断。
2、实事求是,不夸张、不隐瞒实情,如实将调查到的情况写出来,注意突出重点,不必面面俱到。
基于上述认识,本人在执教初中思想品德新教材实践的基础上,开展了“以‘活动促发展’,促学生感悟和内化道德认识,实践道德行为,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目标的活动导学的实践探索。在学生中开展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用活动导学,有效拓展思品课堂,为学生的全面发展提供一个多样化的舞台,让学生真正“动”起来。
2.开展课后“制作多媒体课件”“制作电子小报”“写学习反思”“写小论文”“社会调查”及完成“探究作业”。
“制作多媒体课件”一般是每学期提前选出一课内容,分成几个环节,让学生以小组合作的形式自己备课并制作多媒体课件,最后在课堂上,由学生当小老师,展示并演说,老师和其他同学都充当学生角色。“环境保护”“多元文化‘地球村’”等主题是最适宜学生自学的内容。从学生制作的课件效果来看,学生们对课本内容的处理、课件的制作技巧有些连教师都自愧不如。
“制作电子小报”一般是结合所学教材内容,有选择性地以小组合作的形式制作电子小报,一般每学期两次,并集中在班级展示。
“写学习反思”每学期次数不定,每次大的活动、考试后,就要求学生写反思,如“制作多媒体课件”“制作电子小报”,完成“探究作业”“期末考试”后就要求学生人人写反思。
“写小论文”“社会调查”一般结合所学教材内容开展,“社会调查”以小组合作形式进行,调查报告以Powerpoint或电子小报的形式完成,学期末在课堂上汇报展示。这两项活动的难度相对较大,一开始我是全班布置并培训,让同学观察模仿。后来重点培养一些学生组成小组,开展社会调查、写小论文。
论文摘要本文适应我国东北地区的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的方案进行了研究与实践,拟培养出适合我国东北的区社会体育专业人才,促进东北地区社会体育的发展。
1研究方法与对象
(1)研究方法。本研究主要运用调查法和文献资料法。
(2)研究对象。是主要以吉林省的长春地区、吉林地区、白城地区为研究对象。
2结果与分析
2.1东北地区社会体育专业办学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对吉林省的各主要地区进行实际调查,各高校专业办学规模有了迅速的发展,虽然办学规模达到快速发展阶段,但是,我国的社会体育专业教育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形成自己特有的办学特色和办学体系,适应我国东北地区体育发展需要的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
2.2社会体育专业教育内容的总体框架
(1)教育内容的构成。根据社会体育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本专业的教育内容包括普通教育、综合教育和专业教育三部分。由本专业的教育内容形成相应的知识体系,包括普通教育知识体系、综合教育知识体系和专业教育知识体系。(2)学分、学时修读要求。建议本专业学士学位的修读总学分原则上位160-180学分。教育内容的学分比例见学分分配比例表,各类课程内容学时为2560-2880学时(可按16-18学时/学分计算,本规范以16学时/学分计算)。
2.3专业教育内容的知识体系
(1)专业教育内容的知识体系的框架。本专业教育内容的知识体系由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构成。基础知识包括体育科学基础知识、社会体育基础知识与技能;专业知识主要由健身与休闲运动指导、健身与休闲俱乐部管理和体育社会工作等知识构成;专业实践由社会调查、专业实践设计、专业见习、专业实习和毕业论文等构成。
2.4专业教育内容的课程体系
按照本专业的知识(技能)领域要求,东北地区根据地区特色构建课程体系。专业课程体系包括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方向课程、专业选修课程、实践教学环节和毕业论文。
(1)专业基础课程。专业基础课程是社会体育专业的学科基础课程,属于必修课程,是专业教育内容的基础知识,为专业方向课程的学习奠定基础。
专业基础课程及知识单元概括:课程名称:体育学概论、社会体育概论、体育社会学、社会体育活动的组织与管理、运动解剖学、运动生理学、体育保健学、体育心理学、体育科研方法、体能训练、社会体育基本运动项目。
基本要求:社会体育专业基础课程应按照上述内容设置。社会体育基本运动项目应在健身类基本运动项目和球类运动项目中各选一项,每个项目课程建议2个学分。
专业方向课程及知识单元:专业方向课程(下转第192页)(上接第179页)属于专业必修课程,主要偏重于社会体育领域中的专业知识和工作技能。专业方向课程内容的涉及领域比较广泛,考虑到东北地区不同地区存在的较大差异性,以及社会体育发展状况的不平衡。本规范设置健身与娱乐运动指导、健身与休闲俱乐部经营管理、体育社会工作三个专业方向课程模块,建议修读学分为25-30。
专业方向课程及知识单元基本要求:在设置专业方向课程根据培养方向规格的要求,以某一方向课程为主进行设置,也可以适当兼顾其他方向课程,形成本方向的专业必修课程。
(4)实践教学内容及体系。
在第二学年安排不少于2周的专业见习。为学生提供接触社会体育企事业单位的机会,了解社会体育所涉及的各类工作岗位的情况。见习期间记录见习日志,完成一份见习报告,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
专业实践设计:在第三学期安排不少于2周的专业实践设计。专业实践设计包括健身技术指导、体育营销与管理策划、全民健身活动推广、体育中介服务等内容。主要的目的是为专业知识和技能提供应用机会,为专业实习奠定基础。建议学生结合专业学习的方向,最少选择一项内容,设计一份完整的策划书和计划书,通过一定的实践,最终形成一份为专业实践设计报告。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
专业实习:在第四学期安排不少于10周的专业实习,全面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根据学生的实际需要,合理地安排专业实习岗位,实习岗位主要是管理岗位、技术指导岗位、销售岗位等。实习期间记录实习日志,完成一份实习报告。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
毕业论文:在第四学年安排毕业论文撰写及答辩。根据学生的选题配备指导老师,并通过论文答辩。以优秀、良好、中等、及格和不及格评定成绩。
3结论
随着东北地区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保障体系逐渐健全和完善,社会体育的生活化主要体现在公益性和社区、单位福利型持续发展、准经营型大幅度增长、商业经营型逐步发展。因此,在此现状下,在高校建立一套社会体育专业的教育内容和知识体系,来培养符合东北地区需求的社会体育专业人才,促进东北地区社会体育的发展。
参考文献
[1]教育部2004年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
【关键词】社会调查;证据性;鉴定意见
一、社会调查报告存在的问题
《刑事诉讼法》第268条规定倡导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审前调查工作制度。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也对该项工作进行了类似的相应规定。[1]不过,当前的该制度规定较为粗糙,缺乏可操作性。
(一)调查主体问题
(二)报告内容问题
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为例[2],调查报告分为涉案人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平时表现、涉罪后表现以及管教条件及措施五大部分。内容包含了对未成年被告人有利和不利的内容,不同内容对犯罪事实认定、量刑判断具有不同影响。报告内容主要由未成年被告人的近亲属、社区组织人员等提供,缺乏人身危险性因素的专业性评价,不符合量刑的规范化目标。
(三)诉讼程序问题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证据性分析
案件审理时,一般仅将调查报告作为参考依据。而事实上,其作用有所超越,这不仅存在于量刑阶段,甚至在定罪阶段。有鉴于此,笔者认为益将其作为证据之一种在审判程序中予以规范。
(一)证据关联性分析
一个具有关联性的证据材料,应具备实质性和逻辑上的证明力。[3]判断证据是否具有关联性,需要三个连续的推论:一是从证据性事实(证据提出者主张的证据事实)得出推断性事实(依据证据事实进行推断得出的事实)。二是提炼出要素性事实。三是符合法定要件事实。[4]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价值定位在于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未成年犯实现教育、感化、挽救。确有必要对其家庭环境、平时表现等情况(证据性事实)进行全面调查,据此得出关于犯罪原因、人身危害性以及社会危害性的意见(推断性事实),进而提炼出符合法律规定的要素性事实,为从轻或减轻处罚提供依据。由此可见,调查报告与案件具有关联性。
(二)社会调查报告的科学专业性分析
而司法中往往将上述有机统一的完整体系予以割裂,一种倾向于用社会学的方法进行调查;一种倾向于运用医学、心理学等知识,弄清楚未成年被告人犯罪行为与生理精神状况之间的因果关系。[5]实践中,往往将前者用于对过往经历的调查,而将后者用于对未来行为的影响。社会调查与心理干预两种制度被人为区分,不符合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不利于对调查报告法律属性的定位。融入心理干预能提高调查报告的专业性,可将调查报告归为“鉴定意见”这一证据类型。
三、社会调查报告在审判中的程序完善
由于调查报告内容大多涉及个人品格,容易对他人产生晕轮效应,影响裁判公正。所以规范调查主体和质证程序既能降低司法成本,又能防止不公。
(一)规范报告制作和评判两个方面。制作方面,公、检、法应限于报告制作发起人的身份,由社会团体组织或社区基层组织具体负责形成报告中的事实主体部分。评判方面,不宜由审判机关直接进行法律评价。应整合心理干预制度[6],引入专家评价,增强调查报告的证明力。
(三)完善庭审质证和证据采信程序。量刑阶段,可由得出报告结论的专业人员宣读社会调查报告,双方对报告进行质证。证据采信上,若其证明会导致不公正偏见、混淆争议时,则法官应不采信该证据。
四、结语
未成年审判中引入社会调查报告制度,实质上是在量刑时考虑罪犯的品格,帮助法官准确认识罪犯的人身危险性,从而对罪犯科以合适的刑罚。司法实践中已有运用之实,但规范笼统难以确保该制度的功能发挥。当务之急在于尽快明确调查报告的证据性,通过规范证据程序来将该项制度导入正途。
参考文献:
[1]参加《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规定》第16条、《公安机关办理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10条.
[3]【美】乔恩R华尔兹著:《刑事证据大全》(第二版),何家弘等译,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第19页.
[4]【美】罗纳德艾伦等著:《证据法:文本、问题和案例》,张保生、王进喜、赵滢等译,高等教育出版社2006年版,第146-158页.
[5]罗芳芳:《的证据学分析》,“证据科学与理论”国际研讨会论文.
公共管理类课程实践性教学方式较多,其中采用较多且很成功的是案例教学法。案例教学是运用典型案例,将学生带入特定事件的现场进行案例分析,通过学生的独立思考或集体协作,进一步提高其识别、分析和解决某一具体问题的能力,同时培养正确的管理理念、工作作风、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的教学方式。当然,案例及其教学并非要取论的发展或者实践的观察,而是为从一种不同的背景审视理论与实践的关系开辟了道路,是以情景模拟的方式使学生们置身案例所描述的特定情景中来运用所学的知识独立地观察思考、分析问题,而不是直接进入社会实际活动中去直观感受、观察实践。社会调查却是要通过深入社会搜集直观感性的第一手材料,进而分析研究材料,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是知识从感性向理性深化的过程,具有鲜明的参与社会实践的特征。在实践基础上从搜集直观感性的材料、分析研究材料到形成理性的调查结论的认识过程,就是调查的过程。
二、社会调查法的框架
作为一种系统的、科学的认识活动,社会调查有着一种比较固定的程序,这种固定的程序可以说是社会调查自身所具有的内在逻辑结构的一种体现。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提出调查主题。这是整个社会调查工作的基础,需要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价值的、有创新的,具有可行性的调查主题或观点,尽量具体化和精确化,以便界定调查对象、调查区域范畴和实施调查。
(3)社会实地调查。在这个环节,调查者要深入社会,根据不同的研究主题选择不同的访谈方法收集资料。在具体调查访谈过程中,往往可能由于现实条件的变化或调查设计与现实之间存在的偏差等,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地调整预定的访谈方法或对调查问卷进行修正。
(4)数据整理和分析研究。社会实地调查完成后,收集到的一手资料需要进行整理、统计和分析,得出调查研究结论并撰写调查报告。
三、社会调查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性教学中的应用案例
笔者将社会调查法引入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实践性教学,取得了良好的教学效果。下面以“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调研”为例对社会调查方法在农村公共管理课程实践教学中的运用进行说明。
(一)确定调查主题
根据农村公共管理课程的教学内容,在选择什么内容或问题作为社会调查主题时,主要考虑调查主题的有价值性、可行性等,因而选择“京郊农民对农村公共管理状况的满意度”作为调查主题。这是因为:(1)本课程学习对象为北京农学校农林经济管理专业的本科学生,需要从实践中认识社会,加强专业和课程认知。(2)课程学习的85%以上的学生来自北京郊区,分布于北京市的海淀区、朝阳区以及延庆县、平谷区等九个郊区县的44个乡镇,调研地点的分布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学生以自己家庭所在地为中心进行辐射式取点或选择调研样本进行随机抽样调查或滚动取样调查具有非常便利的条件,能够保证问卷调查的质量,而且调研成本低。
(二)调查准备
调查准备主要包括了调查问卷设计和社会调查的组织安排准备两方面的内容。
1·设计调查问卷
2·前期组织安排
(三)京郊农村调查与资料收集
(四)调查数据整理、分析与报告撰写
将调查得来的原始数据资料进行整理、分析是撰写调查报告和定量研究的基础。这个环节中,指导学生根据调研主题,分析调查问题之间的逻辑关系,撰写调研报告。各调查小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影响着各组选择的数据分析方法。更多的小组选择EXCEL进行数据整理和分析,分析较为简单;有些小组选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分析,实现了农村公共管理课程与统计分析课程的结合,学以致用使分析结果更为深入和全面,并加强了课程学习间的联系。
(五)调查的总结、交流
(六)社会调查的评价考核
各小组完成社会调查后,在规定的期限内要求上交调查报告、填写后的调查问卷、小组成员的分工说明等材料。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由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老师打分和学生评分三部分组成。交流汇报中,参加汇报会的课程组教师和各调查小组根据调查汇报和回答问题情况打分,分别汇总平均后得到教师评分成绩和学生评分成绩。调查报告成绩、交流汇报教师评分和学生评分成绩分别按照60%、20%和20%的比例加权得出小组社会调查实践成绩。每个学生的成绩以小组成绩的85%为基数,15%按照每个学生在小组社会调查中的分工和表现等给出。科学、合理的评价标准和评价方式有助于借助评价考核来检验课程教学效果和学生学习能力与素质的提高情况,有助于完善实践性教学的各个方面。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概述
(一)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概念
学界对如何定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存在诸多观点。+①虽不尽相同,但其基本内容是一致的。其共同点包括:首先,社会调查的适用范围,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其次,社会调查的内容,则包括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成长经历、性格特点等。再次,社会调查的用途,社会调查主要为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量刑提供参考。综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是指在犯罪未成年人参与刑事诉讼过程中,由特定的社会调查主体或其他人员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家庭环境、学习状况、成长经历、性格特点、心智状况及案发后的各种表现等情况进行全面而详尽的调查,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份书面的社会调查报告,为司法机关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提供参考依据的制度。+②
(二)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价值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价值就在于实现了对未成年人这一弱势群体以“宽容”为核心理念的人文关怀。它要求全面了解未成年人产生犯罪的各种因素,为其犯罪的预防及矫正营造宽松和谐的氛围,促进社会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理解和接纳,能够使他们提高思想和行为的成熟度,从而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这一制度设立推广的目的在于促使法官在对未成年被告人量刑时,综合考量其在所处社会环境中所表现出的各种内外因素,为对未成年人进行感化教育提供参考,真正做到因人施教,使寓教于审不流于形
式,+④有目的有计划地帮助该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发展情况
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逐步发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被引入我国刑事诉讼中。本着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该规定第21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确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⑤2010年8月14日,六部委《关于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的若干意见》,该意见第3章第1节对社会调查制度进行了较为全面系统的规定。+⑥2012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第268条更是明确规定了公检法部门有权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情况进行调查。与此同时,全国不少地方也相继出台了关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积极开展试点,普遍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但该制度仍存在可操作性不足的问题,对谁进行社会调查,何时进行社会调查,调查什么内容,调查结果如何使用,调查经费如何保障,各地自行其是,缺乏统一的实施细则,导致社会调查报告性质定位不明晰等困惑的产生。
二、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的完善
(一)社会调查内容
社会调查内容是构成整个社会调查报告的主体核心部分,因此对它的要求是客观、全面,同时贯彻必要性原则。它是调查报告发挥积极作用的主要依据,调查内容主要叙述和剖析家庭、学校等因素对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所产生的影响,针对性的提出应对措施,最大限度的帮助未成年人。
1.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第一,调查内容所应当包含的内容不够全面,准确性不高。陈瑞华教授在对重庆某区法院少年庭的社会调查报告抽样调查时发现,在很多“社会调查报告”在对“犯罪原因”一栏的填写存在惊人的简单化、敷衍化问题。一些“社会调查员”竟然只填写“交友不慎”、“上网吧缺钱”、“家境贫寒”、或者“父母离异”等寥寥数语。+⑦
第三,调查内容仅仅是对调查事实的简单罗列,依照调查报告制作人自身的理解来完成,并不能将调查所得的事实与心理学、社会学等外部资源相结合,缺乏分析论证,导致对犯罪的未成年人有一个全面透彻的了解,也使社会调查报告无法具有全国统一的格式,为异地委托调查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多不便。
2.完善建议
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适用各项处置措施的规定为基本条件为标准开展社会调查,不仅使内容更为确定具体,而且更有利于保护犯罪未成年人的隐私,具体体现在检察院审查逮捕阶段、审查阶段及法院量刑、行刑阶段三个方面:首先,明确审查逮捕阶段适用强制措施的条件,包括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及批准逮捕等措施的条件,+⑧这就要求社会调查内容须包括能够评估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身危险性的信息,因为人身危险性为一种犯罪可能性,除了从社会因素、心理因素考察外,还需从生理因素考察,将其理解为“犯罪人主观上的性格或危险倾向”,评判对社会产生危害的系数。其次,在审查阶段,社会调查报告的内容必须包含决定是否应提起公诉的重要信息,尤其是在适用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方面,争取做到“三个见面”,综合考察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年龄是否符合构罪的条件,心理或生理上是否存在特质因素等等。再次,法庭量刑、行刑阶段,对未成年被告人多期望采用非监禁刑的处置方式,故调查内容应当包括未成年被告人犯罪发生的原因、犯罪发生后的悔罪态度,家庭及周围环境能够提供的管教条件。
(二)社会调查主体
1.各地社会调查模式的调查主体
重庆市沙坪坝区主要区分为两个阶段:体现在审查逮捕、阶段委托律师承担社会调查工作,在审判阶段则由法官委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社会调查主体。前一阶段由律师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其优势在于:律师的介入不仅可以解决由专门人员进行调查所出现的成本问题、专业化问题,而且可以促使侦查机关承担起证明逮捕必要性条件的责任,有利于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利益的保护。劣势在于:现有司法实践中法律援助制度不完善,援助库律师数量少,以及援助律师的待遇难题。后一阶段由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担任调查主体,优势在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具有专业素养,不属于控辩任何一方,能够保持中立。劣势在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为社会调查主体的法律地位尴尬,经费及人员问题难以得到落实,被调查人不予配合。
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以合适成年人作为社会调查的主体,其优势在于:借鉴英国处理少年案件的做法,将合适成年人定位成中立的个体,盘龙区对其进行全面培训,提升调查报告的可信度。劣势在于:合适成年人的主体身份、资格没有明确规定,在试点地区之外是否能获得认可值得考虑。
上海市长宁区将社会调查主体分为两种类型,形成由青少年保护工作者承担社会调查与社工矫正部门承担人格调查的模式。其优势在于:调查主体实现了社会化,并且专门成立了调查机构,社区矫正部门的介入使得社会调查主体更为专业,保证社会调查报告内容更为全面。劣势在于:长宁区在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时,并没有获得专项经费的保障,社会调查员的培训缺乏专门化、系统化。
最后,在法院量刑及行刑阶段,调查主体应由法官来承担,但作为调查主体的法官不能参与到其调查对象的案件审判中去。可在少审庭内部进行轮流分工,既能保证报告内容的质量,又能兼顾中立性。同时,法院可聘请心理学等专业人士,利用自身身份优势,为未成年被告人的量刑提供专业的参考。
上海市长宁区的社会调查一般在批捕阶段进行,在接到司法机关的委托函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法院在开庭前3日通知社会调查主体参加庭审,并参与法庭教育,判决后移交社区矫正部门开展矫正工作,有利实现了“无缝衔接”。+⑨但是未明确侦查阶段如何利用社会调查报告对犯罪未成年人的处置成为社会调查报告使用上的缺失。
[注释]
①有学者认为,社会调查制度是指为了在刑事程序上对每一个犯罪人都能选择恰当的处遇方法,使法院能在判决前的审理中,对被告人的素质和社会环境做出科学的分析而制定的制度。参见:[日]菊田幸一:《犯罪学》,海沫译,北京:群众出版社,1989年版,第178页。也有学者认为,社会调查制度要求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社会调查员通过走访家庭、学校、单位、居委会、派出所等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作案以前的一贯表现、作案原因、受教育程度和家庭生活环境作一个全面的了解。参见:温小洁:《我国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诉讼程序》,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80页。
②马倩:“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制度研究“,西南政法大学硕士论文,2012年3月,第2页。
③熊云武:《犯罪心理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16-218页。
④樊崇义:《刑事诉讼法实施问题与对策研究》,北京: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632页。
⑤该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开庭审理前,控辩双方可以分别就未成年被告人性格特点、家庭情况、社会交往、成长经历以及实施被指控的犯罪前后的表现等情况进行调查,并制作书面材料提交合议庭。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委托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就上述情况进行调查或者自行进行调查。”
⑦陈瑞华:“论量刑信息的调查”,《法学家》(北京),2010年第2期,第25页。
⑧诸如适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要求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以及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适用批准逮捕条件的则满足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
2、学生须在教师指导下,选定课题进行研究,撰写并提交论文。目的在于培养学生的科学研究能力;加强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训练;从总体上考查学生大学阶段学习所达到的学业水平。
3、论文题目由教师指定或由学生提出,经教师同意确定。均应是本专业学科发展或实践中提出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通过这一环节,应使学生受到有关科学研究选题,查阅、评述文献,制订研究方案,设计进行科学实验或社会调查,处理数据或整理调查结果,对结果进行分析、论证并得出结论,撰写论文等项初步训练。
论文关键词: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未成年人刑事诉讼
一、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
“合适成年人(appropriateadult)参与”制度被称为“一项独特的英国式的发明”,起源于英国的肯费特案件,是国外刑事司法制度中维护犯罪嫌疑人(主要是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有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权益的一项重要制度。其基本含义为:警察在讯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和有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时,必须有适当的成年人(如监护人或者专设的合适成年人)到场。其主要作用是为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有精神障碍犯罪嫌疑人提供帮助,协助其与警察沟通,同时监督警察在讯问过程中是否有不当的行为。当前,无论是英美法系的英国、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香港还是大陆法系的德国、奥地利、日本等国家和地区都有关于此项制度的立法。
二、我国刑事诉讼程序中类似“合适成年人参与”的规定之梳理及存在的问题
1996年《刑事诉讼法》第14条第2款规定:“对于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在讯问和审判时,可以通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法定人到场。”1991年1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少年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第9条第4款规定:“少年被告人的成年近亲属和教师等人到庭有利于审判工作和教育、感化少年被告人的,经过审判庭庭长批准,可以准许或者邀请到庭,但不得向外界传播或者提供案件审理情况”。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明确,案件“开庭审理前,应当通知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人出庭.法定人无法出庭或者确实不适宜出庭的,应另行通知其他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近亲属出庭。”
三、我国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程序中引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必要性
(一)是由未成年人身心特点所决定
(二)是国际条约的要求
《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第37条规定:“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应受到人道待遇,其人格固有尊严应受尊重,并应考虑到他们这个年龄的人的需要的方式加以对待”,“所有被剥夺自由的儿童均有权迅速获得法律及其他适当援助”,而我国已经加入这一公约,建立合适成年人介入制度也正是对这一规定的贯彻。第40条2(b)规定:所有被指称或指控触犯刑法的儿童至少应得到“迅速、直接地被告知其被指控罪名,适当时应通过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告知,并获得准备和提供辩护所需的法律或其他适当协助”的保证。四、“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在我国的未成年人刑事诉讼过程中具体完善设计建议
从我国当前存在的三种模式的发展历程及其特点来看(即:上海长宁模式、云南昆明盘宁模式、厦门同安模式),我们需要即借鉴吸收国际社会先进的理念与成功的经验,又立足我国现实情况,从中归纳出我国未来“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发展趋势,从而不断地巩固和完善该制度。
(一)关于诉讼过程中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的法律基础问题
(二)关于合适成年人的选任与资质
作为专门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的实践者,合适成年人的人选在各地不尽一致。笔者建议应当按照下列次序进行:就一般情况而言,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近亲属及教师是最为适当的适当成年人。他们最关心未成年人的权益,也较为了解未成年人,容易与之沟通并赢得其信任。此外,从某种程度上说,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到场也是一种权利。因此,在选择适当成年人时,应当首先考虑未成年人的父母、监护人、近亲属。但实践中可能会遇到许多特殊情况,例如:未成年人没有父母、监护人、近亲属;或者其父母、监护人、近亲属因经费、工作等原因不能到场,或者拒绝到场。这时候就需要有其他适当的人来承担适当成年人的职责。因此,建立一支常备性的、专门的适当成年人队伍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三)未成年人刑事诉讼中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社区矫正之间的关系
从大多数国家或地区的做法来看,社会调查大都是由一个专门的机构负责,而这一机构一般就是社区刑罚执行机构,因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植根于社区,在调查的开展上有着其他机构不具备的诸多便利。如在英国,判决前的社会调查一般由缓刑监督机构进行。而目前我国的社会调查主体包括控辩双方、人民法院以及法院委托的有关社会团体组织,在侦查、起诉、审判三阶段分别实施,存在重复调查,调查主体不专业,调查程序不完善等诸多问题。故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可以考虑和社会调查、社区矫正制度相衔接。建议将未成年人刑事审前社会调查制度与“合适成年人参与制度”结合,安排专门的社会调查员,即合适成年人,负责有关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调查工作,撰写社会调查报告,其可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分别采取多种调查方式。同时,亦可以借鉴昆明盘龙和上海市合适成年人试点的经验,对合适成年人(社会调查员)的选拔采取职业资格认证的方式,以便选拔兼具心理学、社会学、法学等基础知识的人才来专门从事这种职业,以保障社会调查结果的合法性和可靠性。
(四)合适成年人参与庭审时的权利和义务
研究性学习是指学生在教师的引导下从自身生活和社会生活中选择并确定研究专题,主动获取知识、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学习活动。通过研究课题这一载体,教师引导学生贴近社会,走进科学,参与实践,服务现实,培养学生多渠道收集、处理、提取信息的能力,强化独立探究和合作学习的养成,充分挖掘学生潜能,进而陶冶学生的科学素养和科学道德。
研究性学习突出学生的自主研究,主体是学生,那么教师在其中应起到怎样的作用呢?
指导学生确定适合的研究课题。学生确定什么研究课题是地理研究性学习全过程中关键的第一步,课题的可行性能保障研究性学习的有效开展。它直接关系到学生的积极性、创造性的发挥以及研究成果的质量。教师应注意引导并与学生一起参与课题确定的工作,在这一过程中,指导教师应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让学生参与课题的集体讨论,既要坚持学生自主性的原则,又要引导学生走出情感的误区,师生共同研究讨论,根据不同学生生活的具体环境和家庭条件以及兴趣要求等,确定最佳课题。
帮助学生选择、制定最佳的研究方式。学生刚从依赖于老师的传统课堂转入自主的研究性学习,往往会感觉千头万绪无从入手,这时教师就要调动和挖掘他们的学习潜力和创造力。当课题确定后,教师可以提出几种方案,要求学生根据自己的课题内容选择适当的研究方法,并给予适当的指导,也可以参与学生的讨论。如社会调查类,研究方向是就某一自然现象或人文现象展开调查,对调查资料进行分析、归纳、总结,形成调查报告,教师要做的不是告诉学生该怎么做,而是帮学生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正确引导,适当点拨。实践证明,这样的指导不仅有助于提高调研效率,更能以研究性学习为手段,让学生学会科学研究的基本方法。
因此,从长远来看,开展研究性学习有利于国民素质尤其是地理科学素质的提高,为经济建设服务;有利于促进可持续发展战略思想的实现。由于目前研究性学习在我国尚处于起步阶段,新的成功经验和突破性进展还比较少,实际困难也很多。尤其在地理能力培养上,与国外一些国家相比,我们地理研究性学习的开展还有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部分教学内容陈旧、脱离社会生活和生产实际,也有教学方法和手段比较落后、学生知识能力结构不够合理等问题。但更多的还是反映出我国的基础教育在培养学生创造能力,尤其是实际能力上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还需要做更多的探索与实践。
川大本科毕业论文改革追踪
本报讯(记者汪玲)继上周学生提交申请选择毕业考核方式后,“川大新闻系学生论文改革”昨日又有实质性进展。校方昨日向2006级的学生们下发了统计表,选择传统的毕业论文作为毕业考核方式的同学,就可以选择自己的导师了。
而该系一位老师介绍,明年5月,学生毕业答辩时,将按全新规则,对三种形式的同学进行不同方式的答辩,想要轻易交差“绝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