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通过举办论坛,聚焦市场主体,切实增强全市政法系统干部的政治意识、法治意识、宗旨意识、服务意识,形成解决问题的研究成果,为全市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选题指引
(一)论文主题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分论题
1.乌兰察布地区营商环境现状及对策;
2.加强生态环境领域立法筑牢北疆重要生态安全屏障;
3.“浦江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4.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5.新时代优化营商环境的法治保障;
6.新时代基层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思考;
7.乡村振兴之法治保障;
8.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9.企业合规经营的法治路径思考;
10.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构建长效机制,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11.高质量发展之法治保障;
12.加强基层综合执法监督、规范基层综合执法行为;
13.提升社会治理效能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
14.用优质服务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15.论政法系统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中的作用;
除以上题目,可围绕五大任务、法治乌兰察布建设、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等方面自拟题目。
三、征文要求
1.各单位要加强对征集论文的审查,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定政治立场,确保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论文要有创新性,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理论联系实践。
3.论文结构完整、层次分明、表述准确、文风严谨,行文规范,作者要对提交的论文进行“学术不端检索”,“查重率”须在25%以下,内容不得涉密,文责自负。
5.截稿日期为2023年10月31日。
6.论文体例:
(1)每篇论文字数不低于5000字。
(2)论文首页左上角,请注明“乌兰察布首届法治论坛”字样;首页脚注应写明:姓名、单位、职称职务、手机号码、通信地址、邮编及E-mail地址。
(4)如不同意论文获奖后由市法学会结集出版,需在首页右上方明确标注“不公开出版”,否则,视为同意。
(5)文档的名称为“乌兰察布首届法治论坛+分论题+作者姓名+论文标题”,论文正文不出现作者本人信息。
四、举办方式
五、评审和评奖
评审组:由市委政法委、市人大、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司法局、市委党校、集宁师范学院法学专家共同组成评审组对论文进行评审。
评选名额:根据《中国法学会征文评奖办法》,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实行匿名评审,评选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及优秀组织奖若干名,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经市法学会上报,向《中国法学》《民主与法制》推荐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