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建设法治国家对法制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目前学校的法制教育依然存在着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如何增强教育的实效性本文主要探讨使学生能够自觉依法行使权力、履行义务等重要内容。
关键词:法制教育实效性途径
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这一治国方略的确立和实施,要求每个社会成员都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特别是学生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应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学生法律素质的高低,关系着国家未来的前途和命运,关系着依法治国的进程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培养和提升学生的法制观念,有效地预防和减少学生违法犯罪,成为当前学校乃至全社会关心的问题。
1、当前学生法制教育现状。学生法制教育,即学校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的总称,它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学生法制教育的内容既涉及法律知识、思想理论、价值观念、意识形态,又涉及对学生法律行为的引导。近年来学校在学生法制教育中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1法制教育目标不明确。法信仰是人们对法律的无限信服与崇拜,并以之为行为的最高准则。法若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众所周知,当苏格拉底被指控违反城邦宗教、渎神和腐化青年等罪而被判死刑时,虽然他有机会逃跑,但仍坚持一个公民必须遵守法律的道德信仰,最终以身殉法。然而有些教师在教学中把法律素质的高低等同于法律知识的多寡,非常努力的为学生灌输法律知识,却忽视了更为重要的信仰教育,即培养学生对法的信仰。一些学生则认为,学习法律知识目的是为了更好的规避法律,钻法律的空子。所以知识学习固然重要,但是通过学习法律知识,领会法治精义,建立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则是提高学生法律素质的关键。
1.2法制教育内容相对滞后。法制教育内容的相对滞后主要表现在:一方面教育内容上重义务、轻权利,导致权利、义务的错位。教师向学生灌输最多的是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则,法律意味着约束,法律意味着义务。这就导致学生认为自己不过是义务主体而已,而非权利主体,其结果是学生消极守法,法制教育也就难以收到预期的效果。另一方面表现在教育内容上重法律知识的传授,轻法律信仰的培养。
2、增强学生法制教育实效性的对策。
2.1准确把握教育目标,切实转变思想观念。“五五”普法规划提出了“通过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制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治国和服务社会的水平”的总体目标。这也是为学校法制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和目标。因此增强学校法制教育的实效性,从根本上讲,必须紧紧抓住培养学生法律素质这一核心,在法律素质的培养上下功夫。为此,一是要切实防止和纠正只重视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视法律精神的弘扬的倾向。二是要切实纠正以守法教育作为法制教育归宿的传统观念和价值取向。要从转变观念入手,要从过去单纯以守法作为法制教育的初衷和归宿的观念模式中解放出来,转变为以培植人们对法律的终极信仰为出发点,转变为以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为归宿,才是在更深层面上对素质教育和建设法治国家的回应。
2.2构建合理的教育内容体系。首先要做到法制教育与法律知识普及相结合。其次要注重法制教育与法制价值观的培养。事实证明,有了科学知识不一定具有科学意识。同理,有了法律知识也不一定具有法律意识。因此,在法制教育中,必须帮助学生树立对法律的正确认识,确立对法律的内心信仰,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第三要注重法制行为判断与公民意识的养成。要从理论上和实践上对学生进行合法行为、违法行为等基本法律行为的教育,使其对各种法律行为有一个明确的认识,在遇到涉法问题时能够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正确行使公民权利,自觉履行公民义务,严格依法办事,主动维护国家、社会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勇于并善于同违法犯罪行为做斗争,真正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