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质量安全提供更全面长效的法治保障
德州检察机关通过建立常态化机制,优化德州市检察机关与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做实行刑衔接工作,完善府检联动工作机制。
德城区检察院围绕最高检《关于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的规定》,与当地农业农村局、文化旅游局等部门召开产品质量保护工作座谈会议,牵头起草了《关于加强食品药品刑事案件从业禁止、禁止令适用的工作办法(试行)》,建立司法与行政协作保护机制;平原县检察院立足“中国北方食谷”等地域特色,健全特色产业检察综合履职机制。抽调5名业务骨干成立涉农检察办公室,统一指导、办理涉农案件,对人员、文书、信息等各类办案资源实现共享,将听证会开到村居农舍、田间地头,化解各方争议,加强基层治理。
以履职促发展
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稳定的法治环境
德州检察机关扎实开展“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专项行动。2024年共起诉食用农产品案件12件22人,全链条打击农资犯罪。在办理王某某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时,检察官针对食用农产品经营者流动性强、规模小等监管盲区,开展肉制品、冷藏冷冻食品等多项食用农产品专项监督活动,严厉打击违规使用农兽药和非法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
同时,德州检察机关广泛征集食品领域违法犯罪线索。夏津县检察院推动公安机关、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开展打击整治肉类产品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公开征集肉类产品违法犯罪线索,全力守稳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
德州检察机关积极搭建案件研讨平台,提升食药领域犯罪证据审查认定的能力。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召开药品安全座谈会,对涉案药品检验、涉案药品认定程序、假药的认定情形、妨害药品管理罪认定情形等问题进行沟通讨论,形成惩治药品安全犯罪的打击合力。
以协作促服务
在服务高质量发展大局中展现积极作为
德州检察机关引入“外脑”“智囊”,组建产品质量“会诊”团队。构建“检察官+技术调查官+特邀检察官助理”新型办案模式,邀请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等专业人才与检察骨干组成特邀检察官助理、技术调查官办案团队,对食用农产品等领域的疑难复杂案件开展圆桌会商。
德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托“巾帼检企1+1”常态化机制,共同搭建检企沟通的“连心桥”,协同设立法治站点,优化检察服务模式。与开发区院前往某制药有限公司,建立常态化“党建+业务融合”联络点,促进本地药品行业健康发展。齐河县检察院邀请德州市人大代表入驻齐河县院“企业家驿站”,为企业提供法治服务。
以宣传促提升
营造守护产品质量安全的浓厚社会氛围
德州检察机关依托2024年全市“质量月”“食品安全周”等活动,组织干警发放宣传材料760册,举行现场讲解15次。德城区检察院在主要街区设立假冒、伪劣产品辨识台;庆云检察县院会同公安机关、市场监管部门就食品药品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进行会商,开展法治宣传进企业活动,收集意见建议19条。
在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示范区建设涉农法治教育基地,德州检察机关通过普法讲座、典型案例展示等方式提高企业防范化解产品质量法律风险意识,提高广大消费者及经营者对假冒伪劣产品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织牢守护产品质量安全“一张网”。
依法一体综合履职,检察工作见成效
保护机制进一步完善。德州市人民检察院聚焦中国(德州)农业食品创新产业园等重点工作,会同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商务、公安等部门研究制定《关于建立服务保障“德州味”品牌协作机制的意见》,对市场主体食品安全问题频发、反复侵害消费者权益等现象,全市检察机关向市场监管部门移送线索7条,为助力食品名市建设凝聚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