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很多人后台咨询法制大队和督察大队的职责区分,作为公安机关的两大内部监督部门,二者部分职责其实是交叉的,大部分地方是把法制和督察进行分开设立,也有的地方把两个部分放在一起,称“督察法制大队”。
今天小编就结合网络上查询的信息,给大家看看二者职责的划分、入职门槛及考试中如何做题。
职责上
以北京市公安局为例,通过其官方网站,可以看到对二者职责的界定。
(十四)警务督察总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
负责对公安机关及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负责受理民警停止执行职务和禁闭的申诉;承担市局维护民警执法权益的工作;指导全局警务督察工作。
(二十二)法制总队
组织起草公安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草案、政府规章草案;负责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负责受理立案工作的管理、指导、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负责依法按管辖权限审核审批刑事、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等案件;承担重特大、疑难复杂和上级交办案件的审理工作;参与研究、处理重大疑难案件,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负责公安信访工作管理;承担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下面两张图片是小编在网络上找到的,提供给大家参考。
此外,要注意部级、省级、市级、区县级法制部门的职责有所区别,每个地方也有所区别,比如有些地方信访在法制部门,有些地方信访在督察部门,具体可以看《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
从上面的职责划分不难看出,法制部门侧重于刑事、行政执法监督;案件审核;督察部门侧重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监督;投诉举报;维护民警执法权威等。
总的来讲,法制部门侧重于办案方面的审核、监督;督察部门则更全面,负责的范围、领域更加广泛,覆盖面更广。
入职门槛
要进入督察部门,根据规定是有严格的限制,必须要有三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具体条件如下: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督察条例》
第十六条督察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原则,忠于职守,清正廉洁,不徇私情,严守纪律;
(二)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和法律专业知识、公安业务知识;
(三)具有3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和一定的组织管理能力;
(四)经过专门培训合格。
而新警要进入法制部门,在法制部门从事案件审核工作,必须通过法考取得法律职责资格,具体规定如下:
《行政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当然,法制部门也有工作年限和工作经历的限制,但实践中执行不是特别严格,如:
《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工作规范》第八十一条新录用或者调入的法制民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法律专业学历,或者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年以上执法办案经历。
考试中
最后,前面都是增长见识的内容,最重要的是考试中,一是只要记住法制侧重于案件办理方面,负责认定执法过错;督察是全面的进行监督即可。
二是督察工作对象是公安机关及人民警察,不能决定对群众进行处罚,不能当场决定停止执行职务或禁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