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的法律到底是什么样的,有些律法和现代基本没啥区别历史故事

还不知道:秦国法律的读者,下面小编就为大家带来详细介绍,接着往下看吧~

秦朝作为法家统治下,二世而亡的朝代,一向是后世儒家批判的对象。什么暴虐无道、虎狼之国、严刑酷法之类的屎盆子拼命的往其头上扣。

大概这些儒生,也就欺负商鞅和秦始皇,不能跳起来打人。

可考据君从秦代出土的秦简发现,原来很多的秦朝法律,并没有后来妖魔化的那么严酷。有些律法,也和现代并没有什么差别,甚至有些还带着些许脉脉温情。

商鞅

1、秦律要求每个人都有合法的身份

户籍管理,其实在商代就有了,那时叫“登人”。后来这个制度被西周继承,直到战国时期被各国沿用。

秦国的户籍管理制度叫“验传”。

“验”是你的身份证:记录你叫什么名字,什么性别,相貌体征是什么,家住什么郡、什么乡、什么亭。

“传”是证明,需要所在的乡的亭长亲自来为你写。上面记录你的姓名,性别,去哪里,做什么。如果你违法,这个替你写传(证明)的亭长(派出所所长)要一起受罚。

这个和现代人的身份证是一样的。必须要去做户籍登记,拿到“验”“传”,才算是合法的秦人,否则在秦国寸步难行。

2、秦律要求所有商人不能卖假货和次品

秦国人从来不考虑会买到假冒伪劣产品。因为秦国针对交易市场,推出了严厉的《金布律》。

据《秦简》记载,总体有以下几点:

凡是要买卖的商品,必须标价。(有卖及买,各婴其贾。)

商户收钱,不管钱币好坏,都不能拒收。(百姓市用钱,美恶杂之,勿敢异。)

布匹质量不好,长短达不到规定,不允许流通。(布恶,其广袤不如式者,不行)

等秦国人挑好商品付账后,商家还必须提供“契劵”(发票)。一旦发现商品质量恶劣,消费者就能手持契劵,拿商品退换。商家若敢不退换,则“重罚之”。

所以在秦国,不用害怕买到“切糕”,因为商家必须明码标价;也不用怕买到次品,因为卖次品的商家,早被罚的倾家荡产了。

秦律

3、秦律允许寄送快递

根据出图的《秦简行书律》显示,秦代的驿站系统空前发达。甚至有提供替不识字的兵卒,代写家书,代投代递的服务。后方的家人甚至可以提前几个月,递送冬衣给前线的士兵。

虽然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一件衣服要寄送几个月,这派送速度超级慢,可要弄清楚,这是两千年前的大秦啊!能有这样的邮政快递系统,已经超过战国七分之六的用户了。

4、秦律保护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大家一定见过类似“房主失手打死小偷”的报道。可在秦汉之时,却没有这样担忧。别说失手,你故意打死小偷在秦律里也是无罪的。

根据《毋故入人室律》里规定:若今时无故入人室宅庐舍,其时格杀之无罪。

也就是说,只要有陌生人,没有和你打过招呼,无缘无故跑进你的家中,被你当场抓到,你可以将其杀死,这不违反秦国法律。

这一条比现代法律狠多了。也不知道商鞅小时候是不是家里被偷过,深痛恶绝啊。

秦简

5、秦律要求刑侦人员业务素质达标

睡虎地出土的《秦简》中,有《封诊式》一书。书中内容是秦律的刑侦规范:如调查、勘验、审讯、查封等。堪称秦国版的《刑侦与法医操作指南》!

摘抄其中一个案例如下:

男子死,某室南首,正偃。某头左角刃痏一所,背二所,皆纵头背,袤各四寸,相耎,广各一寸,皆中类斧,脑角皆血出,被污头背及地。

翻译过来就是:

男子尸体发现在某人家中的南边,仰身倒毙,头上的左额角有刃伤一处,背部有刃伤两处,都是纵向的,长各四寸,互相沾渍,宽各一寸,伤口都是中间陷下,像斧砍的痕迹,脑部、额角和眼眶下都出血,污染了头部,背部和地面。

看到这里考据君的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你们知道这篇秦简里,出土的内容意味着什么吗

意味着早在两千年前的大秦帝国,秦国的官吏系统,就在批量的培训刑侦人员了。

两千年前啊!想想都觉得可怕!

6、秦律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这是一份对基层官吏的道德要求。换成现代,就是《要求加强基层干部队伍建设》。

《为吏之道》中,吏有五善:忠信敬上;清廉毋谤;举事审当;喜为善行;恭敬多让。同时,吏有五失:夸以迣,贵以大,擅裚割,犯上弗知害,贱士而贵货贝。

这五善和五失,就是两千年前的秦国对官吏的思想道德要求。可见法家治国,不仅有严刑酷法,还有勉励劝慰。

7、秦律要求百姓必须见义勇为

现代人因为各种顾虑,不敢去做见义勇为的事情。可这些顾虑在秦代,是不存在的。为什么呢因为你不去见义勇为,你违法啊!

《秦律》规定,在百步以内,有人需要帮助(救治或正被侵害),你如果袖手旁观而不援助,就得面临严厉的处罚,最轻也要“罚二甲”。

一甲,在战国时期,是一千三百钱到一千四百钱之间,二甲对老百姓而言,绝对不是小数目。

秦律这么规定的目的,就是逼你去见义勇为!否则能罚到你破产!

大概在商鞅看来,你如果连帮助他人都不愿意,国家日后还怎么指望你战场上奋勇杀敌

一代雄主秦孝公

8、秦律保护百姓见义勇为后不受讹诈

在秦国做了好事后,一般不会被碰瓷。为什么呢因为秦律规定:诬告反坐。

所谓反坐,就是你诉讼对方什么罪名,如果查实后没有,你就会以同样的罪名入狱;如果你诉讼对方要求什么样的赔偿,如果对方无罪,你就得赔偿同样的东西。

如果诬告对方撞了你,必须要五万钱治伤,官府一查根本没这事,你就得配五万给被告。

以某地老太太广撒网,讹到一个是一个的做法,“诬告反坐”能赔到她破产。

9、秦律允许百姓上诉

如果很不凑巧,当地县丞,也就是那个负责审判你的,刚好是老太太的儿子。那也不要紧,根据秦国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法上诉。秦律称之为“乞鞫(居)”。三个月内,你可以从县尉,上诉到郡尉,郡尉判决你再不服;你还可以上诉到廷尉。

小小一个县丞,总不可能只手遮天吧。

10、秦律不允许骂官员和夸奖官员

秦国法律不允许百姓骂官员,相信大家都可以理解。韩非子说,“儒以文乱法”,谁受得了那些儒生整日里阴阳怪气的以古非今,攻击朝廷。

那不允许夸奖官员,这又是什么鬼

原来,商鞅认为,夸奖和诽谤一样,舆论会极大的影响朝廷官吏执行律法。百姓骂官员,官员于是畏首畏尾;百姓夸官员,官员于是不再脚踏实地的做事,而热衷于作秀。

某种意义上,商鞅的想法是对的,不过从这么刁钻的角度来看待问题,法家也是思路清奇。

11、秦律保护未成年人

秦律规定,凡是身高不足六尺者,罪名减一等。

秦朝成年人的平均身高,根据现代学者推算,大概男子六尺五寸,女子六尺二寸。身高不足六尺,就是未成年人。

有个《秦律》里的案例:甲小未盈六尺,有马一匹牧之,今马为人败,食人稼一石,问当论不当

这段话意思是,某人身高不足六尺,放马时,不小心毁坏了别人的庄稼,吃了他们一石的作物,问他该如何判罚

答案是:可以不用赔偿,也不用论罪。因为对方是未成年人(不足六尺)。

商鞅变法

总结:

秦国强大,并不是没有原因的。早在山东六国还在实行贵族政治的情况下,秦国就已经完成了“依法治国”的蜕变。秦能统一六国,法家思想,功不可没。

区别:1,二者的主旨思想不同,秦律是法家思想下的产物,而汉典是儒家思想下的结晶。2,秦律讲究依法治国,发不阿正,律法残酷,但皇帝有特权。而汉典则比较轻一点。3,二者针对的对象不同,秦律主要是中下层人民,而汉典基本上所有人。(出皇帝特赦的)4,产生的效果不同,秦律造成民变而迅速亡国,而汉典则维持了社会的安定。

“男人哭吧哭吧不是罪……”好吧,这首歌并不适用于秦朝的律法。按道理说,现在大家很少见到有男人掉眼泪了,毕竟是个男子汉大丈夫,动不动地就哭,这也实在是有点太丢人了。不过,按现在的眼光来看,也仅仅是丢人,在秦朝,不仅仅丢人,还要进局子呢!

车裂就是把人的头和四肢分别绑在五辆车上,套上马匹,分别向不同的方向拉,这样把人的身体撕裂为六块。陈胜部下宋留投降秦朝,就被处以车裂之刑。腰斩是用重斧从腰部将犯人砍作两截,《释名》说"斫头曰斩,斩腰曰腰斩”,秦丞相李斯就是死于腰斩。磔刑是先割肉离骨,断肢体,再割断咽喉。据考证,秦代的磔刑是将受死者以刀刃碎裂其身,并没有后来那么复杂精细。

在《秦律·法律答问》中有这样的一句话:“或采人桑叶,臧不盈一钱,可论?赀三旬。”

意思就是,如果一个人摘了别家的桑树叶子,这叶子的价值连一文钱都没有,那这个人应该怎样去判刑呢?回答是:要服役三十天!我的天哪,这个法律一出,怕是所有的秦朝民众们都分分钟化身成为环保卫士了吧?摘上一片树叶就要服役三十天,看你下次还手欠不?

秦朝继续推行严刑峻法,而且轻罪重罚。当时商鞅制定的法令就非常严苛。为了让百姓互相之间有个监督,达到控制犯罪的目的,他开创了一种“连坐”法。就是让百姓结成小组,五家为一保,两保共十家,彼此互相有关联。

这十家互相有监督检举的责任与义务,一家有罪,如果其他九家不举报揭发,那么这十家都要一起遭受刑罚。这样,就使得许多无辜的人跟着受牵连。如果有人犯了谋反、叛国罪,就会处以腰斩,就是用铡刀等刑具把人拦腰截断,手段非常残忍。

THE END
1.良法善治丨宪法守护下的生活瞬间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https://sgdb.hebei.gov.cn/contentTemp/content.html?id=19360
2.宪法“高高在上”?其实它“就在身边”,深刻影响着我们的日常生活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宪法拥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效力和权威。但部分民众也因此对宪法产生了“高高在上”的疏离感与陌生感。其实,宪法与公民之间关系紧密,是广大公民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指引与坚实保障。 第一,宪法是关乎每位公民日常生活的行为规范。引导、规范和保障公民的生活质量是宪法制定与实施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可以说https://web.shobserver.com/staticsg/res/html/web/newsDetail.html?id=823892&sid=15
3.法律小常识百问解析法治生活的智慧指南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往往会遇到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无论是个人之间的纠纷,还是与公共事务相关的问题,都需要我们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来处理。然而,对于大多数人来说,了解法律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因此,本文将通过提供100条关于法律小常识的问答,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知识。 https://www.cjan6a6c.cn/xue-shu-bao-gao/456538.html
4.良法善治丨宪法守护下的生活瞬间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真诚的信仰。只有保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权,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宪法才能深入人心,走入人民群众,宪法实施才能真正成为全体人民的自觉行动。 ——习近平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http://www.hebszgh.cn/contentTemp/content.html?id=4995
5.湖南理工职业技术学院领导干部尊不尊法、学不学法、守不守法、用不用法,人民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上、仿在行动中。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老百姓就会效仿学习、自觉遵守,领导干部装腔作势、做表面文章,法治则会丧失群众基础、影响公信力。国家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不断提高运用法治https://www.xlgy.com/100/133/content_55697.html
6.赵小鲁“律师要讲政治”问答录我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时,写了几十万字文章,其中很多内容,都是讲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和意识形态斗争的关系。其中一句话,发自肺腑: “历史虚无主义否定英雄,否定社会主义制度和共产党的领导,是法律战场的意识形态斗争,是霸权国家对中国和平演变全球战略的一部分。在意识形态斗争中,美国会经常利用中国人民内部的不同http://www.kunlunce.com/ssjj/ssjjhuanqiu/2021-08-14/154336.html
7.农村法律意识现状范文问卷内容主要涉及到法律基本知识、土地征收、婚姻法等方面的内容。部分问题的调查情况统计如下:在对“法律的作用”(多选)的认识上,有80%的人认为法律是用来管理国家的,60%的人认为法律是用来规定人民的权利和义务的,20%的人认为法律就是刑法,是用来打击违法犯罪的,20%的人认为法律是用来限制老百姓的自由的。在https://www.gwyoo.com/haowen/205813.html
8.他们总是搞一些违背政府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事情,难道他们的黑现在一些小区的黑物业,胆大包天,他们总是搞一些违背政府的政策和国家法律规定的事情,难道他们的黑规定大于国法吗?国家都没有制止老百姓养猫狗,这些黑物业这么猖狂政府部门应该出手打击他们![打脸][打脸][打脸][打脸] 2024年12月5日,山东济南一社区发布了通知,禁止住户饲养宠物和家禽,包括狗、猫、鸡、鸭、鸽子等https://www.toutiao.com/w/7445531173687739186/
9.法律的规范作用(精选5篇)2.立法者主观方面的局限性。立法者在制定法时往往会根据统治阶级的利益和要求,扩大他们自身的权力,而忽视老百姓的权利,使得法律显得不公正,降低人们对法律的信任。另外立法者在制定法时主观上一旦存在过失,可能会造成立法上的疏漏,使不法分子规避法律、钻法律的空子,从而降低法律的社会效益。 https://www.1mishu.com/haowen/174126.html
10.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原则二是要处理好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的关系,建立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之间的有效转换机制。习近平指出:“我们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都是人民根本意志的反映,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党的政策是国家法律的先导和指引,是立法的依据和执法司法的重要指导。要善于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形成法律,通过法律保障党的政策有https://www.fx361.com/page/2015/0121/15323544.shtml
11.政府要是违规拆迁老百姓房屋,强拆举报中纪委有用吗政府要是违规拆迁老百姓房屋,强拆举报中纪委有用吗:首先,对于政府的违规拆迁,是可以逐级实名举报的,但不得越级直接向中纪委举报。其次,对于征地拆迁,在实践中,运用举报、信访手段来维权并不能起到直接有效的https://mip.66law.cn/question/answer/28986058.html
12.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第二十条”已被唤醒文章“两高”的报告提到依法认定正当防卫相关内容的时候,会场内都响起了热烈的掌声。这既是一种高度的肯定,也是一种正向的激励。 法律的权威来自老百姓最朴素的情感期待 “第二十条”,指的是刑法第二十条关于正当防卫制度的规定。根据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分为一般防卫和特殊防卫。针对正在进行的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所http://www.mzyfz.com/html/1996/2024-03-25/content-1616748.html
13.2015年理论热点面对面之《法治热点面对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原则强调的是价值追求问题。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各个方面,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http://xcb.xhu.edu.cn/da/38/c1156a55864/page.htm
14.《渝万律师》2010年第2期可是,就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司法实务现状而言,侦查程序中律师的作用还很有限。尽管我国宪法中增添了“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之规定,我国也批准了联合国《关于律师作用的基本原则》(以下简称《律师作用原则》),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也对律师在侦查阶段的地位和作用有所加强,但要真正实现律师在侦查阶段http://www.lawyeryw.com/article/ywkw/2013_11_23_1183.html
15.被误读的中国民法和梦想中的中国民法典光明日报当时,经济法被认为是调整经济关系的基本法,所有有关经济的法律都统归于经济法,民法只是调整老百姓之间的琐碎细事的法律,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合同纠纷,都属于经济法。这就是当时存在的一种所谓“大经济法”的观点,而民法只是调整公民之间的琐碎细事。加之当时法院系统有分为民庭和经济庭,其中的分工也基本是按照这样一https://www.gmw.cn/01gmrb/2006-07/25/content_4546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