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弄虚作假申领补贴,但全部或主要用于企业弥补损失,或者用于转产、更新设备、生产经营的,一般不宜按诈骗罪定罪处罚。案件名称:曾某军诈骗刑事案无罪理由:曾某军在申报扩建项目时,合作社未达到《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经营项目申报指南》中对农民合作社申报项目“农户社员在50户以上”的要求,其以虚构的农户社员53人申领了70万元国家农业补贴,但经查,曾某军将合作社申领的农业补贴70万元全部用于了合作社所申报的扩建项目,曾某军的行为仅属于农业补贴申报中的违规行为,不应当以诈骗罪定性。
3、伪造或提供虚假的申报材料并不影响补贴款的足额发放案件名称:韦某军诈骗刑事案
无罪理由:韦某军在厂院内翻建的房屋是否有产权证、产权是否真实对于拆迁数额没有任何影响。理由是,涉案房产是2007年和其他无产权证的房屋一并翻建的。按照【2010】8号文规定补偿,可见涉案房屋即使没有产权证,也符合与其他无证房屋相同的补偿条件。结合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协议书、房屋价格评估公示表、拆迁补偿的情况说明记载,厂房全部面积1393.90米,不论是否有产权证均按照5000元每米予以补偿,产权证是否核销对韦某军取得补偿款的数额没有任何影响。故公诉机关指控韦某军犯诈骗罪证据不足。
案件名称:霍某卫、王某国诈骗、非法持有、私藏枪支、弹药刑事案无罪理由:首先,霍某卫在新镇村有实际经营的鱼池,无论是否有承包合同都应获得补偿。尽管霍某卫所持1989年与前进乡政府、水产站(王某国)签订的鱼池承包合同是无效合同,但根据现有证据能够证实,霍某卫父亲自1988年开始在该村承包鱼池,其后霍某卫扩建并一直实际经营该鱼池。按照该村2013年9月27日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没有承包合同的土地按每平方米60元补偿,地上附着物按评估价补偿。在发放补偿费时,霍某卫实际经营的面积不能由其自行确定,承包合同并非唯一的补偿根据。根据多人证实,测量的图纸已在村内公示,发放补偿费的根据是实际测量的面积。霍某卫有实际经营的鱼池,应该获得补偿。
四、尾言随着国家对特定行业的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不少地方出现了骗取政府补贴的案件。专业刑事律师在介入辩护时,应当准确把握政策精神,严格区分诈骗犯罪与行政违规的界限,才能尽快切实地坚实捍卫民营企业家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