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团队

名谦一体化团队管理模式,是通过建立团队内人才梯队,配备高年级律师、中低年级律师、实习律师、律师团队秘书及各行政专业岗。以团队成员间紧密的协作关系,角色分工,从而实现“公司化”高效运作,“前端业务拓展、中端业务承办,后端业务保障”以市场竞争中达到最优效果。

区别于个人律师,一体化律师团队一方面可以依委托人不同层次的法律服务项目,为客户量身组建专项律师团队,形成更强合力,为客户提供更深入、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另一方面通过资深律师丰富的业务经验与专业能力对每个项目进行计划、执行、协同与交付品质及进程的把控,中、低年级及实习律师按照标准化、流程化的业务要求、分工负责自己的工作任务,共同为委托人提供更高效的法律服务,也确保了在项目全流程服务的各节点都有专业人员负责。各法律顾问团队包括顾问律师、主办律师、律师助理或其他专项法律服务组的律师组成,并至少包含一名业务能力强且执业年限不低于10年的资深律师。

首席创始人|

马元颖,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律师创始人,同时兼任北京市十三届、第十四届政协委员、大兴区四届、五届政协委员、第六届政协常委、大兴区工商联执委、大兴区-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北京市司法局聘任的北京市人民监督员。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自2011年执业以来,擅长民商、行政法法等领域,多年为政府行政机关、多家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为多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及建设工程提供了优质的全程法律服务,颇受客户好评,熟于房地产、金融法律业务,擅长承办疑难案件,精于诉讼技巧与商务谈判。

马元颖律师带领名谦律师团队从事大量政府、行政事业单位、企业法律事务,熟悉行政机构工作特点,了解企事业单位法律需求。在法律服务中,思路清晰、观点明确,管理团队高效运行,参与重大项目的决策、危机应对、擅长谈判,在运用法律思维协调、化解矛盾、纠纷方面有丰富经验。为政府及行政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危机应对、处理、化解矛盾提供法律支持;为企业经营、发展、重组、并购等事宜提供全面法律意见,参与重大事项谈判并代理重大涉诉案件。协助政府完善申请政府信息公开流程及法律文书的制作,参与申请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回复不满的谈判,通过讲解法律知识获得当事人的认可,成功避免政府涉诉。为多家行政机关就依法行政与法律思维、申请信息公开等方面进行专项法律培训,获得一致好评。

并曾担任2008北京奥运会开闭幕式运营中心项目谈判专家。

政治职务:

北京市政协委员

北京市大兴区政协委员

社会职务:

北京市司法局聘任的北京市人民监督员

北京律师协会代表大会代表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监督员

大兴区工商联执委

北京市大兴区社会工作行业协会监事长

王振专职律师、业务主管

王振,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首都师范大学法学硕士,业务擅长领域: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领域。

王振律师于2013年至2019年期间任职于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办理大量民事案件,擅长处理商品房预售与销售、房屋买卖、土地与房屋租赁、建设工程、装饰装修等不动产领域的合同纠纷;熟悉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程序;掌握民事纠纷调解的技巧,有丰富的调解经验。工作期间,王振律师曾于2014年获北京市大兴区区直机关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5年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2016年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2017年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先进工作者称号。

现就职于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负责多家行政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对行政机关法律风险防范、公司合同风险防范、企业内部治理、人事劳动纠纷等法律事务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党内职务:

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纪检委员

海阳,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律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本科,业务擅长领域: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民商法、行政法领域。

海阳律师同时担任大兴区庞各庄镇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储备与建设服务中心、北京市大兴区博兴街道以及多家公司企业的法律服务工作。代理近百起包括借款合同、物业服务合同、劳动争议、婚姻继承等民商事案件。接受庞各庄镇政府、青云店镇政府委托,代理数起行政强拆纠纷案件并胜诉。代理住建委涉诉的房屋权属纠纷等行政诉讼案件并胜诉。接受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代理申请信息公开、行政不作为等数起行政纠纷案件及损害赔偿等数起民事纠纷案件,并获得胜诉。对住建委日常窗口服务提供法律培训及咨询解答。负责农村土地流转、房屋租赁等经济合同的起草及审查,协助化解镇政府、村集体、村民之间矛盾纠纷,接待信访,进行法制宣传。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会长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法律研究会主任

北京市大兴区律师行业新联会理事

北京市律师行业新联会会员

所获荣誉:

2022.06被中共北京市大兴区司法局机关委员会评为“2021年度优秀党员”

阮程倩,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律师,河北经贸大学经济学学士、东北财经大学法律硕士。阮程倩律师在企、事业单位常年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风险管理、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等领域具备丰富的执业经验。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合同法律事务专业法律研究会委员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公司法律事务专业法律研究会委员

梁彬律师,名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具有12年执业经验,在劳动法、政府合法合规、行政事务方面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常年作为各顾问单位的讲座律师,为各顾问单位分析新法新规,并承担合法合规系列培训工作。

梁彬律师为镇政府提供法律服务,并与镇政府信访办合作,每周到信访办协助化解村民日常纠纷,引导其通过正常法律途径解决包括婚姻纠纷,继承纠纷,相邻关系纠纷等方面的问题;接受北京国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为其收购京仪集团旗下北京世华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提供全程法律顾问服务,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小红门库房综合楼项目审核、修改大量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为某公司销售合同引发的商事纠纷担任代理人,为委托人挽回百余万损失。多年来得到顾问单位一致好评。

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理事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宣传与联络工作委员会主任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劳动保障事务专业法律研究会委员

王雄合伙人、专职律师

王雄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分别获得文学学士、法学学士、法学硕士学位,并在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大学法学院学习,获得商法硕士学位。

执业领域:劳动与社会保障、商事与涉外争议解决、公司合规

工作经历和教育背景:王雄律师自2006年起从事法律服务工作,分别在内资律所、外资律所代表机构工作多年。王律师服务过的企业包括龙锦综合开发(成都)有限公司、香港铁路有限公司、柏威年企业(大连)有限公司、德国普茨迈斯特股份有限公司、澳大利亚REAGroupLtd、香港ClosureSystemsInternational(HongKong)Limited、香港BeurerFarEastLimited、瑞士MontresTudorSA、美国TenFactorManagementLLC、美国Conn-Selmer,Inc.等。

王雄律师在企业合规与风险管理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涉及到制造、商品销售、商业物业管理、融资租赁等行业。王律师也曾为多家外资公司提供中国法律建议,代表境外与境内客户处理其在货物买卖、技术许可、股权转让、医疗服务、互联网推广等领域的法律事务。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监事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知识产权事务专业法律研究会委员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涉外法律事务专业法律研究会委员

2007年执业至今,公司法律服务专业律师。担任多家大型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在股权融资、破产清算、私募基金、企业各项法律风险防控等民商事法律服务方面丰富的诉讼及非诉经验。

担任北京市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多家行政机关常年法律顾问,在疑难案件办理、各项法律风险防控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第十一届北京市律师协会合同法专业委员会委员

赵欣婷专职律师

毕业于湖南师范大学,法学学士,擅长领域民事行政诉讼。实习与执业期间一直致力于行政法领域与民事领域,代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类型的案件,提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执法、文件审查等方面的日常服务,具备一定的培训、授课经验。现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政府常年法律顾问主办律师。

座右铭“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莫问前程但行好事”。

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党支部宣传委员

第一届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事务专业研究会委员

业务擅长领域: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领域、知识产权合规领域。

现就职于北京名谦律师事务所,为多家高科技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工作,对企业日常知识产权合规化管理、经营合同风险、企业内部管理有丰富的经验。

李琦专职律师

李琦,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学士,业务擅长领域:企业法律顾问、民商事诉讼领域、劳动争议领域。

李琦曾于2015年期间实习于广东省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立案庭,2018年至2021年期间任职于北京市某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民三庭,办理大量民事案件,擅长处理各种劳动争议纠纷以及商品房预售与销售、房屋买卖、土地与房屋租赁、建设工程、装饰装修等不动产领域的合同纠纷;熟悉法院诉讼程序;掌握民事纠纷调解的技巧,有丰富的调解经验。

张琳琪专职律师

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学硕士,擅长领域行政民事诉讼。实习与执业期间参与多个市、区级政府部门、事业单位规章制度、条例或法律性文书的起草、修订工作。主要办理政府部门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信访履职等复议及诉讼案件。

萨日娜专职律师

萨日娜,2006年毕业于内蒙古财经学院,毕业后一直从事律师助理工作,有多年的房地产贷款律师见证工作经验,自2010年加入北京市名谦律师事务所,从事律师团队秘书岗位工作,在民事合同纠纷领域有多年的诉讼前工作经验,得到顾问单位一致好评。

实习与执业期间,一直服务于名谦律师政府法律顾问团队,为团队内顾问单位提供诉讼、非诉业务。

周春梅专职律师

2014年执业,中国人民大学法学硕士,有着长期的法院及银行工作经历,代理过大量的银行贷款合同纠纷的诉讼及执行案件,有着丰富的律师工作经验,且工作敬业,与银行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

郭志刚合伙人、专职律师

任壮合伙人、专职律师

于2005成为执业律师,擅长房地产,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公司股权等领域。在十几年的执业过程中,注重理论知识与实际经验相结合,承办了大量的民商事诉讼案件及非诉业务,并在大型国有企业担任多年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和蔼耐心的沟通方式,扎实的法律理论基础,灵活多变而又不失原则的处理事务的方法,受到了当事人的一致好评。业务领域涉及房地产法,土地使用权转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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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职律师和社会律师有什么区别?网友(匿名用户)职场问答而社会律师则主要是为个人、企业或社会团体提供法律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诉讼、起草合同、审查法律文件https://zq.zhaopin.com/question/9261511/
2.律师分为哪几种专业其四,为社会提供法律服务,并以此为职业。 1996年5月1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并于2001年12月29日和2007年10月28日两次修订。律师法规定律师,是指依法取得律师执业证书,接受委托或者指定,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的执业人员。 https://xue.baidu.com/okam/pages/strategy-tp/index?strategyId=137325537286196&source=natural
3.百问百答(律师管理)律师执业应当接受国家、社会和当事人的监督。 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害律师的合法权益。 2、哪些人员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十一条的规定“公务员不得兼任执业律师。律师担任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任职期间不得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https://www.zjk.gov.cn/content/bwbd/198086.html
4.使用说明我们相信,诚信信息系统的启动,将极大的推动广州市律师诚信体系的建立,进一步提升广州律师行业的社会公信力,规范广州市的法律服务市场,让律师更加自律,让当事人更加放心! 1、如何对律师诚信信息系统进行管理? 答:我会为了启动律师诚信信息系统,专门出台了《广州市律师诚信信息系统管理办法》,该办法对诚信信息系统构成及https://www.gzlawyer.org/integrity/1073160717ba4394a7503102148b3653
5.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哪些?专家导读 刑诉侦查阶段的律师辩护人规定有1、当事人的选择。2、会见中的注意事项。3、调查取证注意事项。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阶段只能聘请律师担任辩护人,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亲友在此阶段不具备担任辩护人的资格。 https://mip.64365.com/zs/1019849.aspx
6.2007中华民族品牌与企业社会责任高峰论坛网上直播长江实业集团董事长李嘉诚代表秦学、中电电气集团董事长陆廷秀、世界和平慈善基金总会会长张田、北京金源化学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兼CEO张和平、重庆周立太律师事务所主任周立太代表宋侍帅 、世纪金源集团董事长黄如论代表彭程、北京大学保护生物学教授、CI-山水自然保护中心负责人吕植 、蒙牛乳业董事长牛根生代表孙立彬 、北京公众http://www.china.com.cn/zhibo/2007-12/16/content_9381258.htm
7.m.qzrc.com/activity/zp003一、合伙人律师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同炜衡理念和价值观; 2.执业3年以上,有一定的创收能力; 3.有较强的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 4、在某一专业领域具有执业专长的律师或有专业委员会等社会任职的律师优先。 二、专职律师 http://m.qzrc.com/activity/zp003
8.理工光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若监管部门认定因本会计师事务所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 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照相关 11 武汉理工光科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 法律、法规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 (七)公司本次 IPO 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承诺: 本所为发行人本https://stock.stockstar.com/notice/JC2016101900000004_53.shtml
9.第四届中国数据法律高峰论坛暨“数据隐私与数据要素市场建设吴涵(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提出数据使用的透明性问题,应当明确个人隐私的范围构建。提出三个理念:第一,数据权益的精细化管理时代终将到来。第二,多方利益平衡的问题需要重视。数据的使用将影响他人、组织、社会、国家甚至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第三,构建权责相一致原则。信息与数据的关系问题,国家需要对数据掌握https://news.ecupl.edu.cn/2021/1008/c678a183082/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