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国家公务员考试专业科目笔试大纲(证监会法律类)

报考法律类职位的考生参加本类别的专业科目考试。法律类专业科目考试试题由以下两部分组成:

(一)证券期货基础知识

1、单项选择40题

2、多项选择20题

(二)专业知识—法律

三、答题要求

考试均采用客观性试题,要求考生从每题所给的选项中选择答案。考生必须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试题本或其他位置作答一律无效。

四、样题

(一)单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只有一个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不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A:公民在年老时

B:公民在疾病时

C:公民在遭受自然灾害时

D:公民在丧失劳动能力时

答:(C)

(二)多项选择(每题给四个备选项,其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选项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并按要求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涂,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根据我国宪法规定,下面哪种情况是公民获得物质帮助权的条件()

答:(ABD)

五、考查知识点

考生应掌握证券期货基础知识(可参考财金类考试大纲)和以下法律专业知识: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

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核心要义、精神实质、实践要求。

(二)证券期货法律

1、证券法

(1)证券法的适用范围及基本原则。

(2)证券发行的条件、方式。

(3)证券交易的一般规定、证券上市与禁止的交易行为。

(4)上市公司收购的方式和程序。

(5)信息披露制度与法律责任。

(6)投资者保护制度。

(7)证券交易场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证券业协会。

(8)证券公司的组织形式、设立条件、业务范围和基本业务规则。

(9)证券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控制及监管。

(10)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性质、职责、权限。

(11)证券违法的法律责任及市场禁入制度。

2、证券投资基金法

(1)证券投资基金的种类、特征、组织形式及基金财产的性质。

(2)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3)基金的运作方式。

(4)公募基金的募集及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和交易。

(5)公募基金的投资和信息披露。

(6)公募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及基金财产清算。

(7)公募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及行使。

3、期货和衍生品法

(1)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的定义与基本规则。

(2)期货交易者、期货经营机构、期货交易场所、期货结算机构、期货服务机构、期货业协会。

(3)跨境交易与监管协作。

4、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

(1)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

(2)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私募基金托管人。

(3)资金募集和投资运作。

(4)创业投资基金。

(三)公司企业法律

1、公司法

(1)公司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公司的设立、登记、章程、资本及股东出资。

(3)股东及其权利、义务和股东代表诉讼制度。

(4)公司的组织机构、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5)股份发行及股权、股份的转让。

(6)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义务。

(7)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8)公司债券。

(9)公司的变更、合并、分立。

(10)公司的解散、清算。

2、合伙企业法

(1)合伙企业的概念、特征和种类。

(2)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3、企业破产法

(1)破产的概念、破产原因和破产案件管辖。

(2)破产的申请和受理、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共益债务。

(3)破产重整、和解及破产清算。

4、企业债券管理条例

(四)民事经济法律

1、《民法典》总则

(1)民事主体,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宣告失踪与宣告死亡,代理的概念和特征。

(2)民事权利的种类,民事法律行为的定义、形式要件和效力,民事责任。

(3)债的发生原因。

(4)诉讼时效与期间。

2、合同

(1)合同的概念、特征和分类。

(2)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保全。

(3)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和违约责任。

(4)合同的担保,与定金制度。

(5)借款合同、保理合同等典型合同。

3、物权

(1)物权的概念、效力、类型、物权变动和物权的保护。

(2)所有权、用益物权的概念、特征和内容。

(3)担保物权的概念、特征、种类和内容。

(4)占有的概念、性质、种类、取得和消灭。

4、人格权

(1)隐私权与个人信息保护。

5、侵权责任

(1)侵权行为和归责原则。

(2)侵权责任的概念、构成、方式与适用。

(3)侵权责任的免责和减轻。

(4)责任主体的特殊规定、各类侵权行为与责任。

6、金融法律

(1)商业银行业务及基本规则、对存款人的保护。

(2)保险的概念、保险合同的分类、订立和履行。

(3)票据的概念、种类和特征、票据权利的取得、消灭和行使。

(4)信托设立、信托财产、信托当事人。

(5)反洗钱制度的概念、基本原则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义务。

7、其他经济法律

(1)市场竞争原则,不正当竞争行为。

(2)垄断行为及其认定规则、调查程序。

(3)劳动者的权利、劳动合同和劳动争议。

(五)行政刑事法律

1、行政法

(1)行政许可的设定、实施机关、实施程序、费用及行政许可的撤销、注销。

(2)行政强制的种类、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3)行政处罚的种类与设定、实施机关、管辖和适用、行政处罚的决定、执行程序。

(4)行政复议范围、行政复议的申请、受理和决定。

(5)国家赔偿的范围、请求人、义务机关及赔偿程序。

(6)监察机关及其职责、监察范围和管辖、监察权限和监察程序。

(7)信访渠道、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督办。

2、刑法

(1)犯罪的概念和分类、犯罪构成、犯罪排除事由。

(2)犯罪的预备、未遂和中止。

(3)共同犯罪、单位犯罪和罪数形态。

(4)刑罚种类、裁量、执行和消灭。

(7)贪污贿赂罪、渎职罪。

(8)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侵犯财产罪。

(六)诉讼法律和其他法律制度

1、民事诉讼的基本制度、受案范围与管辖、当事人、民事证据、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起诉和审判。

3、刑事诉讼的管辖、回避、辩护、强制措施、侦查、审判和附带民事诉讼。

4、仲裁的概念和特点、仲裁机构和仲裁协议、仲裁程序。

5、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国家机构。

6、立法体制、立法权限和立法程序。

7、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方式和程序。

中国证监会人事教育部

2023年10月

原标题:2024年度中国证监会招考职位专业科目笔试考试大纲.zip

THE END
1.物权的概念和类型2026年江苏公务员考试常识积累2、用益物权: (1)概念:对他人所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2)种类: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地役权、居住权。 3、担保物权: (1)概念:以直接支配特定财产的交换价值为内容,以确保债权实现为目的而设定的物权。 (2)种类:抵押权、质权、留置权。 刷题巩固 【http://www.jsgwy.com.cn/html/ggjczs/fl/202412/51_95232.html
2.物权分类的内容包括什么?二、物权的法定意义 物权法定意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物权的内容(即权能)应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基于自由意志而协商创设或者确定。 具体含义: 【1】物权的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随意创设,学说称为“类型强制”。 现有的物权类型有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除此之外,不允许当事人https://www.64365.com/zs/1416460.aspx
3.物权(1)物权是支配权。物权是权利人直接支配的权利,既物权人可以依自己的意志就标的物直接行使权利,无须他人的意思或义务人的行为的介入。 (2)物权是绝对权。物权的权利人是特定的,义务人是不特定的,且义务内容是不作为,即只要不侵犯物权人行使权利就履行义务,所以物权是一种绝对权。 https://baike.esnai.com/history.aspx?id=13466
4.《民法典》解读116:物权法定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编总则,第五章民事权利,第一百一十六条:“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 本条是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 一、本条的历史由来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能设立哪个类型的物权,各种物权有哪些基本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法定原则是物权法区别于债权法和合同法的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660420496720236
5.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什么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什么规定 东奥注册会计师 2024-09-12 02:56:03 答案: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也称物权法定原则。物权法定原则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种是种类法定,即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所不承认的物权;另一种是内容法定,即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https://www.dongao.com/zckjs/jjf/201908141123666.shtml
6.[判断题]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题目】[判断题]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查看答案 纠错 收藏 银行从业课程视频 班型 课时 免费体验 专业实务-个人理财(初级) 模考点题班 6节 专业实务-风险管理(初级) 习题精析班 2节 初级银行从业全科VIP班【公司信贷+法律法规】 全科套餐班 73节 初级银行从业单科VIP班【公司信贷https://www.360ckw.com/timu/detail-tlw8vk5x.html
7.物权的种类和数量由法律法规规定银行从业资格考试题库《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就是这一原则的体现。不包括行政法规的规定。 这一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物权种类法定,当事人不得自由创设法律未规定的新物权;二是物权内容法定,当事人不得在物权中自由创设新的内容。 B 、错误 https://www.bkw.cn/tiku/Ry5Lv.html
8.透析《物权法》第5条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条即是关于物权法定原则的规定。 一、物权法定原则的根据 众所周知,私法自治乃近代民法三大原则(私法自治、所有权绝对、自己责任)之一。个人得依其意思决定形成私法上的权利和义务。这一原则体现在债权法(合同法)中,即为契约自由,当事人得在不违背强行性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07/06/id/251213.shtml
9.《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讲义提纲2.物权: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3.物权的种类 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二、物权法的特有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只能由法律规定,任何人不得创设物权。 (二)物权公示原则 http://www.ybrd.gov.cn/rdxw/jgjs/2012-03-20/266.html
10.2023年中级经济基础知识真题考点:物权概述中级经济师(2)物权属于支配权。 ①物权的权利人不必依赖他人的帮助就能行使其权利。 ②债权属于请求权,是债权人请求债务人依照债的规定履行义务,即债权必须有相对的义务人给予协助方可顺利实现。 (3)物权是法定的,物权的设定采用法定主义。 ①物权的种类和基本内容由法律规定,不允许当事人自由创设物权种类;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https://www.233.com/zjjjs/jcbiji/202310/22133732574176.html
11.《法律与生活》核心概念关键问题易错易混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包括动产、不动产)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建设用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和质权等. 2.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如所有权的取得、权利的期限等)必须由法律规定,不得任意https://www.360doc.cn/article/46816755_1098007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