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论:在您撰写法律法规基础常识时,参考他人的优秀作品可以开阔视野,小编为您整理的7篇范文,希望这些建议能够激发您的创作热情,引导您走向新的创作高度。
1.1学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程度
1.2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学习法律的兴趣
1.3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1997年克隆绵羊Dolly诞生,这标志着高等生命所遵循的有性生殖被打破,生命可以通过无性生殖繁殖和“复制”。在被问及“人类能否克隆人?”这一问题时76.2%的同学持反对观点。当问及“你反对允许克隆人主要理由是什么?”有46%的人选择“克隆人会引起家庭伦理关系的混乱”,21.5%的人选择“有可能导致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有6.74%的人选择“技术发展还不够成熟”,25.76%的人选择“会造成在法律认定上自然人和克隆人难以区分”。
2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2.1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2.2建议
(3)大胆引进医学前沿法律问题,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拓宽学生知识面。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有些医学科技成果不断被引入到法律法规当中比如《婚姻法》对近亲结婚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等。一些医疗技术不仅在伦理学层面引起广泛讨论,也为法学的研究带来新的研究课题,比如,堕胎、母亲、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有些在国外已有立法,但国内立法条件尚不成熟。教学过程中将这些前沿问题介绍给学生,让学生理解医学发展面临的许多法律问题迫切需要卫生法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更好的引导、促进医学发展。对于一些学生感兴趣的热点问题可以展开讨论,比如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的立法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已有30多个国家接受脑死亡标准,我国为什么至今没能通过立法?脑死亡立法能不能一蹴而就?脑死亡立法的意义何在?究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采取这一标准?你支持脑死亡立法吗?理由是什么?随着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学生会对医学和卫生法学的关系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也会对继续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产生更大兴趣。
关键词:消防法制建设;消防监督;关联性
我国现在的消防法律法规相对完善,它在一定程度上推动着消防工作的顺利开展。然而,因为内部因素和外部因素的影响,我国的消防部门执法过程中存在缺陷。
一、我国目前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存在的问题
(一)单位主体责任落实力度不够,火灾隐患整改不彻底。我国消防工作的原则是“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单在实际工作中,消防部门唱“独角戏”的情形普通存在,有些单位和个人法制意识不强,不理解消防工作,表面配合,实际上对消防部门指出的隐患并不积极整改,应对检查,阳奉阴违,造成很多流动性的消防安全隐患。
(二)消防执法人员具体有一定的随意性。在进行消防执法时,很多执法人员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举例来看,由于执法人员调动频繁,导致执法人员对岗位不熟悉,难以留住精通消防监督的人员,直接导致消防执法工作水平不高。另外,部分人员为了应付考试而进修,这些随意性导致消防执法工作难以高效开展,同时也致使消防执法透明度不强。因为人际关系的影响,所以执法人员的执法力度不严格,针对被监督对象的行为规范性不强。
(三)消防法律法规亟待完善。在我国的法制体系变革背景下,《消防法》也实现了新的发展,有关规章制度也重新修订。不过,在实践中还需要进一步加强消防法制建设。和我国的现在社会发展状况相比,整体消防工作具有一定滞后性,难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相适应。在我国的消防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现在的消防法律法规难以和科技化消防设备相适应,难以实现规范化管理,不利于推广消防科技和设备。因此,为了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进一步拓宽消防器材应用范围,就要不断完善和消防有关的法律法规。
二、改进消防法制建设与消防监督的措施
三、结语
作者:袁方单位:焦作市消防支队
参考文献:
[1]刘珩.当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4(01).
[关键词]消防法律法规;农村;实效;价值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得到较快发展,近年来,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凸现,为有效解决农村消防问题,推进农村消防工作法治化进程,国家和地方制定了一系列针对性法律法规。关于当前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施成效值得研究探讨。
1我国的农村消防安全现状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二、三产业崛起,使得农村火灾隐患增多,火灾形势日渐严峻,农村的火灾起数、死伤人数、直接财产损失上升幅度远远高于城市,已严重威胁到民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直接影响了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农村消防安全问题凸显在缺乏科学的消防规划,建筑物防火间距小,消防基础没施薄弱,建筑耐火等级低,农民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缺乏安全用火用电常识,逃生自救能力差,消防保卫力量不足等等。导致农村消防安全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几点:
1.1农村消防工作起步较晚
由于经济、社会等因素的制约,长期以来,我国消防工作一直以城市为重点,忽视了农村消防安全,忽略了农村消防工作,认为农村即使发生火灾,造成的危害也不会太大。因此在消防站建设、消防力量部署、公共消防设施设置、消防投入上均集中在城市。直到近十年来农村火灾高发,火灾损失逐渐加大,农村消防安全才开始引起各级政府、各职能部门的重视。
1.2基础设施底子薄
我国多数乡镇无消防规划、没有专业消防力量,村庄缺乏消防水源、没有配备基本消防器材设施。此外,农村建筑物的耐火等级较低,抗火能力差,建筑物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甚至毗邻而建,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烧连营,同时,缺少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通讯,逃生救援都十分困难。
1.3消防监督管理少
长期以来,农村消防工作缺乏必要的监管,失控漏管现象严重,许多农村甚至处于消防监管的真空。九十年代末《消防法》实施以后,农村消防工作主要由当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和派出所监管,近几年开展的农村消防工作也主要由各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深人农村开展,一直都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唱“独角戏”。但是,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由于人力、物力等因素的制约.使得深入开展农村消防工作显得力不从心,不能解决所有农村消防工作中遇到的全部问题。
1.4抗灾救援力量薄弱
常年以来由于我国消防资源的严重短缺,只有城市设立了公安消防站,农村灭火救援力量几乎空白。“远水解不了近渴”,农村火灾发生后,无法及时扑灭,连片而烧。虽然一些农村自发组织了群众性灭火队伍,但力量甚微,缺乏专业培训和灭火设备,难以承担防火、灭火任务。有的村寨,年轻力量基本全部外出务工,村中留守的都是老弱病残,农村消防组织名存实亡。
1.5民众消防安全意识淡泊
由于农民群众受教育程度低,自我保护意识差,加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到位,导致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知识和技能匮乏,缺乏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常识,普遍存在乱倒炉灰、随意烧荒、小孩玩火、迷信烧纸、乱接电器线路和保险丝等现象。
2针对农村消防工作出台的法律法规
农村消防工作是保障农村安全、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实现我国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环节。2006年以来中央1号文件连续三年提出加强农村消防工作要求,中央七部门联合制定《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消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农村消防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应采取有力措施,长短并重,标本兼治,建立农村消防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消防规划、消防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消防组织,增强农村抗御火灾的能力。
2008年8月1日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的国家标准《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实施,该规范专设一节“消防整治”,规定了村庄整治消防安全应当坚持的原则和村庄整治中消防安全布局、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通信、消防通道、消防装备、建筑防火等具体内容。
2009年5月1日新《消防法》颁布实施,明确在第三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村消防工作的领导,采取措施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组织建立和督促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第三十一条规定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第三十二条规定乡镇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指导、支持和帮助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防火安全检查。
2011年6月1日国家标准《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正式实施,规范着重在农村消防规划、村民的自用住宅、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环节的技术防范措施、“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技术要求、火灾预防、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等常识的宣传教育内容做了技术规定。
同时,各级人民政府就贯彻落实国家法律规法出台了一系列地方性法律和法规,旨在进一步推进农村消防安全工作法治化进程。就浙江省相继颁布实施了《浙江省社会消防组织管理办法》,下发了《浙江省农村消防管理工作若干规定》和《新农村消防工作建设标准》等。
3消防法律法规在农村的实效性评价
3.1取得的成效
近年来,随着针对农村的消防法律法规颁布实施,农村消防安全工作在建立法制化推进过程中,各级法律法规发挥积极作用,取得了成果,主要体现在:
3.1.1各级政府将农村消防工作纳入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计划内容,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和平安建设,建立了政府消防工作管理体制。
3.1.2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得到了建设,建立了集政府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治安联防消防队等多种形式的队伍。
3.1.3公共基础消防设施得到了改善,并纳入到农村公路、人畜饮水、农村电网、农村沼气、旧镇旧村改造等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3.1.4政府建立了村级消防宣传阵地,开展了针对性消防宣传。
3.1.5村中“出租屋”、“三合一”场所、易燃建筑集中连片情况得到了一定的整治、农户电气线路、炉灶等得到了相应的改造。
3.2不足之处
3.2.1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远离法律制度,多以村规民约制约行动,村民对消防法律法规相当陌生,严厉的条款难以接受,消防法律法规在村民中普及遭遇到困境。村民不会利用法律保障自身的消防安全,也忽略法律规定的消防责任。我们能看到村民用火用电用油用气依然我行我素,家庭电器线路乱拉乱接并未改善,只要无人管理,乱倒炉灰、随意烧荒、迷信烧纸、乱搭乱建屡禁不止。
3.2.2经济与法律相脱节。尽管农村经济已经有了长足发展,但距离法律所需的实施环境尚还差着很大距离,消防法律法规在村民中的存在和发展举步维艰。我们看到全国农村的经济发展极不平衡,有的农村村民温饱问题尚未完全保障,有房可住已属不易,就无从谈房屋是否符合消防规范建设,安全用火用电更是理想化。即使在经济相对较富裕的农村,村民也尚在追求经济利益的最大化,消防安全工作对他们而言始终是其次。同时,过高的消防安全工作要求也使他们退而远之。
3.3.3宣传力度不够,未深入到村民。近年来出台的农村消防工作法律法规涉及面广,工作要求高,而到达村民个人层面上的宣传普及却只有只言片语,稍复杂便不被村民理解,而负责宣传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的专业人员缺乏,村民工作大多依靠村干部,而村干部自身对消防法律法规知识了解有限,所以固然有完整的消防法律法规,但村民的法律意识与之几代传承的防火意识并未提升。
4未来消防法律法规在农村的价值取向
当前,农村火灾形势依然严峻,火灾起数居高不下,随着农村经济的崛起,火灾损失将越来越大,农村消防安全要求极度迫切。可以说,目前的农村消防法律法规建设已较完备,但如何深入有效的体现其价值得探讨。对未来法律法规的推广建设,笔者有几点建议做探讨:
4.1重视地区性差异
当前针对农村的消防法律法规虽完备,但不适宜大而全的实施与各个村,即使在一个镇里,村与村之间也有很大的差异,应当有选择性的配套解决各村消防问题,对经济发展迅速的村,应当重在规划建设,加强民众法律责任;对人口多、房屋密集错综、历史久的村,应首先解决历史问题,加强改造;对经济落后、条件差的村,应首先整治居住房消防安全隐患;对人烟稀少、老弱留守多的村,应加强政府救助力量;对第三产业发达的村,应普及法规,加强村民法律责任。
4.2重视村民自身需求
过高的消防安全要求会使消防法律法规远离村民,应当积极调研村民对消防工作的需求,首先解决村民最迫切的消防要求,从而再进一步开展消防工作。
4.3重视历史遗留问题
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民人口众多,有约3/4的国人生活在农村,历史久远,在农村形成了固定的习惯和文化,当前很多农村消防安全问题不是一部法律一台法规所能化解。应当通过法律的逐步实施稳健的解决农村消防问题,不可求胜心切,一夜无法改变农村消防现状。
4.4重视执法队伍建设
目前,针对农村的法律法规相对完备,但执法队伍的建设严重滞后,除公安消防部队这支专业的队伍外,没有其他专门负责农村消防工作的队伍,而公安消防部队在做农村工作时有较大的局限性,与村民的沟通存在较大的不足。通过完备的法律法规应当建立健全专门针对农村的规划、建设、宣传、检查、执法部门,确立适合的专业人员,同时,部门人员必须要能够全面了解消防法律法规,改变现有的由公安消防部门指导其工作的模式。
参考文献
[1]村庄整治技术规范,GB50445-2008
[2]农村防火规范,GB50039-2010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10
[4]罗家祥.探讨新《消防法》实施下的新农村消防工作.中国新技术新产品,2010(14)
关键词:高职学生法律意识理念
沂蒙山区作为在全国范围内经济社会发展走在前列的革命老区,在医疗卫生领域的发展也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代表性,本文通过调查沂蒙山区的唯一一所医学院校医学生的法律意识现状,分析医学生形成法律意识的影响因素,提出提高学生法律意识的措施。以此推动医学院校卫生法学的教学,加强学生依法行医的理念。
1调查基本情况
1.1调查对象
考虑到研究对象需要具备代表性、综合性和可行性等条件,所以在做研究时选取大一200名学生,大二200名学生,大三100学生,涉及护理学、临床医学、检验、药学四个专业。
1.2调查方法
问卷调查法:根据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的不同特点,自行编制《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调查问卷》,问卷调查采取随机抽样。
(1)问卷收况。
本次共下发问卷500份,回收495份,回收率99%,其中无效问卷3份,有效问卷492份,有效率98.3%。回收率和有效率都较高。
(2)问卷对象的分布情况。
本高职医学院学生以护理和临床两个专业学生居多,选取的学生这两个专业占了大部分:大一200名学生中,护理专业100人,临床专业60人,检验20人,药学20人,大二200名学生各专业学生和大一人数相同,大三在外地实习医院进行实习的学生较多,所以选取的数量少些,100人中,护理专业60人,临床20人,检验10人,药学10人。500名学生中,由于护理专业学生中女生较多,所以总数中女生346人,占到69.2%,男生154人,占31.8%。
1.3调查问卷的主要内容
(1)对法律一般常识的掌握情况,对现有法律体系的认知。(2)法律对自己日常生活的影响程度的认识。(3)对于医事法律法规的认识情况。
2调查结果
2.1学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和对法律权威的认同程度
(1)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
从调查问卷分析,大部分学生对法律常识的掌握情况不容乐观。问卷题目“我国的根本法是哪部法律”是最基本的常识问题,回答正确只有率69.1%,在回答“我国的最高立法机关是哪个机关”这一问题是,答出的只有42.3%,“你能说出我国的政党制度吗”这一问题能够回答出来的只有26.4%,随着问题的稍稍加深,能够回答出来的学生比例大大降低,而问卷中的问题同属于最应该掌握的法律常识。由此可以看出,高职医学生普遍重视专业课的学习,但忽略了基础课,特别是法律基础课的学习。
(2)对法律权威的认可程度。
个体对法律权威的认可程度从侧面反映了一个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治理念对其实生活的影响程度,一个人只有从内心信仰法律,才能自觉的去学习法律、宣传法律、应用法律。本调查将认可程度分为四个层面:完全认可、基本认可、不予评价、完全不认可,调查情况见表1。
通过调查可以看出,我国大学生对我国现有法律体制的运行总体评价是良好的,但确实也有部分学生认为法律在保障公平方面还需要加强力度,大学生在遇到麻烦时有半数以上的同学认为自己能够遵守法律,运用法律理性解决问题,不会超越法律允许的范围而知法犯法。体现了难能可贵的对自己做守法公民的信心。
2.2大学生获得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和学习法律的兴趣
针对“你认为大学生如何获得法律知识”这一问题调查结果见图1。
从图1可以看出大学生掌握法律知识的主要途径还是通过课堂上老师的言传身教,课堂教学在加强学生法律意识方面仍然占据主导地位,绝对不容忽视。网络媒体作为大学生接触多,又比较喜欢的一种传播媒介在习得法律方面显示的作用没有多少优势,也就是大学生上网并没有特别留意自己法律素质的提高。
2.3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
由表2可以看到,6道题目都是要求将来作为医务工作者必须要掌握的法规,有些甚至关系到作为医生对自己权利的保护,但除了一道题答对率超过50%,其他的均未超过半数,由此可以得出高职医学生对卫生法律法规的掌握程度不深,有待进一步提高。
3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3.1高职医学生法律意识存在的问题
(1)法律基础知识储备不足。
(2)重理轻文,忽视人文知识的学习。
(3)课程体系设置不合理,未能适应学生就业要求。
3.2建议
(2)创造一切条件让学生在医学实践当中提升法律素质。
法律知识仅仅进课本、进课堂还远远不够,医学科学说到底是一门实践性非常强的学科,医学生法律素质的提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摸索提升。开设模拟法庭、到法院旁听审判过程等都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方法。
(3)大胆引进医学前沿法律问题,提高学生学习兴趣,拓宽学生知识面。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有些医学科技成果不断被引入到法律法规当中比如《婚姻法》对近亲结婚的规定,《食品卫生法》第七条“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等。一些医疗技术不仅在伦理学层面引起广泛讨论,也为法学的研究带来新的研究课题,比如,堕胎、母亲、克隆技术、器官移植、安乐死,有些在国外已有立法,但国内立法条件尚不成熟。
教学过程中将这些前沿问题介绍给学生,让学生理解医学发展面临的许多法律问题迫切需要卫生法学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以更好的引导、促进医学发展。对于一些学生感兴趣的热点问题可以展开讨论,比如脑死亡和器官移植的立法问题,在全球范围内已有30多个国家接受脑死亡标准,我国为什么至今没能通过立法?脑死亡立法能不能一蹴而就?脑死亡立法的意义何在?究竟具备什么条件才能采取这一标准?你支持脑死亡立法吗?理由是什么?随着深入讨论这些问题学生会对医学和卫生法学的关系有更为深刻的理解,也会对继续深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产生更大兴趣。
[1]李喜.论医患关系的法律属性[J].山西大同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1-23.
关键词物流法律法规第一堂课教学构思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DOI:10.16400/ki.kjdks.2016.11.062
AbstractThecourseofLogisticslawsandregulationsisoneofprofessionallogisticsmanagementprofessionalbasiccourse.Inthecourseofthefirstclass,whetherteacherscansuccessfullyguidestudentsinanintroductory,andletthestudentsgenerateinterestandasenseofidentityisthekeytoensurethegoodteachingeffectinthefuture.Inthispaper,weintroducethesignificanceofthefirstclassofLogisticslawsandregulations,conceiveofteachingandhowtoteachthefirstlesson.
Keywordslogisticslawsandregulations;thefirstclass;teachingconception
“物流法律法规”是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商学院物流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共50学时(分为40个理论学时40,10个实训学时),2.5个学分,该课程的教学目的在于培养物流专业的职业综合技能,熟悉物流领域的法律法规知识,掌握基本的法律技能,在发生物流纠纷后能合理解决问题,当然更重要的是懂法、用好法,做到防患于未然,避免法律纠纷的产生。笔者结合自身讲授该门课程的实际情况,简要谈谈如何讲好“物流法律法规”的第一堂课。
1讲好“物流法律法规”第一堂课的意义
从目前的就业形势来看,高职物流管理专业学生的主要就业去向是企业,尤以物流企业居多。在目前物流法律法规尚且不健全的市场环境下,物流企业所面临的法律风险是花样繁多,企业在管理上一有疏忽就可能导致亏损甚至破产,因此学好“物流法律法规”这门课,对学生日后的就业以及个人法律风险的规避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校的“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时在大学第一个学期开设,学生对物流管理的专业知识还处于零基础,对专业课程的学习方法也没有一个系统的概念。以笔者的教学经历来看,“物流法律法规”的第一堂课犹如为学生走向物流专业领域的第一道门,在这一堂课上,教师就必须深入浅出地为学生大致描绘物流领域的基本常识,让学生了解“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性质和特征、方向及其对他们未来就业的影响,充分调动学生想更多地了解物流专业知识的积极性与主动性。
2“物流法律法规”第一堂课教学构思
2.1课程介绍
“物流法律法规”课程涉及的内容既有体法内容,也有程序法内容,知识点多,且实践性较强,在教学目标上应侧重于学生对物流法律法规的理解和应用的把握上,特别是法律风险的识别和防范技巧上。
在第一堂课上,向学生介绍“物流法律法规”课程的性质和特点、课时安排、课程的教学主要内容(包括理论学习和实训学习内容)、课程学习的重点和难点、考试考核标准和要求、课程学习的方法以及学习该课程的意义和重要性。
2.2第一堂课的课程教学内容的设计
自开设“物流法律法规”课程,考虑到我校物流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以及学生课堂表现特点,我们选用了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出版,陈石清主编的校企合作教材《物流法律法规》。同时,在借鉴有关本科教材和其他高职教材的基础上,对本课程的第一堂课的教学内容做如下设计。
2.2.1物流法的定义
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统一规范物流活动的物流法,调整各类物流活动的规范主要散见于各种法律法规中,因此,物流法指的是国家制定的用来调整在物流活动中产生的以及与物流活动有关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在该部分的教学上补充讲述一些基本的法律常识,比如法的效力层次,法的制定机关,规范物流活动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2.2.2物流法的特征
物流法不同于其他法律,它自身具有很强的特殊性。这种特殊性主要源于以下两个原因:一是其他部门法律法规大多是从宗教、道德等方面演变而来,而物流法律是源自物流业务活动中,尤其在当今物流行业已广泛成为企业的第三利润源的情势下,物流业务发展非常快,但物流业专门的法律法规的建设明显滞后;二是物流行业是一个综合性的行业,涉及的环节非常广泛,一般包括运输、仓储、包装、配送、搬运、流通加工和物流信息等诸多环节,这些活动都是技术含量较高的活动,每个物流环节的特点不一,每个环节都需要法律规范对其进行规范和约束。而物流活动的参与主体之间既有横向的法律关系,又有纵向的法律关系,如有政府、行业协会、物流企业等等。随着国际物流的发展,物流活动跨越国界,尤其跨国公司的,物流供应链覆盖到多个国家,在物流活动中必然产生不同国家物流法律规范的适用问题。
鉴于物流活动的以上特点,物流法与其他法律规范比较,具有广泛性、技术性、国际性、综合性等特点。特别要说明的是其广泛性,由于物流活动的参与者涉及不同行业及部门,如仓储业主、物流包装服务提供商、各类运输方式承运人、装卸业者、承揽加工业者、配送企业、物流信息运营商等。所以物流法在规范的内容上和表现形式上都具有多样性。
2.2.3物流法的调整对象
2.2.4我国物流法的现状
虽然物流业的发展如日中天,但迄今为止规范我国物流行业的物流法还没出台,现有的有关物流方面的法律性规范文件分散于海陆空运输、装卸、仓储、信息处理等方面的法律以及各部委分别制定的有关规章、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及各种技术规范、技术法规中。规范物流领域的基本法有《合同法》、《海商法》等,行政法规有《海港管理暂行条例》、《航道管理条例》等,中央各部委颁布的规章有《关于商品包装的暂行规定》、《铁路货物运输规程》等。此外,还有一些国际条约、国际惯例、地方性法规以及物流技术规范等形式。
再有,由于物流业涉及的环节和领域较多,规范这种活动的法律规范又多分散于不同的不同的政府行政部门根据各自的行业特殊情况和部门利益制定和颁布的部门法规,这些部门在制定法律规范事协调不充分,基本是各自为政,因而导致这些法律规范之间缺乏统一性、总有不协调甚至存在冲突。
我国现在的物流业早已不是传统的仓储运输业当道的原始物流业,针对现代物流的新业务、新问题,我国目前甚至还没有法律法规加以调整及规范,存在不少的“法律真空”。这些问题的存在,将直接影响到物流业的健康发展。
3如何讲好“物流法律法规”第一堂课
3.1在教学中融入法律风险教育,增强课程的实用性
在物流法律法规的第一堂课教学中,重点不在于开展课程教学内容的详细讲述,更重于将法律风险教育融入到课程中,使学生养成敏锐的法律风险意识,更好地适应风险日趋升高的社会环境,应对当前及今后所面临的法律风险。②在课程的教学内容的设计上,教师不只是要讲解教材中的概念和各种理论知识,更要结合市场风险种类,从头至尾都强调“法律风险”这四个字。
3.2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营造良好的教学氛围
第一堂课上教师给学生的第一印象非常重要,会对今后的教学产生极大影响。学生接受一门新的专业课程,就像面对一个新事物,总是充满好奇心的。因此教师如果能精心设计这一次课,以自己的风采感染学生,让学生从心理上接受这门课,喜欢这门课。在课堂上教师加强和学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拉近教师与学生之间的距离,树立学生主动学习的积极性。
3.3精心设计课程内容,定位教学培养目标
高职物流专业“物流法律法规”教学内容既要o贴物流行业特点,又要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形势。因现代社会已然是一个风险社会,法律风险发生的概率相比以前有了很大增长。而物流活动涉及的法律关系错综复杂,既有横向的,也有纵向的法律关系,物流市场环境的完善程度与物流业务的增长程度不成正比,在诸多方面存在法律真空地带,发生法律风险的机率较大。
从课程的内容上说,主要要讲述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调整物流主体的法律制度、调整物流作业的法律制度、物流合同法律制度、解决物流争议的仲裁和诉讼法律制度。
在这一个教学内容上,教师除了给学生介绍物流法的现状,更重要的是引导和启发学生做课后的知识搜索和思考。让学生了解一些有影响力的物流法律案例,在案例中发现存在哪些法律风险、法律纠纷,再带着问题去思索物流法的建立和完善要从哪些方面考虑。
3.4创新教学方法,采用多样化教学方式
多媒体教学等现代化信息技术已被大多数高校广泛采用,它一改传统教学的枯燥与死板的教学模式,教师可以利用图片、音频、视频等各种功能,刺激学生的感官神经,将一些比较枯燥的专业课知识,以让学生感兴趣的形式表达出来,从而让死板、枯燥的专业课课堂变得丰富生动起来,最大限度地激发学生的学习热忱。③另外,在“物流法律法规”的第一堂课上,可以引用一些当前比较热的物流热点问题或案件纠纷,鼓励学生展开讨论,进行演练推理,营造出浓烈的求知氛围。
注释
①陈石清.物流法律法规[M].长沙:湖南师范大学出版社.
一年来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股进一步强化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督管理。按照局制定的工作目标及年初工作计划要求,以保障公众食品安全、身体健康为宗旨,强化日常监管,狠抓专项整治,依法履行职责,完善长效机制,全面完成工作任务。现将2019年工作总结如下:、
全区共有保健食品经营单位321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411家,并对其全部进行了档案管理,建档率100%。
受理保健食品、化妆品投诉举报28起,其中保健食品举报以欺诈和虚假宣传为主占到了百分之四十三,举报化妆品过敏类的达到了百分之三十七,针对投诉举报情况我局结合保健食品经营环节“百日行动”专项整治大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的专项行动,以批发企业和集中商业街区为重点严厉打击利用会议、讲座、免费体检等方式违法宣传、销售化妆品、保健食品行为。
二、现状分析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是一所具有石油特色的理工科院校,该校的大部分专业属于理工科,没有开设法律类专业,对研究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程度具有代表性。通过调查问卷和走访的方式,调研了该校本科生,其中发放调查问卷500份,收回有效份数为480份,将调研的结果作为分析理工科大学生法律常识普及程度的依据,从单项和整体的角度来分析现状以及原因,根据分析的结果,指出教学中的不足,给出合理的建议。
三、应对策略
针对理工科院校大学生法律常识缺乏的现状,从国家、社会、院校、个人四个层面探讨,提出一些合理的改进建议,以增加理工科大学生所掌握的法律常识,提高他们的法律素养,帮助他们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为构建法治国家提供源源不断的动力。
(二)毕业的大学生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生力军,其法律素养的高低,直接影响着全社会的法治进程,培养大学生的法律素养也是社会全体成员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希望每个社会成员在自己学法、知法、守法的同时,也积极的为理工科大学生普及法律常识。通过法律援助、法律互助、法律讲座等方式,帮助理工科大学生学习法律常识,增加他们的法律素养,使刚踏入社会的大学生都懂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约束自己的错误行为,敢于和违背道德、违背法律的行为做斗争。只有不断的注入、壮大高素质的生力军,我们的社会才会进步,社会才会安定和谐,每个社会成员才能切身感受到法治社会带来的幸福。
(三)院校是大学生学习法律常识的主要场所,课堂讲解是获得法律常识最有效的途径,现有的教学体系不能很好的普及法律常识,需要不断的革新,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优化:1.丰富教学方法,以增加课堂的趣味性和学生的好奇心;2.改革考核方式,使同学们在课堂之外也能积极的学习法律常识;3.针对理工科院校法律必修课的不足,可适当的增设不同方面的法律类选修课;4.加强师资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5.营造出良好的校园法治环境,坚持科学性和民主性的统一[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