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学博士,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二级教授,法学学科带头人和法学专业负责人,法学理论和民商法学硕士研究生导师。主要从事法社会学、女性主义法学、民法学、婚姻家庭法学研究任务。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等省部级项目30余项。撰写专著多部,1项成果获辽宁省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一等奖,3项成果获辽宁省哲学与社会科学成果奖二等奖,1项成果获辽宁省优秀法学成果奖。作为国家级一流本科建设专业负责人,国家级及省级法学本科实践教学基地负责人,省级实践教学团队负责人,重视教育教学改革,1项成果获得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一等奖,2项教改成果获评辽宁省教学成果奖三等奖。在社会服务领域,丁慧教授长期以来关心国家和地方的法治建设,作为智囊和外脑,在服务社会和传承法治文化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作为专家组成员,全程参与《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立法起草与论证工作,是“离婚”一章建议稿主要执笔人。作为首席专家,主持《大连市社会信用条例(建议稿)》等立法起草论证工作,担任教育厅等多家机关、社会团体等有关单位的法律顾问。获评“辽宁省优秀专家”、“辽宁省中青年法学家”、“辽宁省教学名师”和“辽宁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法学专业的定位是什么?
答:本专业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适应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际需要,立足辽宁,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培养德才兼备,科学精神与人文精神相融合,具有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和熟练地职业技能,合理地知识结构,具备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及高效高质量法律服务能力与创新创业能力,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能够在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和教育机构从事法律事务工作和法治教育工作的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强的应用型法治人才。
法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有哪些?
答:法理学、宪法学、法律职业伦理、中国法律史、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经济法、知识产权法、商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证据法等。
法学专业的办学特色有哪些?
答:法学专业坚定贯彻“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大学教育本质要求,积极推进新文科建设,完善协同育人和实践教学机制,与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合作,创造性地开展了“庭审走进法学院”系列活动,成为国内法学院校与实务部门法治人才联合培养机制的成功范例。
法学专业的学生需要具备什么素养?
答:具有良好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掌握法学专业的思维方法和研究方法。养成良好的道德品格、健全的职业人格、强烈的法律职业认同感,具有服务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具备健康的心理和体魄。
法学专业培养学生什么样的能力?
答:法学专业基础知识的综合应用能力,即将所学的专业理论与知识融会贯通,解决社会生活的实际问题,其中包括法律推理能力、法律思辨能力、法律解释能力、法律服务能力、证据运用能力和法律文书的写作能力。
法学专业的毕业生,就业主要面向哪些行业?哪些职业种类?
答:就业前景相当广阔,就业面向十分广泛,不受行业限制,主要包括立法机关、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及教育机构。可从事的职业种类包括法官、检察官、律师、执法人员、公司法务、法律顾问、司法鉴定从业人员等。
对法学专业学生的寄语。
答:法学专业的学生在学校如何学习,实际上就是两个问题,一是学什么?二是怎样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辽宁师范大学法学院的院训为“厚德济世,博学明法”,厚德即追求善道,养成厚德情操;济世即家国情怀,修成栋梁之才。博学即刻苦读书,渐入博学佳境;明法即学法护法,以法立命立身。积累知识,运用知识,学有所得,学以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