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东段融金综合楼4楼东户
2、浚县公证处
负责人:张晓庆
传真:0392-6970222
是否承办涉外公证业务:否
公证员:张晓庆、刘贵生、张晓君
李雪玲15839231000
陈利民13849230111
池志伟13939279188
单位地址:河南省浚县卫溪街道办事处北大街南段路西
3、淇县公证处
负责人:冯建华13303925598
冯建华、13303925598
计利红13623921910
王在先13849206761
单位地址:河南省淇县红旗路西段路北淇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一楼
4、山城区公证处
负责人:王增军
传真:0392-2700668
公证员:杨东兴13673925302、
李菁华15803929612
王合生13839232053
李艳芳13461997255
王燕秋13503927821
单位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山城路南段015号司法局一楼
我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规定了我国公证机构的十四项基本业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对外开放的逐步扩大,我国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也在不断的拓展。归纳起来,我国公证机构的业务范围可分为以下几个部分:
1、证明法律行为
法律行为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关系的行为。证明法律行为是公证机构最基本、最主要的一项业务。常见的法律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
(4)继承;
2、证明有法律意义的事实
有法律意义的事实是指除法律行为之外,对当事人设立、变更、终止法律关系有一定影响的客观事实。公证机构所证明的有法律意义的事实主要有:
(1)法律事件。如出生、死亡、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意外事件等;
(2)其他法律事实。如亲属关系、婚姻状况、学历、经历、职称、身份等。
3、证明有法律意义的文书
4、赋予债权文书以强制执行效力
5、保全证据
即公证机构应当事人的申请,在诉讼发生之前对可能灭失、毁损或以后难以收集到的证据,采取一定的措施,先行予以收集、固定并保管的活动。
6、提存
二、仲裁工作
(一)鹤壁仲裁委员会
联系人:刘智发
仲裁员:
张秀来、李庄福、张长海、王震宇、李红军、赵秀珍
(二)鹤壁仲裁委员仲裁办事指南
1、鹤壁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设定依据
为了保证公正、及时地仲裁经济纠纷,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鹤壁仲裁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规定,制定仲裁规则。
2、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3、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下列文件资料
A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姓名、职务;
B仲裁请求所根据的实事、理由;
4、受理日期
仲裁委员会自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对仲裁申请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也可以当即受理,并通知当事人。
5、受理地点:鹤壁市淇滨区淇滨大道中段213号市政府第三综合楼308房间。
6、联系人:冀梦佳
(三)仲裁委员会及仲裁委员会主任职责
1、仲裁委员会会议主要职责
(1)审议仲裁委员会的工作方针、工作计划等重要事项,并作出相应的决议;
(2)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秘书长提出的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3)决定仲裁委员会内设机构负责人人选方案;
(4)审议、通过仲裁委员会办事机构设置方的回避;
(5)仲裁委员会主任担任仲裁员的,决定主任;
(6)组织对重大案件的领导、研讨并对仲裁案件的开庭程序和仲裁员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2、仲裁委员会主任的主要职责
(1)组织召开委员会议和主任会议;
(2)决定仲裁庭的组成方式和指定仲裁员;
(3)决定仲裁员是否回避;
(4)审批对特殊案件延长仲裁期的决定。
三、法律援助工作
(一)全市法律援助机构
1、鹤壁市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曹京胜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桐花巷173号
2、鹤壁市鹤山区法律援助中心
负责人: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中心路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院内
3、鹤壁市浚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浚县黎阳街道办事处西300米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4、鹤壁市山城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山城区山城路南段司法局院内
5、鹤壁市淇滨区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政府东100米紫荆巷43号
6、鹤壁市淇县法律援助中心
地址:河南省鹤壁市淇县朝歌街道办事处红旗路西段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法律援助职责
1、法律援助是国家的责任、政府的行为,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实施。它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公民应尽的义务。
2、法律援助是法律化、制度化的行为,是国家社会保障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3、受援对象为经济困难者、残疾者、弱者,或者经人民法院指定的特殊对象。
4、法律援助机构对受援对象减免法律服务费,法院对受援对象减、免案件受理费及其他诉讼费用。
5、法律援助的形式,既包括诉讼法律服务,也包括非诉讼法律服务。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民事、行政诉讼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公证证明。
(三)、申请法律援助递交材料的注意事项
法律援助申请人应按照以下要求递交法律援助申请材料:
1、填写法律援助申请表,先阅读填表说明和注意事项,然后按要求逐项填写。填写申请法律援助的案情和理由,应尽可能叙述详细、清楚。填写完毕,申请人应签名、盖章或按指印并写明申请日期。如当事人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也应当签名或盖章。
2、代理他人申请法律援助的,应当按要求填写申请法律援助委托书。申请法律援助委托书应有委托人和受托人共同签字、盖章或按指印。如受托人为申请人的法定代理人,应当出示具有法定代理资格的证明。被代理人有一定民事行为能力的(如:10至18岁的未成年人),也应当在法律援助申请表等法律援助文书上签字。
3、经济困难状况证明,除写明家庭经济生活的困难状况外,应当写明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的具体数字,如,×××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为人民币298元。
4、申请法律援助提交的材料,应当提交材料原件并提供与原件相对应的复印件。申请材料经中心审核人员审核后,原件退还申请人(经济困难证明原件除外),复印件交法律援助中心留底归档。
(三)、法律援助机构的职责有哪些
(1)负责受理、审查、批准公民法律援助申请,接收公安、检察院、法院提供法律援助通知书。
(2)组织、指派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项。
(3)监督案件办理质量。
(4)组织律师提供法律咨询。
(5)开展法律援助宣传。
四、司法鉴定
(一)鉴定机构
1.机构名称:鹤壁杏苑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739086973R
住所:浚县浚州大道西段路北
邮编:456250
机构负责人:吴宏光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损伤程度鉴定、视觉功能鉴定、听觉、功能鉴定、伤残程度鉴定]
执业鉴定人:
马明亮、刘春江、刘成玉、史丰玉、曹慧琴、连戈、孙建伟、张金增、陈振清
2.机构名称:鹤壁天鹤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344100005991437367
住所:鹤壁市淇滨区九州路115号
邮编:458030
机构负责人:李惟国
业务范围:法医临床鉴定(损伤程度鉴定、伤残程度评定、听觉功能鉴定)
张海明、张峰、华玮、冯双平、王爱英、刘京、张伟、李惟国、姚志喜、赵建亭、马用江、胡成杰、王博、吴新成
(二)司法鉴定人准入登记材料
1、行政许可申请书
原件,《行政许可申请书》从网站下载。在提交申请材料时填写,签名、签署日期
2、司法鉴定人登记申请表
原件,制式表格从网站下载。如实填写意见,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公章
3、身份证
复印件,复印件由提供人签名、签署日期,并加盖司法鉴定机构公章
4、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5、行业执业资格证书
6、学历证书
原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公检法机关退休或辞职的鉴定人员应提交原单位出具的从事鉴定工作的证明
8、专业技术水平评价
原件,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9、业务成果材料
10、退休证或与原单位解除人事劳动(聘用)关系的证明或其他证明材料
11、由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司法鉴定机构向公安部门进行核查,由公安部门出具。该证明待信息共享后不再提供。
12、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的未被开除公职证明
原件和复印件,司法鉴定机构向申请人档案所在人事部门进行核查,由档案所在人事部门出具。该证明待信息共享后不再提供
13、所在单位同意兼职从事司法鉴定业务的书面意见
原件,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或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或人事部门印章
14、2寸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
原件,申请人2寸近期正面蓝底免冠彩色照片,不得穿着司法机关或行政执法机关制服
五、律师工作
河南黎光律师事务所
河南大正永衡律师事务所
河南鹤山律师事务所
河南世纪唐人律师事务所
河南谦荣律师事务所
河南文硕律师事务所
河南明星律师事务所
河南王洪玉律师事务所
河南鹤淇律师事务所
河南达剑律师事务所
河南道平律师事务所
河南豫声律师事务所
六、村(居)法律顾问工作
(一)鹤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联系人:邢红艳13783036549
纪荣鑫16639269912
(二)十九村四居民委员会法律顾问律师名单
1、古城街道办事处
2、淇水湾街道办事处
示范区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工作制度
第一条司法局机关应当聘请专业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组建法律顾问队伍。聘请具有律师资格的执业律师为专业法律顾问。
第二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权利:
(二)参加示范区召开的有关会议,必要时,列席示范区办公会议;
(三)获得履行单位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的物质条件和经费保障;
第三条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义务:
(一)对示范区的重大决策提出法律依据,或者应示范区要求,对决策进行法律论证;对示范区起草或者拟作出的行政行为,从法律方面提出修改和补充建议;
(二)参与处理单位涉法民事纠纷、经济纠纷、行政纠纷和其他重大纠纷;
(三)代理示范区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维护示范区依法行使行政职能和维护机关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