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日常所说的法律法规包括法律、法规、条例、规章,即广义的法律。狭义的法律特指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国务院及其地方人大颁布的叫做法规。
国体和政体
所谓国体,指的就是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国家的性质,即国家的阶级属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一条就明确地规定了我国的国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从而说明了我国的国家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并指出了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
政体就是政权的组织形式,亦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形式去组织政权机关。所以,政体就是国家的根本政治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明确地规定了我国的政体即根本政治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这也就是我国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组织形式。
其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利机关,也是立法机关,法院检察院是司法机关,国务院是行政机关。
人大的职权有哪些呢
一、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宪法的修改分为系统修改和个别条例修改,不管是系统修改还是个别条例修改都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二、指定和修改国家基本法律。包括教育法、刑法、民法、人民法院组织法、婚姻法等。
三、选举、决定任命中央国家机构组成人员。如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中央军委会主席习近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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