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陈逢逢,四川英济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球迷,以下简称”原告”)
被告:中国国家男子足球队(以下简称“被告“)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绿景馨园东区12-10号东玖大厦
法定代表人:高洪波职务:主教练
案由: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打进一届世界杯且进8强;
2、请求被告给原告带来中国足球的激情和快乐;
事实及理由:
被告始创于1924年,被告在1931年加入国际足球联合会,1958年退出,并在1979年重新加入。从1976年起,被告连续9次参加亚洲杯足球赛,并于1984年和年两度打进决赛,不过都饮恨而归。被告在第一次世界杯上的亮相是年韩日世界杯,但是输掉了全部三场比赛且失九球不入球,仅因沙特阿拉伯国家足球队于另一小组输掉了全部三场比赛且失12球不入球,从而免于在32强中垫底。被告在世界杯亚洲区预选赛中仅出线过一次。被告成立后,有义务打进世界杯并为原告带来激情和快乐,但是被告却没有认真履行义务。
足球运动在中国很受欢迎,尤其是国家主席胡锦涛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关心我国足球发展。因此被告取得的任何成绩和胜利都会被认为是国家的骄傲。大约有3千万观众收看了2002年世界杯足球赛里中国参加的比赛。
每当世界杯时,中国队赢了……中国队赢了世界杯……中国队竟然进了世界杯8强……中国队冲出了亚洲,挤身于世界杯8强之列,全国沸腾了,许多城市还为此放了假庆祝……醒后,我哭了,想起十余年来看球的历史,想起多次冲击梦碎的场景,我泪流满面……中国球迷也许是世界上最多的,但也是最痛苦也具耐力的球迷。2002年的世界杯,中国足球冲进世界杯是多少中国球迷的梦想!每次看到中国足球只能被关在世界杯的门外时,最痛苦的也莫过于中国球迷!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但它似乎无法组织起一支能够打入世界杯决赛圈的足球队。
综上所述,被告依法成立并拿到待遇后就与全体国人尤其是球迷签订了一份《合同》,被告的义务是进球并打进世界杯,原告的权利是观看并因被告进球打进世界杯而激动快乐,但是被告自成立以来只打进2002年韩日世界杯,而且还输掉了全部三场比赛且失九球不入球。被告在历届世界杯预赛与比赛上不认真履行义务的行为,导致原告无法获得被告带来的中国足球的激情和快乐,致使2010年世界杯期间别国球迷激情的时候,原告却闷闷不乐,只喝闷酒,激情和快乐损失严重。(附件1为被告不履行合同证据)
此致
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陈逢逢
2010年6月16日
附件1:被告历届世界杯成绩
1930年―1954年-未参加
1958年―外围赛出局
1962年―1978年-未参加
1982年―年-外围赛均出局
2002年―首次杀入世界杯决赛圈,决赛32强(第一轮小组赛遭淘汰)
2006年―外围赛出局
原告:曹天华男1953年1月生人住新华西路264号河北世纪大饭店打工******
被告:河北世纪大饭店(以下简称”被告”)本市中山西路145号050071***,
法定代表人:白海军。总经理
请求事项:
一、退还工装费;
二、补发拖欠工资。
三、支付社会保险。
四、退还罚金。
五、判决辞退曹天华的决定违法。无效。
赔偿由该违法决定给我带来的全部经济损失。
事实和理由:
一。我5月10日起在被告管家部PA岗打工。当天被迫交了300元工装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4条,被告向员工收工装费是违法的。被告已经承认该收费违法,并将该收费无条件全额退还了员工,当然也应立即无条件退还我的300元,并处以罚款。
二。刚进世纪时,被告说:该岗位没有公休,干一天说一天。入职首月,日工作8小时,日工资13元。入职次月,日工作10小时,每小时3元,日工资30元。该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因而是违法的。当时最低标准是580元/月(21.75天。一天8小时)。按该标准,一天工作8小时工资是26.67元,一天工作10小时工资是33.33元。我5月10日至8月25日的工资是:*****
被告欠我工资491.08元,应立即无条件补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第二款,被告还应给48116元赔偿金(591.08*0.98=579。共计591.08+579=1170.08元
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交社会保险,而被告一分钱也没给我交,说明被告又违法。我自己每月交390元(养老保险275元/月,医疗保险115元/月)。这些款应按有关部门规定的比例的由被告向我偿还。
事实和理由到此结束。以下是起诉说明:
本人因不服石市劳动争议仲裁第367号裁决书,特向桥西法院起诉。
1.被告先后向市劳动监察大队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送交了工资表。考勤表。回复函。答辨书等材料(因为有造假内容,出于心虚,未向仲裁委交考勤表)。这些材料错误百出,对同一个问题的`解释自相矛盾?前后不一?出而反尔?自我否定,如答辨书中明明写着“两套工装”,开庭念答辨书时是“一套工装”等等有很多处。
2.本人见到被告的材料后,(1)当即以书面和口头两种方式分别向监察大队某处长和仲裁委十分肯定地指出,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被告的材料中有很多歪曲?篡改?捏造事实的地方(如在五月出勤表中把“出勤”或篡改为“培训”,或改为“休息”------等等,请法院到两部门调取被告全部材料查明),因此被告的材料肯定是假证?伪证,肯定不能采信和支持这些假证。(2)请离职的多名员工写了证明(离职员工才敢客观地作证,在职员工肯定不敢讲真话)。(3)。写了数份共一万多字的材料,以尖锐明确的论点和坚实充分的论据逐条驳斥了被告<答辨书>中的虚假理由和错误观点(重点是为违法辞退辨解的全部理由)(4)找到一些足以揭穿被告造假的原始证据。如培训记录,足以证明培训不是象被告造假“出勤表”显示的在五月,也绝不是两天。(5)。将(2)(3)(4)中的证据和材料都在仲裁开庭前交给仲裁委员会
3.裁决书中虽有部分较公正的裁决,但这是不到位的公正。裁决书有很多瑕丝,只简单地调查了几个问题,没通过法庭辨论使(对同一问题原被告两种对立观点中的)错误观点被充分曝光和否定,正确观点被充分肯定和确认。又毫无道理的采信了被告的(己被当场证实是伪证)的观点。裁决书断章取义地引用双方的言论,又给人错误的心理暗示,使人极容易产生误解。裁决书查明认定的很多事实是错误的。
4.被告为掩饰其违法行为,先后两次以伪证恶意欺骗市劳动监察大队和市劳动仲裁委,被告还会以假证和谎言继续行骗,极有可能欺骗贵院。对此应有高度警惕和防范。我愿和法官共同努力,剥掉被告掩盖其违法行为的层层伪装和假象,揭穿其事后捏造。拚凑的似是而非的欺骗性极强的种种荒谬理由,还事实本来面目,为公正判决奠定坚实的基础!
5.辞退原告的决定确有错误,参照其他相同案例,依据高院4月16日司法解释第20条,应撤消该辞退决定,撤消后,从07年8月26日到撤消生效日应视为我工作,我有权要求被告赔偿损失。辞职或恢复工作。我选前两项(因不满被告不签劳动合同又不交社会保险而辞职),被告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责任。让被告付出违法成本,是严格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
相信桥西法院能查清事实,依法公正地作出判决!
石家庄桥西区法院
原告:wp,男,13岁。
法定代理人wz(系原告之父)
被告:某研究所
被告:某血制品有限公司
被告:某血液中心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共计:521147元
2、判令被告承担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wp于1987年6、7月间因颅内出血至医院医治,诊断疑为血友病,1988年4月18日,由上海第二医科大学附属新华儿童医院确诊为血友病甲。自此,根据医嘱,wp开始大量使用凝血第八因子(医学上简称AHG,以下简称八因子)。其中1988年―,使用的八因子由某研究所生产,19则改用某血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因子至今。原告也曾据医嘱少量使用鲜血浆及低温冷沉淀物治病。9月23―29日,wp住上海市儿童医院时,被确诊患有爱滋病及丙肝。
法定代理人认为,wp所患爱滋病及丙肝是由输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而引起的,理由如下:根据目前医学水平确定,爱滋病及丙肝的传播途径只有三种,一为性交,二为血制品输液,三为母婴传染。对于wp这样一个13岁尚未成年的孩子来说,第一种情况是不可能的,而他的母亲也非爱滋病及丙肝患者或病毒携带者,则第三种情况也无可能,唯一使其染上爱滋病及丙肝病毒的原因,只有他因患有血友病而输过的大量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医学上目前认为,爱滋病的潜伏期是1―,那么对于wp现患有的爱滋病及丙肝就要追及到1988年至今一直在大量使用的血制品,包括八因子、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而这三种药品中,八因子是由某血制品有限公司、某研究所生产的,低温冷沉淀物及鲜血浆是由某血液中心生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故要求被告赔偿:
1、原告已用医疗费24227元,营养费2700元;
2、原告亲属误工费(自193月起,再计五年),每月380元,共计26220元;
3、原告今后将用医疗费(计五年)250000元及营养费18000元(以每月30O元计):
4、原告精神损失费00元。
并要求被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请法院依法支持我的上述请求。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二、诉讼请求
三、事实和理由
××人民法院
起诉人:
年月日
附:
民事起诉状范文:
原告××市××区××公司,地址:××市××区××路×号,
法人代表:×××,系公司经理。
被告××市××区××商店,地址:××市××区××大街×号,
法人代表:×××,系商店经理。
1.责令被告偿还原告货款3万元。
2.责令被告赔偿拖欠原告货款3个月的利息损失。
3.责令被告赔偿原告提起诉讼而产生的一切损失,包括诉讼费、请律师费等。
事实和理由
原告和被告20xx年10月18日商定,被告从原告处购进西凤酒200箱,价值人民币3万元。原告于当年10月19日将200箱西凤酒用车送至被告处,被告立即开出3万元的转帐支票交付原告,原告在收到支票的第二天去银行转帐时,被告开户银行告知原告,被告帐户上存款只有1.2万余元,不足清偿货款。由于被告透支,支票被银行退回。当原告再次找被告索要货款时,被告无理拒付。后来原告多次找被告交涉,均被被告以经理不在为由拒之门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第一款和第134条第一款第七项的规定,被告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偿付货款,并赔偿由于被告拖欠贷款而给原告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1.被告收到货后签收的收条1份
2.银行退回的被告方开的支票1张
3.法院和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收据×张
××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市××区××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
二Oxx年十一月二十日
附:1.本状副本1份;
2.书证×份。
民事起诉状模板: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令...........
2、xxxx
将你想要求法院判令的要求写上。
事实与理由:
围绕诉求,将与诉求有关的事实于理由写明,注意要简明扼要,抓住要点。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20xx年X月X日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递交民事起诉状,人民法院经审查并决定受理后,将直接引起民事诉讼程序。民事起诉状的作用在于:1、当事人提交起诉状是其行使起诉权的表现,是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请求国家司法救济的途径,有利于其实体权利依法得到应有保护;2、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予以立案、受理的凭证;3、起诉状是人民法院对民事纠纷进行调解和审理的基础,通过起诉状可以使法院了解原告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为公正、合理地解决纠纷打下基础;4、起诉状也是被告应诉答辩的依据。
被告:
法定代表人: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号
组织机构代码:
案由:违约(运输合同)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X年XX月XX日
如何写民事起诉状
如何写民事起诉状【1】
原告: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性别:_____年龄: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人民法院
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侵权民事起诉状范文【2】
原告:卢女士(女,汉族,身份证号:)
住所: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
被告:小陈(男,汉族,身份证号:)
住址:厦门市思明区
联系方式:
1、确认被告无权占有、使用址在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V室的房产;
2、判令被告立即搬离上述房产、停止妨碍原告使用上述房产;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
原告向厦门市公房管理中心承租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V室的房产,租赁期间为20**年1月1日至20**年12月31日,并一直在居住生活其中。
被告系原告的孙子,已经成年,一直在该房产居住。
被告不尊重原告,甚至有呵斥以至威胁要打老人的情况发生;原告年事已高,腿脚不方便,而被告不顾照原告的饮食起居,因其一直占用上述房产,也给原告子女照顾其生活造成了诸多不便;被告生活没有规律,经常夜里十二点以后回来,并且关门的声音很大,类似情形很多,已经严重干扰了原告的'休息,对原告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影响。
被告有现成的公租房即址在厦门市高林三里25号B室的房产以供居住,但几经原告规劝至今不愿办理厦门市思明区文屏路V室的房产。
无奈之下,原告依法具文提出上述诉讼请求,请贵法院判如所诉。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法院
原告:卢女士
(签字)
土地纠纷民事起诉状【3】
原告:翁俊方,男,1953年1月1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农民,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被告:翁俊超,1960年1月30日生,汉族,农安县人,现住农安县万顺乡利民村12社。
案由:土地纠纷
1、要求被告返还村委会1.2亩土地
2、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及理由
被告于耕种位于万顺乡利民村12社陶家炉门前东西垅土地,于村里收回土地,打入小队机动地,发包给翁俊方耕种,耕种一年,故被告不服,强行耕种土地至今,故此告诉来院,要求被告将土地返还给小队机动地,望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裁决。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
**年4月24日
民事起诉状例文参考
这是一篇民事起诉状,我因工受伤后,三水凤铝不仅不积极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接下来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原告:黎启芝,男,汉族,住广西桂平市。
被告: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住所:佛山市三水区河口左田民营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吴小源,该公司总经理。
1.判令被告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凤铝铝业有限公司(以下称三水凤铝)继续治疗原告工伤;
2.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从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岗位工作之日止(暂算至11月9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共238149元给原告,并加发该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59604.75元和加付该工资总额50﹪的赔偿金119074.5元;
3.判令三水凤铝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4.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32680.5元给原告;5.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住院伙食费﹑药费﹑工伤取证费及旅差费4316元给原告。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因工伤受伤致腰椎压缩骨折和颅脑损伤,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三水劳鉴委《关于黎启芝要求确认工伤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答复》的认定,应当治疗6个月。三水凤铝因为没有依法为我建立社会保险就只治疗1个月﹑在没有医疗诊断证明我的腰椎压缩骨折完全愈合即终止治疗,明显是剥夺我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权。我要求继续治疗工伤,不是旧伤复发而是因工受伤没有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而要求继续治疗,合情合理有法可依!
我因工受伤后,三水凤铝不仅不积极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的规定,三水凤铝应支付从2004年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工作之日止的停工留薪期工资给我。三水凤铝没有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给我。根据《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三条﹑《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三水凤铝还需加发相当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百分之二十五的经济补偿金和加付相当于拖欠停工留薪期工资百分之五十的赔偿金。
年7月30日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规定,三水凤铝依法应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未给工伤职工缴纳或缴足工伤保险费的.,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伤诊疗费、工伤取证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所需指定医院诊断鉴定材料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拒绝支付诊断鉴定材料的费用造成无法鉴定伤残等级,理应当由其承担责任——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腰椎压缩骨折最高级别认定我的伤残等级是八级。因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应支付相当于十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我。我的平均工资为3973.65元即39736.5元。
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我住院伙食费﹑药费﹑工伤取证费及旅差费也是由工伤保险基金和三水凤铝支付。
综上所述,我因工受伤后,三水凤铝不仅不积极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在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后也不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因此,根据民事诉讼程序提起诉讼,请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支持我的诉讼请求。
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
月28日
附:诉讼材料清单
民事起诉状样本「参考」
原告:杨某,男,1963年6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甲区某街道12组97号。
被告人:李某,男,1954年3月12日出生,现住某市乙区某街道18组12号。
1、李某返还杨某欠款18000元人民币;
2、诉讼费XX元由李某承担。
2004年4月1日,李某因经营资金紧张向杨某借款18000元用于周转,
写下借条并约定6个月后一次还清欠款,利息按照银行利息支付。民事起诉状样本参考由书村网提供!
到期后,李某以没钱为由拒绝归还
1、李某所写欠条一张。
2、见证人王某,某市甲区某街道司法所长。
某市某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杨某
20XX年3月5日
注:1、本诉状供公民提起民事、行政诉讼用,用钢笔或毛笔书写。
2、“原告”、“被告”栏,均应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对民事被告的出生年月日确实不知的,可写其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项。被告是法人、组织或行政机关的`,应写明其名称和所在地址。民事起诉状样本参考由书村网提供!
3、“事实与理由”部分的空格不够用时,可增加中页。
4、起诉状副本份数,应按被告人的人数提交。
原告:,性别:汉族,出生日期,
住址:邮编:
被告:xxxxxx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某彪职务:总经理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10月31日至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某悦花园楼门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xxxx区人民法院
2、……
201X年X月X日
民事起诉状
2.判令三水凤铝支付从2004年11月10日起至其安排原告回原工作岗位工作之日止(暂算至2009年11月9日)的停工留薪期工资共238149元给原告,并加发该工资总额25﹪的经济补偿金59604.75元和加付该工资总额50﹪的赔偿金119074.5元;
《工伤保险条例》的立法宗旨是保障劳动者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我因工伤受伤致腰椎压缩骨折和颅脑损伤,根据《广东省职工外伤、职业病医疗终结鉴定标准》﹑三水劳鉴委《关于黎启芝要求确认工伤治疗期和停工留薪期的答复》的认定,应当治疗6个月。三水凤铝因为没有依法为我建立社会保险就只治疗1个月﹑在没有医疗诊断证明我的`腰椎压缩骨折完全愈合即终止治疗,明显是剥夺我因工伤残获得医疗救治权。我要求继续治疗工伤,不是旧伤复发而是因工受伤没有得到有效的医疗救治而要求继续治疗,合情合理有法可依!
2008年7月30日省劳鉴委终止劳动能力重新鉴定,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对五级至十级残疾的职工,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安排力所能及的工作”的规定,三水凤铝依法应安排我回原工作岗位从事力所能及的工作,并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广东省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认)所需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未给工伤职工缴纳或缴足工伤保险费的,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支付、《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一条规定,工伤诊疗费、工伤取证费和劳动能力鉴定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因此,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所需指定医院诊断鉴定材料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支付。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拒绝支付诊断鉴定材料的费用造成无法鉴定伤残等级,理应当由其承担责任——按《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规定腰椎压缩骨折最高级别认定我的伤残等级是八级。因此,根据《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工伤保险基金或者三水凤铝应支付相当于十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给我。我的平均工资为3973.65元即3973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