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执行书、生效法律文书、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材料、执行款收款账户确认书、送达地址确认书
注意事项
1、申请执行书(需要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身份情况、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申请执行事项参照生效法律文书主文填写;若主张利息,写明利息金额、计息起止日期,暂计算至申请执行之日止,并写明合计金额)。
2、生效法律文书(生效且具有给付内容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支付令、仲裁裁决/调解书、公证机关制作的依法赋予执行的债权文书);
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需已生效且给付期已过。
3、送达地址确认书中标注“☆”号的为必填项,填写申请执行人的收件信息,核对好表中信息后签名。
4、申请执行书及生效法律文书原件各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法人需要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盖公章)及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7、生效法律文书中载有诉讼保全的,请提交保全裁定书(原件、复印件均可)。
?????????????????????????????????申请执行书
申请执行人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基本情况
执行依据
可供执行
财产情况
申
请
执
行
事
项
实
与
理
由
申请执行人:申请日期:
送达地址确认书
案号
(202)皖0202执号
案由
告知
事项
1.为便于当事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诉讼文书,保证诉讼程序顺利进行,当事人应当如实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2.如果提供的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诉讼文书无法送达或未及时送达,当事人将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3.为提高送达效率,法院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以发送方设备显示发送成功视为送达。
4.确认的送达地址适用于一审、二审、再审审查、执行程序。如果送达地址有变更,应当及时书面告知人民法院变更后的送达地址。
5.有关送达的法律规定,见本确认书后页,请认真查看。
送达
地址
及方
式
★指定签收人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确认送达地址
★是否接受
电子送达
是否
手机号码: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是否同意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电子送达诉讼文书
★手机号码
邮编
其他联系方式
受送
达人
确认
我已阅读(听明白)本确认书的告知事项,提供了上栏送达地址,确认了上栏送达方式,并保证所提供的送达地址各项内容是正确的、有效的。如在诉讼过程中送达地址发生变化,将及时通知法院。
★受送达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备注
法院工作
人员签名
送达地址有关事项告知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若干规定》等,现将送达地址及送达方式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法院专递的适用范围
人民法院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交由国家邮政机构(以下简称邮政机构)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受送达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受送达指定的代收人同意在指定的期间到人民法院接受送达的;
2.受送达人下落不明的;
3.法律规定或者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中约定有特别送达方式的。
二、法院专递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专递方式邮寄送达民事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电子送达的适用范围
经受送达人同意,本院将采用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电子送达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即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但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与人民法院对应系统显示发送成功的日期不一致的,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四、电子送达的法律效力
以法院电子送达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的,其送达与人民法院送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电子送达的使用说明<,,/sp,an>
如受送达人同意接受电子送达,需向本院提供手机号码,该手机号码将用于接收法院以短信形式发送的电子送达诉讼文书签名码。签名码为身份确认码,受送达人可以凭立案时预留的证件号和签名码签收电子诉讼文书。
为方便受送达人接受送达,本院提供互联网和手机APP终端推送电子诉讼文书服务。受送达人可通过中国审判流程信息公开网或者手机APP终端项下的“文书签收”栏目签收电子送达的诉讼文书。
六、送达地址的提供或者确认
当事人起诉或者答辩时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或者确认自己准确的送达地址,并填写送达地址、送达方式确认书。当事人拒绝提供的,人民法院应该告知其不提供送达地址的不利后果,并记入笔录。
七、送达地址的推定
当事人拒绝提供自己的送达地址,经人民法院告知后仍不提供的,自然人以其户籍登记中的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为送达地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以其工商登记或者其他依法登记、备案中的住所地为送达地址。
八、法律后果及其除外条件
因受送达人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人民人民法院、受送达人本人或者受送达人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诉讼文书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受送达人能够证明自己在诉讼文书送达的过程中没有过错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执行复议申请书
复议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事实和理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致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盖章)法定代表人:______(签章)____年__月__日
执行异议申请书
申请事项:立即中止对异议人财产的执行,并返还已经执行的异议人财产。
事实与理由:在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就你院()字第号书强制执行过程中,你院误将案外异议人的财产(写明财产具体情况,如房屋坐落、汽车牌照等)当作被执行人的财产予以执行。(写明财产系异议人而非被执行人的事实和法律依据)据此,异议人请求法院中止对上述财产的执行,并执行回转,切实维护异议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