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登记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七)颁发结婚证。
二、颁发结婚证应当在当事人双方均在场时按照下列步骤进行
1、向当事人双方核实姓名、出生日期、结婚意愿;
4、将结婚证分别颁发给结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向双方当事人宣布:取得结婚证,确立夫妻关系;
三、结婚所需要的材料
5、丧偶的,由另一方到死亡派出所开具丧偶证明(必须写明姓名,男或女的死亡日期并盖章)。
办理夫妻关系证明书须知
1、曾办理婚姻登记机关查档案出具证明:
2、双方遗失《结婚证》原因的书面证明,并由单位证实盖章:
THE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