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宪法是国家一切法律法规的总依据、总源头,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行使国家立法权,加快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47件,修改法律111件次,作出法律解释1件,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52件,现行有效法律达到294件。民法典、监察法、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等19件新制定的法律在立法目的和依据的条款中明确规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条例、决定)。在呈现覆盖广、数量多、节奏快、要求高等时代特点的同时,立法工作更加鲜明地呈现出直接贯彻落实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的特点。
2022年12月4日是第九个“国家宪法日”,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开展了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主题的宣传活动。图为12月3日,市中区人民法院的两名法官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向观众宣传宪法知识。人民图片孙中喆/摄
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立法。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修改国旗法、国徽法等,增强公民的国家观念,传承和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关于公民权利保障立法。编纂民法典,制定个人信息保护法、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疫苗管理法、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法律援助法等,修改刑事诉讼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将宪法有关人身自由、人格尊严、财产权、继承权、平等权、婚姻家庭等规定通过立法予以实施,不断夯实公民权利法治保障。
关于生态文明立法。贯彻2018年宪法修正案关于生态文明规定精神,制定土壤污染防治法、噪声污染防治法、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黑土地保护法、湿地保护法,修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作出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等,为建设美丽中国提供系统坚实的法治保障。
二、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明确交给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大政治任务,也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法定职责。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摆在人大工作的突出位置,加强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建设,积极完善法律草案合宪性审查程序机制,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不断提高宪法监督的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水平。
积极稳妥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不断提高合宪性审查能力和质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全面发挥宪法在立法中的核心地位功能,每一个立法环节都把好宪法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关于合宪性审查工作的指导性文件精神,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把合宪性审查工作贯彻到立法各方面各环节,实现了审查对象全覆盖、审查主体全链条、审查程序全过程,确保每一部法律、每一项制度、每一条规定都符合宪法规定、宪法原则、宪法精神。
图为2022年11月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天津市小白楼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就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草案开展“和平夜话”活动,基层立法联系点搭建民意“直通车”的作用日益显现。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天津市小白楼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供图郭嘉伟/摄
做好涉宪性问题的事先审查和咨询工作。有关方面在起草法律草案、法规规章、重要政策和重大举措过程中,涉及宪法有关规定如何理解、如何适用问题的,事先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合宪性审查,将涉宪性问题和社会重大关切及时解决在起草环节、规范性文件出台之前,确保同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相符合。例如,在审计法修正草案起草过程中,对审计署职权和审计事项范围的扩大提出合宪性研究意见,明确在宪法框架下扩展审计范围,保证党中央改革审计管理体制的重大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采取务实管用方式方法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宪法实施、宪法解释、宪法监督系统推进,在制定和修改法律、出台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和法律解释,以及议案说明、审议结果的报告和修改情况的汇报等正式法律文件中对涉及宪法理解和适用问题作出说明和回应,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妥善解决宪法解释的现实需求,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
在立法工作中深化合宪性问题研究。2019年,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审议外商投资法草案过程中,开展立法合宪性问题研究,认为宪法第十八条规定的含义已发生演进和延伸,并已成为普遍适用的法治原则;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外商投资立法,是宪法有效实施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体现,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对宪法有关规定的含义提出解释性研究意见。例如,2021年,在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草案过程中开展修法合宪性问题研究,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在审议结果报告中提出,我国宪法第二十五条“国家推行计划生育,使人口的增长同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相适应”的规定体现了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统一、指向性与方向性相统一,具有相当的包容性和适应性,可以涵盖不同时期实行的生育政策;修改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落实新生育政策,符合宪法规定和精神。
积极运用宪法精神凝聚立法共识。2018年,在制定英雄烈士保护法过程中,针对如何界定英雄烈士范围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即:本法主要是根据宪法序言和人民英雄纪念碑碑文的精神对英雄烈士确定了一个基本范围,包括近代以来为国家、民族和人民作出重大牺牲和贡献的英烈先驱和革命先行者,重点是中国共产党、人民军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上涌现的无数英雄烈士,既包括个人也包括群体,既包括留有姓名的英雄烈士也包括无数未留下姓名的英雄烈士。据此,英雄烈士保护法对英雄烈士范围作出了相应规定。
完善和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在工作中认真研究和妥善处理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对行政法规、监察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经济特区法规、司法解释、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备案审查,是宪法法律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听取和审议法工委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并于2019年首次向常委会报告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本地法律进行备案审查的情况,确保宪法法律得到正确实施,取得了良好法治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备案审查工作中注重加强合宪性问题审查研究,妥善处理保护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民族地区推广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强制亲子鉴定等合宪性、涉宪性问题,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宪法权威尊严。
三、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创新实践
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宪法规定、原则和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推动废止收容教育措施等,探索新的立法形式,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的实践创新,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实施,不断取得显著成效和重要进展。
直接实施宪法关于特赦制度的规定。根据党中央的决策部署,继2015年在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之际进行特赦之后,2019年6月29日,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对部分服刑罪犯予以特赦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发布特赦令,对正在服刑的罪犯中参加过中国人民抗日战争、中国人民解放战争等9类情形并符合规定条件的罪犯实行特赦。这是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直接实施的重要实践,充分彰显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承续中华文明慎刑恤囚、明刑弼教的优良传统,推进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仁政,体现了依法治国理念和人道主义精神。
图为2022年3月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基层立法联系点在人大代表履职服务站、特钢贤人坊议事苑引导石井坡街道居民表决垃圾分类管理公约。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重庆市沙坪坝区基层立法联系点供图冯琴/摄
四、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
应对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新情况,国务院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报告,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了关于提请解释香港国安法有关条款的议案。2022年12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解释,阐明有关条款的含义,明确解决有关问题的方式和路径,及时妥善解决香港国安法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香港国安法全面准确贯彻实施。
2020年6月3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了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法,有力维护了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推动香港局势实现由乱到治的重大转折。图为2023年1月22日农历兔年第一天,香港湾仔街头举行舞龙表演,庆贺新春。新华社记者陈铎/摄
2021年9月、12月和2022年5月,香港特别行政区先后成功举行选举委员会、立法会和行政长官的选举;2022年12月,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根据十三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先后完成两地第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的选举。整个选举过程公开、公平、安全、廉洁,充分展现了全面贯彻“一国两制”下民主实践的新气象。
五、深入开展宣传教育,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宪法宣传教育是宪法实施的基础性工作。十三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宣传教育作出的系列重要指示,落实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要求,深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作出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组织进行宪法宣誓,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为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奠定良好社会基础。
实施宪法关于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制度的创制性实践。2019年9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之际,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授予国家勋章和国家荣誉称号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于敏等8人“共和国勋章”,授予劳尔·卡斯特罗·鲁斯等6人“友谊勋章”,授予叶培建等28人国家荣誉称号。2018年6月、2019年4月、2020年11月、2022年10月,国家主席习近平4次举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友谊勋章”颁授仪式,分别向俄罗斯总统普京等授予“友谊勋章”。2020年8月,为了隆重表彰在抗击新冠疫情斗争中作出杰出贡献的功勋模范人物,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主席令,授予钟南山“共和国勋章”,授予张伯礼、张定宇、陈薇“人民英雄”国家荣誉称号。这些颁授实践有利于落实宪法关于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规定,有利于强化全体人民的国家意识,极大增强了国家的凝聚力和感召力。
健全实行宪法宣誓制度。2018年宪法修正案在总纲中增加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2018年3月17日,习近平同志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全票当选为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后,现场进行了宪法宣誓活动,这是共和国历史上国家主席首次进行宪法宣誓,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根据宪法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组织28次宪法宣誓,共有132人次常委会任命或决定任命人员参加了宪法宣誓仪式,有力增强了国家工作人员模范遵守宪法法律、依宪依法履职的使命感和责任感,推动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新时代新征程上,我们要以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40周年为契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加强宪法实施、履行宪法使命,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做好服务保障工作,以奋发有为的精神谱写新时代中国宪法实践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