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我国的民事主体很多的权利,比如说人格权,而人格权又包含很多种,那么物质性人格权包括哪些?对于大家提出来的这个疑问,下面就由法律快车小编来为大家讲解吧,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人格权可以分为物质性人格权和精神性人格权,物质性人格权包括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精神性人格权包括人身自由权、隐私权、名誉权、名称权、姓名权、肖像权等。
人格权指的是民事主体享有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等权利,自然人享有基于人身自由、人格尊严产生的其他人格权益。
(一)固有性。人身权是由主体始终享有的权利,对自然人来讲,这种权利是与生俱来的,对法人和其他组织来讲,这种权利自成立时即享有。不论民事主体在年龄、智力、种族、社会地位、财产状况等方面有何种差异,都平等地享有人格权。人格权不能被民事主体转让、抛弃,也不能被继承人继承。
(二)法定性。主体一旦出生或产生就应该享有人格权,人格权是由法律所确认的权利。
(三)人格权是维护民事主体人格独立的必备权利。主体只有具有人格权,才能培养独立的人格意识,才能实现人格的独立和自由,才能称得上是法律意义上的人,只有充分尊重他人的独立人格、自身价值和地位,进而在全社会实现人的尊严,才能使人的价值得到最充分的体现和发挥。
(一)侵害了公民的人格平等、人格独立、人格自由、人格尊严;
(二)加害人存在主观故意;
(三)受害人实际遭受了精神损害,并造成严重后果。
人格权的特征有以下这些:
(一)人格权是作为民事主体资格所必备的权利。民事主体只有具有人格权,才能实现人格的独立与自由,才能成为民法上的“人”。
(二)人格权是民事主体固有的一种权利。人格权始终与民事主体相伴而客观存在,不能转让、抛弃、继承,随着权利主体的消亡而消灭。
(三)人格权以人格利益为客体。人格权是以人格利益为客体的民事权利,包括一般人格利益和具体人格利益。
(四)人格权是由法律确认的。无论是自然人,还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并不是与生俱来就自然享有人格权,其人格权都是法律赋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