绪论:写作既是个人情感的抒发,也是对学术真理的探索,欢迎阅读由发表云整理的11篇文明窗口申报材料范文,希望它们能为您的写作提供参考和启发。
在我们眼中,受理土地上市交易、发证等业务工作并不是轰轰烈烈的大事,而是细微中彰显服务的真情。正是在一天天的平凡工作中,我们以热情的服务,如春风细雨般滋润了前来办理手续群众的心田,赢得了社会的广泛赞誉。
走出窗口,奉献爱心。为培养青年团员的社会责任意识,医院青年文明号申报材料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还积极组织大家投身社会公益事业,参加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如积极参加“慈心一日捐”、救助贫困生、开展“一助一”等公益活动,奉献青年人的一份爱心,我们青年文明号成员都积极报名成为光荣的青年志愿者。我局组织了自愿资助贫困生活动,我们都积极参与。当把爱心捐款和爱心礼物送到5个贫困生手里的时候,孩子们都激动地表示:一定好好学习,积极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将“爱心奉献活动”进行到底。“身教胜于言传”,青年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孩子们树立了榜样,真正做到了“率先垂范”。
开展特色活动,丰富青年生活
二、全面落实首问负责制、引导服务制、一次性告知制和政务公开制。服务对象到“中心”办事时,第一个接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应负责向其告知经办窗口。专门设立导服台和导服员,导服员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咨询,并负责做好解释、指导和引导工作。窗口工作人员应一次性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办理审批事项所需的各种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全面实行政务公开,所有进“中心”办理的审批事项实行“六公开”,即公开审批内容、办事程序、审批依据、申报材料、承诺时限和收费标准。全体工作人员统一挂牌上岗,接受群众监督。
三、扩大即办件范围。凡属市权范围内的审批项目,不需要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现场踏勘或查阅档案的事项,都要当日在窗口办结,力争使即办件比例达到80%以上。
五、实行“一站式”办理和统一扎口收费制度。所有纳入“中心”办理的项目,受理、缴费、取件全部在“中心”,杜绝两头受理、乱收费和搭车收费行为。
六、推行企业登记注册告知承诺制。涉及前置审批的种类企业登记注册申请,由工商窗口受理,在核定经营范围时,书面告知申请人从事某一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或者达到的条件、标准和要求以及企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在申请人书面承诺同意或认可后,在市政府规定的时限内颁发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七、抓好企业联合年审年检的组织协调工作。凡涉企年审年检事项(包括种类许可证的年审年检),涉及多个部门的,确定一个部门(窗口)统一收表,然后进行内部流转,有关部门(窗口)并联审核,在五个工作日内完成。
四是落实首问责任制。窗口认真遵守“AB岗制度”和首问责任制,未因主要负责人不在等原因,出现空岗、推托搪塞等现象。在项目的办理过程中,对建设项目经现场踏勘后,符合有关要求,申报材料齐全,当时或当天办结申请事项。对于服务对象申报材料不全而影响审批的事项,窗口工作人员一次性明确告知需补办的材料,服务对象补齐材料后当时办结。及时对当天办理或待办的资料进行处理或登记。办件情况当天输入“中心”网络。对于国家明令禁止和不符合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的申请事项,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查申报材料,如能够当场或当日认定为不予办理的事项,当场当日,向服务对象做出明确答复并出具有关法律依据。
五是明年工作计划
政府环保窗口是环保部门与服务对象之间相互沟通与交流的平台。明年,我科将继续充分利用好、发挥好这个平台,主动接受中心和群众监督,进一步增强便民服务意识,进一步提高项目审批的准确率、办结率、群众满意率。
1、进一步加强领导,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审批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2.1政务服务事项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申请的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招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
2.2服务对象
依法律、法规和政府规范性文件申请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招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3政务大厅
各级人民政府面向社会设立的,对本级政府所属部门、机构集中受理、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招投标(或公共资源交易)及其他社会服务事项提供服务、实施监督的办公场所。
2.4窗口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直接与服务对象接触的开放式办公的工作场地。
2.5窗口单位
各级人民政府所属职能部门派驻政务大厅受理政务服务事项的机构。
2.6首问(办)责任人
窗口单位依法受理服务对象首次咨询、申请事项办理的工作人员。
2.7即办件
服务对象申请事项,办理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事项。
2.8限时办结件
2.9并联办理件
服务对象申请事项,属于投资、建设性项目等,需经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联合办理的事项。
三、政务服务事项综合管理
3.1.2纳入政务大厅集中受理、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有关部门、机构不得在本机关或者其他场所受理、办理。
3.2办事制度
3.2.1首问(办)负责制度
3.2.1.1服务对象向政务大厅和窗口单位咨询、申请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要实行首问(办)负责。
3.2.1.2由窗口单位接待服务对象的首位责任人来执行首问(办)负责。
3.2.1.3首问(办)责任人对服务对象咨询、申请事项的办理必须热情接待,认真办理,负责到底。
3.2.2限时办结制度
3.2.2.1窗口单位办理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事项,必须向服务对象承诺办理时限。
3.2.2.2实行在法定办理时限内承诺办理时限公示制度和延期办结告知制。
3.2.2.3受理服务对象申请的政务服务事项,应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在承诺时限内办结或答复。
3.2.2.4按照政务服务事项流程确定承诺办理时限,通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实行限时办结,并对超时办结直接生成问责。
3.2.2.5只需进行形式要件审查的服务事项应即来即办。
3.2.3一次性告知制度
3.2.3.1窗口工作人员在接受服务对象咨询或受理服务事项时,应一次性告知该事项的办事程序及所需材料,主动提供示范文本、表格和资料。
3.2.3.2认真审查服务对象递交的申请材料,对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依法可以当场更正的应当场更正,不能当场更正的应将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修改意见详细记载在材料审查记录栏中。
3.2.3.3不得以不了解情况和不熟悉业务为理由,要求服务对象到所属部门去咨询、办理。
3.2.3.4不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2.4责任追究制度
3.2.4.1窗口工作人员违反首问(办)负责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不履行或者不正常履行职责,影响政务服务的执行力和公信力,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等行为应给予责任追究。
3.2.4.2实行责任追究应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错必究、有责必问,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3.2.4.3责任追究方式包括行政处理和行政处分。
3.2.5法律救济制度
四、政务服务方式
4.1引导服务
接受服务对象咨询并告知或引领至受理窗口单位。
4.2全程代办服务
4.3延时服务
4.4预约服务
4.5上门服务
服务对象有特殊需求,窗口单位可上门服务。上门服务应满足一下条件之一:
涉及办结数量大、审阅材料多的事项;
需要到现场审查并当场办结的事项;
涉及残疾人等特殊体办理的事项。
4.6绿色通道服务
对重大投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对本行政区域有重大影响的服务事项和关系群众民生的紧急事项,应提供快速服务通道,简化办事程序,实行特事特办。
五、服务流程
5.1基本流程
5.1.1申请
服务对象向政务大厅窗口单位提出行政审批、公共服务或其他社会服务事项办理申请。
5.1.2受理
a)窗口工作人员有礼貌的接待服务对象;
b)主动询问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本职业务范围内的申请,接受服务对象提交的法定要件;不属于本业务范围内的申请,耐心解释清楚,并将服务对象引领至有关窗口。
5.1.3办理
b)认真审查服务对象的法定要件。符合办理要求的,将信息录入系统,进入下一步办理程序,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
5.1.4办结
5.1.5评议
申请事项办结后,请政务服务对象运用电子评价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议。
5.2即办件流程
a)窗口单位接件后,对申请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b)符合法定办理条件的,现场办结并核发证照;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c)申请事项办结后,请服务对象运用电子评价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议。
5.3限时办结件流程
a)窗口单位接件后,对申请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b)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受理通知书》和《办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交予服务对象,作为受理回执及申请办理结果的凭证;
c)对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e)窗口单位将依据审核、论证、现场勘查等审查结果,对具备批准条件的申请事项,依法核发有关证照;对不具备批准条件的申请事项,出具《退办通知书》,并一次性告知退办理由;
f)申请事项办结后,请服务对象运用电子评价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议。
5.4并联审批流程
a)主办窗口单位接件后,对申请事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b)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将有关信息录入系统并打印《并联审批受理通知书》和《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联审批受理通知书》交予服务对象,作为受理回执及申请办理结果的凭证;
c)不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一次性告知不予受理原因;
g)申请事项办结后,请服务对象运用电子评价器对本次服务进行评议。
六、整理
6.1整理原则
对窗口现场摆放和停滞的各种物品进行分类,区分现场必要与不必要的物品,不必要的物品,应清理出窗口工作现场,达到窗口现场无不用之物。
文件整理
6.1.1.1每月对文件(包括电子文档)做盘点,把文件分为必要的和不要的,对不要的文件全部销毁,对必要的文件交档室归档。
对每日服务对象申报的文件、表单、记录(包括电子文档)做盘点,把转办的文件按程序及时交付。
办公桌整理
6.1.2.1窗口工作现场的物品应分类放置,排列整齐,有效标识。
6.1.2.3在用的桌面文件应竖放。
6.1.2.4笔、订书器、橡皮、即时贴和计算器,应集中放在办公桌的一定区域内。
6.1.2.6办公桌、椅应当做到定量、定位,电脑置工作人员右前方,显示屏让服务对象可视;竖式主机置桌面下;桌洞内不堆积任何杂物。
6.1.2.7抽屉里尽量不放办公用品,最下层抽屉可放A4文件、资料、个人参考资料、空白稿纸和不常用的文具等。
6.1.2.8工作人员离开20分钟以上应放置“临时有事,请稍候”的桌签指示。
七、素养
7.1窗口工作人员要有良好习惯,提高文明礼貌水准。
7.2窗口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规范和规章制度,做到依法行政,勤政为民。
一是要正确把握“转变政府职能,建设服务型政府”的重大意义。为适应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我们必须强化以服务为核心的政府职责,从管理走向服务,遵循公共服务的理念,构建服务型政府;要强调公共行政的科学化,从原有的“包揽一切”转换到宏观调控以弥补市场的不足,通过强化服务价值理念,承担政府应有的责任和义务。
二是要践行“为民服务”的宗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和政府的宗旨,我们必须在行政审批过程中,打造为人民服务新形象,坚持许可就是服务的理念,把申请人由“被管理者”转变为“顾客”,以群众为中心,对群众负责。
强化行政审批服务工作的能力,就是要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探索形成科学高效的工作制度和方法,为行政相对人提供最优质服务。一是要深化服务意识和队伍建设。加强窗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二是要加强业务学习,通过培训、自学等方式,熟练掌握各种政策法规及许可事项,既热情服务,又始终依法审批。通过AB岗制度、换岗等方式开展工作交流,使科室每一位同志一专多能,成为业务上的多面手,随时胜任不同岗位的需要。三是要加强管理,用制度管人,确保在工作中不发生违纪问题,树立文明窗口形象。
1、临安市设置了独立于其它政府部门的机构,专职负责行政审批行为的管理。临安市行政审批办理中心作为政府的派出机构,独立承担行政审批事务,并安排相应的工作人员及经费。其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进行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和建议,经批准后组织实施;负责召集各进驻中心部门召开并联(前置)审批协调会,协调、督促并联审批事项办理;向进驻中心各单位的行政审批工作提供服务并对全过程进行监督考核。该种模式使“中心”对集中行政审批制度有监督管理权。
2、涉及投资项目审批的主要职能部门分管副职常驻“中心”办公。为切实精简审批环节,加快办理速度,方便群众办事,将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的临安市发展计划局、国土资源局、建设局、环保局、林业局各派一名分管副职常驻“中心”办公,主要负责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工作,人选由市委组织部发文明确,工作期限一年,组织人事关系不变,窗口常驻领导接受“中心”和原单位双重领导,参与原单位重大决策,日常工作接受“中心”领导、管理、考核。派驻单位领导班子分工作相应调整,进驻“中心”的审批事项由进驻中心的副职分工负责。个别确需部门领导签批的,除常驻中心副职之外,部门领导必须进“中心”签批。
3、扩大“中心”职能窗口负责人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进驻“中心”的各职能部门(不包括派驻副职的职能部门)、单位,采用委托书的形式把现属于本部门分管领导、科长的行政许可审批权直接授予窗口负责人行使,使窗口负责人有权办理审批服务事项。同时,各窗口全面启用行政审批专用章。
二、强化自身建设,完善监督管理机制
1、将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逐步纳入行政审批中心管理。临安市行政审批中心成立以来,经历了三次大的调整和完善。第一次2001年12月成立时,涉及固定资产投资约13个部门,共成立13个服务窗口,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44项,有工作人员57名,办事大厅面积800平方米。第二次2003年初,结合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增加到25个系统,共设立41个服务窗口,承担行政审批及服务职能136项,有工作人员130名,办事大厅面积扩展为2600平方米,基本构建了一个部门齐全、功能配套、环境优越、服务优良的政府超市。第三次,结合《行政许可法》的颁布,在行政审批中心设立办事窗口的部门和单位作了进一步调整,目前有43个服务窗口,承担审批职能136项,服务职能41项(临安市政府共有审批职能169项),现有工作人员146名,其中市发改局、建设局、国土局等部分科室成建制进入中心实行“一条龙”服务。
3、赋予“中心”监督考核权限,调动驻“中心”窗口的单位和个人工作积极性。临安市行政审批中心自成立以来,一直重视内部制度建设,推行了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AB岗工作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重点建设了廉政制度、工作人员行为规范、效能考核实施细则等制度。“中心”各窗口效能考核与派驻单位的年度业绩考核挂钩,占年度业绩考核5分分值,并与职工个人年终奖挂钩,这对各职能部门及窗口的行政审批和服务工作起到了有力的督促作用。
三、创新审批及服务模式,着力提高审批效率
1、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一站式”并联审批制度。审批中心改原先的串联审批为“中心”一个综合窗口受理的并联审批“一站式”服务,简化了审批流程,提高了审批效率,方便了投资者,其主要做法:
(1)设立综合窗口,受理业主申请。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申报,统一由“中心”综合窗口进出件。综合窗口收到业主申报材料时,当即予以审核,符合法律、法规和临安市产业政策规定的予以受理,材料齐全的,当场开出项目审批承诺件给业主;材料不齐全的,指导帮助业主办齐材料;若项目不符合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当即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并告知理由。
2、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申报实行全程服务。
3、对23个审批事项实行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放宽市场准入门槛,提高了社会投资积极性。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推行“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的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建立有序、顺畅、高效运行的服务型政府机关”的要求,紧紧围绕“依法治税、提高效率、加强服务”的工作思路,进一步提高纳税服务意识,拓展服务范围,简化审批手续,提升服务水平,创造良好的服务环境,开拓创新,追求卓越,逐步建立全方位的纳税服务工作体系,打造廉洁、高效、依法行政的服务型地税机关,为优化我市投资环境,促进经济建设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加快我市建设全面小康社会步伐作出新贡献。
推行“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的工作目标是:牢固树立“以人为本、规范管理、文明服务”的治税思想,以全心全意为纳税人服务为宗旨,以纳税人的需求为中心,从根本上消除地税机关内部各部门、岗位之间的界限,对征管系统、行政文书受理系统等进行优化整合,将全局所有的办税服务项目前移到“办税服务窗口”,依法为纳税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全过程服务。
二、基本涵义和工作原则
“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是指各税务分局将所有办税服务事项整合到办税服务大厅,在服务大厅设置若干窗口,各窗口负责受理本窗口受理范围内的涉税事项,实行即办事项“即受即办”,限办事项“内部运转、承诺服务”的方法,并按照“谁受理、谁回复”的原则由同一窗口进行回复,强化“导税台”服务功能,提供全过程引领办理和代办服务,加强内部协调,简化审批程序,确保办税服务大厅成为纳税人可以办理所有涉税事项的服务场所,为纳税人提供全程、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
“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要遵循“便民、公开、依法、高效”的基本原则。
(一)便民原则。通过税务机关内部协调运作,便于替纳税人办理各种涉税事项。
(二)公开原则。将服务项目、服务对象、办税手续、办税程序、完成时限、收费标准等内容全面公开,让纳税人清楚明白,同时便于社会各界监督。
(三)高效原则。对每一件行政申请事项,随时受理,快速承办、按照纳税服务承诺时限办结。
(四)依法原则。坚持依法办税,按照规定程序和要求办理,既合法又要让纳税人满意。
三、受理事项
凡属*市地方税务局职责范围以内涉税事项包括纳税申报征收、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咨询、税务行政审批(包括核准、审核、备案、证明)及纳税人要求办理的其他涉税事项,均在全程办税服务事项的范围内。全程办税服务事项按照办理的时限分为即时办理事项和限时办理事项。
(一)即时办理事项主要有:
1.税务登记类。包括开业登记、变更登记、社保登记、社保变更登记、税务登记证验证(换证)、税务证件挂失申报、税务登记证件补办、外县(市)纳税人报验登记、停业(复业)申请审批等;
2.税收证明类。包括固定工商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证明单开具、建筑安装企业承建外地工程项目所得税纳税联系单、完税证明等;
3.发票管理类。包括发票领购、日常发票缴销、窗口临时开具发票申请、异地使用发票、发票挂失申请等;
4.税务咨询类。包括税务政策咨询、代办服务等;
5.申报征收类。包括申报征收、申报方式申请等;
6.其他。包括新办的双定户税收定额初认定等。
(二)限时办理事项主要有:
1.纳税定额申请、纳税定额变更申请;
2.延期申报申请审批;
3.延期缴纳税款审批;
4.征收方式申请;
5.货物运输行业纳税人自开票资格认定;
6.减免税审批类;
7.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
8.纳税人具名发票申请;
9.注销税务登记、注销社保登记;
10.社保费缓缴申请审批、社会保险费延期申报申请审批;
11.非贸易售付汇税收证明;
12.收入退库;
13.个人住宅出售免征营业税审批;
14.其他。
具体按照《全程办税服务受理项目一览表》执行。
四、办理程序
(一)全程办税服务办理程序分受理、承办、回复三个环节。
(二)简易事项采取直接办理制。对即时办理事项,凡纳税人申报材料齐全的事项,受理人即收即办,当场办结;申办人申报材料不齐全的,受理人必须填写《一次性告知单》,一次性告知纳税人需补办的材料。
(三)需要多个环节进行审核审批的限时办理事项,实行承诺办理制。
2.经过审查,对申办人申请的办理事项不属本单位受理范围或不符合有关规定要求的,应向申办人开具《否定备案书》,当场交给申办人并解释说明。
(四)涉税服务项目进入全程办税服务程序后,根据服务项目的相应程序,各承办岗位在办理过程中要严格按规定时限完成办理工作,在办理完毕后必须填制《税务文书传递单》,在服务时限内转交下一办理环节,各承办岗位间不得推诿扯皮。
(五)服务项目的所有环节办结后,由终结岗位将办理结果转交受理人,受理人对办理事项进行审核无误后,通知或反馈申办人。
(六)受理人发现服务项目办理时限超出总承诺时限的,应向主管领导汇报,主管领导、岗位责任人应向申办人致歉并说明原因。无正当理由或情节严重者,按《*市地方税务局税收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追究当事人责任。各分局要加强对各环节办理时限的控制和监督。
(七)需报市局审批的事项,实行分局局长负责制,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后,由分局及时转交受理人。
(八)受理人在向申办人送达已经办理完毕的涉税文书时,应要求申办人在《全程办税服务事项承诺书》(第二联)注明“已办结”字样。
(九)如因特殊情况需要与申办人联系,或者不能按时办结的,受理人应提前通知申办人,及时沟通并耐心细致地做好解释工作。
(十)全程服务办结后,受理人应将有关资料整理归档,每月底向分局档案室进行移交,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保存。
五、实施步骤
20*年7月31日前,完成实施全程办税服务工作制的各项准备工作。
第一步,完成在纳税服务厅对外设立全程办税服务窗口等硬件设施,明确各岗位职责,并保证人员到位。
第二步,组织审议我局全程办税服务的全部涉税事项工作内容和纳税人需提交材料说明等,确定全程办税服务事项一览表。
六、组织领导和工作要求
推行“一窗通”全程办税服务,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为了便于协调、统筹此项工作,我局决定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程办税服务的组织、实施,以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各分局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将实施这项工作列为本单位的一项长期的、重要的任务。各有关科室要认真做好此项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监察科为本单位实施全程办税服务的内部监督机构和投诉受理机构。接到申办人投诉后,及时协调处理,及时做出答复。对较为复杂的事项投诉,在五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法规科为实施全程办税服务的内部行政执法检查机构,将全程办税服务列为日常行政执法检查,对一般问题进行全局通报,情节严重的问题,提交局党委研究决定,追究当事人责任;征管科为本单位实施全程办税服务的定期回访机构,定期对申办人进行回访,及时了解全程办税服务实施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各有关业务科室对上报市局办理的涉税事项要严格按照行政审批制度和政务公开的内容做好本单位职责范围内的相应工作,凡因市局科室原因导致违诺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一是重视窗口队伍建设。选拔优秀人才到窗口、把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熟悉环评技术的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派到窗口担任主要负责人,同时安排一名研究生到窗口工作,打造高素质、高学历窗口队伍;
二是窗口管理标准化。窗口公开服务规范,在窗口显著位置设立政务公开栏,通过便民手册、显示屏等方式,公开办理事项申报材料、政策依据、审批流程、服务时限等流程;窗口部门的领导定期到窗口了解情况,及时解决窗口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装整齐(统一穿制服),仪表规范,接待服务主动热情,用语规范文明,上班期间窗口不得空岗,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实行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等制度。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制度、流程公示制;建立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主动提供帮办代办、延时服务、节假日预约服务。
四是严格执行项目准入制度,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不批,污染严重不具备污染处理能力不能达标排放的项目不批,坚决杜绝高投入低效益、高污染低层次项目的进入。严守生态红线。坚持东台生态可持续的生态名片,对破坏生态环境不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走出一条符合科学发展、具有东台特色的绿色发展之路。
二、强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理论水平
窗口工作是直接面对群众的前沿岗位,业务的熟练与精通将直接影响到办事的效率乃至窗口单位的形象。为此,我们在工作有侧重和分工的基础上,严格按中心规定实行ab岗工作制度,不因人员的变动而耽搁工作。同时狠抓科室人员的日常学习,始终把业务理论的学习放在工作首位,尤其对政策性及法律性要求强的有关业务,我们始终能保持前后方的学习和交流,切实形成科室内部人员以及与其他科室人员之间的相互学习、虚心请教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修养。全年工作中我们从未发生因业务能力的不足和人员变动而拖延、缓办办件的事件发生。并遇有重大事务及时向领导汇报,确保了各项审批和转报工作顺畅有序地进行。
三、强化作风建设,恪守行业规范
四、规范受理办结,争创一流窗口
一、规范化建设情况
二、窗口服务情况
(二)依法办理安全生产行政审批事项。截止12月24日,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局窗口共接件1170件,受理1158件,办结通过1*3件,其中即办件22件,所有事项承诺时限内按时办结率均为100,全年未发生因窗口工作人员责任导致所受理事项不能按时办结的情况。
三、廉洁自律情况
四、窗口制度建设情况
五、工作取得突出成效情况
(二)积极参与并联审批工作。6月,为落实春城书记、红林市长对并联审批工作要尽快突破的批示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我局积极配合和参与并联审批工作。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乙证)》的办理纳入并联审批的范围,提供法律依据、制作审批流程、优化工作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认真做好审批服务的创新工作。
(三)积极推行网上公开,提高办事效率。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和市安监局网站公布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安监窗口办理事项的申请表格和办事流程,申请人可以方便快捷的了解和下载所办行政审批事项的申报资料、办理流程、收费情况和办理时限,提高了办事效率。
(四)认真推行行政审批内部集中办理制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春城书记关于“市级各部门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环节都要集中在一个处室办理”的批示精神,20*年12月5日我局设立了行政审批处,集中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统一审批(审查或核准)、协调、管理和流程再造工作。
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社区始终坚持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区和谐、服务居民为主题,仅仅围绕窗口和服务行业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深入实际,注重树立寓管理于服务之中的理念,多办顺民意、解民忧和惠民生的好事、实事,积极开展“三亮三比三创三评”活动,深入推进社区综合服务楼窗口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为建设“文明祥和、幸福安康”的社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一、推行“三亮”举措,树立群众满意形象。推行“举措,树立群众满意形象。
一是亮身份。在综合服务楼服务窗口设立党员示范岗,通过党员佩戴党徽、设牌上岗等形式,公开工作人员姓名、职务、岗位、职责、照片等,让工作人员亮出宗旨、体现责任、展示形象,拉近与居民距离,增强自身工作意识,强化自我约束,树立良好形象,激发创先争优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是亮职责。在大厅设便民服务手册架,将各窗口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时限做成服务手册进行公开。同时还通过led显示频、宣传栏等形式,全面公开服务事项、申办条件、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等内容。
三是亮承诺。结合社区特点和岗位实际,引导社区工作人员围绕树立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方法、提升服务效能作出公开承诺,通过承诺卡、触摸屏、led显示屏等形式将承诺内容、完成时限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二、实施“三比”活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一是比理念,注重创新意识。社区通过大力宣传庆祝建党90周年、“党员公开承诺”、“微型党课”等系列活动,发动党员围绕社区发展主题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创新思维,进而提升整体素质和能力。
二是比行动,突出先锋表率。以“党员先锋岗”为抓手,树立社区党员争当知识过硬、爱岗敬业的业务骨干和先锋模范,让广大党员干部学有榜样。实行“党员积分卡制度”,把党员平时履行党员义务、参加组织生活、参与争创活动、助难帮困情况等方面的实际表现计入卡内,作为年度考核依据,激励党员兢兢业业工作、扎扎实实参与创先争优活动。
三是比服务,推动奉献热潮。完善党员设岗定责,开展党员志愿者和身边党员责任组走访活动,建立健全党内关怀、帮扶机制,鼓励了广大党员积极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做实事的热情。
三、开展“五创”行动,争创居民满意单位。
(一)创岗位先锋模范,开展“学理论、学业务、学先进”、“比业务、比技术、比服务”等技能竞赛,激发党员干部立足岗位争先进的工作热情。(二)创居民满意窗口,主动热情服务,营造宽松和谐的非为。服务窗口是金海岸社区对外服务的第一线。窗口服务人员服务态度的好坏与服务水平的高低将大大金海岸社区的总体形象和信誉。我们始终坚持用积极服务、主动服务、优质服务来促进管理工作;以最满意的服务、最阳光的面容,打造群众满意窗口。
(三)创优质服务品牌,深入居民开展调研活动,了解居民所盼、所需,征询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通过创新服务手段、优化服务流程、充实服务内容等方式,打造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服务品牌”。目前服务大厅窗口涉及户籍办理、劳动和社会保障、民政、计生、外来人口等,创建了一支优质服务队伍。
三、推行“三评”机制,促进服务提高质量。
推行“机制,促进服务提高质量。
一是自己评。定期组织召开评议会,对工作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评议,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明确自身努力方向和争创目标。
二是居民评。通过发放工作评价表、口头调查等方式,让服务对象及时、简便地对服务工作质量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