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定的内容不同。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所规定的内容都是国家生活中最重大和根本的问题,它是国家和公民活动的法律基础。而普通法律只规定国家生活中的某一方面、某一领域方面的问题。
2.法律效力不同。由于宪法是国家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而普通法律的效力位阶是低于宪法的,而且普通法律的规定是不能与宪法相抵触的,不能违背宪法的根本性规定。
3.制定与修改的程序不同。普通法律的修改与制定,没有宪法那么严格。根据规定,宪法的制定必须由国家成立专门委员会负责起草;宪法的修改必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而普通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只需一般程序,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半数以上通过即可。
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3.宗教信仰自由;
5.监督权,包括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并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6.社会经济权利,包括劳动权利,劳动者休息权利,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权利,因年老、疾病、残疾或丧失劳动能力时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社会保障与物质帮助的权利;
7.社会文化权利和自由,包括受教育权利,进行科研、文艺创作和其他文化活动的自由;
8.妇女保护权,包括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男子同等的权利;
9.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保护;
10.华侨、归侨和侨眷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受国家保护。
法律快车提醒您,宪法原则有四个:人民主权原则,基本人权原则,权力制约与监督原则,法治原则。法治原则又称依法治国,其基本含义是依法办事,按照法律来治理国家,建立秩序,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有法外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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