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小知识:生活中常见的9类法律纠纷案件

法律纠纷案件类型是很多的,在此详细说明常见的9类案件:

(1)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2)民间借贷纠纷

(3)名誉权纠纷

(4)离婚纠纷

(5)交通事故纠纷

(6)人身侵权纠纷

(7)合同纠纷(租赁款、货款)

(8)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9)劳动争议案件

任何案件,诉讼主体、时效、证据都是必不可缺的三大要素,诉讼主体决定着启动的案子主体是否适格,其最终能否承担相应责任;时效决定了案件是否能被法院支持;证据则决定了案件的输赢。

首先,从第一类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开始梳理,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先审查双方签订的建设施工合同,审查时,考虑合同主体是否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然后审查合同的施工范围、面积及单价总价是否约定清楚,付款条件及违约责任是如何约定的。

2、看施工工程是否竣工验收,有无结算单据,结算单是双方认可还是单方制作,其证明效力如何,能否直接证明已完工工程量及单价。

3、看双方是否有工程进度报表、工程进度款领取单据、往来联系单据等。

实践中,最常见的是工程大半已完工,剩余小部分未完工,工程已结算的,一般会出现对于未完工部分扣除款项不认可的现象,没有结算的,一般也是因为对于未完工部分扣款不认可导致未能办理结算。案件在诉讼过程中,上述情况很容易出现实际施工工程量无法确定的情况,作为原告,如果不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所做工程量,除了申请司法鉴定外,法院一般会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无法确定工程量是建设施工合同中的难点,因此,在施工过程中,施工方要尽可能每月或者每季度上报施工量并由总包确认签字,对于来往过程中的各种单据也要细心保管,因为一旦出现没有结算的情况,是需要很多其他证据佐证施工量的,其次,司法鉴定中也需要施工方提供大量资料,才能鉴定出更确切的结果。

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最主要的有三点:其一是是否有欠条/借条、打款记录、转账记录等证据,其二是能否提供借款人准确的身份信息,其三是借款时效是否已过。

实践当中,在有欠条等凭据的情况下,需要提供银行流水或者转账记录等证实借款的真实性,其次,证明诉请仍在诉讼时效之内,这样,法院就毫无疑问会支持原告诉请了。

在没有欠条等书面凭证下,需要原告提供银行流水、转账记录及与借款人之间的通话录音、聊天记录、还款记录等证明双方之间确实存在借款关系,在实务中,法院对于没有书面凭证的个人借贷案件的证据认定还是比较慎重的,因为录音、聊天记录等证据具有片段性、易改动性和非易核实性,所以其证据的效力不如书面证据来的直接,当然,这些证据也是很重要的佐证。诉讼请求要被法院支持,当事人必须就自己提交的所有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能证明自己所述的事实是真实存在的,这样,法院才能基于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支持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在名誉权纠纷案件中,证据尤为重要,因为构成名誉侵权需要侵权人的行为符合名誉侵权的构成要件才可,否则就不属于法院管辖的范围,而属于行政机关处罚。照片、视频、公安的出警记录、物业出面调解的说明、围观者的证人证言等等都是有利的证据。

离婚案件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但是接触的并不多,因为离婚案件带有强烈的人身特殊性,婚姻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变数,离婚与否往往取决于当事人当时的心境,实践当中很常见官司打着打着不离了撤诉的情况,原因有很多,关于感情、孩子、财产以及其他因素。个人是不喜欢接这类案件的,因为内心深处觉得,走入婚姻是自己慎重的选择,而持续的婚姻也是经历了生活的考验来维持的,维持婚姻也是维护家庭和谐,也有利于社会稳定,也有助于建立健康良性的婚姻、价值观。而离婚往往带着家庭破碎、周围亲戚关系变动、亲近人对婚姻的不良影响等后果,因此,除了家暴、确实无法再继续生活的情况下,其余情形在个人来说都是不愿意接的。

在交通事故案件中,第一个证据就是交警大队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责任认定书会根据现场情况及双方过错划分好各自需承担的责任比例,最常见的有全责,同等责任,主次责任三种。对于交警大队做出的事故责任认定书结果不满的,可以书面向交警大队申请复议,但是实践中复议结果变动的情形还是较少的。

人身权纠纷也属于一个大类,在这个大类里面,有健康权纠纷,生命权纠纷,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等最常见的类型。

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件需要证明受伤者与劳务方存在劳务关系(非劳动合同关系),不管是签订了劳务合同的长期工也好,还是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临时工也好,证明劳务方系责任方是关键的一步,因为这意味着后续主张的各项费用能否切实落实到实际责任人身上。当确认劳务关系后,主要的工作就是整理各项证据和计算了,比如住院的病历、单据、票据,交通费,住宿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构成伤残的还要申请司法鉴定,最终确定伤残赔偿金、误工期限、护理期限、营养期限以及后续治疗费等。人身侵权案件最主要的其实就是算账,证据整理好之后,帐算明白了,诉请的数额也基本就差不多了。

合同纠纷是一个大类,接触比较多的是货款和租赁款纠纷,首先说货款纠纷:

(1)货款纠纷其实是比较简单的诉讼案件,除了供货合同外,一般都至少会有供货单据或者对账单,供货案件只需要捋清楚所供货的数量、共供货量、尚欠货款即可,证据需要:供货合同、供货单据、欠条、对账单以及其他来往记录。

(2)(租赁款)房屋租赁案件也是比较简单常见的诉讼案件,最主要的证据就是房屋租赁合同,支付租金的凭证,这类案件主要是根据租赁合同主张未付租金/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等等。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作为劳动者来讲,能主张的事项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双倍工资:两种情形下可以主张:a.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b.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而没有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2)经济补偿金;(3)经济赔偿金;(4)工资:离职或被辞退后用人单位未支付的工资部分;(5)加班工资: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下班之后的延时加班,按照1.5倍工资计算;第二部分是周末加班,按照2倍工资计算;(6)年休假工资:有些待遇好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规定年休假要多于法定节假日,在年休假加班的,按照3倍工资计算;(7)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离职前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五险,住房公积金单位缴纳的话计算在内,未缴纳的不计算)。

在劳动仲裁案件中,需要的证据有:(1)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2)入职登记表;(3)工资领取单、功工资卡银行流水;(4)上下班打卡记录;(5)加班申请及批准表;(6)工服、工牌、名片;(7)公司工作交流群有利内容截图;(8)视频、音频资料。上述资料越齐全,在仲裁过程中越有利,因此劳动者在上班期间,应当养成保留这些证据的习惯,这并不是说不信任用人单位,而是劳动者作为弱势群体,首先内心里要有自我保护和风险防范意识。

今天的案件类型总结就到这里,后续根据情况会按照分类再详细叙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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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为指导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对《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GF-2011-0216)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https://www.xsbn.gov.cn/zjj/55507.news.detail.dhtml?news_id=2916166
2.市总工会党建及业务知识应知应会手册14、建设单位是否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应当。《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15、建设单位未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承担何种法律责任? 如果违反此项规定,根据《条例》五十七条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https://www.hljgh.org.cn/Webmdj/View.html?id=9383752
3.川发龙蟒(002312)招股说明明细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http://vip.stock.finance.sina.com.cn/corp/view/vISSUE_RaiseExplanationDetail.php?stockid=002312&id=485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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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律知识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保修金)(以下简称保证金)是指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预留,用以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对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维修的资金。 缺陷是指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设计文件,以及承包合同的约定。 https://www.maxlaw.cn/z/20170819/86430199236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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