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根据司法部和省司法厅通知要求,现就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颁发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证书发放地点

潍坊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19、20、21、22号窗口(5月份资格申请材料审核时的窗口)。

三、证书发放要求

(一)必须由申领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受理单到现场办理,其他人员不得代领。

(二)申领人进入政务服务大厅后,要自觉服从大厅工作人员的管理。请先到叫号机取号,叫号机在政务服务中心二楼西区南头,取号时根据取号机上的提示领取序号单。领取序号单后,请自觉在等候区按顺序等待,听到呼叫后到前台办理。

(三)申领人电子签名时,请认真核对姓名、出生年月、性别、身份证号是否有误。

(四)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3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及证书领取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原标题:《关于发放2022年度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公告》

THE END
1.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已经2002年7月3日部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张福森 二○○二年七月八日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申领、颁发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证书持有人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具有申请从事法律职业的资格凭证。 https://www.moj.gov.cn/pub/sfbgw/jgsz/jgszzsdw/zsdwgjsfkszx/gjsfkszcfg/201805/t20180509_172639.html
2.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出版资格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主要包括律师资格证、法官资格证、检察官资格证等。https://www.bkw.cn/qypx/ask/5274419.html
3.法律职业资格证(法律职业证书)法律职业证书 法律职业资格证,是指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原国家司法考试)后依法取得的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统一制作、颁发。取得该证书的人可以依法担任执业律师、法官、检察官和公证员。看报名条件 1分钟 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什么作用 视频解读 18.88万观看 https://baike.sogou.com/m/fullLemma?lid=62906159
4.法律职业资格证简介法律职业资格证怎么样→MAIGOO百科(6)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人员,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已经参加考试的,考试成绩无效。 3.已经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每年的时间安排基本如下:4月中下旬发布司法考试大纲;6月初发布https://www.maigoo.com/citiao/174860.html
5.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要求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要求 对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要求的内容,最近很多人很困惑,一直在咨询小编,今天华律网小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领证要求 1、按照司法部要求,为了对申请人负责,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应由申请人本人前来领取。https://www.66law.cn/laws/943990.aspx
6.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证书等级分类常见问题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等级分为三个主要类别:A类、B类和C类。 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代表高级法律职业资格。要获得A类证书,个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博士学位;同时,他们应具有法律专业知识和能力https://wlkt.cuploeru.com/article/833
7.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今日起发放本报讯 记者从市司法局获悉,根据司法部、省司法厅统一部署,2022年度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将于7月3日起集中发放。参加该年度考试成绩合格,在我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报经省司法厅核查后由司法部审核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含现役军人),可以在我市领取证书。 http://www.zgfxnews.com/mp/fxb/wap/content/202307/03/content_33762.html
8.司法部发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全文中新网北京7月11日消息:司法部近日发布《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参加当年国家司法考试,取得合格成绩的人员,应当自收到成绩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向地(市)司法局申请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申请的,地(市)司法局不予受理。 https://www.chinanews.com/2002-07-11/26/2025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