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在金华市局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对税收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以下简称《纲要》),认真落实税务总局税收现代化“六大体系”“六大能力”“十大举措”和省局“六大工程”要求,着力在夯基础、抓执行、提质效上下功夫,立足建设“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浦江新篇章贡献更多税务力量。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对党领导法治建设实践和宝贵经验的科学总结,是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根本遵循,是引领法治中国建设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的思想旗帜。我们要把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牢牢把握全面依法治国政治方向,提高税务人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全面依法治税各方面和全过程,更好转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
(二)加强党对法治工作的领导。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政治意义、理论意义、实践意义,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指导地位;局党委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领导职责,安排听取有关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加强局党委对税收工作的领导,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统一思想和行动,做好各项税收工作。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起来,深化学习教育,深化党建引领,狠抓任务落实,努力把科学思想转化为工作实效。
二、健全政府机构职能体系,依法全面履行税收工作职能
(二)保证退税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不折不扣落实退税减税税费优惠政策,推动建立由政府主导的政策落实协调工作机制,巩固应用退税减税降费“五措并举”工作策略,确保政策红利直达快享。
三、健全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不断提高税收制度建设质量
(二)完善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根据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纳税人对“放管服”改革的需求,我局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及时开展回头看。学习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发布工作的通知,准确界定税收规范性文件,加强对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力度,保证税收执法依据的统一、规范。我局2023年未制定规范性文件。
四、健全行政决策制度体系,持续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一)落实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严格落实《中共国家税务总局浦江县税务局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文件要求与局长办公会议精神,明确工作职责、决策机制,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重大决策充分协商,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努力实现决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
(二)发挥法律顾问指导作用
我局聘请专业律师担任外部法律顾问,为重大行政复议、涉诉涉访等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或代理,对我局工作人员进行法学基础理论和依法依规行政执法培训等。通过法律顾问的专业知识对我局重大行政决策提供法律指导意见,有效防范执法风险。2023年我局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件,目前正在审理中。2023年无行政诉讼案件。
五、健全行政执法工作体系,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二)切实加强涉税司法处置工作。持续推进司法网拍不动产税费征缴协作机制,梳理破产企业和法院执行拍卖企业档案,做好分类台账,落实一月一分析。我局在日常工作中也积极与破产管理人沟通,及时解决破产中涉税政策性问题,提高案件财产处置分配效率。向法院积极回复被执行企业欠缴税费情况,及时组织入库,2023年共收到法院来函10份,回函10份,申报金额5404.82万元;收到破产管理人来函43份,申报债权金额5101.29万元,收回历史欠税236万元。
(三)强化税收执法考评与过错责任追究。依托金三深化应用平台、税务系统内控监督控制平台等系统,结合SQL查询,定期扫描疑点数据并核实整改,积极开展风险应对。各主责部门结合本部门业务线下发疑点,对涉及到的疑点指导管理部门及时核实,提升纳税人政策了解程度和申报熟练度,有效减轻纳税人辅导,降低涉税风险。对于业务流程、政策解释等问题,由各主责部门把关,监督指导管理部门,提高执法水平和业务能力,增强基层风险应对能力。
六、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依法预防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一)健全突发事件应对体系。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突发事件,着力实现越是工作重要、事情紧急越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实施应急举措,在处置重大突发事件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组建网评员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注重提升依法预防突发事件、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加强突发事件信息公开和危机沟通,完善公共舆情应对机制。
七、健全社会矛盾纠纷行政预防调处化解体系,完善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
(一)完善税务救济机制。设立纳税人争议处置室和公职律师涉税争议咨询调解室,积极创建新时代“枫桥式”税务分局(所),及时受理妥善解决征纳纠纷和纳税人投诉,引导纳税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努力将税务投诉化解在初发阶段。积极预防和化解税务行政争议,完善行政复议工作体制和调解、和解等机制。我局黄宅税务所被命名为浙江税务系统2023年新时代“枫桥式”税务所。
(二)拓宽救济渠道。在县委县政府的支持指导下,加强与公安、法院、财政、信访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扩大信息交互覆盖面,通过转送、告知等形式协同解决处理来信来访问题,大幅提高效率,缩短答复时长,形成事前全面防范、事中妥善处理、事后有效反馈的权力救济纠纷化解机制。
八、健全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体系,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一)持续做好政府信息公开。2023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执法公示平台等途径累计公开各类信息2168条,定期通过税务局门户网站和执法公示平台发布行政许可审批、非正常户认定及行政处罚事项等。此外,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等途径不定期更新涉税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
九、健全法治政府建设科技保障体系,推进智慧税务创新落实
十、加强党的领导,健全依法行政领导体制机制
(二)认真开展述法工作。2023年,我局中层以上干部按照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等情况,对依法治税情况进行自我评价。
十一、2024年工作思路
(三)持续规范税收执法行为,推进常态化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严肃过错责任追究,规范税务行政行为。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对督办案件的法制监督,健全权利救济和纠纷化解机制,妥善处理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建立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制度。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促进全面推行“新三项制度”工作规范实施,优化税务执法方式。加强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强化对督办案件的法制监督。完善督察内审制度建设,提升督察内审工作水平。
(四)持续推动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根据总局要求,以数字化引领税收征管改革,深入推进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开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新征程。扎实有序推进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持续宣传和辅导纳税人开具电子专票。落实好“网格化”管理、“首票服务制”等规定,确保网格化服务到位。根据“网上办税”“掌上办税”需要,稳步推进“减厅、减窗、减员”工作,优化线下服务流程,简化手续,发挥线下服务兜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