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黄婧雯陈晓莹律师做客《新闻招手停》栏目,解读公司调岗的相关法律问题

海蕾主播:公司调岗确实是员工在工作中很容易遇到的情形,判断公司调岗是否合法,是不是应该先看法律规定呢?如果符合法律规定,那是不是就意味着公司调岗是合法的呢?

陈律师:主持人说得对。判断公司调岗是否合法,确实要看是否符合《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几种公司可以对员工进行调岗的情形。也就是说,我们要先看公司调岗的理由是什么,如果公司是以《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来对员工进行调岗的,那么员工确实是要接受的,是合法的调岗。

海蕾主播: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这种情形如果也是合法的调岗事由,会不会出现只要公司说这个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尽管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员工也不能拒绝,这样岂不是对员工很不公平?

海蕾主播:原来如此,那么可以这样理解吗,如果公司调岗的原因不属于以上提到的5种情形,就属于违法调岗,员工都可以拒绝?

公司行使合理调岗权的五个条件

海蕾主播:可以跟我们聊聊什么是合理调岗吗?

黄律师:好的,正如陈律师刚刚所说,考虑到公司经营需求,给予公司一定程度的自主用人权是必要的,但同时又要防止公司借此打击报复或变相逼迫员工主动离职,目前司法实践中认定公司属于合理调岗一般考虑以下因素:

1、调岗是基于公司生产经营需要;

2、调岗对工资水平保持不变;

3、调岗不具备侮辱性和惩罚性,不存在通过岗位调整达到变相辞退员工的目的;

4、新旧岗位间并无显著差异,员工可以胜任或经过简单培训后可以胜任新岗位;

5、新岗位的工作性质、工作时长、工作地点、劳动强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等不存在实质性的变化,对正常生活不会产生较大影响。

海蕾主播:可以再为我们详解解释一下吗,如果现在有一名员工就遭遇了公司的调岗,他怎么判断这个调岗是否合理呢?

陈律师:从这里案例中,我们可以看到,合理调岗的主要判断标准是调岗后的岗位是否还符合双方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孙某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和工资水平在调岗后并未发生变化,公司在满足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况下行使用人自主权,是合理的。如果公司对孙某的调岗超出了劳动合同约定范围,也就是说发生了重大变更的情况下,那么公司就需要与孙某就变更事项重新达成一致,无法协商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孙某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公司是不可以直接单方对孙某进行调岗的。

海蕾主播:劳动合同中关于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的约定如果跟实际不符怎么认定呢?或者说约定的非常模糊,比如工作岗位写工人,工作地点就写中国,那要是公司把员工从厦门调到大连,这样也算符合劳动合同约定吗?

黄律师:您说的合同约定和实际不符,以及合同约定比较模糊的这种情况,在案件中也确实是存在的,从目前的司法实践来看,并不会单纯的仅凭书面劳动合同的约定来认定,还是要考虑员工工作的实际情况,就像您说的,如果工作地点写中国,公司把员工从厦门调到大连,只从书面来看,确实是符合约定,但这样明显是严重损害了员工的利益。因此遇到实际与约定不符,或者约定模糊的情况,仍然要综合考虑实际履行的情况,比如说以前我们经办的一个案件,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写的是工人,但这位员工实际工作十几年来一直做的是厨师,后来公司将这名员工调岗到生产运动鞋的流水线上工作,公司认为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岗位是工人,我将你从厨师调整到流水线,都是工人,没有改变合同约定,但法院最终认定,劳动合同的工作岗位工人的约定过于模糊,应该以实际的工作岗位为准,那很明显这位员工做了十几年的厨师了,公司将他调岗为流水线工人,明显不符合他原来的工作岗位。

陈律师:有一个要提示听众朋友们注意的情况,即使是书面劳动合同约定的岗位就是流水线工人,但是这名员工从入职开始就一直从事厨师工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三条的规定,若公司与员工已经实际履行了超过一个月的,就认为双方就岗位变更达成了一致,因此这名员工的岗位还是要以实际情况为准,应当认定为厨师。关于工作地点的认定规则也与之类似,还是要综合考虑是否合理以及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

海蕾主播: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另一个约定,在刚刚案例中也有出现,就是公司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公司可以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对孙某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进行调整”,案件中仲裁认可了公司属于合理调岗,那么可以认为这个约定是有效的吗?

黄律师:主持人您说的这个条款,也是普遍出现在很多公司的劳动合同文本中,但实际上这个条款并不是必然有效,就像我们刚刚举的孙某的案例,仲裁认定调岗是否合理,还是主要以是否满足合理性的5个条件为依据,如果公司调岗不符合法律规定,也不符合合理性条件,即便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这样的条款,也是无法单方对员工进行调岗的。

遇不合理的调岗,给予员工的一些建议

海蕾主播:原来如此,两位律师刚刚已经为我们分析了什么是合法的调岗以及合理的调岗,还能再为我们分析下,如果员工现在就遭遇了公司不合法、不合理的调岗,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可以提出怎样的诉求呢?

陈律师:如果员工遭遇了公司不合法、不合理的调岗安排,首先,员工当然可以拒绝公司的调岗安排;如果原岗位还存在的情况下,员工可以要求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如果原岗位已经不存在了,员工可以与公司进行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是以劳动合同发生重大变更,双方无法就变更协商一致,提出解除劳动关系;这种情况下,公司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黄律师:如果员工拒绝了公司的不合法、不合理的调岗安排,公司以员工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或是员工拒绝前往新岗位工作,公司以旷工为由辞退员工的,那么公司的行为就有可能涉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可以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是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

海蕾主播: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要怎么计算呢?

宗先生:我公司上个月招聘了一名员工,现在发现他是伪造学历入职,请问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吗?已发放的工资可以扣回吗?

李女士:公司有一个员工入职6个月了,最近发现人事疏忽,忘记和他签订劳动合同了。现在找他签就是不签。公司能和他解除劳动关系吗?具体怎么操作才不会有风险?

海蕾主播:小程序上有位叫天天的听众的问题,我之前入职的时候合同约定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试用期是两个月,现在试用期都已经过了两个月了,但公司说我表现不达标,一直不给我办转正手续,请问怎么处理?

黄律师:好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约定不得超过两个月,您的试用期约定为两个月,已经是法律约定的上限,即便是公司要对您进行考核,也应当是约定的试用期内及时进行,决定是否录用。现在试用期已过,即进入正式合同履行期。公司应当自第三个月开始像您支付转正后的工资,如果公司还以试用期标准向您支付工资,您可以要求公司补足。

海蕾主播:接着再来说到我们上面那个话题啊,关于调岗,刚刚我们一直谈的都是针对员工的,那么能否也给公司方一些建议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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