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战线

新闻作品使用化名的原因大致可分为两类:一类是法律明确规定,一些报道中媒体不能披露报道对象的真名实姓,比如涉案未成年人;另一类则是基于新闻伦理,比如为重要消息源保密而使用化名。新闻实践中,由于后者的裁量权在媒体甚至记者自身,过度保护等原因导致新闻稿件中化名泛滥。

法定类必须使用化名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58条规定: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公开出版物、网络等不得披露该未成年人的姓名、住所、照片、图像以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在世界范围内,对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都要高于成年人,对犯罪未成年人的隐私保护有助于他们的改造和回归社会。但新闻实践中,违反刚性法律规定,报道中使用涉案未成年人真实姓名的情况屡有发生。

1999年,浙江金华某中学学生徐某不堪学业压力杀死自己母亲。新华社、中新社等媒体在报道该案时,都将这名17岁少年的真实姓名、所在学校公布于众,侵犯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除了保护涉案未成年人,在军事、科技等领域的新闻报道中,因为保密原因,也常常会隐匿报道对象的真实姓名。

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27条规定:报刊、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编辑、出版、印制、发行,广播节目、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和播放,互联网、移动通信网等公共信息网络及其他传媒的信息编辑、发布,应当遵守有关保密规定。第9条还明确规定了“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中的秘密事项”、“科学技术中的秘密事项”等七项属于国家秘密的内容。

比如,中国青年报2013年8月9日刊发的《设计大飞机的年轻人》,内容涉及国防尖端科研项目,除了已经公开身份的总师的名字外,报道中涉及的其他科研人员出于保密都使用了化名,并在文尾注明了原因③。

维护隐私权使用化名

比如,我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8、69条规定:任何单位与个人都不得故意泄露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传染病病人、密切接触者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第39条规定:未经本人或者监护人同意,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公开艾滋病病毒感染者、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肖像、病史资料,以及其他可能推断出其具体身份的信息。

根据上述法律,新闻媒体在采写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否则就有可能侵犯报道对象隐私权。曾轰动一时的我国首例艾滋孤儿维权案就是这样,华夏时报2005年报道了艾滋孤儿小莉(化名)的故事,记者未采访小莉,也没有征得其临时监护人的同意,就使用了小莉的真实姓名和照片。随后,小莉的监护人诉华夏时报侵害肖像权、名誉权及隐私,法院最后判决华夏时报在一版显著位置向小莉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2万元④。

实际上,新华社就曾规定,在新闻报道中涉及这些对象时不宜公开其真实姓名,这些报道对象包括:(1)犯罪嫌疑人家属;(2)涉及案件的未成年人;(3)涉及案件的妇女和儿童;(4)采用人工授精等辅助生育手段的孕、产妇;(5)严重传染病患者;(6)精神病患者;(7)被暴力胁迫卖淫的妇女;(8)艾滋病患者;(9)有吸毒史或被强制戒毒的人员。

新华社对涉及这些采访对象使用化名的规定,既符合法律规定又体现人文关怀,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基本上没有太多争议。但从法理概念上看,现代社会中隐私的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个范围。

隐私权是一种自主性非常强的个人权利。在新闻报道中,我们经常可以看到这样的语句:应被采访对象要求,文中某某为化名。

在部分报道中,化名成为个别记者偷懒的遮羞布,有些提出隐私权主张的采访对象并非不可替代。化名随意使用伤害的是新闻的真实性,因此,在面临伦理选择时,只有采访对象重要到不可替代的情况下,化名才应该成为一个优先的变通选项。

隐匿消息源使用化名

为消息源匿名是媒体经常会遇到的情况,特别是在舆论监督类报道中,为保护线人人身安全以及不被打击报复,为他们保密是国际新闻界通行惯例。例如导致尼克松下台的水门事件、韩国黄禹锡造假事件等,都是匿名消息源提供的线索。

但必须警惕的是,匿名消息源带来的风险再怎么强调都不为过。中外媒体在这方面栽的跟头不少。

我国新闻界在为消息源化名方面也教训惨痛。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记者颜某被证实,在多篇新闻稿中采访的卢先生、阎红(化名)等消息源,都是其家人,颜某被停止报道工作,调离记者岗位。

在经历诸多“丑闻”后,西方新闻界对匿名消息源的使用越来越谨慎,并基本形成了一套成熟而严格的操作规范。国内新闻界也普遍规定“慎用匿名消息源”,大家公认,只有事关公共利益的重大新闻才可能允许使用匿名消息源,它是“万不得已”的最后选择。

在细节上,众多媒体还要求对匿名消息源不得使用直接引语⑧。与此同时,在保证不泄露消息源真实身份的情况下,给予尽可能多的背景描述,比如消息源的职业、体貌特征等,还要说明为什么对消息源进行化名处理。

化名是媒体公信力的“杀手”,《纽约时报》克莱尔造假事件曝光后,《编辑与出版人》杂志在一篇社论中说,《纽约时报》这次翻车与他们向来“严重滥用匿名消息源”有莫大关系,“匿名消息源犹如新闻界的鸦片,某些报纸已经染上纵容使用匿名消息源的毒瘾”⑨。这些提醒也应该经常回响在国内媒体人的耳边。

(作者单位:中国青年报)

责任编辑:祝晓虎

注释:

①胡雨濛:《新闻报道中的化名现象》,《新闻前哨》2010年第5期。

②谢礼恒:《李双江之子涉轮奸案被刑拘》,成都商报2013年2月23日;综合:《李双江之子涉嫌轮奸案被刑拘》,大众日报2013年2月23日。

③郑宇钧、崔斌峰:《设计大飞机的年轻人》,中国青年报2013年8月9日。

④郭铭:《中国首例艾滋孤儿诉侵权案胜》,中国教育报2006年7月27日。

⑤翁国民、汪成红:《论隐私权与知情权的冲突》,《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3期。

⑥陈绚:《新闻传播伦理与法规教程》,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228~229页。

⑦柳斌杰、蒋建国:《新闻记者培训教材》,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330页。

⑧陈力丹、费杨生:《隐匿权新闻真实审判公正》,《当代传播》2005年第6期。

⑨张宸:《当代西方新闻报道规范》,复旦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23页。

THE END
1.本周优秀政法新闻作品展播方式二:邮箱投稿。将作品压缩包发送至西双版纳政法融媒体中心工作邮箱zwzfwxxbs@163.com,注明“优秀政法新闻作品评选活动投稿”。 备注:作品投稿须附作者本人姓名、所在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最关键的事情最后说:每周优秀作品和月度优秀作品作者将获得小奖品;年度获奖作品(含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I3ODYxNjExNw==&mid=2247586475&idx=4&sn=53c9b5bca84c6ed3ceef583ac31969c2&chksm=ea91512efd704e974d60f839cd49c5100b54dd91777dfe72afe4ad01b4585c3f72010dfa65e9&scene=27
2.律心向善,“益”心为民!法治公益普法律师日报社法律知识《法治日报》各平台不断加强对律师行业的宣传报道,采写刊发了大量有思想、有温度、有品质的新闻作品,是律师行业新闻报道的主要阵地。未来,法制日报社将总结经验把各类活动持续开展下去,让更多律师参与其中,在展示律师良好形象的同时,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法治获得感。https://www.163.com/dy/article/JG7Q01K00514R9KQ.html
3.法律知识讲座新闻稿法律知识讲座新闻稿 历下区紫苑幼儿园 为了提高教师的法律意识,2017年1月12日上午,我园邀请了法律顾问徐律师来园为全体教职工宣讲法律知识。 徐律师结合自己的工作经历和一些有代表性的案例分析,就幼儿园教师在工作中应注意的法律问题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并且从法律的专业角度和专家的观点入手,给老师们提出了“五心”http://lxqzyyey.zgyey.com/561034.html
4.新闻稿发布成功后的网站链接是长期存在的吗?很多企业在第一次发布新闻稿的时候都有这个疑问:“新闻稿在媒体发布成功后,网站的文章链接是长期存在的吗,还是说过一段时间就没有了?”针对这个疑问,软文台小编今天给大家做下解答。 通常来讲,只要你的新闻稿件内容没问题,符合媒体的发稿规范,一旦在媒体发布成功了,这篇文章都是长期存在的,也就是说网站生成的文章https://cloud.tencent.com/developer/news/1008023
5.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人民网北京 11月5日电 根据新华社发布的《新华社新闻报道中的禁用词(第一批)》规定,媒体报道中的禁用词主要涉及了五方面内容,分别是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法律类的禁用词,民族宗教类的禁用词,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港澳台的禁用词以及国际关系类的禁用词。其中,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中提到与文艺有关的规定如下:对文艺https://www.cdyfy.com/list/1284/424.html
6.荆州市大学生法律服务团:“法宝”送千家,情系你我他4.播放与法律相关的露天电影 选择一片空旷的场地,由电影播放商搭建器具,进行安全检查。由普法工作人员组织安排村民们前来观看影视作品。 (三)活动后期 1.活动现场清理 每场活动结束之后由专人负责清点整理财务并打扫现场卫生,不得将垃圾留在活动场地。 2.新闻稿件的发布 http://www.zgzyz.org.cn/content/2012-10/26/content_7217747.htm
7.新华社公布第一批禁用词:报道领导活动不得用“亲自”新华社总编室组织国内部、国际部、对外部、新闻研究所搜集整理了近年来各编辑部规定的禁用词,编成此次公布的第一批禁用词、规范用语。 总共分为五类: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法律类的禁用词,民族宗教类的禁用词,涉及我领土、主权和港澳台的禁用词以及国际关系类的禁用词。其中,社会生活类的禁用词中提到与文艺有关的https://gat.xizang.gov.cn/hdjl_3290/cjwt/201906/t20190611_170266.html
8.模拟法庭竞赛新闻稿察秋毫以解纠纷,正法律以表公心——我校模拟4月21日晚,我校模拟法庭竞赛决赛在宁静楼T3模拟法庭教室成功举办,法学院党总支书记胡卉明、法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廖生成、法学院团总支书记张正东、法学院韩晗老师以及李丹老师等到现场参加活动并进行指导。模拟法庭竞赛每学年举办一届,由法学传播与研究协会承办,是帮助学http://fxy.ccsu.cn/info/1164/3230.htm
9.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稿(通用54篇)安全生产月活动新闻稿 6 按照国家、省、xx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为深入做好“安全生产年”的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普及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进一步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安全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风尚,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20xx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安https://www.yjbys.com/fangjia/jieri/638410.html
10.湖北卓道律师事务所2024年年会新闻稿湖北卓道律师事务所2024年年会新闻稿 玉兔呈祥,金龙献瑞,紫气东来,万象更新。2024年1月28日,湖北卓道律师事务所全体同仁在江夏中州府,圆满召开2023年度年终总结暨表彰大会。 一、2023年度工作总结 会议第一项议程由卓道所的创始人李勇主任作2023年度工作总结报告。李勇主任表示2023年受经济环境影响,对我们每个法律人http://www.zhuodaolawyer.com/news/196.html
11.深圳市深汕特别合作区机关事业单位2023年3月公开招聘事务员岗位表3.具有较好的PPT、新闻稿、演讲稿编写功底,熟悉视频脚本撰写规则; 4.具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语言组织能力,能够熟练操作各种办公软件。 岗位类别:Ⅰ类 专业笔试 13 深汕特别合作区 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SS0004 法务岗 SS000401 1.承担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 本科及以上 学士及以上 http://www.sdsgwy.com/article/html/5299250.html
12.新华社公布禁用词全收录另外,新闻媒体和网站应当禁用的不文明用语有 38 个,例如“装逼、草泥马、特么的、撕逼、玛拉戈壁、爆菊、JB、呆逼、本屌、齐B短裙、法克鱿、丢你老母”等。 法律法规类类词语中,不宜称“中共XX省省委书记”“XX市市委书记”,应称“中共XX省委书记”“XX市委书记”。 https://www.meipian.cn/2caa5wiq
13.标准总结格式(通用12篇)篇10:标准新闻稿格式 新闻稿标准格式 会议有四个议程项目。首先,共青团总支部书记孙先生对20xx年9月以来学生会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希望各部门要有新的面貌和计划,有新的工作作风,有新的变化。大会第二项,由共青团总支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为上学期优秀院系明星颁奖。会议的第三项内容是由团总支主任、学生会部长抽签决定,https://www.360wenmi.com/f/filewe6uv2js.html
14.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 年修订)》(以 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1.2 本指引适用于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 主板(不含中小企业板)上市的公司。 http://www.law-lib.com/law/law_view1.asp?id=319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