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史可以看成败、鉴得失、知兴替;学诗可以情飞扬、志高昂、人灵秀;学伦理可以知廉耻、懂荣辱、辨是非。“书香机关·悦读悦享”,陪您一起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
“
《书香机关悦读悦享》节目由区纪委监委、区委宣传部、区直机关工委联合主办
本期嘉宾
赵维淋
区人民法院
《法治的细节》,我是广州市花都区人民法院的四级法官助理赵维淋,今天我要推荐的书目是《法治的细节》。
推荐书目
《法治的细节》
罗翔老师把良法而治、普遍遵守作为法治的要义。他认为,实体正义就像一个完美的圆,客观存在但无法企及,只有通过合理的程序规则不断完善细节。
《法治的细节》是中国政法大学罗翔老师的法学随笔,从热点案件、法学理念科普等六大方面普及法律常识与法治观念,它通过结合具体案例和抽象哲理,解释了法律是如何发挥作用的,从“法、理、情”三个维度培育了普通人法律思维。它用理性却不失温度的文字述说对道德、人性、自由和爱的思考,既是在教法治,也是在教为人。
推荐理由
03/21
听·悦读
读好书好读书
悦读悦享
孩子起诉父母生下自己
黎巴嫩有一个非常著名的影片叫《何以为家》,讲的是一个12岁的小男孩赞恩的生活经历。在故事中,小男孩的父母在无力抚养孩子的情况下仍然不停地生育。正因如此,作为长子的赞恩,弱小的肩膀上承担起了生活的重担。
赞恩和弟弟妹妹们的感情非常好,所以,当他只有10岁的妹妹被强行卖给别人为妻子时,赞恩非常难过,但又无能为力,他离家出走了。后来赞恩向法院提出控告,理由是父母生下了他们,却没有能够好好地抚养他们。
你可能会说,《何以为家》只是电影,但其实在真实社会中,类似的案例也比比皆是,1965年纽约就曾发生过一个类似的案件。有一个精神病人遭受护理人员强奸,结果生下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在成长过程中,遭受了很多白眼,生活非常艰辛,所以她长大后起诉医院。
她认为正是因为医院让她出生,她才拥有如此艰难的人生。当然,法院最后没有支持女孩的诉讼请求。
“出生”本身是不是一种伤害?这也是法律人会经常讨论的话题,我们可以从法律中的三个角度来进行考量。
第一个角度就是法律中对于偶然性和必然性的态度,现实生活中,不管是一个唐氏筛查没有通过,还是B超发现有缺陷的胎儿,都不意味着出生之后100%会残疾。即使再高精尖的医学,也并不保证100%的准确性,出生有缺陷是一种可能性,但是因此让胎儿没机会出生,就是一种必然性。在可能性和必然性之间权衡的时候,我们应该如何选择呢?
张三是一位坚强的母亲,当她怀孕五个月时,医生跟她说:“抱歉,您的孩子可能患有唐氏综合征,建议您终止妊娠。”张三想了很久,最终还是决定把孩子生出来,因为她觉得孩子是一个生命。最后孩子出生了,非常幸运,孩子很健康。
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是我的一位朋友,去年她的孩子考上了世界排名靠前的大学。你会发现,用有残障的可能性来剥夺生命的必然性,结论并非理所当然。
结果是否发生只是一种可能性,同时我们也很难预料先天有特殊状况的孩子出生后是否能够做出举世瞩目的成就。不要忘记,有许多残障人士都取得了科学、艺术等各行业的极大成就,甚至获得过诺贝尔奖。所以同样,我们不能因为一种可能性,就扼杀胎儿的生命,一边是可能性的健康权,一边是必然性的生命权,到底孰轻孰重呢?
最后我们再从功利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首先,生命和出生后的生存状态到底哪个更重要,在权衡的过程中孰大孰小,似乎很难说清。法律不能根据事后的标准来决定事前的行为。也就是,我们不能以他出生之后,可能会遭受欺凌或者一事无成的标准,就剥夺了他的生命。
从这些法律角度而言,我们依然不能认为出生是一种伤害。
我们每一个生命,都会经历人生的酸甜苦辣。我们在某个特殊的时候都会去想,也许我当初没有来到这个世界会更好,在那些无限沮丧的时刻,甚至怀疑自己在人间的生命就是一场错误。
但是我们都应该思考,什么才是幸福?电影《无问西东》有一句台词:“如果提前知道你将面对的人生,你是否还有勇气重来一遍?”我在很多地方引用过爱比克泰德的这句话,“我们登上并非我们所选择的舞台,演出并非我们所选择的剧本”,我们没有一个人是自愿来到这个世界的,也没有一个人的人生剧本是你所选定的,我们无法决定出生、身高、智商、父母、家庭条件、贵人相助,人生能够决定的其实很少,也许连5%都到不了。
很多人都会羡慕别人的剧本,但是没有必要去羡慕他人的剧本。我们最重要的是演好我们的剧本。艾森豪威尔的母亲从小就对他说:人生就像打牌,无论你抓到一副多么烂的牌,都要把它打好。也许起手烂牌也会有精彩的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