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邻里矛盾一方发抖音视频骂人被起诉,法官调解后被告删除视频赔礼道歉,律师表示——(引题)
人格权在网络环境下受法律保护(主题)
法治时报记者陈敏
“对方占用空地,我气不过才发抖音泄愤。听了法官的耐心解释,我知道自己错了。”近日,文昌法院东路法庭审理一起因抖音视频引发的名誉权纠纷案,被告李某删除视频并向原告道歉。
居民因矛盾
发视频辱骂邻居被起诉
家住文昌东路镇的张某摊上了一件烦心事,邻居李某的一些行为严重影响了他的生活。
张某与李某是邻居。2023年12月,张某因一些小事与李某起了冲突,在当地民警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
之后,认为张某占用双方屋后邻接的空地,李某一气之下拍摄并发布配有辱骂对方字眼的抖音视频内容。
法官受理案件后,迅速厘清事情原委,了解到双方系街道邻居关系,认为一判了之可能更伤邻里和气,还容易激化双方矛盾。为帮助修复邻里关系,避免案结事不了的情况产生,法官决定着手调解。
于法,在抖音这种开放性平台发布不正当言论,如果导致张三的社会评价降低,在法律上属于侵犯名誉权行为。
承办法官从情理法出发,让双方的矛盾隔阂逐渐“破冰”,对立情绪一步步消融。李某认识到自身错误,张某表示自身同时也有不当行为。
抖音上开别人“玩笑”
法院判侵权并赔偿
觉得对方行为侵害了自己利益,便在网络平台上发表对其负面评价。人人都有麦克风的时代,发生在网络平台上的此类纠纷并不鲜见。近年来,法院受理不少此类案件。
律师:人格权在网络环境下同样受法律保护
海南终确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巧介绍,所谓名誉,是对民事主体的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通过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事实公然丑化他人人格,以及用其他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造成他人社会评价降低的,应当认定为侵害公民名誉权的行为。
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行为,需要以下构成要件: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受害人品德、声望、才能、信用等的社会评价在侵权行为发生后降低;行为人行为违法,行为人通过侮辱、诽谤等方式向第三人传播有损他人社会评价的事实或捏造、散布有损他人名誉的虚假事实;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的违法行为直接指向具体的受害人并造成其社会评价降低;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应当以一个审慎之人在相同情况下能够尽到的注意义务为主要标准,并结合行为人的身份地位、发布内容、认知能力、事后表现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陈巧表示,上述案例是基于因当事人采用抖音方式侵犯受害人名誉权从而引发诉讼。抖音系大众常用的社交媒体短视频平台,具有信息传播范围广、速度快等特点,不特定关系人组成的抖音平台具有公共空间属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在此类平台中发布侮辱、诽谤、污蔑或者贬损他人的言论,均构成名誉侵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誉权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要求赔偿损失。
名誉权侵权的责任承担方式包括恢复性责任以及赔偿性责任。其中恢复性责任包括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和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的形式和方式应与侵权的范围和造成的影响相当,内容须事先经人民法院审查。赔偿性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害赔偿,其中精神损害赔偿应以名誉权侵权致使受害人精神损害、造成严重精神痛苦的后果为前提;而财产损害赔偿主要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受害人为维权发生的实际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