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纬观点关于证据梳理的一些心得体会

张雷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律师,合伙人。中国政法大学法学学士,天津理工大学工程管理硕士在读,同时拥有建造师,造价员等工程类职业资格。

殷俊上海市建纬律师事务所建设工程部律师助理,上海财经大学法律硕士,一级建造师、造价员,有长达5年丰富的一线项目管理经验,专注于提供建设工程领域各类诉讼和非诉讼法律服务。

所谓“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关键性证据能决定诉讼走向与成败。如何梳理证据,确保提交的证据完整、真实、合法、关联、重要和关键,是建设工程律师必须认真思考和积极面对的课题。笔者根据目前参与的几个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与各位读者谈一谈关于证据梳理工作的一些心得体会。

证据梳理是指对案件诉讼所需的证据进行一次全面性、系统性的审核、整理。律师需要以诉讼需要为目的梳理证据,通过证据梳理工作,律师可以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在更深的层次整体把握案件脉络。

以笔者参与的某二审案件为例浅谈证据梳理地点选择之重要性。

鉴于证据实在太多,我们让当事人将所有资料挪到了一间会议室,这样就有足够的空间,可以按照我们的想法分门别类地放置证据。随后,团队律师在梳理证据时发现了一份不起眼的、夹在成堆资料中的协议书复印件。在这份协议书中双方重新约定了工期违约金,而发包方的反诉请求之一是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工期违约责任。若按照这份协议书中的违约金条款,即使我方当事人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总额也只有对方目前主张金额的三成。针对这一重大发现,我们立即要求当事人提供该协议书原件,但我们找遍证据资料并未发现原件。经询问后,当事人说距离本市百十公里之外的另一间办公室或许有这份协议书,笔者随即和当事人驱车前往另一城市。抵达目的地之后,面对堆满办公室的资料,笔者和当事人一排排档案柜、一个个档案盒地查找资料,在将近花了2个小时后才在一个抽屉中找到这份协议书原件。正因为笔者所在团队驻地现场进行证据梳理,才能及时地查漏补缺,找到关键性证据。

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复杂程度高。这类纠纷涉及的证据资料纷繁复杂,方法不当很容易无功而返。这就要求律师在具备扎实的法律功底的同时,还需具备一定的建设工程专业知识,才能主导证据梳理工作。

主要原因在于项目施工涉及的人员众多,在施工单位内部,项目经理负责管理,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其他项目管理人员各司其职,以保证整个项目的顺利推进。专业分工决定了他们只需要做好工作范围之内的事即可。但这会带来一个弊端,即“专业切割”现象:质检员不一定懂得安全管理资料中的塔吊使用证什么样,造价员可能不懂质检资料中的混凝土塌落度为何物,安全员不一定懂造价资料中的综合单价分析表等等。因建设工程领域的人员流动性大,一个案件从起诉到判决生效,除极个别项目管理人员会跟着涉诉项目,大部分情况下的项目管理人员或调离到其他项目,或离开原单位另谋高就,故需要具备建设工程专业知识的律师根据案件的诉讼需要主导证据梳理。

以那场横跨3年之久的案件为例。对方的诉请除了要求我方当事人承担工期违约金外,还要求承担质量修复费用。施工时的项目管理人员基本都已离开该单位,诉讼发生后单位另行安排一位生产经理负责本案,可想而知他对当时的施工情况不并了解,这种情况下我们只能自行梳理各类证据资料。在梳理《质量修复费用造价报告》时,笔者采用价值工程的方法从上千项修复项目中筛选出关于地下人防工程顶板防水的修复项,该项修复费用高达160余万元。随后,我们又在《质量鉴定报告》《质量修复方案鉴定报告》《工程造价鉴定报告》等材料中寻找关于地下人防工程防水的质量问题的线索。在《质量鉴定报告》中,我们发现鉴定机构认为地下人防顶板防水存在质量问题的原因在于施工单位未施工,在《工程造价鉴定报告》中,我们发现发包人其实并未支付有关地下人防顶板防水的费用。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因本案合同已经解除,既然我方当事人未做防水,对方也并未支付相应的工程款,那发包人完全可以将这部分施工内容重新安排给后续进场的施工单位,我方当事人就不应再承担修复费用。可见,律师只有具备一定的工程专业知识,才能在案件资料中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和线索。

当然,团队化协作也是必不可少的。案件主办律师需要牢牢把控证据梳理工作,协办律师或律师助理根据分配的任务有的放矢的在成堆的证据中找寻对案件有利的证据。笔者会在第五部分详细阐述应该如何进行证据梳理。

(1)证据梳理工作需要做到目标化

目标化的益处在于保证证据梳理质量的同时提高证据梳理效率。主办律师需要确定证据梳理的初始目标,团队其他律师提出自己的看法去强化或者修正初始目标,形成最终目标。随后将目标进一步分解到每一位团队律师,团队中的各个律师具体负责某一项证据梳理工作。目标化应该贯穿于整个证据梳理过程。

(2)证据梳理需要从单一角度切入

如前文所述,建设工程纠纷的案子证据非常繁杂,甚至一份证据就包含很多内容,比如工期,质量,价款等等。在证据梳理时切不可贪大求全,想要一下子达成所有的目标并不现实。逐个击破,单线切入才是保证证据梳理工作质量和效率的不二法门。

(3)利用模拟对抗填补证据间的逻辑漏洞

证据梳理的核心在于“审”,找出有利的证据后必须组织团队成员进行模拟法庭式的对抗,站在对方的角度预估可能提出的质证意见。能提供原件的尽量提供原件,能在对方签字盖章的文件中找到有利于我方事实的,尽量提供对方的文件作为证据。能提供直接证据的尽量提供直接证据,再不济也要多提供间接证据充分还原待证事实。多一些模拟对抗,多一些苏格拉底式的提问,才能在法庭上做到胸有成竹。

在找到那份进度款申请的附件后,团队内部进行了模拟对抗和不断地提问,一致认为该份证据是一份有力的证明。首先,该份证据是一份原件,原件的证明力当然高于复印件;其次,该证据上有承包人现场负责人的签字,并加盖了项目部章,伪造的可能性比较小;再次,该证据比较充分的证明分项工程工程款方面的待证事实。经历这一阶段后,这份证据才最终作为我方的证据提交给法院。

证据是诉讼的核心。法庭之上证据为王,是律师界都已形成的共识。而律师梳理诉讼证据的思维是展示律师办案逻辑的重要基石,也是最能体现律师功力的一步。做好证据梳理工作并非朝夕之事,工作中涉及的方法也非放之四海而皆准。寥寥千字并不能说清证据梳理工作中的门道,笔者基于历次案件所积累的这些心得体会仅作抛砖引玉之用,只为能在以后的工作中与各位律师界前辈多多交流、多多虚心学习。

THE END
1.学好这个法律逻辑,你能办好任何事学好这个法律逻辑,你能办好任何事 学好这个法律逻辑,你能办好任何事我在上大学的时候,法律逻辑学是我们法学生的必修课,其中的命题逻辑、词项逻辑、归纳逻辑等知识对于当时的我,有些晦涩难懂,随着自身的工作经验增加、生活感悟增多,我发现法律逻辑贯彻于我们日常生活之中,而这种法律逻辑不是晦涩难以理解的定义,https://baijiahao.baidu.com/s?id=1811771584737671834&wfr=spider&for=pc
2.逻辑学学习心得体会3篇猜你感兴趣: 1.逻辑学论文 2.常用的逻辑思维方法有哪些 3.教师四个全面心得体会3篇 4.学习法律心得体会范文3篇 5.部队学习四个全面心得体会6篇https://www.xuexila.com/xinde/1596590_2.html
3.学习逻辑学的心得体会(精选8篇)篇1:学习逻辑学的心得体会 学生姓名学院名称学号 班级 专业名称指导教师图书分类号: 密级: 逻辑学的学习心得 刘秀萍 电信学院 月日 年摘要 从小学起我们就学习数学,到了初中高中我们就开始学习物理、化学、生物、地理,这些被认为是我们生存所必须学习的基础学科,殊不知基础学科包括数学、逻辑学、天文学和天体物理学https://www.360wenmi.com/f/filesrhm7ibx.html
4.法律与社会心得体会.docx法律与社会心得体会 法律与生活学习心得 我一直就特别喜欢法律的那种魅力,小时候经常看《今日说法》,因此撒贝宁老师一直是我的偶像。但是法律是个很复杂的东西,小时候只是看电视的情节,也不明白到底是根据什么判决的,总是感性的判断是非,对法律了解甚微,因此缺乏理性。上了老师的几节课,虽然时间很短,但是受益良多。https://mip.book118.com/html/2019/0506/8074114036002022.shtm
5.模拟法庭心得体会25篇这已经是第二次写模拟法庭心得体会了,回首上一次吴老师组织我们班的模拟法庭已经一年有余了,但仍历历在目,而对于这次模拟法庭我本不以为然,可是同学们的倾情演出和体现的法律素养让我刮目相看。真的感谢吴老师的指导和同学们的辛苦付出,不但没有让我倦怠,反而让我重温了第一次模拟法庭感受到的精彩和难忘,让我“https://www.liuxue86.com/a/5114278.html
6.读书《法律简史》·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这本书虽然叫《法律简史》,但是它不是要告诉我们法律的昨天、今天、明天。 更喜欢这本书的副标题——人类制度文明的深层逻辑。 其实它是想告诉我们,法律是怎么来的,法律有什么本质特点,法律为什么会有如此这般的规定,法律的目标到底是什么。 世界上只有一种真正的英雄主义,那就是在认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https://www.jianshu.com/p/168b7750f458
7.逻辑分析”与“经验事实”之法学客观性追求——读杨仁寿先生而杨先生该著的第二编——“法学认识论”从“逻辑分析方面”和“经验事实方面”对认识法学之客观性作了详细阐述(需要说明的是,杨著中的“法学”主要谈论的是“法解释学”),让笔者茅塞顿开,对此,笔者就“逻辑分析”与“经验事实”之法学客观性追求浅谈心得体会。http://www.myac.org.cn/index.asp?channelID=314&contentID=21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