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智:连接经验与理论——建立中国的现代学术打印页面

作者题记:本文原载《开放时代》2007年第4期。感谢李放春、白凯、彭玉生、张家炎、王宁霞、汪晖各位同仁和朋友,以及屠凯、张婷、顾莉萍、陈丹梅、巫若枝各位同学为本文提的宝贵意见。特别感谢余盛峰、黄家亮两位同学在最后阶段给我提的深刻而又细致的建议。

连接经验与理论:建立中国的现代学术

关键词:新保守主义原教旨市场主义新制度经济学美国法律古典正统形式主义内卷化后现代主义美国学术制度中国学术环境实用道德主义实践精神表达与实践第三领域实践历史

一个意识形态化的世界及其原教旨市场主义理论

在新保守主义意识形态的理解之中,一些隐藏于西方启蒙时代以来现代文明的偏激倾向已经成为一种国家意识形态。我们先看它的经济理论层面,也是我研修班要重点讨论的领域之一:它认为历史已经证明,唯有自由市场经济以及最少的国家干预,才可能导致真正的经济发展和富裕。它认为这是西方自己经验的一个真实和准确的总结,今日则更在发展中国家,包括中国,得到无可辩驳的证实。

我们需要明确,这是个不符历史实际的建构。首先,在市场经济的建立和扩张的历史之中,国家权威一直扮演关键性的角色。与其说市场经济证实国家干预越少越好,不如说唯有在国家干预下才树立了现代的市场经济及其扩张。这个事实从中国的视角和历史经验看显而易见:我们只需回顾十九世纪西方各国入侵中国时所使用的放任自由市场和平等互利贸易借口,其实质则是帝国主义国家的侵略。再则是中国自身改革以来的市场化,其间国家权威的推动和干预是显而易见的。

即便西方本身,其经济实践历史证明,也不存在像新保守主义及其新古典经济学所建构的那样的纯市场经济。首先,回顾西方现代早期,在市场经济初级阶段时的国家重商主义(Mercantilism)时期,国际贸易的兴起和国家权力干预的关系实际上是密不可分的。其后是上面已经提到的帝国主义时代。再其后,资本家对工人阶级的逐步妥协,是工人阶级争得部分国家政权,通过国家立法而得到的结果。我们也可以就近回忆一下美国由市场经济所导致的全世界经济恐慌之后,在罗斯福(FranklinD.Roosevelt)总统的“新政”(NewDeal)下,建立了众多的国家对市场的干预制度、工会的权力以及整套的社会福利制度,借此稳定了美国经济。提倡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的(Keynesian,指JohnMaynardKeynes的)经济理论伴之兴起,从1930年代一直到1970年代占据了美国经济学主流。

今天的国家意识形态化的新市场主义兴起的历史背景是,罗斯福总统新政的国家干预虽然促使美国经济复苏和社会稳定,但多年之后也显示了国家官僚制度的一些弊端,尤其是官僚化的福利制度的成本日益高涨,使国家债务日益膨胀,因此成为古典经济学及其市场主义复兴的促成因素之一。到1973-75年,美国(和世界)经济出现滞胀(stagflation,即经济停滞伴随通货膨胀)危机,便成为新古典经济学在美国取代凯恩斯经济学为主流经济学的契机,随后形成所谓(美国共和党右派)“里根经济学”(Reaganomics),再其后则是新保守主(Neoconservatism;亦即国内外左派人士所谓“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国家意识形态化。

事实上,1930年代经济大萧条及其后对纯市场主义的反思,起码应该看作是与(前苏联与东欧)社会主义国家解体具有同等重要性的划时代历史变化,但当今的市场主义意识形态抹杀了这个历史背景,片面简单地强调资本主义国家的“胜利”(其实,前苏联的解体主要出于其内因,而不是一方“胜利”的外因),甚或是“历史的终结”。历史事实是,无约束的市场经济波动导致了1930年代的世界经济大萧条及其后的国家干预,绝对不是所向披靡的单一发展秘方。此外,新古典经济学在近20多年来的输出运用几乎完全失败,最显著的例子是苏联和东欧的“休克治疗”的失败,而中国的相反的经济发展“奇迹”,则是在旧政权维持下,国家大力干预经济而获得的。另一个主要例子是新保守主义为拉丁美洲设计的所谓“华盛顿共识”的失败,已由诺贝尔奖金得主经济学家JosephStiglitz(2003:33-40)等人论证。但是在国家意识形态化的推动之下,新保守主义的原教旨市场主义完全掩盖了这些历史背景。

新制度经济学在美国和中国的历史背景

此外,我们还要指出,美国的新制度经济学和它在中国所得到的理解是很不一样的。首先,在美国,它的提倡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的前提上的。以这样一个市场经济为前提,新制度经济学指出国家制度十分关键,尤其是其法律上的产权制度。他们认为交易成本的决定性因素在于产权,唯有清晰明了、无可置疑的私有产权制度才可能降低交易成本,激发企业家和所有理性经济人的积极性,由此导致市场经济资源配置的最佳运作。很明显,他们对于理性经济人和市场机制的基本看法,是和古典与新古典经济学一致的。

中国改革环境中的新制度经济学则和美国的历史背景十分不同。中国经济学家们对新制度经济学的接受不是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的前提下出现的,而基本是在全计划经济的环境中产生的。在那样的环境下,“制度”带有和美国很不一样的含义。在中国,制度所指首先是计划经济及其官僚“体制”下所形成的一个僵化了的经济。针对于此,中国的制度经济学家们特别突出产权问题,试图把财产从公有变为私有,借此改造“制度”整体。他们把产权理解为市场经济建立的前提条件。这就和美国很不一样,因为美国的新制度经济学是把高度发达的市场作为前提的,他们的要求是明确私有产权,把国家干预最少化,让已经存在的市场经济自由运作,发挥它最高效率的功能。中国的制度经济学家们则倒过来把产权作为建立市场经济的前提条件。

这是个关键性的差别。众所周知,中国的国企私有化改造所导致的不是设计者所希望的市场竞争机制的运作,而在很大程度上是官商勾结和垄断,不是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健全,而是畸形的非自由竞争市场经济(房地产企业便是很好的例子)。由各级政府“招商引资”建立的其它各种企业同样如此。

我在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我们不应像今日国内许多经济学课程那样把新制度经济学当作一门跨时空、纯客观建制的“科学”来理解。和一切理论一样,新制度经济学有它的历史性,我们要通过它的特殊社会背景来理解它在不同历史环境之下的不同意涵。唯有如此,才能得到更符合历史实际的理解。在一定的历史条件下,市场经济确实可以促进经济发展,但我们不应就此接受原教旨的市场主义,忘记中国自身在帝国主义时代和国民党统治时代的经历,认为市场是全能的和唯一的经济发展道路。

美国法律的主流“古典正统”

很明显,美国实践历史中的法律制度其实产生于这两大传统的长期并存、拉锯、相互影响和渗透。这和美国实践中的经济制度一样,产生于反国家干预的古典市场主义和赞同国家干预的凯恩斯主义的拉锯。美国的新保守主义却完全无视两大传统共存的事实。与他们在经济领域的立场一样,片面地认为自家的意识形态乃是独一无二的真理,否认实践历史中两者的相互影响。近几年,在小布什总统的努力推动之下,保守的古典正统终于在最高法院再次取得九大法官中的多数。但是,在广大民众反伊拉克战争的大潮流中,民主党已经在国会重新占到优势。

只有特殊的学术模式,没有普适的理论

我在这里首先要突出的一点是,世界上没有放之四海和古今皆准的绝对、普适真理。任何理论都有它一定的历史和社会背景,都得通过当时的环境来理解。我们不要迷信所谓“科学”。在人文社会领域,我们研究的是有意志和感情的人,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依赖对没有意志和感情的物质世界那种数学、物理似的科学方法去理解。前者与外因的关系是双向的、由客观与主观因素互动的,后者才是单向的或客观的。即便是生物科学,也不可能带有今日许多经济学家自我宣称的那种类似于数学那样的科学性、精确性、绝对性。其实,物理学本身也早已超越了牛顿物理学那种绝对的时空观。

上面已经讨论了美国新制度经济学和古典正统法学的历史与社会背景,这里不妨用我自己的“内卷化”“理论”来进一步说明“理论”的历史性。明清时代因为各主要河流流域的核心地区人口已经基本饱和,人口的持续增加要么导致了向边缘地区的移民,要么是核心地区的“内卷化”,即在按日报酬递减的情况下把农业生产进一步劳动密集化,例如,从一年一茬水稻转到一年两茬的水稻和冬小麦;更或从粮食种植转向蚕桑(—丝绸)和棉花(—纱—布),以数倍的劳动投入来换取不成比例的收益。后者同时提高商品率,因此也可以称作“内卷型商品化(或市场化)”。

这个现象背后的逻辑是家庭农场的特殊组织性。家庭成员的劳动力是给定的。同时,家庭农场与资本主义企业不同,既是一个生产单位,也是一个消费单位。这样,在人口压力下,也就是说在土地不足的情况下,一个家庭农场会为生存需要而在土地上继续投入劳力,逻辑上直到其边际报酬下降到零(而一个资本主义企业则会在边际报酬降到低于市场工资时,停止再雇用劳动力)。这个道理是前苏联的恰亚诺夫在俄国农业经济的大量经验证据上提炼出来的(见《课程大纲》所列,恰亚诺夫1996)。

这种内卷趋势在民国时期持续下去,在中国农业经济“国际化”(其实应该说是帝国主义化)的趋势下,包括外来资本(尤其是日本在山东)所建立的纱、布工厂,棉花经济进一步扩充,而花—纱—布的分离(手工种植棉花,工厂产纱,再由农村手工织布),大规模提高了农村的商品率,但过密性逻辑基本一致,农村劳力普遍种植少于自己劳动力在理想条件下所能耕种的面积。“内卷化”仍旧。

进入人民共和国时期,现代科技因素(主要是机械化、化肥与科学选种)的投入,本来可以像在许多其它发达和发展中国家那样,提高劳动生产率、去过密化,但是,面对人口的快速增长(主要由于现代卫生医疗所导致的死亡率下降,以及政策上对生育控制的忽视),农业进一步劳动密集化,复种指数大规模上升,结果是内卷化的持续。进入八十年代改制后的蓬勃农村工业化,在十年间吸收了一亿农村劳动力,但是,国家虽然采纳了严格的人口控制政策,农村工业的新就业仅仅吸纳了其自然增长的劳动力,农业仍然过密,农业劳动力中有三分之一到一半处于隐性失业状态中。

直到1990年代,由于在“全球化”资本投入的推动下,一亿多农村劳动力进入城市打工,连同乡村工业化,形成了历史性的两亿多农民的非农就业大趋势。进入新世纪,这个趋势正好与其它两大趋势交汇。一是生育率的下降终于反映于新就业人数的下降。另外是伴随国民收入上升而来的食物消费转型,从以粮食为主的模式转向粮—肉、鱼—菜、果兼重模式,并因此形成了对农业生产的不同需求,推动更高劳动投入和成比例和超比例价值农产品的需求。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正为中国提供一个历史性契机,可以走出长时期以来的农业过密化困境,提高农村土地/劳力比例,提高务农人口收入,使农民逐步达到小康生活水平(见《课程大纲》中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中国农业面临的历史性契机》以及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上面已经提到,新制度经济学家舒尔茨则坚持在市场机制运作下,不可能有劳动力过剩。事实是,中国农村长期以来都处于劳动力过剩的状态,而今日的历史性契机则完全来自舒尔茨视野之外的社会和经济因素。

我在《课程大纲》中之所以选择了汪晖先生的著作是因为它很好地显示了他所使用的思想史方法的威力:任何理论,无论它的提倡者多么想自封为超越经验证据的科学理论,都得放在历史环境中去理解。意图普适的理论,其历史背景都是特殊的,与特殊理论的不同最终只在于其话语权力。换句话说,汪晖先生的方法是把今天主宰学术界(人文与)社会科学的理论思想化和历史化。这是破除迷信西方“现代主义”、“科学主义”(乃至于“后现代主义”)的最好药方。也就是说,大家千万不要迷信追求任何超越实际的全能性理论,因为它只可能是通过强权而建立的意识形态。

现代主义和后现代主义,以及其制度化表现

在西方现代文明中,这样的信仰尤其体现于现代思想(亦可称作现代科学)的两大组合传统之一:演绎逻辑。从Descartes开始,达其大成于ImmanuelKant,现代主义深信人们可以通过理性的演绎推理而掌握绝对真理。虽然,在具体的科学实践中,演绎逻辑是和经验归纳同时并用的,并在科学实践的发展中显然缺一不可,但是,作为一种意识形态,现代主义自始便具有强烈的偏向演绎逻辑的倾向,也就是后来在各知识领域中被称为“形式主义”或“形式化”的理论传统。

这种现代主义的基本倾向可以见于许多方面和领域。我们不妨就近并且具体地以美国今天一般大学对知识的组织制度为例。在它们一流大学的哲学系中,基本不存在西方文明之外的课程,占中心地位的是源自古希腊传统的数学逻辑和形式化推理以及西方现代早期以来的哲学家。因此,今天的哲学系,首先是不承认世界其它文明传统的哲学是一门哲学。譬如,一般哲学系中不开中国或印度或阿拉伯哲学的课;后者的讲授主要由历史系,或东亚、中东等语文系的思想史课程来提供,不算真正的哲学。

我个人有过这方面的具体经历。1985年,因Princeton大学的聘请,UCLA全力挽留,请我负责为UCLA建立一个世界一流的中国研究中心。(这是美国学术界高度市场化的一个具体例证:教授们一般唯有在“市场”“竞争”“机制”的运作下,才有可能得到校方的特殊待遇。)为此,我曾投入十年精力,尽一切可能想在各学科中增补中国研究专家,努力建立像美国五、六十年代成为风气的那种由多种学科组成的跨系中国研究中心。但是,我发现,当时的许多学科的发展趋势已经走向淘汰所谓“外国区域研究”(foreignareastudies),而哲学领域则处于这种大趋势的前沿。1980年代中期,美国一流大学哲学系的在职教员中以中国哲学为主要研究主题的总共才两三人。当时UCLA哲学系根本没有可能认真考虑聘请研究中国哲学的教授。

这种区别也体现于教授们的待遇。一般大学之中,“硬”的学科的平均工资都要比“软”的学科来得高,这已经广泛地在院长和系主任级的行政人员中形成一种默契,虽然是不会见于明白说明的文字材料的默契。美国是个市场经济,学术人员的市场价格便是全社会价值观的最好例证。

各社会科学领域中的这种倾向,其根源即在我上面提到的现代主义追求知识绝对化、普适化、理论形式化。它是长时期积累下来的倾向,不是一朝一夕的事,它体现的是现代主义认识论的基本精神,今日在高等教育中已经越来越制度化、僵化,以形式和技术来替代实质性的学问。

这种学术的明显误区是无视理工与人文社会两个领域的主题在性质上的基本差异,前者主题是物质世界,后者则是带有意志、感情的人类社会,不容简单地形式化、计量化。这是一个人们普遍能体会到的常识(就凭我们在实际生活中的观察,人们的行为明显不是只受“理性”左右的,随时能受到理性外的意识形态或感情左右),但今天已经完全被现代主义的认识精神和方法掩盖,甚至不承认这是个问题。(这正是“科学主义”的意涵,本来就是西方现代文明本身的一个主要倾向,但是却被哈耶克等人建构成为共产主义“极权”国家的特征,与西方自由—民主、资本主义—市场主义对立。实际上,科学主义中的形式主义和实证主义是启蒙时代以来整个西方现代文明最基本的倾向之一。见《课程大纲》所选汪晖著作的有关讨论。)

我这里对现代主义知识体系的批评,并不来自我自己个人,而可以广泛见于西方现代传统本身,并且不限于西方“另类”传统,诸如批评资本主义的“左派”马克思主义传统(本身也具有十分明显的全能理论倾向),或近年的后现代主义(下面还要讨论)。我这里提的批评可以见于西方自己产生的,本身也是西方“主流”或近乎主流的传统,尤其是美国的实用主义传统和英国的经验主义传统。上面已经提到,美国法学“古典正统”虽然高度形式主义化,但在美国法史实际中,长期与以实用为最高标准的实用主义传统并存、拉锯、相互影响和渗透。又譬如,现代科学的实践不仅包含演绎方法,也同时广泛依赖从经验证据出发的归纳方法,两者并用。但是,在理论上,对全能形式化理论和绝对知识的追求仍然可以说渗透全知识界、学术界,哪怕是最“软”的社会科学,也都试图向这种认识看齐。

相对来讲,历史学、微观人类学—社会学、(外国)区域研究以及其它跨系组织(例如,高等研究中心),比较重视主题的特殊性以及跨学科的总体性,对形式化理论和实证主义型的计量比较带有保留,虽然也有强烈的“硬”化倾向。但是,总的来说,宏大历史理论(grandtheories)和计量史学(quantitativehistory)在整个历史学科里仍然只是一个次级的支流。正因为如此,我个人认为它是纠正认识的过度科学主义化的一个重要基地。微观人类学—社会学、外国区域研究和高等研究中心似的跨系组织同样。

在中国,对后现代主义的理解和在美国不太一样,多主要突出其“去西方中心化”意涵,把它当作批评西方现代主义的理论依据。在一定程度上,也把同样观点延伸到马克思主义,把它看作现代主义的一个侧面,并要求从唯物倾向转向唯心。但是,一般没有像在美国那样程度地质疑所有经验证据。在中国,它的核心更在于与民族尊严感情的连接(但是,真正踏实地把西方经验和理论置于西方历史背景中去理解的研究不多。)在美国,后现代主义的核心则最终在于它的认识论,显示出西方文明经历了对上帝和其后对理性的信仰的解体之后,在认识上的特殊焦虑。具体的表现就是上面所说的从绝对真理信念的极端走到了怀疑一切经验证据的极端。

后现代主义本来应该是对现代主义中科学主义的很好的纠正,但由于它的虚无认识态度,结果对美国学术界实际操作的影响反而(和现代主义同样地)加重了新保守主义把一切知识意识形态化的趋向。结果是,各学科越来越倾向于脱离实际的纯理论(为理论而理论)或纯计量(为技术而技术)。美国学术界今天因此正面临一个十分严重的危机,而中国今日广泛地没有保留地要求与之“接轨”的正是这个处于严重危机的学术制度。

历史学界的一个现象

新保守主义和后现代主义的联合可以见于众多的学术领域,下面我们就以新近对18世纪中国重新阐释的学术为例。这股潮流的出发点是从原教旨市场主义来重新认识清代前期:认为它是一个高度市场化的经济,而根据市场主义理论,人们在那样环境下的理性抉择必定会导致资源的合理配置。据此,得出的结论首先是,在人口史方面,中国的变迁并不是像过去的认识那样由死亡率(天灾人祸)推动,而是和西欧同样地由人们的理性生育行为所主宰。中国人民其实长期以来就习惯控制生育,包括溺婴的“产后堕胎”手段。因此,18世纪中国所面临的人口压力程度其实不过与西方基本相似。同时,在市场机制和人们的理性抉择推动下,清代前期的经济实际上达到了与西欧同等的发展。

至于中国经济在其后19和20世纪的落后,则有两种说法:一种是纯粹原教旨市场主义的,认为帝国主义把西方文明带到了全世界各个角落,落后国家一旦走上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正轨,便能得到西方似的经济发展;另一种观点同样把经济发展等同于市场发展,但是承认帝国主义也许更多地为西方带来了发展,在落后国家则触发了20世纪的民族解放战争和革命运动。问题是后者走上了反市场、反资本主义的道路,因此妨碍了正常的经济发展。在中国,一直要到“改革开放”方才再次走上正途。

上述这种论点同时采用了后现代主义的姿态,把坚持18世纪西、中方基本相等表述为“去西方中心化”的论点,是否定西方现代主义目的先行历史叙述的观点。不少倾向后现代主义的学者们因此认同了这种论点。在国内,不少学者这样理解:如果18世纪英国只不过和中国基本相等,那么英国后来的先进发展只可能从外因,亦即其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来解释。这样,便突出了西方现代发展的偶然性和强暴性,否定了西方中心化的历史“元叙述”。显然,这样的理解在此论点上注入了民族感情内涵(也同时把自己表述为“与国际接轨”的学术)。其实,这样的理解完全忽略了此论点的原教旨市场主义基本核心、无视它完全否定了中国自己的反帝国主义的民族解放斗争和革命运动,起码从经济角度如此。

在经验证据层面上,新保守主义者和后现代主义者的思路也基本一致:认为任何史学论争最终决于理论观点,经验证据并不重要。为此,我2002年的《发展还是内卷?十八世纪英国与中国》特别强调经验证据,总结了近二十多年西、中学术积累的翔实证据,说明18世纪英国经历的五大社会经济“革命”那样程度的变化——即农业、手工业工场、消费、人口行为和城镇化革命——在中国的长江三角洲其实一个都找不到。事实是,后来的英国工业革命不能仅从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外因来理解,它确实具有一定的源自18世纪的内因,哪怕是偶然性的。18世纪英、中所面对的人口/资源压力十分不同,英国煤炭业的特早发展也和中国很不一样。我们需要的不是中西哪一方更优越的感情性和意识形态性论争,因为那样只能再次陷入简单化的市场/革命,西方/中国的非此即彼选择。我们需要的是基于中、西双方复杂历史实际的踏实研究和概念创新。

国内的学术环境

今天国内,也许部分出于过去革命传统造成的思维习惯,在处理思想和学术理论问题上,同样具有强烈的意识形态化倾向。这当然也与古代长期一贯具有正统思想的传统有关(虽然儒家的中庸精神自始便比较能够包容其它思想)。无论如何,年轻一代的研究生们对待新接触到的理论,相当普遍地带有寻找绝对、普适真理的倾向。借用一位研究生给我的来信说,他过去一直在寻找这样一种理论,企图用它来指导自己的研究。(后来放弃了这样的探寻,但因此感到十分困惑。)

同时,处于一个转型时期,今天的意识形态中矛盾重重。一方面,起码在官方话语中,仍然坚持过去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另一方面,在实际操作中,多已转用舶来的市场主义理论。在高等院校经济系里,后者实际上在各方面——包括学生录取标准、研究生培训、教员科研考核、评职称等等关键层面上已经基本取代了过去的马克思主义正统理论。正如一位最近重新就读研究院的博士生的来信中说的那样,她刚入学的时候,学的是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但现在则已完全改学西方新古典经济学。当然,有的研究生完全跟随潮流,把舶来的新经济学当作真“科学”来学习(当然,有的则对新来的意识形态持有保留)。不少学生(和教员)则抛弃理论而寄一切希望于技术,把学问等同于计算,完全接受了简单的实证主义认识方法。

法学和社会学也有类似的西化倾向。今日国内法学院所教所学多以西方形式主义传统法学、理论和法典为主。至于中国自身的法学传统则只有很少数教员研究,不大吃香。虽然,法学院师生群体中,也有强烈的“本土资源”呼声和意识,但是真正系统地在中国自己的法律、法学历史中挖掘现代化的资源的学术还比较少见。

至于今天的社会学院系,也基本都以西方文献为主。譬如,对研究生们的“开题报告”的“文献”讨论部分的要求,主要是与当前西方学术研究“接轨”,而所与接轨的常常限于二、三流的复杂繁琐的当前学术界的著作,没有进一步考虑到基础性的经典源流。这样,学生们的视野难免陷于庸俗,提出的问题多是次级的问题,不能深入到根本性的层面。当然,也有“本土化”的呼声,这是可用的资源,并且可以走向费孝通先生那种建新鲜概念于踏实的经验研究,并付之于实践检验的优良传统。但是,这方面的文献尚嫌单薄。

史学则多偏向纯经验研究。与日益理论化(要么是新古典经济学类的理论,要么是其相反极端的后现代主义理论)的西方史学相比,今天的中国史学则更多地倾向于简单的经验主义。这是一个对毛泽东时代高度意识形态化以及今天全盘西化潮流的一种反应,也是一个延续清代以来考证史学传统的倾向。如果说西方史学越来越倾向于单一只左手的使用,中国今天的史学则倾向于相反的单一只右手的使用。在那样的偏向下,研究生们所得到的培训缺乏概念锻炼,结果等于使他们脑袋里那块“肌肉”萎缩、退化,即使试图使用理论时,也多显得力不从心,不能精确有力地掌握、连接概念。客观地说,考证史学既缺乏经验主义中用归纳方法的概念提升,更没有与演绎逻辑对话的概念创新,实质上等于是全盘拒绝现代科学的闭关自守。

考证史学的反面则是意识形态化的史学。过去的是由教条化了的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主宰的史学,今天则是由其反面的原教旨市场主义主宰的史学。但我们需要的既不是意识形态化的史学,也不是简单的经验积累,而是经验与理论的双手并用,是紧密连接经验与理论、从新鲜的经验证据提升新鲜理论概念的历史学。

在今天的转型期间无所不在的浮躁之风下,真正心向学术的青年学生当然会感到十分困惑。什么是真的学问?怎样去做?什么是正确的理论?怎样使用?在一次和某大学历史系的研究生们座谈的时候,我问了在座的十几位同学他们认为本系最大的长处是什么?最大的弱点是什么?他们说觉得自己在史料掌握上比较踏实,但是,作为新的一代,对老师们缺乏新概念和方法的研究觉得不太满意(据说,有的教授甚至积极抑制研究生们使用外来概念,排斥西方近几十年与社会科学结合的史学趋势),但又不知自己该怎样去做。在另一次与某大学社会学系的研究生们的讨论中,我问了他们同样的问题。他们对前者的回答是学习自由,接触到许多不同理论和模式;对后者的回答则是,从老师们那里得不到令人满意的指导或榜样,不知自己该怎样去做。

在这样的学术氛围中,面对社会的众多诱惑与压力,有的年轻人难免追求速成,不能安心去做踏实严谨的学术研究。不少最聪明的学生选择轻浮炒卖时髦理论的“捷径”,要么是新制度经济学的“真理”(多见于经济系,也可见于社会学、法学和历史学),要么是后现代主义的自觉“反思”与“去西方中心化”(尤其多见于中文系,也可见于有的历史系)。另一种学生则完全依赖经验堆积,甚或自己的感性认识,自以为是,轻视任何外国的著作,但对本国的研究却缺乏真正的好奇和独立思考。这样,西化与本土化两大倾向同样陷于轻浮。难见到的是结合理论与经验的严谨研究以及有分量的学术交流。在近年学术制度官僚化、形式化的大潮流下(譬如,不可思议地定下硕士、博士生发表论文的数量指标),只可能更加如此。

实践历史中的实用道德主义和第三领域以及现代革命的实践精神

中国旧传统以及现代革命传统都具有可供我们今天探索中国自己的现代性学术应用的资源。首先是帝国时期遗留下来的传统。我最近已经详细论证,中国传统法律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在经验与理论这对范畴之中,偏重经验,但并不忽略概念。它要求的是抽象概念与具体经验情况紧密结合。与欧洲大陆法中可以用韦伯作为代表的形式主义法律传统不同,中国法律一贯要求寓抽象概念和法则于具体事例,不像形式主义法律那样要求抽象出脱离具体情况的普适法则。譬如,在产权方面,中国传统法律没有像西方现代法律那样的私有产权抽象法则,而是在当时的历史环境中,立法取缔“盗卖田宅”(譬如,欺诈性地将他人土地或房屋当作自己的财产出售,或侵占他人田宅)、“擅食田园瓜果”等侵犯他人产权的具体事例以及“卑幼私擅用财”(不顾父母意愿擅自使用家庭财产)的事例。又譬如,它没有抽象出婚姻合同的概念,而是立法规定惩罚各种欺诈违约行为(譬如,“再许他人”或“有残疾者,妄作无疾”或“期约未至而强娶”、“期约已至而故违期”等行为)。在“民法”的另外两个主要领域,继承和债务,做法同样。

同时,清代法律绝对不是一个仅仅具有回顾性,完全根据过去发生具体事例而建立的法律(有人据此批评美国法律实用主义,说它缺乏明确的立法日程,归根到底只是对古典正统的一种反应),而是一个具有强有力的前瞻性理想的法律制度。它对社会前景的设想寓于道德理念,譬如,认为在理想社会中(当然,儒家话语把这种理想等同于过去的圣王时代),人们将会基本没有诉讼,全凭道德解决纠纷,即使有诉讼,也将由地方“父母官”凭道德教化解决。

但是,在具备这种道德理念的同时,清代法律在实践中十分实用性地设立了处理所谓民间“细事”(约相当于现代的“民事”范畴)纠纷的司法制度,首先依赖社区或宗族调解,而后是社区调解和法庭干预间互动的“第三领域”(下文还要讨论),最后,如果纠纷仍然得不到解决,才是由“州县自理”的庭审来解决。而法官们在拥抱儒家治理道德话语之外,同时经常在实践中采用十分实用性的判决(亦即所谓“断案”),明辨是非,依法判决。我称这种结合为“实用道德主义”,体现了中国帝国时期法律体系的基本思维方式(详见《课程大纲》所列黄宗智《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中国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中国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

实践历史

最后,要对上面使用的“实践”概念做进一步说明和总结。本文对“实践”一词的使用主要包含三个交搭而又不完全相同的意涵。中国革命所提出的“实践”是相对“理论”而言的概念。这和我自己在《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书中,主要是相对“表达”而言的“实践”概念比较接近但又不同。而两者应区别于布迪厄(PierreBourdieu)的主要是相对制度而言的“实践”。毛泽东的“实践”指的主要是应用,突出应用“普适”的(西方)理论于中国实际的问题,而我则更多强调了中国自己的“表达”和理论也会与其“实践”脱节,指的主要是行动。布迪厄则提出“实践的逻辑”的概念,要求到人们的“实践”过程中,亦即实际运作中,而不只是制度结构中,去挖掘一个社会的逻辑真髓,并借此超越西方长期以来主观和客观二元对立的问题。

事实是,西方现代文明在理论层面上具有强烈的二元对立倾向,一再把认识推向非此即彼的选择。上面已经讨论了现代主义理论倾向,要么完全信赖“理性”演绎逻辑要么完全信赖经验归纳,要么完全依赖形式主义理论,要么完全依赖实证主义经验积累。而那样的(同是科学主义的)倾向则引发了后现代主义怀疑一切的反应,走到了相反的虚无主义极端。客观主义与主观主义的对立同样。要么是像实证主义那样完全信赖客观性,以为事实绝对客观,要么是像后现代主义那样完全信赖主观性,怀疑所有经验证据。

但是,西方本身的实践的历史并不像其理论倾向那么偏激,所体现的是客观与主观的双向互动。上面已经提到,现代科学的实践历史其实同时依赖演绎与归纳,形式理论与经验研究。美国的政治经济实践其实既非纯粹的市场经济也非纯粹的政府干预,而是两者的并存和拉锯。其法律制度的实践历史也同样,既非纯粹的“古典正统”也非纯粹的法律实用主义,而是两者的并存和拉锯。

上述几种相近而不同的“实践”概念都有助于理解中国实际,解决连接经验与概念的问题,而我这里更要突出“实践历史”,提倡从其中提炼紧密连接经验与理论的分析概念。譬如,中国法律传统中的表达和实践(行动)虽然背离,但在法律整体的实践(实际运作)中其实密不可分,我们不能像现代主义的二元对立非此即彼思维方式那样把中国法律简单地等同于其表达或其实践的任何单一方面。清代的法律其实应该这样理解:它说的是一回事,做的是一回事,但是,两者合起来,则又是另一回事。也可以说:清代法律在“应然”层面上说的是一回事,在“实然”层面上做的是一回事,但是,两者连接起来,则又是另一回事。而其法律整体所包含的“实用道德主义”思维方式正体现了表达和实践结合起来的逻辑,不同于其中任何单一方面的逻辑。

上述从实践历史出发的认识方法,与中国长期以来偏重经验和实用的传统具有一定的连续性。它体现的是一个不同于西方现代由形式主义(和其后的后现代主义)主宰的偏激认识观念,是一个可供建立中国自己的现代认识方法和理论所用的资源。它可以用来超越经验与理论的非此即彼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其关键在于经验与理论的紧密连接。一旦连接理论,便有可能超越经验的简单描述性、回顾性和纯特殊性;同时,一旦连接经验,便会承认理论的历史性,避免其超时空的绝对化或意识形态化。我们可以这样来总结:经验是一回事,理论是一回事,但是连接起来,则又是另一回事。

课程设计解释

1、阅读方法

基于上面总结的思路,我在研修班的《课程大纲》中,首先突出要养成连接概念与经验的阅读习惯。读书必定要首先掌握作者的中心论点(当然有许多没有形成中心概念的著作,甚或主要是经验信息堆积类的著作,有的价值不大,但有的是十分珍贵的参考书。我这里关心的不是参考书的编撰,而是学术专著的写作),而为了精确地掌握一本书,也是为了锻炼自己概括能力与养成连接经验与概念的思维习惯,我特别强调读书笔记要总结作者对自己中心论点的主要经验支撑证据,并同时照顾到中心论点次一级的阐发性概念及其经验根据。最后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作者把你说服了没有?为什么?(更有进者,如果由你来写这本书,你会做怎样的修改?)这样的读书习惯也是为自己做学术研究,写学术专著的一种锻炼。能够清楚掌握好的专著的设计和结构,才有可能自己撰写优秀的学术著作。

这样的读书习惯另外有一个很实用的考虑,就是为了积累自己将来研究和教学的可用材料。根据我自己的经验,我们看书之后,在个把星期到几个月之中,对一本书的记忆是比较清晰完整的,之后便逐渐模糊,几年之后便几乎不可能在脑袋里作详细的找回检索。因此,我们要在记忆清晰的时候,精确地总结这本书以备将来之用。而这样的总结,不是被动的摘抄,而是积极的消化,迫使自己在记忆最完整的时候,按照上述的方法精确地掌握这本书并对之进行系统思考。那样,将来可以随时找回检索使用。我自己要到30岁之后才清楚了解到自己的记忆(或仅仅把书排列在书架上)的不可依靠,开始积累笔记。有不少在研究院时候读过的书,后来都得回去重看。

2、理论学习

同时,《课程大纲》建议的是我自己经验中行之有效的理论学习途径。前人有众多的理论著作,对我们来说是有用的资源。我自己提倡的途径是要掌握主要不同流派的理论,作为入门途径。阅读时要求与之对话,而不是简单的死学。而对话、决定取舍的最好方法,乃是看它对组织、解释自己掌握的经验材料有用没用。

学习理论的目的不是寻求或掌握全能性的真理,而是提出问题,较高的一个境界是在理论和实际脱节点上,或不同流派理论的交锋点上,提出问题,试图超越现存视野。另一用途是通过与现存理论的对话来澄清、推进自己的分析概念。这样,理论更多的是工具或对手,而不是答案。

另一个有用办法是:区别经典理论与庸俗理论;前者较少,后者俯拾皆是。前者一般视野比较宽阔,提出的概念更清晰并强有力,后者则比较模糊繁杂,除非和自己的研究课题有直接联系,一般用途不大。这种庸俗模式的大量存在本身便是西方形式主义倾向的一个例证:今日美国一般的社会学、政治学系,对学生们要求的是首先建立所谓“理论”或模式,然后才做经验研究,这种认识方法的结果之一是模式堆积如山,绝大多数十分庸俗。而与这样的模式“对话”,虽然可能会起点公关作用,但对推进和提高自己的分析概念不会有太大帮助。

3、研究写作

《课程大纲》的最后部分是研究论文的写作。我这里要强调的是,设计这样的论文首先应要求自己能在经验层面作出前人所未做的贡献,因为作为一个青年学者,思想上多未完全成熟,若能老老实实做经验研究,最起码可以在那个层面上做出新的贡献。但这不是说要只作经验信息的简单堆积,因为那样无从区别重要和不重要的信息。优秀的学术贡献需要带有明确的问题,经验证据的目的是用来解决重要的问题,而问题的建立要靠经验与理论的连同使用,不可只靠单一方面。最理想的状况是通过新鲜的经验证据来提炼新鲜的概念,用以解决重要的理论问题。而所谓理论问题,上面已经提到,既可以是不同流派理论的交锋点,也可以是理论与实际的脱节点。另外,最好是自己特别关心的问题,因为那样才会有驱动力,使自己作出长时期的持续投入。

参考文献

薛允升(1970):《读例存疑》(五卷)。黄静嘉编校。台北:中文研究资料中心。

ChinaDevelopmentResearchFoundation.2005.ChinaHumanDevelopmentReport.UnitedNationsDevelopmentProgramme,ChinaCountryOffice.

Coase,RonaldH.1990.“TheNatureoftheFirm”and“TheProblemofSocialCost,”TheFirm,theMarket,andtheLaw.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

Johnson,Chalmers.2003.TheSorrowsofEmpire:Militarism,Secrecy,andtheEndoftheRepublic.NewYork:HenryHoltandCompany.

Hull,N.E.H.1997.RoscoePoundandKarlLlewellyn,SearchingforanAmericanJurisprudence.Chicago:UniversityofChicagoPress.

Neighbors,JenniferMichelle.2004.CriminalIntentandHomicideLawinQingandRepublicanChina.Ph.D.dissertation,Univ.ofCalifornia,LosAngeles.

Stiglitz,Joseph.2003.“ChallengingtheWashingtonConsensus(AninterviewwithLindseySchoenfelder),”TheBrownJournalofWorldAffairs,Vol.9,No.2(winter/spring).

Wiecek,WilliamM.1998.TheLostWorldofClassicalLegalThought:LawandIdeologyinAmerica,1886-1937.NewYork:OxfordUniversityPress.

附录:

研修班课程大纲:“社会、经济与法律的实践历史研究”

此门课程的基本设想是把我在加利福尼亚大学设计的博士课程核心内容压缩到一年之内,主要分三部分:首先是阅读方法和习惯,然后是经验证据和概念的联系,包括学术理论的掌握、运用和建造,最后是具体研究计划的设计和研究成果的写作和讨论。有意申请参加此课的学生,请于2007年6月30日之前把附件“报名表”直接发给我(huang@history.ucla.edu),说明自己为什么要参加,并附交一篇不超过两千字的关于我任何一本书的读书笔记。

此门课程的中心问题是事实和概念的连接,也可以说是经验研究和理论概念的媒介。这不是一朝一夕、一年半载的事,而是每一个研究人员终身面对的问题。它是每一个人需要通过研究的实践来寻找答案的问题,唯有通过具体去做才有可能发现自己的长处和短处,并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我对怎样处理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特殊的方法或秘诀;这门课程只不过是把问题提到大家面前来,要求大家有意识地去寻找自己的答案。

根据我的经验,美国学生比较偏向理论,近一、二十年来尤其如此。经验知识需要长期的积累,而时髦理论则可以很快掌握。因此,越聪明的青年学生越偏向理论,每一代如此。我在那里强调的因此是经验研究那一只手。国内实证研究的传统比较强,倒是理论上的训练可能比较薄弱,起码历史学科如此。因此,我这门课程在设计上更强调学术理论传统的概念的掌握和形成,但是不可脱离经验研究。

I.阅读方法与习惯

我个人认为,学术著作都应带有一个中心论点,而阅读那样的著作,首先是要掌握其中心论点,用自己的话(一段,甚或是一句话)表达出来。然后,用三、四段总结其主要的次级论点,同时总结其经验证据。总结的时候,关键在于不要摘抄,要用自己的话,因为那样才会消化,使它变成自己的东西。一个可行的阅读次序是先看首尾,掌握其中心论点之后才逐章阅读,每章看完之后用自己的话总结。最后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作者把你说服了没有,为什么?(甚或更进一步:如果由你来写这本书,你会做怎样的修改?)至于比较纯理论性的著作,我们要问:它对了解中国的实际或你自己的研究课题有什么用?这样的看书写笔记方法乃是一种思维上的锻炼,也是养成自己的思考、写作习惯的办法。关键在养成看后就写系统笔记的习惯,不可依赖自己的记忆,因为几个月(最多一两年)之后肯定会变得模糊不清。笔记最好既不要太简短也不要太详细,应在一、两千字的范围之内。这样长年积累,随时可供将来的研究和教学之用。为了帮助大家养成好的阅读和写笔记习惯,请大家起码每两周提交一篇书面的读书笔记给我看。

我们将每周讨论一本书。上课时我将随时点名,请三、五人做10分钟以下的总结。班上讨论程序是:先把要讨论的著作精确地“放在桌面上”,然后才进行讨论。

4.黄宗智。2006[1985,2000]。《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北京:中华书局。

5.———。2006[1990,2000]。《长江三角洲小农家庭与乡村发展》。北京:中华书局。

6.———。2007[1996,2001]。《清代的法律、社会与文化:民法的表达与实践》。上海:上海书店。

参考:———。2007[2001,2003]。《法典、习俗与司法实践:清代与民国的比较》。上海:上海书店。

以下转入理论阅读。我个人认为,学习理论,不应限于任何一个传统或流派,而应从掌握各个(至少两个)主要传统的基本论点出发,用经验实际来决定取舍,按实用需要来挑选,完全可以同时采用不同理论的不同部分。更好的办法是从不同流派的交锋点出发,根据实际建立自己的概念和解答。也可以说,我们要从理论得到的不是答案,而是问题。下列书单是今日主要理论体系的一些入门性著作,阅读目的是建立基础,让大家今后可以自己按兴趣和需要继续深入。

7.恰亚诺夫。肖正洪译。《农民经济组织》。北京:中央编译出版社,1996。

参考:詹姆斯·斯科特。程立显、刘建等译。《农民的道义经济学:东南亚的反叛与生存》。南京:译林出版社,2001。

黄宗智。《制度化了的“半工半耕”过密型农业》,载《读书》,2006年第2,3期。

8.舒尔茨。梁小民译。《改造传统农业》。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

参考:诺思。《经济史上的结构和变革》。北京:商务印书馆,1992。

哈耶克。《个人主义与经济秩序》,北京:三联书店,2003。

何秉孟、戎典新等。《新自由主义研究》,载《马克思主义研究》,2003年第6期。

黄宗智。《中国农业面临的历史性契机》,载《读书》,2006年第10期。

黄宗智、彭玉生。《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与中国小规模农业的前景》,载《中国社会科学》,2007年第4期。

9.韦伯。康乐、简惠美译。《法律社会学》。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

黄宗智。《中国民事判决的过去和现在》,载《清华法学》,第十辑,第1-36页,2007。

黄宗智。《中国法庭调解的过去和现在》,载《清华法学》,第十辑,第37-66页,2007。

_____。《中国法律的现代性?》,载《清华法学》,第十辑,第67-88页,2007。

11.吉尔茨。邓正来译。《地方性知识:事实与法律的比较透视》,载梁治平编,《法律的文化解释》,第73-171页。北京:三联书店,1999。

萨义德。王宇振译。《东方主义》。北京:三联书店,1999。第1-144页。

12.汪晖。《现代中国思想的兴起》,下卷,第二部《科学话语共同体》,第1107-1492页。北京:三联书店,2004。

13.布迪厄。《实践感》。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

毛泽东。《实践论》。

参考:张小军。《杨村土改中的阶级划分与象征资本》,载《中国乡村研究》,第二辑,2003,第96-132页。

孙立平。《社会转型:发展社会学的新议题》,载www.gongfa.com。

黄宗智。《认识中国:走向从实践出发的社会科学》,载《中国社会科学》,2006年第1期,第85-95页。

——。《悖论社会与现代传统》,载《读书》,2006年第2期,第3-14页。

——。《中国法律的现代性?》,载《清华法学》,第十辑,第67-88页,2007。

II.思考性论文

在理论阅读期间,请写一篇简短(不要超过三千字)的论文,讨论自己从我们阅读的理论著作中获得的心得。可以适当突出一个概念,或借用,或修改,或作为对话对象,尽量对该概念作出经验检验。

13-18.

III.研究计划/成果

请提交自己的计划/论文,讨论前发给大家,不要超过一万字。计划应该尽可能包括经验材料的讨论以及自己要解答的问题以及初步想法。论文则应具有一个中心论点,尽可能是发前人之所未发的论点。

19-25.

参考:

研究课题设计的关键首先是选择一个自己特别关心而在经验研究层面上可能有所创新的题目,通过新鲜材料的掌握,建立中层的新概念。应该避免空泛的理论探讨,以及没有问题意识的经验信息堆积。以下是几本示范性的(有中译版本的)专著:

珀金斯。《中国农业的发展(1368-1968)》。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

阎云翔。《私人生活的变革:一个中国村庄里的爱情、家庭与亲密关系(1949-1999)》。上海书店出版社,2006。

白凯。《中国的妇女与财产:960-1949》。上海书店,2003。

孔飞力。《1768年中国妖术大恐慌:叫魂》。上海三联书店,1999。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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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法律读书心得(精选6篇)篇2:关于法律读书心得 杭天宇 在法学基础这堂课上,我简单地读了一下罗纳德·德沃金出版的《法律帝国》一书,限于时间仓促,所以读得较为简单,有点囫囵吞枣的感觉,不过还是觉得受益颇多 在德沃金看来:法律是一种阐释性的概念,“我们的法律存在于我们的整个法律时间的最佳论证之中,存在于对法律实践做出尽可能最佳论证https://www.360wenmi.com/f/file945s5e21.html
3.初中必看书目范文5篇(全文)[点介] 这里面主要汇集了梁先生于1980年代中后期在《读书》杂志上发表的系列文章,是其“用文化解释法律,用法律解释文化”的个案实践和言说。辩异、批判和理性思索融贯一气。对年轻学生来说,读此书还可以学到如何读书、如何整理自己的心得体会的一些“潜移默化”的方法。《新》一书亦是早期和另外几个作者作的批https://www.99xueshu.com/w/fileqr1e3exx.html
4.西北农林科技大学人文社会发展学院2.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教育(0.5学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不少于2场次由学院统一组织的学术诚信与学术规范教育报告,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并经导师签字确认,获得0.5学分。 3.行业发展前沿讲座(0.5学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参加不少于4场次由学院统一组织的行业发展前沿学术讲座,撰写2000字学习报告,并在本https://ch.nwsuaf.edu.cn/rcpy/yjsjy/8f55cdc125834b17bd88d39298ae0a8a_mobile.htm
5.中央研究院明清社会经济史专题教学大纲及参考书目李伯重,1996,〈「最低生存水准」与「人口压力」质疑:对明清社会经济史研究中两个基本概念的再思考〉《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1996,1:31-37。李伯重,2001,〈英国模式、江南道路与资本主义萌芽〉,《历史研究》,2001,1:116-126。黄宗智,1999,〈中国法律制度的经济史、社会史、文化史研究〉,《北大法律评论》2,1:https://www.douban.com/note/102539763/
6.刘仁山:树立对法治的信仰法科学生要成人成才,尤其是要成长为具有法律思维习惯和法律思维意识的法律职业人才,有必要养成广泛阅读法学专业经典文献的习惯。如《法学阶梯》《法律的概念》《法律的道德性》《法律的权威》《论法的精神》《社会契约论》《法与国家的一般理论》《法律、立法与自由》等等。当然,授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2NjYzNjIxMQ==&mid=2247501971&idx=1&sn=26a7c33f6622e394b1481a5ac0abc5cf&chksm=fcabf34fcbdc7a59f0131500385089767c76f9533ca1047d37253d07dc68cdfc1571021204c0&scene=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