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志中》:“刑政治,万民和,国家富,财用足,百姓皆得暖衣饱食,便宁无忧。”刑政即型政,是指立法。“刑政治”至少有双重含义:一是刑政得到合理确立和执行;二是以刑政来治理国家而非人治,即法制及其法治。《天志中》:“故墨之有天之意也,上将以度天下公为刑政也,下将以量天下之万民为学、出谈也。”天志作为法仪,是衡量一切的标准,包括刑政或立法。一切人定法都以上帝自然法(神定法)客为观标准。否则,就是恶法。
《天志下》:否定“不与其劳,获其实。”反之,“与其劳,获其实”,是指个人的劳动成果以赋予其劳动为特征和前提。富有劳动价值是个人的劳动果实和财产的唯一诠释。《非命上》:“赖其力者主,不赖其力者不主。”这说明,劳动者对其劳动成果和劳动所得财产拥有主导权和支配权,是财产权的思想起源。
墨子非乐是非礼乐,非非音乐。这个要区别。礼乐是划分等级,维护世袭等级制和权贵等级待遇与奢华生活的工具。“礼”制等级和等级待遇,以“(音)乐”配之和之,舞之蹈之,谓之礼乐。
对于“不患贫而患不均”和“制民之产”要结合原文来判断,现在有学者认为“不患寡而患不均”与“不患贫而患不安”中的“贫”与“寡”互相有误,应该对换。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故而采纳之。其实,即便不对换,也不影响其含义,“寡”本身就有少和贫的含义。至于“制民之产”,结合全文来看,就是规定民之恒产大致平均,不过多,也不过少,足以养家繁衍。其目标是要求民众听话服从。墨子和孟子都强调要解决衣食问题,使百姓得以暖衣饱食,但出发点和目的不同:墨子是为了让百姓“便宁无忧”,孟子是为了让百姓“恒心轻从(礼制)”。墨子站在百姓人民立场说话,看问题;孟子则站在君王大人立场说话,看问题。可以说,孟子的一些有价值思想全部来自墨子,只不过换了一个立场而已。
“不患贫而患不均,不患寡而患不和,不患倾而患不安。”这种添油加醋的解说没有讨论价值。原文本身就读得通,画蛇添足以后反而读不通了,难道“倾”了还能“安”?“不安”了,还不“倾”?“倾不倾”和“安不安”之间是必然关系,不是没有谁而有谁的问题,所以孔子也说“安无倾”。孔子的平均主义思想和道德利己主义,不在乎老百姓的“贫”和“寡”,他要让老百姓安忍贫穷和人口减少,从而避免社稷“不安而倾”。这既符合孔子丧葬公司的利益,也符合统治者维稳诉求。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正因为如此,墨子奋而反孔非儒,以富贫、众寡、治乱、安危等思想颉颃之。凡读古文,没有确凿证据,只要能读得通,就不要随意添加删改和通假。再者,儒式思维或现象思维注定儒家难有创造性的思想成就。自古及今,儒家拿得出手的独创性的人类思想成果有几何?
西方人以亚里士多德为逻辑学之父,其主要贡献在于发现了判断论演绎,内含大前提、小前提和结论(结果);两个前提中包含大项、中项和小项,中项成了大小前提和大小项的联结中介者。中国的逻辑学之父当然是墨子,其贡献在于发现了效式演绎推理。《墨子小取》:“效者,为之法也;所效者,所以为之法也。故中效,则是也;不中效,则非也。此效也。”
另外,“效”还可以看作标准,即效准。一切以标准来度量其其是否符合该标准。中效就是符合标准,不中效,就是不符合标准。《天志上》子墨子言曰:“我有天志,譬若轮人之有规,匠人之有矩。轮、匠执其规、矩,以度天下之方圆,曰:‘中者是也,不中者非也。”《天志中》:“今夫轮操其规,将以量度天下之圆与不圆也。:‘中吾规者谓之圆;不中吾规者谓之不圆。’是以圆与不圆,皆可得知之。此其故何?则圆法明也。匠亦操其矩,将以量度天下之与不也。:‘中吾矩者谓之;不中吾矩者谓之不。’是以与不,皆可得知之。此其故何?则法明也。”
《非攻上》:“必曰:‘将为其上中天之利,而中中鬼之利,而下中人之利,故誉之。’今天下之所同义者,圣王之法也。”其中,“天之利”、“鬼之利”、“人之利”,既可以看作是集合,也可以看作是标准。同义是法,即标准;也可以看作是集合。
我们人要谦虚一点。义出天心,一切知识包括真理都出自上帝。上帝是我们人类的天师,人师所教无非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天师。也就是说,我们人的一切客观知识都直接或间接来自于天师。离了天师所教的东西,即纯粹客观性,我们人只有虚妄的纯粹主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