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周佑勇(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政治和法律教研部主任、教授)
目标引领方向,目标凝聚力量。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用“十个明确”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内容进一步作出系统概括,其中“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为引领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充分彰显我们党领导人民坚定不移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坚强意志和决心,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具有举旗定向、纲举目张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提出这个总目标,既明确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性质和方向,又突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工作重点和总抓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深刻认识和把握这一总目标的重大意义、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更好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
一、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正确方向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这件大事能不能办好,最关键的是方向是不是正确、政治保证是不是坚强有力。明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是要向国内外鲜明宣示,我们将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始终坚持我国法治的社会主义性质和正确方向,使全党全国各族人民进一步凝聚共识、坚定决心,扎实有序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从中国实际出发,努力建设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走什么样的法治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体系,归根结底是由一个国家的国情和实际决定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要建设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是扎根中国文化、立足中国国情、解决中国问题的法治体系,不能被西方错误思潮所误导。”中国有其不同于其他国家的历史传统、文化观念、社会习俗和发展状况,中国的国家治理有中国特色,有其他国家不可比拟的特殊性和复杂性,也有我们自己长期积累的经验和优势。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相适应,既不能罔顾国情、超越阶段,也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要立足我国基本国情,汲取中华法律文化精华,从我国法治实践中探索适合自己的法治道路,同时借鉴国外法治有益经验,决不照搬别国模式和做法,决不走西方“宪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的路子。
二、准确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抓手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涉及很多方面,在实际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揽全局、牵引各方的总抓手,这个总抓手就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依法治国各项工作,都要围绕这个总抓手来谋划、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本质上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骨干工程,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工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抓住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这个总抓手,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不断开创法治中国建设新局面。
加快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依法治国首先要有法可依,而且所依之法必须是良法,良法是善治之前提。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但还要随着社会实践的发展继续加以完善。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提高立法质量。加强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涉外领域立法,把国家各项事业和各项工作都纳入法制轨道,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制度化、法制化。积极推进国家安全、科技创新、公共卫生、生物安全、生态文明、防范风险等重要领域立法,及时反映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要求,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和关切。
加快形成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权力必有制约,不受制约和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滥用和腐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规范立法、执法、司法机关权力行使,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法治监督体系,真正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加强党对法治监督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法治监督纳入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内容,保证行政权、监察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依法正确行使。要建立健全立法监督工作机制,完善监督程序,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加强对司法解释的备案监督。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的纠错力度,提升行政复议工作效率。加强司法制约监督,完善刑事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工作机制,建立完善重大案件侦查终结前对讯问合法性进行核查的制度,严格落实司法机关内部监督机制,完善司法人员惩戒机制。
加快形成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能以自行。建设法治中国,必须加强政治、组织、队伍、人才、科技、信息等保障,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重要支撑。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和水平,为全面依法治国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障。加强队伍和人才保障,牢牢把握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总要求,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努力建设一支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工作队伍。加强运行机制保障,研究制定法治建设指标体系,建立健全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考核制度,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考核指标体系,将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加强科技和信息化保障,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全面建设“智慧法治”,推进法治建设的数据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科技与法治相互促进、融合发展。加强社会基础保障,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依规治党深入党心,依法治国才能深入民心。党内法规既是管党治党的重要依据,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有力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作为事关党长期执政、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战略任务,摆在突出位置部署推进,构建起以“1+4”为基本框架、覆盖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各方面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要进一步坚持依法治国和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统筹推进、一体建设,注重党内法规同国家法律的衔接和协调,努力形成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保障的格局。在构建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的同时,要加强党内法规学习教育,狠抓党内法规制度贯彻执行,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切实提升党内法规治理效能。
三、围绕总目标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统筹兼顾、把握重点、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作为一个系统工程,全面依法治国重在“全面”,涉及治国理政方方面面,贯穿社会生活各个领域,包含多个方面的工作、任务、要素和环节,这些部分相互关联、相互影响,构成一个完整而复杂的有机整体。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站在系统性的工作部署层面,紧紧围绕总目标总抓手做好整体谋划,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的工作布局和重点任务,系统整合依法治国的各个要素,全面畅通法治建设的各个环节,真正形成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系统工程,切实使依法治国各项工作在实践中得以全面展开和具体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