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10月份,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工作总体稳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成效明显。一是“安全云”等大数据校园安全管理平台试点建成并有效利用,筑牢了学校安全稳定大防线,并在实践运用中展示其强大功能;二是全市近百万名师生、家长参加了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安全知识在广大师生和家长中普及正逐步形成,目前位居全省第二名;三是“省级安全文明校园”创建有序推进,各区县教育局和各级各类学校参与的积极性日益高涨,创建氛围良好;四是全市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明显改善,校园周边的流动摊点、音像书刊制售点、网吧、游戏室、KTV等得到有效整治,育人环境有效净化;五是市教育局被评为“全市消防安全先进集体”和“全省禁毒工作先进单位”;六是涉校涉生事故事件数和学生非正常死亡数较2017年同期相比,实现了双下降目标,分别下降48.1%和58.33%。
二、突出工作重点,提升防范能力
(三)深入开展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工作。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要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教育和宣传普及活动,高度重视坚持落实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认真落实宗教工作责任制,建立排查工作制度,健全排查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统筹协调抵御和防范宗教渗透工作,将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纳入党组(党支部、行政会、职工会)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重要内容并认真开展培训。各级各类学校不得进行宗教活动,不得开设宗教课或向学生灌输宗教教义,不得干扰、阻挠学校向学生进行思想品德和科学文化教育,不得强迫、诱使学生信仰宗教,更不得在学校内从事任何发展教徒的活动,学校使用的教材不得有宣传宗教思想的内容,任何教师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违反规定带领学生参加宗教活动,严禁外籍教师在学校从事传播宗教的活动。正本清源,明辨是非,切实提高全市师生维护人民利益、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增强做好全市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责任感,夯实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基础。
(五)深入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重点抓好警务室、宿舍、实验室、食堂等人员相对集中、密集场所的安全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逐一制定科学可行的整改措施,对已整改完成的隐患,区县教育局必须进行复查验收,验收合格出具销号通知,实现隐患整改的闭环管理;对一时不能整改的隐患,一定要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五落实、五到位”。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各区县教育局要及时书面报告政府,实行挂牌督办,确保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抓好本辖区本单位涉校涉教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严格执行周议稳制度,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靠前指挥,随时掌握开学前后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对个人极端事件、学生团伙矛盾纠纷、精神异常学生的排查力度,将排查出的问题逐案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务必做到“一事一判,一人一案、一案一策”,把问题和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解决在基层,严防恶性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发生。
(七)深入开展火灾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各级各类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和今冬明春火灾的规律和特点,以“11·9”消防宣传日活动为契机,充分利用班会、校园广播、宣传专栏、图片展、黑板报等载体对师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不断丰富师生的防火知识,增强师生消防安全意识。认真开展“五个一”活动:即收看一次火灾事故警示教育片、签订一份消防安全承诺书、举办一次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组织一次应急疏散逃生演练、开辟一块消防宣传专栏;积极深入推进消防教育进课堂活动,确保学生受教育率达100%;三年级以上学生做到“两知一会”(知火灾危害性、知如何报警、会逃生自救)。各校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教育学生不带火种到山场、林场等地玩耍,发生火灾时要远离火场,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救护工作。
(八)深入开展禁毒、食品安全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深入学习贯彻关于禁毒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提升政治站位,压实工作责任、强化攻坚克难,坚定不移推进毒品治理深化禁毒斗争,要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不断提升广大群众特别是青少年的毒品认知和抵制能力。坚持真抓实干,确保禁毒斗争各项措施落地生根、取得实效;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增强责任意识,科学规范、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食堂食品安全卫生各项规章制度,严把食品质量关,决不能使用劣质食品和上级文件规定禁止使用食品。切实做到预防、控制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传染性疾病发生,确保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学校通过健康教育课、主题班会、专题讲座,以及校园内传统媒介或新媒体等多种形式,向在校学生和教职员工广泛宣传季节流行性疾病防治的核心知识,提高师生对季节流行性疾病的认知水平,增强自我防护意识;加强教室、宿舍、食堂、图书馆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做好校园环境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工作;认真落实好学校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及登记制度、病例报告制度和疫情监测制度等。
(十)深入开展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工作。各区县教育局、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师生、家长参加第六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知识网络竞赛”活动,让师生、家长自觉接受安全教育。目前,我市目前仅有1117所学校,1.3万个班级,2.7万名教师,40余万名学生,65余万名家长参赛,参赛总人数近110万人,还未达到65%,与去年同期相比,呈下滑趋势,充分表明,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希望各区县教育主管部门、各级各类学校积极组织参赛,力争今年夺取全省榜首。
三、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责任担当
(一)督导检查到位。各区县教育局要加大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督导检查,将学校安全纳入教育重点工作进行督查,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并进行通报,对督促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加大整改落实力度,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校园,一个美好宁静的学习圣地,一个属于孩子们的快乐天堂,可是在这个静谧的地方,总会有一些可怕的事情发生,比如说校园欺凌和一些不良的暴力行为。那么同学们是如何应对这一系列的不良行为呢?
在我还在读二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好朋友小凯,在一天放学回家的路上遭到了高年级同学的欺负,到家时已是泪流满面,一问才得知是两位六年级的同学在放学是屡次将空水瓶故意仍到小凯头上,小凯多次提出警告,奋力反抗,这两个同学不但不道歉反而对小凯大打出手,开始了一系列的暴力行为,用脚猛踹小凯的大腿,差点伤到关键地方,小凯很伤心,回家立即将情况告诉了他妈妈,后来,他妈妈约着我妈妈一起找到了学校老师,又找到了那两个六年同学,通过沟通和学校老师的帮助,打人的同学向小凯道了歉,并承诺以后不再欺负小凯,将事情圆满的解决了。
而我还有一位同学叫小昕,他的班里有一位比较壮的小男孩,从入学开始这个小男孩就经常欺负小昕,由于长期受到欺负,有一次小昕放学后又被小男孩堵在校门外要打他,正巧被小昕的爸爸看见,小昕爸爸忍无可忍立即上前把小男孩几巴掌打倒在地,造成了非常不好的影响。
在我们学习成长的过程中,总是会面临很多的问题和困难,我们要如何防止校园欺凌,我想大家提出一些小建议:
1、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学校,例如:钱、手机、平板电脑等。
2、放学后请勿在校园内逗留。
3、请不要惹是生非,不要乱说脏话或乱传别人的丑事。
4、若被欺负或被盗财务,请立即向老师或家长求助。
各校治理后将开展专项督查
专项治理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包括前期加强各方面教育,建立制度措施和应急机制,完善体系建设和处理办法。根据《通知》要求,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并逐级上报。
教育部部长“两会”期间多次表态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就校园暴力问题多次表态。
3月8日,袁贵仁在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表示:“如果你们问,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什么,我告诉你们,就是安全问题。”
3月10日下午,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在回答记者“校园暴力”提问时表示,“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
政策解读
1.哪些行为属校园欺凌?
根据《通知》要求,校园欺凌指的是发生在学生之间,蓄意或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负、侮辱造成伤害。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校园欺凌”不是法律上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体主要是在校生,学生之间的行为。
记者留意到,《通知》指出,语言、网络等手段也可构成欺凌行为。
“比如同学将拍摄的欺凌视频到网上,或同学间的辱骂等都属于这个范围。”皮艺军说。
皮艺军认为,上述行为应该限定在在校生,学生之间,不应把理解范围蔓延扩大,“比如师生间或者外校人士进入学校造成的伤害,都不应该在这一范围内。同时,对于网络及语言方面的伤害,也特指的是在校生群体之间,比如一个外省人士对在校生进行语言攻击或者侮辱也不在这一范围中。”
2.如何整治校园欺凌?
梳理媒体报道,多国针对“校园欺凌”均建立了从预防、干预等相对齐全的措施。比如,美国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挪威,国家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记者发现,此次《通知》则呈现出全链条整治的举措。
四是及时处置。一旦发生欺凌事件,要及时发现、调查处置,涉嫌违法犯罪的,要及时向公安部门报案并配合立案查处。
3.如何保障整治效果?
根据这份《通知》,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形成报告并逐级上报。
专项治理期间仍发生校园欺凌事件,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予以通报、追责问责并督促整改。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各地治理情况,组织督查组对各地专项治理情况进行实地督查。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治理,精心组织部署,加强对专项治理的监督指导;责任督学要对责任区内学校的专项治理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与校方沟通,做好记录并及时向当地教育督导部门报告。
什么是责任督学?2013年9月17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该《办法》规定,教育督导部门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
延伸阅读
为何校园欺凌屡禁不止?
最近两年,国内一些中小学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据媒体不完全统计,仅2014年和2015年两年间,媒体曝光的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就有43起。
面对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今年“两会”时,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应从法律上对校园暴力加以约束,建议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认为,从现有法律上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足够可以处理这项事件,严重的还有《刑法》。目前更重要的是,形成社会道德压力的氛围,社会、学校等主体在整治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间,应成为治理欺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皮艺军表示,治理校园欺凌,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这也是最难的”。专项治理很可能是一个短期行为,不能为了治理欺凌而治理,重要的是形成环境预防,当对欺凌“零容忍”的环境、条件、理念形成的时候,欺凌事件自然消失,这应该是长期的人文精神普及的行动。
专项治理将从四个方面进行,包括前期加强各方面教育,建立制度措施和应急机制,完善体系建设和如何处理。根据《通知》要求,第一阶段各地各校将按照“学校自查、县级普查、市级复查、省级抽查”的程序,对专项治理第一阶段专题教育情况、规章制度完善情况、加强预防工作情况、校园欺凌事件发生和处理情况等,进行全面自查、督查和总结,并逐级上报。
教育部部长两会期间多次表态
今年两会期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就校园暴力问题多次表态。3月8日,袁贵仁在政协教育界别联组讨论会上表示:“如果你们问,教育部现在最大的压力是什么,我告诉你们,就是安全问题。”
3月10日下午,袁贵仁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在回答新京报记者“校园暴力”提问时表示,“我们要通过修法、释法,让恶意造成重大伤害的欺凌者,受到纪律、法规、法律的惩治。”
关于校园欺凌问题解疑答惑
1.哪些行为属于校园欺凌?
拍视频上传也可构成欺凌。
《通知》指出,语言、网络等手段也可构成欺凌行为。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表示,“校园欺凌”不是法律上用语,也不是一个具体的法律罪名。一般指肢体和心理及精神上的侵害,主体主要是在校生,学生之间的行为。比如,同学将拍摄的欺凌视频到网上,或同学间的辱骂等都属于这个范围。
大部分人认为,上述行为应该限定的是在校生、学生之间,不应把理解范围蔓延扩大。比如,师生间或者外校人士进入学校造成的伤害,都不应该在这一范围内。同时,对于网络及语言方面的伤害,也特指的是在校生群体之间,比如一个外省人士对在校生进行语言攻击或者侮辱也不在这一范围中。
建立校园欺凌应急处置预案。
国外针对“校园欺凌”均建立了从预防、干预等相对齐全的措施。比如,美国学校对“欺凌”十分重视,每年开学时,会培训教师如何处理欺凌事件,发给指导材料。对学生也会有预防性的教育,告知他们学校的有关规章。在挪威,国家鼓励学校对校园欺凌采取全校范围的干预措施,如制定课堂规则,对学生行为进行限制,组建教师职业发展小组,为欺凌者、受害者及其家长提供心理咨询等。
从中可以发现,此次《通知》则呈现出全链条整治的举措。
视情况组织督查组实地督查。
面对校园暴力时有发生,今年两会时,多位代表委员表示应从法律上对校园暴力加以约束,建议尽快出台反校园暴力法。对此,中国政法大学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认为,从现有法律上讲,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足够可以处理这项事件,严重的还有刑法。目前更重要的是,形成社会道德压力的氛围,社会、学校等主体在整治方面都有很大的空间,应成为治理霸凌行为的重要力量。
治理校园欺凌,最重要的是转变观念,“这也是最难的”。专项治理很可能是一个短期行为,不能为了治理霸凌而治理,重要的是形成环境预防,当对霸凌“零容忍”的环境、条件、理念形成的时候,霸凌事件自然消失,这应该是长期的人文精神普及的行动。
国务院为何专门对“小孩打架”下达文件?
近年来我国性质恶劣的“校园欺凌”事件时有发生:浙江庆元一年级男童被烟头烫;江西永新女生被数名同学扇打;云南富宁一中学女生宿舍内遭围殴拍上传空间;安徽黄山一女生遭同班男生下“”;重庆少年被同学殴打致死……校园暴力逐渐呈现频率增加、结果恶化、施暴人低龄化的趋势。
一份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显示,近年来,青少年犯罪总数已经占到了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70%以上。校园暴力是滋生未成年人犯罪的温床,如不及时阻止、教育或惩治,这些年幼的孩子难免走上歧途。70%的数据也从侧面证明了遏制校园欺凌行为的必要性。
有专家指出,青少年校园欺凌行为发生原因很多,如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中负面因素影响、法制教育弱化、中小学生心理健康问题突出等。而对校园暴力行为的管教执法力度不够,也是造成这一现象的重要原因。
在现实生活中,多数校园欺凌事件都是通过私下和解处理的。因为根据《刑法》,只要欺凌者未满14周岁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14至16周岁,只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等罪负刑事责任。
这也意味着,大量欺凌事件虽然涉及侮辱等恶劣行为,如果够不上轻伤,“面临的是治安处罚,根本到不了法院的层面”。因此,对校园欺凌的惩戒大多停留在道德和品行层面。
除了法律存有“有漏洞”外,校园欺凌事件的事前预防也面临缺位的尴尬。有专家认为,“相当一部分欺凌案件的发生,正是因为预防机制的缺失和失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