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枫桥经验”:基层治理“中国之治”的实践特色
西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教授
马成
摘要:1963年,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创造了依靠群众化解矛盾的“枫桥经验”,其科学内涵是: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60多年来,“枫桥经验”在传承中发展、在发展中创新,形成了特色鲜明的新时代“枫桥经验”。新时代“枫桥经验”为基层带来了百姓和顺、乡村和美、社会和谐的新景象。它是基层治理“中国方案”的重要元素和组成部分,它既是枫桥的、诸暨的、浙江的,也是中国的,必将走向世界。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程中,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人民为中心,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
关键词:新时代“枫桥经验”;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引言
新时代“枫桥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平安中国领域的生动实践,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同中国基层社会治理实践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的典型经验,更是中国人权在行动,基层干部群众首创精神在基层社会治理领域的生动体现。中国共产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健全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提升社会治理效能。在社会基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机制。”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实践到今天,已经由发源地诸暨的“枫桥经验”、发展地浙江的“枫桥经验”,拓展为塞上“枫桥经验”、牧区“枫桥经验”、海上“枫桥经验”等,形成了在国土治理空间上具有全局性、战略性、长远性、全国性的“枫桥经验”。
一、人民至上、立足基层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鲜明立场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中国共产党奉行以人民为中心的执政理念,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实践表明,“枫桥经验”是在社会基层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典范。无论是“枫桥经验”,还是新时代“枫桥经验”,其核心价值是以人民为中心,推动基层干部与人民群众建立良好关系,尊重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鼓励人民群众在社会治理实践中发挥聪明才智;也强调党政机关在政策制定与实施、纠纷预防与化解等方面,坚持以人民群众的满意与否作为检视治理成效的标尺,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和个人利益、集体利益的协调并重作为成功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考量。因此,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紧贴实际、扎根基层的经验,它的制度关怀触及群众生活的细致末梢,它的治理成效为人民群众带来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实际上,正是党的群众路线,充分支持群众、信任群众,形成了党群联动、多方参与的共建共治共享格局。
在浙江省诸暨市暨阳街道江新社区,有这么一个“江大姐”调解室,调解员们都是乐于奉献、可爱可敬的女性,从最初的6人,增加到现在的60多人,她们中有社区工作者、退休干部、热心居民,也有律师、教师和各类社会组织的志愿者。“江大姐”调解室成员发挥着“化解矛盾的第一公里”的重要作用,逐渐发展为良好的自治模式。“江大姐”们积极参与社区纠纷治理,从老房漏水纠纷,到开放社区的停车不便,再到居民小孩的公益课堂……无数扰民之事都在她们手中迎刃而解。自2011年4月28日成立以来,“江大姐”调解室志愿协助社区调委会调解了大量民事纠纷,调解成功率达到98%。有矛盾找“江大姐”,成为居民遇到问题和纠纷第一反应。
二、与时俱进、推陈出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保持生命力的关键所在
三、实事求是、创新发展是新时代“枫桥经验”释放治理效能的必由之路
结语
2023年,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同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桥式工作法”进一步提升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推广价值。“枫桥式工作法”源于基层,深耕基层,与党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工作方法“一线工作法”“四下基层”等具有高度的契合性。现阶段,全国各地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探索创新“枫桥式工作法”,取得了引人瞩目的成绩。在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先进典型的激励下,各省市及行业部门纷纷推出体现自身特色的治理品牌或治理方法,使“枫桥式工作法”呈现出百花齐放、百舸争流、各展其长的生动局面。从新时代枫桥经验到枫桥式工作法的应用,不断呈现了基层治理“中国之治”的实践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