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全党全国上下都在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一、充分认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决定》的重大意义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在“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历史交汇点召开的一次具有开创性、里程碑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总结党领导人民在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成就和经验,提出“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对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纲领性文献和政治宣言书。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从历史底蕴、显著优势、实践成果三个维度强调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从坚持和巩固、完善和发展、遵守和执行三个方面对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提出明确要求,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理论和实践发展的新境界。四中全会精神内容丰富、博大精深,具有鲜明的政治性、理论性、指导性,需要我们全面系统深入地学习领会和贯彻落实。这里,我讲几点学习中印象最深刻的内容。
第一,首次在中央全会上专门研究部署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这个重大问题,并作出重大决定
当前,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国际形势复杂多变,国内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艰巨繁重,我们面临的风险挑战之严峻前所未有。正是在这样重要的历史节点上,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制度建设进行专门研究和部署,充分展现了高超的政治智慧、宽广的全局视野、长远的战略眼光。这次全会通过的《决定》,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制度建设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全面规划了未来几十年制度建设的宏伟蓝图,必将推动各方面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有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制度威力应对各种风险挑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保证。
第二,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
新中国成立70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我们党领导人民创造了世所罕见的经济快速发展奇迹和社会长期稳定奇迹,中华民族迎来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之所以能够创造这“两大奇迹”,很重要的原因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建立和完善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并且在国际竞争中赢得越来越大的比较优势,展现出强大生命力和巨大优越性。《决定》全面总结、系统展示了“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的制度秘诀和治理奥秘,从13个方面系统总结了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邓小平同志曾用“三个有利于”的著名论断来阐释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用“八个能否”的标准肯定了我国国家政治制度是民主的、有效的。这次四中全会提出的13个方面的显著优势,进一步阐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标志着我们党对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认识达到了一个新高度。
自信是发自内心的自我肯定。有自信才会有勇气和力量,才会执着坚守、自觉践行。我们要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任何时候都要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既要坚持好、巩固好经过长期实践检验的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又要完善好、发展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把制度优势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
第三,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一套严密完整的科学制度体系
《决定》系统概括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组成部分,明确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这些制度发挥着“四梁八柱”的作用,是国家治理一切工作和活动的依据和遵循。
根本制度,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起顶层决定性、全域覆盖性、全局指导性作用的制度,覆盖“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覆盖改革发展稳定、内政外交国防、治党治国治军等一切方面和所有领域。主要有:党的领导制度这一根本领导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是通过贯彻和体现国家政治生活经济生活的基本原则、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发挥重大影响的制度。包括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这三大基本政治制度。包括: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等三大基本经济制度。重要制度,是由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派生而来的、国家治理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的具体的主体性制度,包括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军事、外交等领域的主体性制度。这些重要制度上接国家治理之顶层,下连社会生产生活方方面面之基层。《决定》对坚持和完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作出全面部署安排,必将推动我国国家制度和治理体系更加系统化、规范化。
第四,特别强调制度意识和制度执行力
《决定》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要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还要在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上下功夫。制度一经制定,就要严格执行。再好的制度,如果不抓落实,只是写在纸上、贴在墙上、锁在抽屉里,就会形同虚设,甚至取得反面效果。这些认识,也是我国制度建设多年来的经验积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在制度建设方面取得重大进展,在制度执行力方面也有显著提高。同时也要看到,一些地方和领域还或多或少存在着制度执行力不足的问题,这已经成为影响治理效能的“短板”。
我们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很重要的就是强化制度意识,维护制度权威,做制度执行的表率。提高制度执行力,离不开每一位人大代表的身体力行。我们要自觉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制度,坚决同一切违反制度的现象作斗争,带动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让每一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实下去。
二、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
《决定》明确提出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并作出部署安排,这是党中央交给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光荣任务,也是人大义不容辞的责任担当。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从新时代加强制度建设的战略全局、从发挥国家制度体系的整体功效出发,充分认识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新内涵、新部署、新要求,把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充分发挥出来,以生动实践彰显我国制度优势。
第一,深刻认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中的支撑作用
《决定》的一个重大理论创新,就是提出“支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讲到制度“支撑”作用,2014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指出,“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支撑中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根本政治制度。”在构成制度体系的各方面制度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支撑作用尤为重要,这是与其根本政治制度的性质和功效密不可分的。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5周年。65年来,在党中央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不断得到巩固、完善和发展,展现出蓬勃生机和活力。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一套有效保证能干事、干好事、干成事的政治制度,具有巨大政治优势和组织功效。制度是要用来办事的,不是用来当摆设的,更不是用来碍事的,因而制度功效是评价一个制度优劣的关键指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的功效,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保证了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我们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使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国家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通过法定程序成为政权机关的领导人员,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国家工作中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比如,1953年到现在,在党中央的领导下,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先后制定和实施13个五年发展计划、规划,一届接着一届干,一锤接着一锤敲,集中力量办大事,凝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为实现国家发展目标不懈奋斗,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发展成就。
二是支持和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各级国家机关的权力都来自于人民代表大会;追根溯源,都来自于人民。我们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充分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享有广泛的权利和自由,动员全体人民以国家主人翁姿态投身社会主义建设。正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套完整的制度设计和有效的运行实践,人民当家作主具体地、现实地体现到了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以民主选举为例,改革开放以来,我国进行了11次乡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10次县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充分保障了人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60多万名各级人大代表,不脱离生产生活,始终与人民群众保持着密切联系,广泛凝聚民智,充分汇集民意,代表人民意志和利益参加行使国家权力,有效推动解决了群众关心的突出问题。
四是保证了国家机关协调高效运转。民主集中制是我国国家组织形式和活动方式的基本原则。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下,人民代表大会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各国家机关实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有合理分工又有相互协调,充分发挥地方主动性和积极性,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国家统一高效组织推进各项事业。
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中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我们要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在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伟大征程中,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作用,继续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牢牢把国家和民族前途命运掌握在人民手中。
第二,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也没有包括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内的国家制度体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党领导人民经过浴血奋战、艰辛探索建立起来的,也是党领导人民经过不断完善发展才日益成熟定型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就是支持和保证人民实现当家作主,其主要实现途径和制度载体就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党的领导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内在要求和政治优势,是做好人大工作的根本保证和关键所在。我们必须坚定坚持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在新时代坚持好、完善好、发展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
第三,必须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统领和推进人大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人大工作取得历史性成就:完成修改宪法的重大任务,全面贯彻实施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重点领域立法全面推进,立法数量多、分量重、节奏快、效果好;保障和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确保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赋予所有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创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方面的工作机制。理论是实践的先导,实践是理论的检验。人大工作的这些成就都是在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指引下取得的,是科学理论指引实践的生动体现。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研究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理论武装,提升工作能力,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理论和实践创新,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人大应有的贡献。
三、认真贯彻落实四中全会《决定》关于人大工作的任务部署要求
第一,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宪法摆在十分突出的位置,采取一系列有力措施,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了一个新水平。这些年“宪法”在我们国家生活中是一个高频词,修改宪法、设立国家宪法日、建立并实施宪法宣誓制度,实施宪法规定的特赦制度、授予国家勋章和荣誉制度等,其中很多都是开创性举措。正是在科学总结宪法实施的新探索、新实践基础上,四中全会提出了“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体制机制”这一任务要求。这方面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有:
一是“落实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宪法解释是全面贯彻实施宪法的重要制度保障。要按照党中央关于健全宪法解释工作程序的指导性文件要求,深入研究各方面提出的需要解释宪法的问题,按照党中央关于宪法解释的统一部署,适时启动宪法解释程序,积极回应涉及宪法有关问题的关切,努力实现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
《决定》还提出了“健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机制”的要求,这是一个新提法,也需要加强研究,在人大工作中予以体现。
第二,完善立法体制机制
《决定》提出“完善立法体制机制”,并对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要重点把握三方面内容。
这里还要强调一下,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编纂民法典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要立法任务,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法治建设部署。下个月的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作出决定,将民法典草案提交明年大会审议,大会前还会将民法典草案和有关参阅材料送各位代表研读讨论,征求意见建议,希望大家认真做好审议准备工作,确保民法典编纂任务圆满完成。
二是“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群众对立法的期盼,已经不是有没有,而是好不好、管用不管用、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国,不是什么法都能治好国;越是强调法治,越是要提高立法质量。”党的十八大以来,提高立法质量、推进“良法善治”成为立法工作的重点。从这一时期的立法实践看,对立法数量的需求也在大幅增长。以本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为例,成立一年多来,通过宪法修正案,制定法律13件,修改法律60件次,通过有关法律问题和重大问题的决定18件,现在常委会正在审议的法律案有12件。据统计,2018年是历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职第一年审议通过法律案数量最多的一年。这些年地方人大的立法任务也很繁重饱满。可以说,分量更重、节奏更快、要求更高已经成为新时代人大立法工作的常态。这次《决定》提出“不断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就是党中央准确把握和判断新时代立法工作特点,就加强和改进人大立法工作提出的明确要求。
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上海考察基层立法联系点时明确指出,人民民主是全过程的民主。要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完善和拓展基层立法联系点,畅通社情民意表达和反映渠道,使立法工作更加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
第三,健全人大对“一府一委两院”监督制度,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
《决定》指出,要“加强对法律实施的监督”。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把保证法律严格实施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抓手,在执法检查工作方面有了新思路新举措。比如,强调紧扣法律规定查找问题,找准影响法律实施的症结关键和深层次原因,提出落实法律的明确具体要求,保证法律制度执行到位、落到实处;积极探索创新执法检查的组织方式和工作方法,首次引入第三方评估,专门召开受委托检查的省级人大常委会汇报会,加大暗访暗查力度,开展法律知识问卷调查常态化等。今后,要继续探索、总结、完善监督工作的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更加注重从制度执行、法律实施的角度安排项目、确定重点、查找问题、提出建议,使人大监督更有力度,使法律作为治国理政最大规矩的权威进一步树立起来。
第四,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
今年,常委会又进一步加强了对代表工作的统筹谋划。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闭幕后,即汇总分析代表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提出的意见建议,并专门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人大代表工作的具体措施,由委员长会议审议通过。《具体措施》包括11个方面35条,已经印发给各位代表,其中多项措施正在稳步推进落实。下一步,将围绕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任务要求,进一步完善代表工作机制和方式方法,也欢迎代表们就这方面集思广益,充分地提出意见建议,帮助我们不断改进工作。
《决定》还明确指出“加强制度理论研究和宣传教育”,这是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任务。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这些方面可以发挥重要作用。要结合自己的履职实践,深入开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法律制度的研究和宣传,当好中国制度故事、中国人大故事的宣传员,不断增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说服力和感召力。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我国制度建设的新篇章,我们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四中全会精神上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为新时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应有的贡献。
(本文作者为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本文是作者2019年11月26日在十三届全国人大第11期代表学习班开班式上所作的专题报告文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