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关于唐山事件,讨论最激烈的就是“伤势认定”这件事情。
网上广泛的说法就是“轻伤不轻,重伤很重”。
但是,内容又太深奥,没点功底的读者肯本理解不了。
辣条也是看得云里雾里,各种解释糅合在一起,乱成了一锅粥。
首先要知道的是,我国关于伤情认定的5个等级,轻微伤、轻伤二级、轻伤一级、重伤二级、重伤一级。
这其中,轻微伤不入刑法,只接受治安处罚。
其他4类,一旦确定,就要进去踩上几年缝纫机。
讨论伤情。
比如牙齿松动缺失、头部、脸部、颈部、胸部、四肢等出现不同程度的擦伤,以及肋骨骨折、流产等等。
但是这些在医学伤势上已经算是轻伤了。
轻伤二级:到达这个标准,便可以入刑了,3年以下。
主要是因为,对受害者已经产生了实质性的严重伤害。
比如大面积擦伤、身体多处骨折、眼睛脸部舌口牙齿缺损、重要血管破裂、听力受损等等。
轻伤一级:轻伤一级,是在二级的基础上更加严重。虽然本质上没有危害到生命安全,但是会产生严重的后遗症。被陈某打傻的商某就是。
比如颅脑损伤、脊髓损伤、脑出血、眼虹膜缺损、手指断裂,骨折6处以上等等。
这听着就已经是达到了医学上重伤的标准了。
重伤二级:到达此等级,说明伤情已经开始威胁到生命,受害者处在危险状态,处罚10年封顶。
比如身体超过30%挫伤、肢体丧失50%功能、早产或者死胎、血管破裂、只能吃流食等等。
也就是医学上的危重伤等级。
重伤一级:此等级已经严重威胁生命,进入病危状态。处罚就是10年+。
比如被打成植物人、智力低于39、偏瘫、四肢断裂、器官功能不可逆性受损、无法怀孕、毁容等等。
这个时候,很多情况下估计都下了病危通知书。
已经是医学上的身亡标准了,如果受害者真的身亡,那就直接是故意杀人罪了。
每个等级,都影响量刑。
辣条查到的是河北,对于致使人轻伤后,最低刑法6个月或者18个月。
如果每增加一人出现二级伤,那么刑法就增加三四个月。
总体来说,量刑并不严重,符合三年以下的规定。就是不知陈某这种窜犯会判几年,网友们呼吁的死刑是肯定不会的。
三、寻衅滋事罪与故意杀人罪
接下来很关键,这两种罪行如何认定,直接关乎陈某等人未来的命运如何。
看文字就能感觉出罪名上的差异。(造成他人身体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
如果按照寻衅滋事罪来处理,在外加上陈某等人有前科,涉赌、洗钱、关押殴打他人、吸du等等,罪行众多,属于累犯、重犯人员。
那么陈某这些人中,最高的极有可能喜提10年以上脚踩缝纫机的生活。
如果是按照故意杀人罪,那结果就完全不一样了。
无期恐怕都要安排上,但广大网友们很显然不解恨,纷纷说拉出去枪毙。
无期都很难,何况是枪毙呢?肯定不会的。
那么为什么会有故意杀人罪一说呢?
网友们吵着以故意杀人罪,处罚陈某等人的主要原因就是,他们这些人在动手的时候,招招狠毒,冲着要害去。
唐山事件,白衣女子遭扇脸5次、群殴5次、脚踩头6次、踢踹11次
光陈某一人就用酒瓶砸白衣女子脑袋5次,用脚狠狠地剁白衣女子头部6次,这些举动任谁看了都是涉嫌故意杀人。
脑袋是人体最坚硬的部位之一,也是最脆弱的地方。
陈某这种做法很容易让白衣女子产生后遗症,商某的现状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而且现代医学,有个新词“脑死亡”,一旦出现脑死亡,就代表着这个人已经没了。
所以陈某等人在狠狠打白衣女子王某头部的时候,我们谁也不知道最后会不会出现脑死亡。
故而,陈某多次猛击王某头部的行为,就不得不让人怀疑,他是想要置王某于死地,并不只是简简单单地打人。
再说现场,还是有人阻拦的情况下,要是没人阻拦,王某不知道会被陈某打成什么样?
也不怪,广大网友们会义愤填膺,说他是故意杀人罪。
那么到底对于陈某等人,是以伤情结果来定,寻衅滋事罪;还是以行为意图来定,故意杀人罪,就不好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