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本文回顾了“封建”概念在中国古代和近代的演变,着重考察了近代引入西欧“feudalism”概念以后人们的逆向认识过程:首先认识了现实社会的封建性质,据此确定了民主革命的纲领,进而追溯封建社会的历史发展。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社会史大论战,焦点之一就是秦汉以后的中国是否封建社会。经过长期的认真讨论,多数学者不但肯定了秦汉以后中国社会的封建性质,而且认定它是区别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地主制”。这些认识获得了新民主革命实践的验证,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中国历史实际相结合的丰硕的成果。
关键词:封建;feudalism;唯物史观;社会史大论战;封建地主制
作者简介:李根蟠,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研究员,100368
引言:问题的提出
本文所要讨论的“封建地主制”(或称“地主经济封建制”)是指封建社会形态中的一种类型,这种类型既区别于中国战国以前的封建领主制(或把战国以前定性为奴隶制),也区别于西欧中世纪的封建领主制。
“封建地主制”理论是与对战国秦汉以后至鸦片战争以前这一历史阶段社会经济性质的认识联系在一起的。战国秦汉至鸦片战争是中国历史上十分重要的一个时代,把它放到世界历史发展的大潮中看,它显得很有特色,似乎与众不同。对这段历史如何认识,如何定性,颇费历史学家踌躇。早在上一世纪的二三十年代,就有人称之为“中国社会形态发展史中之谜的时代”[1]。“封建地主制”是上世纪三十年代学界对该时代诸多定性中的一种,经过长期的研究和讨论,自四五十年代以来,它为越来越多的学者所认同,以至成为中国学术界关于战国以后的社会性质的主流观点。
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人们反思以往的研究,对传统经济,尤其是战国以后至鸦片战争以前社会经济性质进行再认识,提出了形形色色的理论观点。据我的考察和概括,其荦荦大者,除“地主经济论”以外,还有“权力经济论”和“市场经济论”[2]。近年来,“地主经济论”这一主流观点,一再受到“权力经济论”者和“市场经济论”者的质疑和批评,其中有的是点名与我商榷的[3]。
作为一个“地主经济论”的信奉者,我觉得有必要、有责任回答这些质疑和批评,同时根据学科研究的新进展,对“封建地主制”的理论做出某些修正和补充。
现在,封建地主制理论又遇到更为根本性的挑战。近年来,我国学术界出现一股似乎越来越大声浪,否定中国历史上曾经存在过封建社会,尤其是不承认战国秦汉以后的中国为封建社会。他们说,西欧的封建(feudalism)和中国古代的“封建”是根本不同的,认定中国古代存在西欧式的封建社会,是把马克思主义社会形态的学说(五阶段论)硬套到中国历史上的结果;这是中国古史研究中最大的“荒谬”和“尴尬”,云云。如果连封建社会都不存在,封建地主制就更是无从谈起。
也正因为这样,我们对中国封建地主制的讨论,不能不从在中国历史研究中使用“封建”、“封建社会”、“封建制度”的概念是否科学谈起。本文着重于学术史的回顾。首先分析“封建”概念的古今演变,然后评述中国社会史论战中秦以后是否封建社会之争,疏理“封建地主制”理论形成的过程,最后回答质疑者提出的部分问题。至于应该如何认识地主经济体系及其运行机制,在新的形势下应对封建地主制理论作些什么补充和修正,只好留待另文阐述了。
一、从古代“封建”到近世“feudalism”概念的引入
(一)中国古代的“封建”
中国古代“封建”的原始意义是封土建制、封邦建国,大规模“封建”的事实发生在西周建国初年。
封建制度春秋战国之际开始逐步瓦解,秦统一全面实行郡县制,取代了西周以来的封建制。
柳宗元的这种观念,并非凭空产生。战国秦汉时代的人们追溯和考察远古历史的时候,往往按照离他们比较近的西周春秋的历史模式去理解它,从而把当时存在的某种“联盟”的关系视为西周那样的统一“王朝”,把作为联盟首领的“共主”当作“王朝”的“君主”,把星罗棋布的部落方国比附成西周春秋时代分封的“诸侯”。例如,司马迁就说“黄帝之时,神农氏世衰,诸侯相侵伐”,黄帝打败蚩尤以后,“诸侯咸尊轩辕为天子”,于是黄帝“置左右大监,监于万国”(《史记·五帝本纪》);“禹……即天子位……封皋陶之后于英六”(《史记·夏本纪》);等等。西周的“封建”造就了许多国中之国,而有些“诸侯”又确实是原有方国部落的归顺者。远古时代松散联盟和方国林立的状态在某些方面与西周相似,在当时人们的认识水平下,把它与“封建”挂钩就是很自然的事情了[9]。
魏晋以降,封爵而不治民的制度也开始沿用“封建”之名。如《三国志》卷20《魏书·武文世王公传》:“魏氏王公,既徒有国土之名,而无社稷之实……”南朝宋裴松之注引《袁子》(按,指晋人袁准所著《正论》))曰:“魏兴,承大乱之后,民人损减,不可则以古(始)[治]。于是封建侯王,皆使寄地空名,而无其实。”东晋孙盛也说:“异哉,魏氏之封建也!不度先王之典,不思藩屏之术,违敦穆之风,背维城之义。”[10]《晋书》卷23《乐志下》谓改古乐曲《有所思》为《惟庸蜀》系“言文帝既平万乘之蜀,封建万国,复五等之爵也”。
宋元时代,李昉等辑《太平御览》设“封建部”五卷。继之,马端临写《文献通考》设“封建考”十八卷,一方面把“封建”从西周追溯到黄帝时代,另一方面又把秦汉至唐宋封爵而不治民(或曰“封”而不“建”)的制度也囊括其中。马端临开创的这一体例为《续文献通考》、《清文献通考》、《续清文献通考》所继承。在《通考》的这个系统中,先秦的“封建”可称为狭义的“封建”,它虽然包括了西周的“封建”,而且是在西周“封建”的基础上推衍出来的,但两者毕竟不同;广义的“封建”则包括先秦的“封建”和秦汉以后的“封建”。马端临等人并没有把秦汉以后的分封王侯等同于先秦的“封建”,但他们确实把中国古代“封建”的概念拓宽了。
由此可见,中国古代的“封建”虽然起源于西周的“爵土建制”,并以此为基础,但这一概念的内涵是历史地发展变化着的。黄帝、唐虞、三代的“封建”已经与西周的“封建”有所不同,更遑论《通考》系统那种广义的“封建”了!不过,不管是狭义的还是广义的“封建”,它们指的都是一种政治制度。
(二)西欧的feudalism和“封建”与feudalism的对译
“封建”一词内涵之变化,至近代而益显。中国近代以来流行的“封建”概念,虽与古代的“封建”虽存在某种渊源关系,但内涵已大不一样,它基本上是来自西欧“feudalism”的意译,并在这个基础上发展的。
总之,我们应该用发展的眼光看待欧洲学者feudalism(“封建”)这一概念,马克思主义的“封建”观是在继承以往学界积极的认识成果基础上的创新。其实,即使是马克思主义的“封建”观也是历史地发展着的。[12]欧洲的这种“封建”概念和理论传到中国后,不能不引起了中国固有的“封建”概念的巨大变化。
鸦片战争以前的中国是封闭的,以自我为中心,人们观察历史时只是把当今与往古比较,而且往往着眼于政治制度。鸦片战争打开了中国的国门,中国开始正视外部强大的西方世界,开始拿中国历史与西方比较,开始吸收西方的历史观念。西方“feudalism”的概念就是在这种比较中引进的,从而给中国古老的词汇——“封建”赋予全新的内涵。
最先提出中国和西方都经历“封建时代”的是新史学的先驱者梁启超。1899年,梁启超提出中国与欧洲的国体都依次经历了家族时代、酋长时代和封建时代;中国周代和欧洲希腊的国体相同点最多,都是封建时代与贵族政治、列国分立[13]。梁氏这里所说的“封建”仍然是中国古代(西周)的“封建”,而不是西欧中世纪的“feudalism”;但这里的“封建”已经不是单纯的政治制度,而是作为时代标志的“国体”,在认识上包含了某种突破的意义。
据现在掌握的资料,最早把西欧“feudalism”译为“封建”的是日本学者,而最早运用“feudalism—封建”这一概念分析中国社会的则是严复。1901年严复翻译出版亚当斯密的《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译名为《原富》),译feudalism为“拂特之制”,这是音译。1903年底翻译出版爱德华詹克斯《政治制度史》(译名为《社会通诠》),则进一步把feudalism译为“封建”。严复是否沿用日本人的翻译或受其影响,不得而知,但他采用这一译名经过了自己的认真分析,则是显而易见的[14]。他认为人类的进化,都要经过图腾社会、宗法社会而进入国家社会(或曰“军国社会”),而“封建社会”则是宗法社会与国家社会之间的过渡,“二者之间,其相受而蜕化者以封建”。“此其为序之信,若天之四时,人之童少壮老,期有迟速,而不可或少紊者也。”也就是说,“封建”是人类社会必经的历史阶段。在中国,“由唐虞以讫于周,中间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西欧“其趾封建,略当中国唐宋间”[15]。可见,严复是拿中国的历史与西欧作比较,认为中国古代的“封建”与西欧中世纪的“feudalism”相类,从而把“feudalism”翻译为“封建”的[16]。
从严复开始,中国学者一般都把“封建”看作一种社会[19],这说明严复的翻译和理解已被中国学者所普遍接受。
还应指出的是,中国古义的西周“封建”虽然是一种政治制度,但它本质上是对土地和人民权力的一种分配,从而涉及生产关系的核心部分(生产资料与生产者结合的方式)。因此,把“封建”与“feudalism”对译,作为表示某种社会形态的概念,与马克思主义社会经济形态的理论并不矛盾,而是相通的[20]。
总之,二十世纪初以严复等人为代表的思想界的先驱们突破了就中国论中国的狭隘眼界,进行中西比较,以进化论指导历史研究,承认人类历史发展存在某种普遍性和规律性,不是仅仅把“封建”看作一种政治制度,而是把它看作以一定生产类型为基础的社会形态或人类社会发展阶段。这比起中国古代学者对“封建”的认识和对历史的理念无疑是一次飞跃。
二、在马克思主义指导下对中国封建社会的认识
(一)从对中国现实社会封建性的认识开始
如前所述,自严复引进feudalism的概念以后,中国历史上存在过相当于西欧feudalism的封建社会,已为学界所承认;但相当多学者心目中的封建社会是西周或三代。至于战国秦汉到鸦片战争时期中国社会的封建性质,是经过长期的论争以后才逐步被多数学者所认同的。这种认识经历了一个从现实到历史的逆向考察的过程。它得以完成,即由感性认识上升为理性认识,起决定作用的当然是马列主义唯物史观的传播和指导。不过,这种认识的开始可以追溯到更早。
在中共二大以后,中国共产党人对中国社会封建性质的认识继续深化。李达在1923年撰写的《中国商工阶级应有之觉悟》等文中,首次提出了中国周秦至清末是封建社会,鸦片战争以后进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观点[25]。以毛泽东为代表的共产党人所进行的社会调查,则揭示了封建宗法制度在阶级关系和政治、经济、社会、文化诸方面的表现。
中国社会具有严重的封建性的这种认识,在大革命期间为社会各界所广泛接受,封建一词也在日常生活中流行开来[26]。因为当时人们在现实的政治、经济、文化生活中,都可以强烈地感到这种与“五四”以来倡导的民主科学精神格格不入的封建性事物的存在。但是,对中国封建制度的来龙去脉及其在各方面的表现,总的说来,中国共产党人和马克思主义者还没有来得及作深入细致的分析和论证。
在这场论战中,中国社会史论战是中国社会性质论战的延续,它反映了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人们对中国国情的认识由现实到历史的逆向发展路线,因为人们是为了前瞻未来而回顾历史的。1937年何干之回顾这一论争时写道:“为了彻底认清目前的中国社会,决定我们对未来社会的追求,逼着我们不得不生出清算过去社会的要求。……这一场论争所涉及的问题是非常复杂的——由目前的中国起,说到帝国主义侵入前的中国,再说到中国封建制的历史,又由封建制说到奴隶制,再说到亚细亚生产方法。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决定未来方向而生出彻底清算过去和未来的要求。”[29]
(二)在社会史论战中封建社会问题的地位及各种不同的意见
在社会史论战涉及的各式各样历史问题中,封建社会的问题实际上占居中心的位置。这个问题与现实关系最为密切,社会性质论战要接触它,社会史论战也要接触它,所以它成为联结社会史论战和社会性质论战的枢纽。
关于封建社会问题,当时讨论的并不是中国历史上有无封建社会,而是封建社会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哪个时代,什么时候形成,什么时候崩溃?也就是说,是在承认中国历史上存在过封建社会的前提下的讨论。1937年,社会史论战的参与者陈嘨江曾对1937年以前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做过一个述评,其中收集罗列了20世纪20年代末至1937年中外学者论中国封建社会的各家观点[31]。我在此基础上加以补充,列成以下三表。
表1:关于中国封建社会起迄的各种意见
说明:
1、本表第一空行前为陈氏搜集的材料,我作了补充和修正,次序按类重排;2、本表第一空行以后为我补充的材料;3、本表第二空行后为两例特殊情况:陶希圣早在20年代末即为战国秦汉至鸦片战争为商业资本主义社会说的提倡者,其说影响很大,成为论战的焦点。虽然陈氏表中已列出他在三十年代初修正了的主张,但他原来的观点仍应列出。王亚南在三十年代初主张中国封建社会战国时代已经崩溃,陈氏已将他的意见列出,但他在其1935年编译的《中国社会经济史纲》中已改变了观点,认为秦以后中国仍然是封建社会,并作了比较系统的论述,故应单列为一种意见。
表2:关于中国封建社会崩溃期各类意见的统计
表3:关于秦迄鸦片战争中国社会性质各种意见及其代表人物
(三)社会史论战中秦以后是否封建社会之争
还应该指出,秦以后非封建社会论者,虽然各自给这个时代冠以各种名称,使自己区别于封建社会说,但他们几乎都不得不承认这个时代存在着封建势力、封建剥削和封建关系。正是在这一点上,暴露了这些理论的破绽和难以克服的矛盾。
关于亚细亚社会说,已经被中共六大明确否定了。三十年代,有德人魏特夫来华宣扬此说,但中国学者应者寥寥。有一位叫王志澄的,是此说的信奉者,但他根本说不清其主张的“亚细亚生产方法”与封建制度有什么本质的差别。“科学的社会主义对于中国不正常的社会制度,不说是封建的,而说是‘亚细亚的生产方法’。这里所谓‘亚细亚的生产方法’,在本质上虽立于封建的榨取关系之上,但与欧罗巴之封建制度多少有些不同的性质。”有些什么不同呢?他举出了国家对土地的支配、封建官僚、封建土豪、封建家长制、土地买卖、农奴之隶属于地主、地主兼高利贷者和商人、灌溉农业、“没有私的土地所有”,等等,假如这些都能成立,也只是与欧洲有差别的封建社会的不同类型。但作者非得把它说成是“与封建的生产方法有差异的、个别形态”——“亚细亚生产方法”。可是,一忽儿他又说:“中国从前所存在以及目下犹在存在中的社会制度,实是封建制度,即为‘亚细亚的生产方法’之本质的特征之封建的榨取。”[50]不同于封建制度的特殊的亚细亚生产方式,和以“亚细亚生产方法”为特征的封建制度,应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呀,把它们揽在一起,叫读者何所适从呢?
当时讨论中有的学者强调秦至鸦片战争时期处于封建社会崩溃中的过渡性质,表面上似乎是不同于先秦封建社会的另一种社会,实际上仍然没有脱离封建社会的范畴。陈嘨江认为凡是主张“半封建”、“后封建”、“深封建”等等的,都可以归入这一类。他看到包括陶希圣在内的“商业资本社会”说、“专制主义社会”说、“前资本主义社会”说等都没有划清与封建社会的界线,都没有证明秦以后的社会是不同于先秦的另一种生产方式,于是提出了自己的“佣佃社会”说。他强调封建社会是建立在强制劳动的基础上的,佣佃社会的特点则是在农业技术大变革基础上的“农业自由劳动”。陈氏认为他的佣佃社会既不同于封建社会,也不同于资本主义社会,又不是“过渡社会”,而是一种独立的社会形态。[52]但是他“农业自由劳动”说夸大了某些表面现象,实际上比或多或少承认秦以后社会封建性的诸说更加脱离历史实际,也没有获得什么响应。
为什么秦以后非封建社会论者各以不同的方式承认封建关系之存在呢?因为秦以后各种封建关系的继续存在毕竟是太明显的事实。有些人之所以主张非封建论,主要是囿于从有限的西欧中世纪封建社会的知识中形成的框框,总觉得秦汉以后社会与之相比不一样,但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封建关系终究不能一笔抹杀;观念与事实这种难以调和的矛盾使它成为一种不能贯彻到底的非封建社会论。当然,也有些人恐怕是出于某种政治目的而自觉或不自觉地歪曲和掩盖事实。
经过论战,秦以后非封建社会的各种论调受到了批评而渐趋衰微。例如最为轰动一时的商业资本社会说,由于自身理论上的缺陷,受到各方面的激烈批评,不久就销声匿迹,连首倡者陶希圣也不得不改变观点[53]。其他诸说,或破绽屡见,或应者寥寥,鼓噪了一阵以后逐渐偃旗息鼓了。而唯物史观的正确的方法论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掌握[54],秦以后是封建社会的观点也为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例如,王亚南就是从战国封建社会瓦解论转变为秦以后仍为封建社会的观点的,并为封建地主制理论的建设做出重要贡献,我们在下一节还将论及。从上面的统计表看,分别持两种主张的人似乎大致旗鼓相当,但“新思潮派”的学者一般没有参加社会史的论战,而他们的主张无疑是清以后崩溃者,所以持这种主张的人比表中所反映出来的要多。而且,在当时特定条件下,秦以后是否封建社会,不仅是书斋中的问题,更是实践中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纲领是建立在鸦片战争以后的中国是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这种认识的基础上的,而后者的逻辑前提正是秦以后至鸦片战争前为封建社会。中国共产党正是根据这种认识和纲领指导革命获得了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