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试是一种与面试对应的测试,是用以考核应聘者特定的知识、专业技术水平和文字运用能力的一种书面考试形式。这种方法可以有效的测量应聘人的基本知识、专业知识、管理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素质及能力的差异。笔试在员工招聘中有相当大的作用,尤其是在大规模的员工招聘中,它可以一下子把员工的基本活动了解清楚,然后可以划分出一个基本符合需要的界限。
考生一【会计类】
行测略。
专业考试题型:判断20道,单选45道,多选10道,简答题1道和论述题1道。
试题涵盖内容:会计,审计,管理会计;几个方面都不少,主流还是财会。
简答题是股票定价理论与资产定价模型的异同。
考生二【管理类】
行测70道题常识判断-言语理解-数量关系-逻辑推理-资料分析
专业知识:判断题、单选题、多选题和案例分析
考生三【经济金融类】
专业知识:首先涂答题卡信息,注意把考试类别涂了,经济金融还是计算机、会计的。
人行考试科目按照专业来划分
(1)报考经济金融、会计、法律、计算机、管理、统计和英语专业的人员:考试科目为:行测+专业科目(一门)
9:30-10:30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10:30-12:00为单科专业科目考试
1、数量关系题量没有重大变化,一直没有考查数字推理;预测今后题量变化不大,数推考查可能性不大,但数学运算难度增加,建议增加难题练习量;
2、资料分析相对难度适中,材料较为单一,有图形,文字型,表格型材料,没有涉及复合型材料。考点较常规,主要包括增长、比重、平均量等概念;
3、判断推理题型比较常规,图形推理、类比推理、定义判断、逻辑判断各五道。其中,图形中涉及四面体折纸盒问题,较有难度。
4、选词填空、片段阅读、语句衔接和语句排序可看做必考题型。
对于专业课金融部分考生需提高对知识的分析理解能力,夯实货币供求、证券投资和国际金融知识,并对各种理论加以对比分析。其余各专业课考生也要不要觉得不是重点而放弃任何一个考点,复习初期还是要以基础为主,重难点不轻视。
先说判断题,非常基础的题目,法科生一般都能判断,细心,不要忽略细节就没什么大问题。印象中最后两道涉及中国人民银行。
单选题,30道题涉及的面非常广。根据以往考试前辈的经验,人行的法律考试不按常理出牌,年年侧重点都不同,但个人感觉今年知识点的分布比较平均,各部门法均有涉猎。
多选题,10道题,部分题目会有五个选项,即ABCDE。单选题和多选题总体难度都不大,低于或者持平司法考试难度。有近两年司法考试的影子,建议考前把近两三年的司法考试题做一遍,考试的时候会有惊喜。
论述题:请论述“依法治国”的概念和基本要求。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依法治国,估计很多人都猜到了吧,太热点了。
案例分析题是14年司法考试民法和刑法的原题,但是民法题删掉了最后一小问(似乎是有点小改动,但只是一点点),给大家附上吧:
①民法案例分析题(10分、为14年司考原题)
案情:2月5日,甲与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乙购买甲的房屋一套(以下称01号房),价格80万元。并约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乙先付20万元,交付房屋后付30万元,办理过户登记后付30万元。
2月8日,丙得知甲欲将该房屋出卖,表示愿意购买。甲告其已与乙签订合同的事实,丙说愿出90万元。于是,甲与丙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合同签订后3日内丙付清全部房款,同时办理过户登记。2月11日,丙付清了全部房款,并办理了过户登记。
乙支付首付20万元后,恰逢国家出台房地产贷款调控政策,乙不再具备贷款资格。故乙表示仍然要买01号房,要求甲按原合同履行。甲表示01号房无法交付,并表示第二份合同已经生效,如乙不履行将要承担违约责任。乙认为甲违约在先。3月中旬,乙诉请法院确认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甲应履行2月5日双方签订的合同,交付01号房,并承担迟延交付的违约责任。甲则要求乙继续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
3月20日,丙聘请不具备装修资质的A公司装修01号房。装修期间,A公司装修工张某因操作失误将水管砸坏,漏水导致邻居丁的家具等物件损坏,损失约5000元。
5月20日,丙花3000元从商场购买B公司生产的热水器,B公司派员工李某上门安装。5月30日,李某从B公司离职,但经常到B公司派驻丙所住小区的维修处门前承揽维修业务。7月24日,丙因热水器故障到该维修处要求B公司维修,碰到李某。丙对李某说:热水器是你装的,出了问题你得去修。维修处负责人因人手不够,便对李某说:那你就去帮忙修一下吧。李某便随丙去维修。李某维修过程中操作失误致热水器毁损。
问题:
1.01号房屋的物权归属应当如何确定为什么
2.甲、丙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效力如何考察甲、丙之间合同效力时应当考虑本案中的哪些因素
3.2月12日,甲、乙之间对原合同修改的行为的效力应当如何认定为什么
4.乙的诉讼请求是否应当得到支持为什么
5.针对甲要求乙履行购买02号房的义务,乙可主张什么权利为什么
6.邻居丁所遭受的损失应当由谁赔偿为什么
7.丙热水器的毁损,应由谁承担赔偿责任为什么
②刑法案例分析题(8分、为14年司考原题)
案情:国有化工厂车间主任甲与副厂长乙(均为国家工作人员)共谋,在车间的某贵重零件仍能使用时,利用职务之便,制造该零件报废、需向五金厂(非国有企业)购买的假象(该零件价格26万元),以便非法占有货款。甲将实情告知五金厂负责人丙,嘱丙接到订单后,只向化工厂寄出供货单、发票而不需要实际供货,等五金厂收到化工厂的货款后,丙再将26万元货款汇至乙的个人账户。
丙为使五金厂能长期向化工厂供货,便提前将五金厂的26万元现金汇至乙的个人账户。乙随即让事后知情的妻子丁去银行取出26万元现金,并让丁将其中的13万元送给甲。3天后,化工厂会计准备按照乙的指示将26万元汇给五金厂时,因有人举报而未汇出。甲、乙见事情败露,主动向检察院投案,如实交待了上述罪行,并将26万元上交检察院。
此外,甲还向检察院揭发乙的其他犯罪事实:乙利用职务之便,长期以明显高于市场的价格向其远房亲戚戊经营的原料公司采购商品,使化工厂损失近300万元;戊为了使乙长期关照原料公司,让乙的妻子丁未出资却享有原料公司10%的股份(乙、丁均知情),虽未进行股权转让登记,但已分给红利58万元,每次分红都是丁去原料公司领取现金。
请分析甲、乙、丙、丁、戊的刑事责任(包括犯罪性质、犯罪形态、共同犯罪、数罪并罚与法定量刑情节),须答出相应理由。
所以,重要的事情说三遍:考试之前一定要做司考题考试之前一定要做司考题考试之前一定要做司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