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的毕业证:宪法是传统与现代的根本区别法治法律宪制

2024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也是中国现行宪法公布施行四十二周年。回首百年中国,宪治之路可谓曲折又漫长。一百多年困扰中国人的许多问题,其实都可归结为一个问题:宪法何以中国?

一句话,有没有现代意义上的宪法,是决定传统与现代、文明与野蛮的根本标志。能不能真正搞清楚宪法,决定了我们的思维停留在哪一个阶段。

而另一方面,在有关中国社会转型的作品中,以“宪治”“法治”为切入点的书十分少,而从司法视角串联“现代化进程”的,就更少了。为此,我们诚荐“中国百年宪治转型”三书,重新认识“法治”视角下的中国:

《1840年以来的中国》

法学家视角下的中国近现代史

1840年,注定是一个不平常的一年——把中国卷入“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本书从“大变局”开始反思,以宪法为线索,探究中国近现代史上一系列真问题,一直讲到1982年。可以说抓牛就抓牛鼻子,而且写得在同类型书中是少有的扎实。

为何中国的宪法之路异常坎坷?为什么说是焦躁的心态,让中国近代法治之路变得痛苦而曲折?本书从法学视角,再看普遍价值与特殊价值的冲突与融合。宪法问题,并非单纯的法学问题,其背后交织的,是现代国家、现代文明的核心理念。

西方的普遍价值如理性、自由、平等、法治、权利,在一系列“法治”实践后究竟通过何种方式渗透进中国人的意识中,并被逐步接受?是外在的宣传灌输?还是基于内心的诚服?最后,现代文明的普遍价值又是如何在中国特殊的文化土壤里生根发芽?它们又是如何不断塑造新的“法治时刻”?

以上问题,是《1840年以来的中国》贯穿的另一条线索。通过对“法治演化”背后的中西观念冲突的分析,王人博老师将中国近代史的历史叙述,上升到了历史哲学的高度。书友感叹:“每读几页,总能受启发”。

《宪法学讲义》

被誉为“宪法学教学参考书的典范”

一谈到法治,很多人首先想到的是“民众守法”;稍高一点的,能想到“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但是,不受限制的权力,从来都是文明的最大障碍。

所以亚里士多德说:与其让公民中的一员来统治,不如让法律来统治;即便是法律的捍卫者,也必须遵守法律。

因此,法治的第一要义,是人人守法,国王也不例外。

1215年,英国国王约翰被迫签署《大宪章》,承认“法律高于王权,国王不得越过法律任意征税”。《大宪章》的历史,奠定了法治的内涵和前提:法律至高无上,人人都要守法;权力有边界,受法律约束。

正如林来梵在《宪法学讲义》中的总结:在一个典型的法治国家,法律是至高无上的神圣规则,凌驾于一切个人或组织之上;一切公权行为,都必须受到公开的、清晰的、事前规定的规则约束。

本书源自于作者讲授大学本科“宪法学”(国家精品课程)的全套课堂实录,全书力图从“规范宪法学”的方法论出发,对宪法学的学科内容做了全面体系化的阐释,既秉持“宪法学中国化”的立场,又兼具一种堪称“人文主义宪法学”的品味。书中不时展现与“马工程”《宪法学》教材的学术对话,并引导读者针对一些学说做批判性的思考,更就许多有争议的重大问题,提出自己独立的学术观点。全书在较大程度上保留了课堂讲授的原有风貌,由浅入深,寓庄于谐,理趣并蓄,颇有“临场感”。

《从“共同纲领”到“八二宪法”》

探百年难题“宪法何以中国”

优秀的公法学研究一定要有深厚的政治理论作为支撑。本书从司法概念规则体系的提炼转向现代国家的法理建构。

本书作者翟志勇认为:“中国宪制的发展必然是一个连续的过程,看似截然的断裂,实则有内在的关联;未来中国的宪制更不可能抛弃与这笔“遗产”的历史联系,甚至可以说,只能从这笔“遗产”中生发出来。”

“整个中国宪法史本身呈现为一个动态的演进过程,但尚未形成一种演进机制,因此,宪法史研究要通过描述演进过程,来探讨演进机制,最终实现人民的自我立宪。”

本书系统梳理中国宪法的曲折历程,不仅有对49年之后的宪法文本及宪法序言的详细考察,还对看似“失败的遗产”的中国宪法史进行了重新梳理,并借此透视现代中国的宪法建构路径。透过文本的变化,观察出我们与世界的距离。

本书的一个最大特点是作者对于宪法文本(包括宪法序言)进行了手术刀似的精确剖析。这不仅是一本适合法律研究者的必备参考书,也适合每一关心中国法治和前途命运的人去阅读。本书含翟志勇老师亲笔签名版,数量有限,十分难得。

宪法像一个国家的毕业证,它记载了学业的结果。一个民族有了一部健全、完善、并得到尊重和执行的符合现代文明的宪法,那这个民族就毕业了。

如果把一个国家比作一台计算机,那么“法治”就是它的操作系统。“法治”如果混乱,这台机器不可能正常地运行。而一个国家不仅由政府组成,更由每个人组成,因此让“法治”这套系统正常运行不能仅靠政府的自觉,人们知法、懂法、会用法律维护自身、监督权力,才是“法治”慢慢走向成熟的标志。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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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法律特征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法律的特征和作用分别是什么法律,作为社会治理的重要工具,具有独特的特征和广泛的作用,它不仅规范了社会成员的行为,维护了社会秩序,还保障了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的公平正义,本文将详细探讨法律的特征及其在社会中的作用,法律的特有特征1、规范性:法,天纯雾芯科技http://www.skypure.com.cn/post/5706.html
4.法则精髓法律知识的全方位解析二、法律体系构成:分支与层级 了解了法律是什么之后,我们要进一步探讨其构成。这包括立法(Legislation)、司法(Judiciary)和执法人(Executive)三个主要分支,以及它们之间相互作用的层级结构。立法分支负责制定法律;司 法分支负责解释和执行法律;执法人负责执行并保障实施各项政策,确保整个体系的顺畅运转。 https://www.erdqcvtxm.cn/jun-lei-wen-xian/4063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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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考研#考研超话合计1086题:四川大学法律硕士复试真题/四川大学(2024解答) 12.以宪法为例,简述法律部门与部门法的异同(2018论述) 13.简述当代主要法律体系的历史传统和特点。(2017论述) 14.试论述法律移植与法律传统的关系(2016论述)法硕资料小王子的微博视频https://weibo.com/6617957427/P4fzrpv2m
7.国际经济法网3. 外国债券与欧洲债券的区别何在? 三、论述(30分) 结合国际通行实践,论述国民待遇在投资领域的适用范围问题,兼论我国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的意义。 国际公法试题 一、 简答 1、何谓国际法的渊源?他有哪些表现形式? 2、简述外层空间的法律制度 https://ielaw.uibe.edu.cn/zyflrcjy/8917.htm
8.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参考题答案答: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四、简述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的区别? 答:1、范围不同。抽象行政行为调整不特定的人和事,具体行政行为仅针对特定的人和事 2、适用不同。抽象行政行为一般以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在其效力期间内,可以反复适用,具体行政行为仅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有效,对其他事项不http://sfj.ningbo.gov.cn/art/2006/7/31/art_1229058427_46518984.html
9.法治和法律的区别与联系律师普法法治和法律的区别与联系如下:1、法治和法律的联系是非常紧密的。法治是法律的内容和目的,法律是法治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手段。法律如果只是表现为统治阶级的意志,法律就只是法律本身。法律如果想往更深层次方向发展,就必须走法治的道路;2、二者的表现形式不同。法治的表现形式是思想和实践的循环。法律的表现形式是一种https://www.110ask.com/tuwen/18376956243565360855.html
10.宪法和法律的区别湖北时为律师事务所律师精选解答法律和宪法的区别如下:1、概念不同: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确认革命胜利成果和现实的民主政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2、规定的内容不同。3、法律效力不同。4、制定与修改的程序不同。法律依据:《宪法》第五条第三款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https://m.64365.com/tuwen/etfut
11.工会业务知识1.《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经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2.根据《安徽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会劳动法律监督。产业工会、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组织、乡镇(街道)工会组织负责指导http://www.mzedu.net/display/46676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