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讲·民法基本原则与民事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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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5重庆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指效力贯穿于民法始终的民事立法、司法及民事活动必须遵守的根本准则。在民法制度存在法律漏洞或法律冲突的情况下,法院可以依据民法的基本原则,对案件进行审理。《民法典》中,民法的基本原则共有六项:

1.含义

平等原则,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的法律人格、法律地位、民事权力能力相互平等。平等原则包括两重含义:①民事主体适用法律的平等,例如,国家侵害了私人的财产,与私人侵害了国家的财产,在民法上的后果相同;②民事主体彼此之间的平等,例如,国家作为民事主体与私人之间从事交易,任何一方均不得将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

2.平等原则的违反

(1)特权与歧视。例如,某商场向社会公告:只有本地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才有权购买本商场的至尊茅台酒。

(2)出于公共利益、公序良俗需要的区别对待,不构成“特权”“歧视”,不违反平等原则,如老年人乘车优待证。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需出于自愿,且需依法接受自己选择之结果。自愿原则是平等原则的延伸。

2.自愿原则的违反

(1)因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作出与内心意愿不相符的意思表示。

(2)“巨婴”心理,敢做不敢当。例如,购房人在不享有解除权的情况下,因房价下跌要求“退房”,即解除合同。购房人的主张即违反自愿原则。

需要注意的是,“自愿”是就“意思表示”而言的,因此,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由于“未同意”的一方并未作出意思表示,故此时并不违反自愿原则。例如,擅自公开他人的隐私的行为,并不违反自愿原则。

公平原则,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交易结果中的权利、义务的配置,在利益上应当均衡。一般情况下,符合自愿原则的民事交易,即符合公平原则。例如,顾客在豪华餐厅就餐,以1000元的价格点了一盘咸萝卜。该交易系双方自愿,并不违反公平原则。

2.公平原则的违反

在一方当事人别无选择、只能就范的情况下,双方达成的权利、义务的配置在利益上失衡的交易,违反公平原则。例如,承运人在春运期间,以坐票的价格出售站票,乘客为了回家过年,别无选择,只得购买。

诚信原则,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应当本着遵约守信、与人为善的主观心态,与对方进行交往。因诚信原则是针对当事人的心态而言的,适用范围广泛,故其亦被称为“帝王原则”“一般条款”。

2.诚信原则的违反

(1)当事人一方违反约定,未向对方当事人履行自己的义务;

(2)当事人一方恶意加害对方,即损人不利己。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原则,即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需符合社会的公共秩序与良好的道德风尚。公序良俗原则是民法对于民事活动内容的道德要求,表明当事人从事民事活动,不仅需向法律负责,而且需向道德负责。

2.公序良俗原则的违反

(1)违反公共秩序。例如,法官甲接受作为律师的朋友乙的馈赠。

(2)违反善良风俗。例如,代孕合同、对婚外情人的财产赠与合同、不得生育或必须生育的约定等。

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需遵循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方针,不得以浪费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为代价,获取民事利益。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原则,是我国民法上的“绿色原则”。

民事法律关系,是指具有民事权力、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由民事法律事实所引起,具有民法上的约束力。

辨析民事法律关系的目的有二:①辨析该种关系是否为民事法律关系;②辨析该种关系是何种民事法律关系。

1.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辨析

民事法律关系概念的辨析问题,即判断“这种关系是不是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民事法律关系的概念辨析,需要判断的要素有二:

(1)这种关系应当具备法律意义,即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没有法律上的约束力的关系,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这种法律上的约束力,应当是民法上的约束力。虽有法律上的约束力,但该约束力是在民法之外的关系,也不是民事法律关系。

2.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辨析

民事法律关系性质的辨析问题,即判断“这种关系是何种民事法律关系”的问题。判断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要点在于:

(1)厘清发生在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法律事实,即搞清楚“他们之间发生了哪些事情”;

(2)根据所厘清的法律事实产生的法律效果,界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的性质;

(3)在分析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时,应剥离其他无关当事人。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件,其包括主体、内容、客体三项。

1.主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的参与者。其包括三种类型:

(1)自然人;

(2)法人;

(3)非法人组织,也就是“其他组织”,如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上三类民事主体中,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主体,仅为自然人与法人。非法人组织也是民事主体,但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2.内容

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民事权利、承担的民事义务。民事权利、义务的产生依据有二:

(1)法律的直接规定,如侵权法律关系;

(2)当事人的约定,如合同法律关系。

3.客体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不同的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不同的客体:

(1)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是“物”。在个别情况下,“民事权利”也可以作为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例如,在土地使用权抵押、股权质押等情况下,担保物权的客体即为民事权利,而非物。

(2)债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给付”,即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行为。其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也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例如,演员对演艺公司所承担的不得参加非由演艺公司安排之演出的义务。

(3)知识产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智力成果”,包括“专利技术”(专利权法律关系的客体)、“作品”(著作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和“商标”(商标权法律关系的客体)等。

(4)人身权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人身利益”,包括“人格利益”(人格权法律关系的客体)和“身份利益”(身份权法律关系的客体)。

THE END
1.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专家导读 一、平等原则;二、自愿原则;三、遵守社会公共道德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五、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 1、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市民社会关系的平等性决定的,是指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及适用法律的平等和受到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平等地位,是指权利能力平等https://mip.64365.com/zs/751580.aspx
2.民法基本原则(法律术语)对单行民事法规和具体规范都具约束力,即民事规范不能违反民法的基本原则。否则形成错判,则应法定程序予以纠正。3、补充功能。民事法律规范必有漏洞,在新的社会关系发生需要法律调整而无具体民法规范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直接适用民法基本原则处理民事案件,民事主体可以直接根据民法基本原则进行民事活动,处理民事关系。因https://baike.sogou.com/m/fullLemma?lid=459159
3.01.第1讲民法基本原则与民事法律关系(上)9154播放[3] 01.第1讲 民法基本原则与民事法 1648播放 16:26 [4] 02.第2讲 民事权利及其私力保护 2443播放 25:17 [5] 02.第2讲 民事权利及其私力保护 1527播放 25:23 [6] 02.第2讲 民事权利及其私力保护 1209播放 25:19 https://open.163.com/newview/movie/free?pid=JHKTBLT14
4.法律的六个基本原则律师普法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https://www.110ask.com/tuwen/6941848451609484539.html
5.民法的基本原则问法百科我国民法通则第3—7条对我国民法的原则做了规定,概括其内容,大约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对民法内容有普遍约束力的原则,是指导民事立法、民事审判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如平等、自愿等原则,还有一些是适用于特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如公平、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等原则。https://www.51wf.cn/view-term-changelist/6698
6.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法律文书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及其特征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民事诉讼全过程,对民事诉讼法律关系主体和整个诉讼活动起指导作用的根本性准则。 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具体制度,更不同于民事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基本原则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第一,基础性。所谓基础性,是指基本原则http://wenshu.110.com/wenshu_13479.html
7.《民法典》注释3: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的基本原理与司法适用【中文摘要】《民法典》第三条规定“民事主体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该条确定了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民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民事立法、司法、守法始终,具有普遍适用效力和衡平作用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准则。我国《民法典》确认了民事权益受法律http://www.cicjc.com.cn/info/1041/13860.htm
8.论民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效力/郎元鹏关于“民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对此研究比较多的主要是中国国内的学者和日本的学者,在许多民法学教科书和著作中,一般专门设立一章进行论述和介绍。但就“民法基本原则”一词的概念和内容,国内外学者的表述并不一致。有的认为,它是民事立法的指导方针、解释法律的依据和补充法律漏洞的基础【4】;有的认为,民法基本原则是http://www.law-lib.com/lw/lw_view.asp?no=1466
9.关于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合同法的平等原则指的是当事人的民事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平等原则是民事法律的基本原则,是区别行政法律、刑事法律的重要特征,也是合同法其他原则赖以存在的基础。合同法的自愿原则,既表现在当事人之间,因一方欺诈、胁迫订立的合同无效或者可以撤销,也表现在合同当事人与其他人之间,任何http://www.iolaw.org.cn/global/en/new.aspx?id=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