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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理实结合;实训教学;教学实践
汽车专业教学部贯彻校领导的新思路,结合本校汽修专业的实际办学条件,假设了"校企结合"创建汽车实训中心,对《汽车运用与维修》专业课程教学模式改革进行了探索。汽修2012级部分学生试行"3+2"的教学模式。即:一周5天,分成二段,3天上理论课,2天在车间实习,强化学生的动手能力。开学至今已实践了2个月,此种模式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现将体会分述如下:
1.创设一定的情境,引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进入本校学习的学生,在原初中学习阶段大多是班中一些学习习惯、行为较差者。针对这一实际现状,教师在专业课教学中首先设法提高学生对学习汽修专业的兴趣。学习兴趣是在好奇心、求知欲的基础上产生的,是学习需要的一种表现形式。
因此,在教学开始时,首先要引发学生对课题的兴趣,做好课题的铺垫,让学生对他尚不能解决的问题产生好奇,感兴趣,让其注意力指向学习目标。要做到这一点,创设一定的情境,能让学生亲身体验到,比用口头解说要好很多。因此,教师在指导学生的技能过程中,可以创设一些情境现象,把枯燥、刻板的教学融化在多姿多彩的真实情境中,让学生在欢乐、活跃的氛围中学习,可大大激发学生的求知欲。
如:在讲解汽车点火系统故障时,可找来汽车点火系统的有关零部件,把点火线路接好,在讲课前,先做火花塞点火现象让学生观看,使学生在观察火花塞点火现象中产生兴趣和疑问及求知的欲望,老师根据这些现象,一步一步向学生阐明点火系统的工作原理、紧接着指导学生如何连接线路及诊断维修点火系统的故障。通过对有关资料的分析,大大提高了学生对本专业学习的兴趣。
2.采用实例分析,提高教学效果
汽车修理专业涉及的知识是非常广泛的,如果用传统的课堂教学方法,效果并不理想。现采用"3+2"模式后,学生在3天理论课上学到的知识,马上能在2天实习中看到实物,观察有关部件的运动关系及装配关系。
因此,可采用实例分析法进行教学,边做边讲解,让学生觉得书上抽象的理论知识和实际汽车维修中的关系是如此密切,有利于学生的理论知识与实践技能的掌握。
实例:发动机气缸压缩压力不足的维修
1.发动机配气机构工作原理。2.发动机进排气系统工作原理。3.发动机曲柄连杆机构工作原理。1.发动机的拆装。2.发动机的总装各系统的清洗。3.气门间隙的调整。4.配气相位的调整。5.气缸密封不良的检查。
理论课讲过"发动机气缸压缩压力"这一章节后,实习中,学生亲自在实车发动机上进行气门间隙的调整,请一组学生按发动机的结构原理进行调整,发动机很快发动起来;而让另一组学生随意调整,结果发动机怎么也发不出,以此例,告诫学生修车的技术要求很严,一定要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操作,否则,好车维护时也会搞出故障来。
通过"发动机气缸压缩压力不足的维修"这样常见的故障实例进行分析教学后,学生既能掌握发动机各系统的结构和原理,又学到了发动机的拆装及主要部件的检查调整的技能,达到预期的教学效果。
3.校企结合,让学生"零距离"上岗
教师也可通^修理厂所接到的修车业务,现身说法对专业课中有些知识进行切合实际的讲解,如:在讲到如何进行汽车发动机维护这一章时,恰逢该厂在在短短2个月中的承接了两台发动机大修的业务。
比如:2013年10月20日一辆桑塔纳时超GSI,发动机为AJR,发动机发生异响,经拆检,活塞发生拉缸现象。经检查,该发动机自上次换机油至故障出现,行驶了18000公里,未换过机油。
通过上述实例,教师及时进行讲解分析:这两例发动机大修均是由于没有按有关规定操作所造成的。而目前此类情况在汽修厂的承接业务中比比皆是,如何避免这种恶性事故的发生?作为一名汽修专业的学生是应该了解和掌握的。针对这一情况,教师及时总结了以下两点:
(一)不同型号的汽车有不同的使用要求和方法,不按规定的要求和方法进行操作,会造成汽车非正常损坏。
(二)让有车族去接受汽车技术的系统培训目前是很难办到。解决这一矛盾的最好办法是在买新车后使用前,认真阅读随车所附的《使用说明书》,这是用好汽车、减少汽车使用费用的头等大事,即使对有较多汽车专业知识的有车族来说,也应认真做好这一点。
4.合理的考核,增强学生的成功感
针对汽车维修专业的特点,学校采用模块单元化考核:即在经过一个阶段的学习后,通过一定的考试,来检验学生的学习成效。主要采用"动笔、动手、动口"相结合,"教材、职业技能鉴定、设备工具"相结合,根据学生掌握技能的程度不同,分组考核,让学生在检验自我的过程中,有自我成就感。如在完成对化油器结构原理及维修调整的技能培训后,针对不同的学生,让他们分成若干小组,对安装在发动机上的带故障的化油器进行调整,再进行口试。这种考核方法,让学生从中获得成功感,大大强化学生的学习兴趣。
总之,从汽车维修专业课程出发,结合中等职业教育的特点,以理论实践并行,本校目前采用的"校企结合"特色对中专生的专业教学是行之有效的。突出学生掌握实践技能为重点,教学有法,但不定法,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更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实践技能。
参考文献:
[1]王彦教育叙事;在实践中体悟生命[J],《教育研究》(北京)2005.2
基金项目:本文是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媒体法制传播与农民话语权保障研究”(12BXW01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作者简介:王平,女,江苏师范大学传媒与影视学院新闻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南京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电视传播与电视法治文化批评研究。
摘要: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普法与依法治理“共举”时期。我国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宗旨也应与时俱进,在加强法治普遍原则和培育公民现代法律精神的同时,还应以权利为本位,注重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正当权益的维护,注意批判传统法制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确立“普治共举”意识,加强对法治实践的舆论监督等。
关键词:电视法制节目;普法;法治;法律意识
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法治建设与普法教育的推动下,电视法制节目日益兴盛,其一大功能或主要职责无疑是普法,六个五年普法规划也一直重视电视等媒介的普法作用。那么,电视法制节目的普法宗旨究竟是什么呢?仅仅是普及公民法律知识或培养守法的公民等那么简单?
纵观新时期以来我国政府主导推行的六个五年普法教育活动,其对提升公民的法律素质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其中存在的问题也不容忽视。首先,在普法内容上,主要侧重于具体的法律知识的传授而忽略了法律基本理念与原则精神的传播,较重视实体法律知识的宣传而忽视了程序法律知识的普及;其次,在普法思想上,强调的是重义务、轻权利的消极守法型法律知识的宣传,而不是现代法治精神所要求的权利本位主义和法律至上理念的普及。这种消极的守法型普法教育其实质就是让人们在实际生活中不违法、不犯罪,做安分守己的良民,而忽略了鼓励公民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及培养公民利用法律维权的行为、能力和素质等[1]。
当前我国法治建设已经进入普法与法治“共举”时期。这一时期的普法特点和要求是:普法是手段,法治或促进社会依法治理才是目的,普法应与法治实践相结合[2]。依循于此,电视等媒介普法传播的目标应在于培养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社会的依法治理。毋庸赘述,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实践或现实法治环境因素对公民法律意识培养更有着决定性的影响。“对公民接受或遵守法律而言,司法或执行比‘普法’更为重要。因为法律能否接受,取决对法律的信任与否;对法律信任与否,又取决人们自己在心中塑造的法律形象。司法和执法是人们可以直接感知与体验法律的基本场域,是人们塑造法律形象的重要质料。如果司法或执法不公,或者腐败堕落,人们心中法律的高大形象就会轰然倒塌,因而断然与法律疏离。”[3]
当然,采取何种具体的电视“普治”措施,这将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问题,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课题。下面,笔者对电视法制节目在贯彻普法宗旨的过程中应当在理论上注意的一些问题作进一步探析。
一、遵循法治的普遍原则,培育公民现代法律精神
普法并不仅仅意味着让每一个人都知道哪些法律被颁布,哪些法律被修改,抑或哪些权利、义务被了解,而更意味着让老百姓认识到这些法律的颁布、修改,抑或这些权利、义务的赋予,对自己意味着什么。从电视法制节目普法宗旨的角度讲,就是应重视对公民的现代法律精神尤其是“法治”原则的宣传与普及。
1959年,“国际法学家会议”通过了一个《德里宣言》。在这份宣言中,集中了各国法学家对于“法治”的一般认识,提出了以下关于“法治”的三条原则:
(1)根据“法治”原则,立法机关的职能就在于创设和维护得以使每个人保持“人类尊严”的各种条件。(2)法治原则不仅要对制止行政权的滥用提供法律保障,而且要使政府能有效地维护法律体系,借以保证人们具有充分的社会和经济生活条件。(3)司法独立和律师业自由是实施法治原则必不可少的条件[4]。
上述三条关于法治的普遍原则,既是现代法律精神的一种体现,也是“法治”理念的核心之所在,即“强调法律在保护人权、制衡政府权力上的职能,法律的普遍的约束力或权威性,以及法律实施的公允性”[5]。从这一意义上看,在电视媒介采制法制节目的过程中,应遵循法治的普遍原则,贯穿现代法律精神或法治原则,同时注意批判人治意识、法律工具主义或传统的“法即刑”等观念,尤其是应对转型时期非“法律的统治”现象进行批评曝光,充分发挥媒体舆论监督的作用,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公民的合法权益,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从而在潜移默化中培育公民的现代法律意识。
二、以权利为本位,注重公民权利意识的培养和正当权益的维护
有学者认为,要在中国这样一个有着几千年人治传统的大国里实行法治,需要进行一次观念的革命。其中之一,就是否定中国传统社会形成和建构的义务本位的价值模式,而彻底肯定权利精神[6]。另有学者明确地把权利本位观念当做现代法律的基本观念,而与之对应的,则是中国传统法律文化的义务本位、权力本位观念。以义务或权力为本位的传统法律文化使中国公民大多敬畏法律,远离法律,往往把法律看做是惩戒手段或政府管理老百姓的工具,而与法律保持着一定的距离,甚或漠视法律的存在,不到万不得已不去触碰法律。
所以,电视媒介在法制报道或节目制作中,对受众进行法律法规条文的普及固然重要,使人们了解自己的义务也是必不可少,但同样不可忽视的、抑或更为重要的是增强中国民众的权利意识及精神。
三、注意批判传统法制文化中的消极因素,营建现代法治文化环境
四、确立“普治共举”意识,加强对法治实践的舆论监督
对于普通民众来说,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与他们有着更为直接的联系,人们更容易通过对司法和行政执法活动的公正性获得对法律公正性的感知和体验。而这种感知和体验决定着民众对法律的信任感,以及对法律的接受与遵守等行为。因此,监督法律实施,推进司法和行政执法等法治实践的完善,促进社会依法治理,对公民法律意识培养至关重要。否则,即便电视媒介在法制节目中不断普及法律知识,或者不断宣传法律的至上权威等,然而当公众在日常生活中所感知的法律形象,却是与法制节目中的法律形象面目全非、甚或相互背离时,法律及涉法信息传播是不可能真正被接受或认可的。
“依据现代法治的内涵要求,执掌国家公权力的各级执法者、司法者应是普法对象的重中之重。这是因为,如果他们不知法、不懂法、不守法,对社会秩序造成的危害远甚于普通民众不知法、不守法所带来的后果”[8]。多年来在谈及普法教育的时候,往往一些政法工作人员总是高高在上,似乎普法教育的对象只是普通民众。然而,从当前尚不健全的行政执法和司法等法治实践来看,加强对执掌国家公权力的各级执法者、司法者法律意识及精神的培养相当重要。如从征地拆迁、干部、基层政府“与民争利”[9]等引发的来看,不少政府官员就缺乏意识和法律意识,在发生之初,就武断或直接地将有关事件定性为反政府性质或违法行为,孰不知“集会、游行、示威”以及“批评、建议、申诉、控告”等是公民的权利;在对的具体处理方面,部分官员不是努力着手化解矛盾、依法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而往往是、采取武装镇压的手法,常常致使愈演愈烈和干群关系的愈发对立。可见,电视法制节目在践行普法宗旨的过程中,应加强对各级执法者、司法者职权行为的舆论监督,以促进法治实践的完善。
1苗连营.公民法律素质研究[M].河南:郑州大学出版社,2005.
关键词:心悸;胸痹;心力衰竭;益气;温阳;活血化瘀。
一、益气活血法
临床上,各种心力衰竭病人都有心气虚的表现,如心悸气短、动则悸发。心气虚一方面出现左心功能不全,另一方面导致脏器瘀血,即右心功能不全,所以,表现心气虚之心衰病人的治疗,除益气外,同时还要配伍活血化瘀。标本兼治,益气活血化瘀为根本治疗大法,拟以补阳还五汤(黄芪、当归、赤芍、川芎、桃仁、红花、地龙)加减。另外,气阴两虚型的心力衰竭可用生脉散配伍活血药治疗。
案例1:患者栾××,男,56岁,2004年5月10日来诊。素有心悸、胸闷10余年,5天前因劳累辛苦,遂心悸、胸闷加剧,伴有气短,动则尤甚,不能平卧,肢体水肿,尿少,舌质紫暗,苔薄白,脉涩而数。西医查体:心界向左右两侧扩大,心率126次/min,早搏3~5次/min,二尖瓣区可闻及三级以上的收缩期杂音,腹部彭隆,有少量移动性浊音,双下肢中度浮肿,余阴。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全心肥大伴劳损,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偶发室早。腹部B超示:肝内瘀血、体积稍增大,少量腹水。中医诊断:心悸,气虚血瘀;西医诊断:风湿性心脏病、心力衰竭。住院后,起初予洋地黄制剂和利尿剂等治疗,以上诸症未见改善,遂加用益气活血化瘀中药,方用补阳还五汤加减。处方:黄芪30g、丹参25g、当归20g、赤芍15g、川芎15g、地龙15g、桃仁10g、红花5g、甘草10g,日1剂,水煎早晚分服。连用5天后,无心悸气短,浮肿减轻,每日尿量增多,患者病情明显好转。药中病机,上方化裁服20剂而愈。
二、温阳活血法
中医治疗心衰的传统是益气温阳法,如《伤寒杂病论》的温阳行水真武汤之类。临床上,心衰患者用温阳益气行水法治疗不效时而改用温阳活血法常有显效。方可拟真武汤(炮附子、茯苓、白术、芍药、生姜)加黄芪、桃仁、红花、丹参、牛膝、郁金等化裁。因为心衰病人在心气不足基础上可以发展成为阳气亏虚,而心阳失于温振鼓动导致心衰的临床表现加重。大量的临床实验证明,附子、黄芪、丹参配伍有协同作用,比单一温阳法治疗心力衰竭更具有显著疗效。
案例2:患者孙××,女,48岁,2005年2月12日诊。素有“慢性支气管炎”近10年,3天前因气候骤寒,旧病复发而今来诊。自觉形寒肢冷,咳白色泡沫样稀痰,气喘气促,夜间喘咳不能平卧,小便短少,双下肢凹陷性水肿,舌质暗红,苔薄白滑润,脉沉细数。查体:口唇青紫,颈静脉怒张,桶状胸,双肺底满布湿罗音。心界略向左扩大,心率108次/min,律齐,各瓣膜区未闻及病理性杂音,双下肢有指压痕。血常规示:白细胞12.8×109/L,N85%,L15%;胸部正位片:慢支合并重度肺气肿,心电图示:窦性心动过速,右心房肥大。中医诊断:喘证,脾肾阳虚,水气凌心;西医诊断: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心力衰竭。经吸氧、抗炎和强心利尿等治疗3天,病情无明显变化,加用中药温阳利水、益气活血,方用真武汤加减,处方:炮附子10g、白芍20g、桂枝10g、茯苓20g、白术15g、黄芪50g、丹参20g、郁金15g、川芎15g、甘草10g。日一剂,水煎早晚分服,连用5天后,患者精神好转,尿量增多,喘促咳痰减轻,能平卧。药中病机,停止吸氧,守方继服12剂而愈。
关键词:小学数学;启发式教学
二、启发式教学应注重"启"和"试"相结合一切教学活动都必须以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出发点,引导学生主动探索,积极思维,通过自己的活动达到生动活泼的发展。这是因为"事物发展的根本原因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学生的发展归根结底必须依赖其自身的主观努力。一切外在影响因素只有转化为学生的内在需要,引起学生强烈追求和主动进取时,才能发挥其对学生身心素质的巨大塑造力。
例如,在教学"20以内的退位减法",教师让同桌二人分别扮演售货员和顾客,商店里有15支铅笔,卖出9支,还剩几支?教师启发学生可以通过各种途径自己发现计算方法,学生积极主动地探求计算方法。有的用小棒一根一根地数,得出15-9=6;有的把15分成10和5先算10-9=1,再算1+5=6;有的把9分成5和4,先算15-5=10,再算10-4=6;有的先算15-10=5,再算5+1=6;有的想9+()=15,因为9+6=15,所以15-9=6.这样,人人动脑筋尝试发现,方法多种多样,人人都获得了成功。接着教师出示同类的问题,启发学生把这种算法应用到同类问题中。这样教学,学生真正成为学习的主人,达到了学思结合。
三、启发式教学应注重启发点的"准"和"巧"医生治病讲求对症下药,教师的启发当然要点在要害处,拨在迷惑时,才能指给学生"柳暗花明又一村".因而,启发式教学要真正达到启迪思维,培养智能,提高学生素质的目的,还必须注重启发点的优化。
一是要"准",让启发启在关键处,启在新旧知识的联接处。小学数学知识有很强的系统性,许多新知识是在旧知识的基础上产生发展的。因此,在教学中教师要对学生加强运用旧知识学习新知识的指导。首先新课前的复习和新课的提问要精心设计启发点,把握问题的关键,真正起到启发、点拨和迁移作用。其次,要重视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和发展,注意在新旧知识的连接点,分化点的关键处,设置有层次,有坡度,有启发性、符合学生认知规律的系列提问。让学生独立思考,积极练习求得新知,掌握规律。然后教师引导学生把新旧知识串在一起,形成知识的系统结构。例如,推导平行四边形与长方形的关系。教学时,在复习了长方形和平行四边形的特征和长方形的面积公式之后,可以用出示下列图形:宽高长底接着提问:
(1)平行四边形和长方形的长有什么关系?
(2)平行四边形的高和长方形的宽有什么关系?
(3)底与长,高与宽分别相等,那么这两个图形的大小会怎样?
(4)用什么方法能证明这两个图形的面积相等?然后,教师引导学生用数方格和割补证明这两个图形重合,从而由长方形面积公式推导出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公式。以上启发点利用长方形的面积公式,推导出了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公式,这样的启发点充分起到了迁移作用,使学生理解新旧知识的内在联系,自然轻松的掌握了新知识,实现自主学习。
二是要"巧",在学有困难学生盲然不知所措时,在中等生"跳起来摘果子"力度不够时,在优等生渴求能创造性的发挥聪明才智时予以点拨,使其茅塞顿开。例如,教学"能化成有限小数的分数特征",通过师生打擂台,激发起学生的参与兴趣后,师问:"有的分数能化成有限小数,有的分数不能化成有限小数,这里面蕴涵着一个规律,这个规律是在分子中呢,还是在分母中?"学生一致认为规律在分母中。
这时,师又问:"能化成小数的分数的分母有什么特征呢?"组织学生讨论。当学生屡屡碰壁,思维出现"中断""偏离"时,教师不再让学生漫无目的争论,而是适时地点拨指导,启发学生:"你们试着把分数的分母分解质因数,看能不能发现规律?"一句话,使学生一下便找到了思维的突破口,发现了特征:"一个分数,如果分母中除了2和5以外不含有其他质因数,这个分数就能化成有限小数。"正当学生心满意足之际,教师又出示,3/15,先让学生判断,又激起矛盾;为什么分母含有其他质因数,它还能化成有限小数能?通过观察分析,最后让学生自己认识到所发现规律的前面,还得补充个前提"最简分数".可见,课堂上巧妙灵活地启发,不但能使学生更好地理解数学知识,而且能使学生积极思维,提高学生思维的灵活性、深刻性和创造性。
四、正确处理好启发式教学与讲授式教学的关系有人认为:启发式教学符合素质教育的需要,应大力提倡,讲授式教学是应试教育的产物,应全盘否定,这就形成了这样一种现象:人们一方面全力肯定启发式教学而又理解不深,操作不透。另一方面极力否定讲授式教学而又在时刻不由自主地动用。
关键词最近发展区法理学教学质量
中图分类号:G640文献标识码:A
UniversityJurisprudenceTeachingInnovationResearch
inthePerspectiveofRecentDevelopmentArea
CHENGJing
(Law&PoliticCollegeofYiliNormalUniversity,Yili,Xinjiang835000)
Abstract"Jurisprudence"isthelawofthecurriculumsystemofhighereducationisanimportantbasiccourse.Becauseitisabasiccourseinlegaleducation,somostuniversitieshaveopenedthiscourseinthefirstsemester,butbecauseofitsgeneralityandabstractionitselfspeculativetheoriesstrongfreshmanhasnotbeenexposedmostlylegalexpertisereflectthecurriculumesoteric,difficulttounderstand.Howtosolvetheissuesin"jurisprudence"teaching?Theauthorbelievesthat"recentdevelopments"theorycanbeappliedtospecificteachinginordertoimprovetheirqualityofteaching.
Keywordsrecentdevelopmentzone;jurisprudence;teachingquality
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具有重要意义。“最近发展区”理论是由苏联杰出的心理学家维果斯基提出的,他认为在教学和发展关系中,要使教育对学生的发展起主导和促进作用,就必须确立学生发展的两种水平。一是其已经达到的发展水平,表现为学生能够独立解决问题的智力水平;二是他可能达到的发展水平,但要借成人的帮助,在集体活动中,通过摹仿、学习才能达到解决问题的水平。维果斯基将学生在指导下借助成人的帮助所能达到解决问题的水平与在独立活动中所达到的解决问题的水平之间的差异称之为“最近发展区”。笔者以为针对目前法理学教学实践中面临的现状,可以利用维果斯基的“最近发展区”理论、结合实践教学经验,通过具体分析来探讨解决问题的路径。
1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的必要性
法理学是我国高等院校法学专业学生的专业基础课程,学好法理学可以为以后学习其他部门法学科打下良好的基础,在法学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的地位。但目前,实践中的我国法理学教育产生了很多问题,如大部分高校都将法理学课程安排在大一,俗话说,好的开始等于成功了一半。可大一新生刚进入大学、接触专业学习就要面对这样一门体系庞杂、内容抽象、理论深奥的课程,很多学生都反映不能理解所学知识、学习困能等问题,若老师再以传统的“填鸭式”教学方法,照本宣科、平铺直叙,则学生对法理学甚至是对法学的学习兴趣不能保持,甚至因其学习积极性被打击而丧失其对学习的信心,从而放弃对法理学或法学的学习。因此,针对目前法理学教学实践中面临的这种窘况,可以运用“最近发展区”理论进行教学设计,根据学生的具体情况,用感性材料作多角度设问,让学生在熟悉旧知识的前提下,在有梯度的层次设问中逐步过渡到新问题,提高学生的学习质量。
2学生最近发展去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的可行性
3学生最近发展区理论视角下创新法理学教学的实施路径
(1)法理学课程设置的合理安排。法理学是法学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大部分高校都将其安排在大一第一学期讲授,且往往在开设这一门专业课时,学生对部门法的法律规定知之甚少,导致学生对抽象的理论无法理解,如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举例引用部门法的知识时,即使举了个很简单的例子也因学生没有部门法的基础而不理解。出现学生听不懂,老师无法举例说明的局面。对此,应先让学生掌握基本的法律概念和基本法律制度,以保证其在学习部门法时有一定的专业基础。经过部门法的学习对具体法律有所认识后,再对其进行法律技能方面的训练。学习法律思维、法律推理和法律解释等技术层面和法学方法的内容,总结法律背后包含的价值和理念。这样不但有助于学生对法理学知识的理解,更有助于其掌握。
一、从法理学的研究对象上看法理学位置
二、从学习法理学的目的上分析法理学位置
目前,“在大一设置法理学课程的主要目的就是让学生在理论上掌握一些法理学的基本知识,为学习部门法做一个良好的铺垫。”是很多人眼里学习法理学的目的,正因如此,目前很多的高效在进行法学课程设置时都将法理学放在了大一,但是我们并不能完全的肯定这种观点。首先我们要明确什么是理论,理论就是“通过对特定事物的大量观察、经验和陈述进行系统地收集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般性的命题,人们就把它称之为理论。”但是,由于观察对象的流动性和复杂性以及观察主体的主观性,这也导致了理论的不周延性和主观性,法学理论也是如此,这也导致了法理学这个概念本身就是要经过思维、观察以及验证的一个主观认识。
三、结束语
关键词:微创外科;微创医学;精准医学
Abstract:Modernsurgerymadegreatprogressinthepast30yearsundertheconceptandtheoryofminimallyinvasivesurgery,minimallyinvasivemedicine(MIM).ThewriterstudiedtheconceptanddevelopmentofminimallyinvasivesurgeryandMIM,andthoughtthatthedevelopmentofMIMisthemirrorofthedevelopmentofprecisionmedicine.Precisionmedicineshouldnotbeconsideredasindividualizedmedicine.Itshouldbeanintactsystem,anditshouldbetheinheritanceanddevelopmentofMIM.
Keywords:Minimallyinvasivesurgery;MIM;Precisionmedicine
现代外科学在近30年里的快速发展得益于微创、微创外科、微创医学等概念和理念的提出。我们对"微创"、"微创外科"、"微创医学"等概念和内涵以及发展过程进行了深入地研究和分析,借鉴微创医学理念发展的哲学思想,对精准医学的未来进行了思考与展望。
1微创医学理念的发展
所以,微创医学理念丰富了微创外科的内涵,赋予了微创外科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在这样一个理论体系的支撑下,当今的微创外科发展的趋势是,①多元技术的组合应用,如腹腔镜联合胆道镜,腹腔镜联合肠镜或胃镜等.手术适应症的逐渐扩大。如腹腔镜技术由原来的择期胆囊切除术扩到急诊胆囊切除,由胃肠道良性疾病的治疗扩展到肿瘤的治疗。由简单的手术迈向复杂的手术,如目前的腹腔镜胰十二指肠切除术。治疗越来越遵循循证医学的依据,逐渐走向规范化。④技术与理念并行发展。微创外科不再单纯是一种技术,更是一种理念。2微创医学理念发展的哲学思想
微创医学理念的发展极大地促进了当代外科学的发展。它给我们的启示是:理念和技术是一个学科的两个最基本要素。理念是技术发展的方向,技术是理念发展的手段。理念和技术是密不可分的,它们互相依存、互相渗透、互相转化、互相促进。所以对于一个新的学科,我们要善于发现其所处的发展阶段,在理念和技术两者之间选择相对滞后的一个去加以发展。只有这样才能促进一个学科更好、更快的走向成熟。
3精准医学发展的思考及展望
精准医学的提出是建立在现有高度发达的科技之上的。与现有高度发达的科技相比,目前的精准医学理念比较狭隘。精准医学的精髓不外乎是追求最佳的诊断、治疗效果,最小的创伤。所以从这一点出发,借鉴微创医学理念发展的哲学思想,笔者认为精准医学与微创医学是一脉相承的,精准医学应该是微创医学的继承与发展,不应该被简单的认为是个体化医疗。他同样应该是从诊断到治疗,从技术到策略,从疾病到人文的一个完整的理论体系。精准医学中的精准不但是诊断上的精准,更有治疗上的精准;不但是医疗技术的精准,也要有医疗策略的精准;不但要有疾病管理的精准,也要有人文关怀的精准。
在精准医学时代,疾病的诊治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肿瘤患者在接受治疗前首先行基因组检测,医生根据每个患者的基因组特点制定最佳的个体化治疗方案。经自然腔道内镜外科手术(naturalorificetransluminalendoscopicsurgery,NOTES)将依托先进的技术设备,能够胜任更复杂的操作,同时也将得到更多循证医学证据的支持,可能会成为精准外科的时代先锋。机器人手术在精准外科时代将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机器人手术系统向更小、更轻便、更方便移动方向发展将是必然趋势,并有望实现多方面的技术优化[6]。随着影像学技术的发展,光学分子影像手术导航技术正在迅速崛起[7,8],在精准外科时代将被广泛应用于患者的术中诊疗中。现代医学人文精神需要现代医生具备超于常人的一切优良精神品质:仁爱、利他、热心、周到、尊重、谦虚、果断、沉着,科学而不迷信、冷静而不盲目、进取而不保守[9]。而在精准外科时代,外科医生不但要具有上述一般的品质,还要倾听患者及其家属的声音,针对每个患者不同的疾病,不同的心理状态,甚至不同的家庭社会背景而给与更精准的人文关怀。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只有把精准医学作为一个完整的医学体系来发展,才能依托现有的先进的技术,更好、更全面地促进当代医学的发展。精准医学时代的到来必将带给我们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同时也给我们带来新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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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法学和法作为一门似乎已经是不言而喻的了。几乎所有的法理学教科书的开篇之页都提出“法学是一门以法或及其为对象的科学”(或类似表述),因此,被界定为“法学中的主要学科”(注:参见沈宗灵主编:《法理学》高等出版社1994年版。)的法理学似乎当然应该属于科学之列。但是,法学和法理学为什么是“科学”?它究竟在何种意义上才是“科学”和“社会科学”呢?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仅有助于法学和法理学自身的发展,而且也有助于我们认真把握法学和法理学的社会功能。本文的目的就在于:通过法律的理论和两个面向,考察、论述法理学作为“科学”的条件和界限。前一个面向强调法理学作为科学应该具有的社会理论内涵;后一个面向确定法理学作为科学的方法论基础。没有一门科学是漫无边际的,法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应该具有自己确定或相对确定的范围。对作为科学的法理学的条件和界限进行审视,就是试图进一步明确法理学作为一个法学学科的范围。
鉴于此,笔者感到,如果能够对法律的理论与方法进行总体角度上的检视,探讨、说明法理学(不是作为一个学科的法理学,而是作为全部法学的基础的法理学)的“科学性”之成立条件、内容及其界限,或许能够为法理学理论与法治建设实际的结合提供一些有益的探索。
二、法律理论的普遍性
法理学作为一门科学的第一个条件就是它的理论性,即法理学必须是说理的,有理论根据的,符合理论思维的基本规范。所有的具有科学性质的法学学科都是以理论为基础的。法律理论的普遍性在此就是指所有的法学知识领域都离不开理论思维。同时,由于理论思维面对的问题也是普遍的,所以,理论本身具有的普遍(连续)性。在这个意义上,对学术研究而言,只有理论思维能力的强弱之分,而没有是否需要理论思维之别;而理论思维能力的强弱,则取决于它对理论的普遍性的洞察、自觉与把握,以及将一般的社会理论转化为法律理论的能力。
法律理论的普遍性的第一层含义是指:理论是各个法学学科的精神基础。法律理论不是神秘的东西,而是法律和法学工作者的日常精神活动的结果,更是法理学的直接的研究成果。本来,作为一个法律和法学工作者,无论专业领域存在多大的区别,我们每个人每天(至少在正常的工作日)都需要思考各种各样、或具体或抽象的法律问题。例如,律师会考虑如何根据法律规定,更有效地维护他的当事人的利益;法官则会考虑律师所提出的诉讼请求和理由是否成立;法学教师要设法把有关法律的知识组织成为一套能够让学生掌握的符合逻辑的口语系统;法学研究者更需要思考法律的原理。思考一般是由具体问题开始,逐渐转为抽象。当这种思考达到了一定的规范标准,上升到一定的抽象层次和系统性,则成为理论。所以,我以为理论本来不应该是神秘的,而是相当日常化的活动的结果。作为一门科学的法理学,与其他法律法学领域相比,首要区别就在于思维形式上:法理学的思考形式主要是“关于法律的理论”;而其他法学学科和法律实践者则主要是“根据法律的思考”,理性的思考者都需要把自己的思考转化为理论自觉。更准确地说,法律理论是每一个成熟的法学学科必不可少的精神支撑。
三、法律方法的“科学”性
这里所说的法律方法,是指对法律进行系统的理论思考的方法。(注:德国、日本等国家和我国香港、地区法学界一般所说的“法学方法”,通常是指法律职业者在职业行为中思考、处理案件的方法。本文所说的法律方法与其略有区别。)法律方法的科学性是法理学作为一门科学存在和发展的第二个条件。它着重在三个层面上解决两个问题。三个层面是:1,法理学作为一个社会科学门类所决定的法律方法与自然科学方法的区别。这个层面体现了社会科学方法的共性;2,法理学作为社会科学的门类之一,与其他社会科学方法的区别。这个层面体现的是法律方法的特性;3,法理学的思维视界所决定的“关于法律的思考”与“根据法律的思考”之间的区别。两个问题是:第一,作为法理学研究对象的法律现象的客观性问题;第二,法理学研究方法与价值判断的关系问题。
总之,法理学式的对问题的思考(或本体论追问(注:参见舒国滢:“法理学学科的缘起和在当代所面临的问题”,载《法学》,1998年第10期,第10-13页。)),不应该、也不可能局限于“根据法律”的范围内,而主要是“关于法律的思考”;而纯粹应用性的法律研究和法律实践,从研究者和实践者的角度看,自然不可避免地要以法律为根据,但实际上也不可能完全局限于法律。所以,理论法学与应用法学之间的界限,不能完全、简单地理解为学科的界限。它们的区别仅在于方法上的不同,它们是法学中的理论研究和应用研究之间的关系。因此,法学是作为一个整体与同样作为整体的社会科学发生联系的。它们之间的界限在于:法学研究的目的必须是研究、说明、解释法律现象,从而有助于具体法律问题和法律纠纷的解决;而社会科学则在于给社会一个整体的认识。由于法律现象是一种社会现象,所以,其他社会科学门类的知识也就通过法理学的中介渗入法学领域。而能否自觉利用其他社会科学知识,也就成为法学能否提高自身把握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的法律现象的能力的标志。
四、法理学作为“科学”的界限
根据对法律的理论与方法两个方面的“科学”性质的分析,笔者拙见:法理学并不属于自然科学意义上的科学,也不能简单地套用一般社会科学的方法论原则,而且还不能沿袭其他法学学科的方法,它是法学学科中“科学”色彩最不充分的学科。它的存在根据在于法学需要与各个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思想或知识进行交流、对话。这也可以称为法理学作为一个法学门类的“合法性”根据。因此,法理学的更新和变革,应该始终围绕法理学的这一学科特点进行,而不是片面地强调其与法学其他学科的一致,或者忽视它与其他社会科学学科的区别。法理学对法学、法律实践、社会科学和社会实践的功能,都需要在这个意义上加以把握。因此,法理学的科学性和独立性是相互联系的。概括地说,一种学说和理论是否属于科学意义上的法理学理论,至少可以依据下列标准加以判断:
【关键词】最接近发展区;初中英语教学;指导意义
一、“最接近发展区”理论概述
维果茨基于20世纪30年代初提出了著名的“最接近发展区”理论—“在社会文化理论中,学习者能够独自完成的事情和教师或者其他能力更强的同学指导下能够完成的事情之间的距离。这一理论认为:学习者在以后遇到类似问题时,会使用他们在合作工作中用到的技巧”(理查兹等,2005:762)。
换言之,学习者具有两种水平:其现在的实际水平和在别人帮助下能够达到的潜在水平。而“最接近发展区”就是指学习者的两种水平之间的差距。该理论认为,学习本身就是一个内化的过程,学习者通过观察,与他人进行互动合作,将社会环境中的外在知识,进行学习,加以消化,进而吸收为自己的内在知识。在学校的教学活动中,语言水平较低的学生在和老师或语言水平较高的学生进行交流时,其并不成熟的心理作用可以被激发出来,使其处于“最接近发展区”内。而老师应该做的就是起到“scaffold(脚手架)”的作用,正确引导学生,教学时教授学生一些稍有难度的课程内容,使其具有学习的积极性,重视学生的“最接近发展区”,激发出他的潜能,指导学生顺利超越其现有的实际水平达到潜在学习水平。而学生学习的进步过程就是学生不断跨越旧的“最接近发展区”和在此基础上挑战新的“最接近发展区”的过程。(史媛,2010:67;杜迎庆,赵娜娜,2011:223)
理论源于实践,而又高于实践,其最终目的也是为了更好地指导实践。“最接近发展区”是通过教育实践而提出的重要指导理论,经受了半个多世纪的实践检验,同时也为教育实践提供了正确的理论支撑。众所周知,万事万物都是不断发展的,教育本身也不例外,所以在进行英语教学时,也应该运用发展的眼光去看待。只有正确运用“最接近发展区”理论来指导动态的教学实践,才能使我国的英语教学质量不断提升。
二、初中英语教学现状
三、“最接近发展区”理论对初中英语教学的指导意义
(一)树立正确的学生成绩观,把握“最接近发展区”
老师不应该只把学生的英语成绩作为好坏的标准,不能因为有些学生成绩差就在教学中忽视了他们。老师可以通过考试、针对性训练等方法,从多角度看待学生,全方位了解学生,做到因材施教,把握不同层次学生的现有实际英语水平,找出不同学生的不同“最接近发展区”。之后老师还应该认真分析具体情况,制定出符合不同层次学生的不同教学目标。只有这样才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使不同英语水平的学生均有提高,不会造成成绩好的越好,而成绩差的更差的“两极分化”的现象出现,使成绩差的学生不会感到被遗忘,这也有利于他们的身心健康,增强自信心。
(二)以学生为中心,导入“最接近发展区”
做到因材施教,制定出不同学生的不同“最接近发展区”无疑是件庞大而繁复的工作,然而将其付诸实践,引导学生进入各自的“最接近发展区”又是另一巨大挑战,单凭老师一人之力恐难实现,也不符合新课标的教学要求,所以让学生们开展合作学习很有必要。对班级学生进行分组,每组设立小组长,都有成绩好的学生和成绩差的学生。在合作学习过程中,成绩好的学生不仅可以帮助成绩差的学生提高成绩,还可以通过帮助别人来快乐自己,巩固自己已学知识。学习差的学生在老师和成绩好的学生的帮助下,逐步提高学习成绩,增强自信心和班级存在感,使班级氛围更加融洽。全班齐动员,使学生成为了学习的主体,巧妙地导入“最接近发展区”,有利于增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
(三)运用正确的学习方法,超越“最接近发展区”
古语有云:“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让学生学会如何去学才是超越“最接近发展区”的关键所在。任何学习都是由表及里、由浅入深的过程。知识的海洋浩瀚无边,学生只有学会了正确的方法,才能在知识的海洋里自由游弋。因此,在教学过程中,以互助合作为主,以老师指导为辅,学生自己对知识进行总结,练习,老师选用具有不同难度等级的试题对学生进行及时测试,了解其学习进度。从各个方面入手,使学生感悟适合自己的学习方法,超越各自的“最接近发展区”。
四、结语
综上所述,维果茨基的“最接近发展区”理论符合新课标的教学要求,对我国的中学英语教育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老师必须做到因材施教,找准学生各自的“最接近发展区”,以学生为中心,导入“最接近发展区”,使学生学会正确的学习方法,引导学生超越自己的“最接近发展区”,实现语言水平的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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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68.
关键词氧化锆陶瓷,烧结,热等静压,力学性能
1前言
ZrO2具有熔点和沸点高、硬度大、常温下为绝缘体,而高温下为导体等优良性质[1]。1975年澳大利亚R.G.Garvie以CaO为稳定剂制得部分稳定的氧化锆陶瓷(CaO-PSZ),并首次利用ZrO2马氏体相变的增韧效应,提高了其韧性和强度,极大地扩展了ZrO2在结构陶瓷领域的应用[2]。Y-TZP陶瓷已经成为当今力学性能最好、应用最广泛的结构陶瓷之一。制备Y-TZP陶瓷的烧结方法有常压烧结、热压烧结、热等静压烧结、锻压烧结、微波烧结和放电等离子超快速烧结等,但是目前成本最低、工艺最简单、最常用的烧结方法依然是常压烧结。另外,由于化学制备纳米粉料的技术日趋完善,使得Y-TZP在低温下烧结成为可能。
获得具有良好力学性能的Y-TZP陶瓷的关键是:从高温冷却至室温时尽可能多地保留亚稳定四方相ZrO2的体积分数,控制并提高对增韧有贡献的四方到单斜相转变的有效相变。本实验对低温常压烧结3Y-TZP的烧结性能、力学性能及热等静压处理下对其性能的影响进行了研究。
2实验过程
2.1原料
实验所用粉料为3Y-TZP粉末,该粉料购自江西微亿高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平均粒度为1μm。该粉末为过饱和固溶体,非热力学平衡相。氧化锆原料的化学成分列于表1。
2.2试样制备
将3Y-TZP粉料在Ф33的钢模中于6MPa压力下干压预成形;再经冷等静压进一步致密化成形,冷等静压压力为200MPa;成形以后的试样埋入氧化铝粉末中,在高温坩埚炉中进行常压烧结。在1300℃和1350℃温度下烧结时保温4h;1400℃和1450℃温度下烧结时保温2h,升温速率均为10℃/min;初烧以后,再进行热等静压烧结,热等静压制度为1300℃×1h×150MPa,升降温速率均为10℃/min。
2.3性能测试
KIC=0.73×P×C-3/2
式中:
P――实际加载的载荷,g
C――显微镜下实测裂纹长度,μm
KIC――断裂韧性,MPam1/2
2.4相组成和显微组织观察
使用X射线衍射(XRD)法进行试样的物相组成分析。分别将粉末和试样的抛光表面在X.PertPro-MPD型衍射仪上进行X射线衍射分析,从而确定粉末和烧结后3Y-TZP试样中ZrO2单斜相和四方相含量的相对含量。XRD试验条件:Cu靶,加速电压40kV,加速电流40mA。
将试样的抛光表面、压痕表面,放在ZeissAxioImager.A1m型材料显微系统下观察。
3结果与讨论
3.1烧成温度与致密化
图13Y-TZP陶瓷的相对密度与烧成温度的关系
从图1中可以清楚地看出,由于该粉料晶粒尺寸比较小(1μm左右),无团聚并且造粒好,因而该粉料有很好的成形性能和很高的烧结活性,使得3Y-TZP陶瓷在1300℃低温烧成下就获得了相对密度大于94%的烧结体,当烧成温度提高至1350℃时,就可以获得相当高致密度的烧结体。然而,当烧成温度达到1450℃时,由于少量单斜相的出现以及少量氧化锆晶粒的异常长大,使得3Y-TZP陶瓷的密度反而有所下降。所得低温烧结致密化趋势跟饶平根等[4]的研究结果相同。
3.2烧结对3Y-TZP陶瓷相组成的影响
图2是氧化锆粉末的主要相组成,初始粉末主要由t-ZrO2和m-ZrO2组成,其中,主晶相为t-ZrO2。而图3则是经1350℃初烧成,再在1300℃×1h×150MPa的烧结制度下进行热等静压烧结后,3Y-TZP陶瓷抛光表面的X射线衍射图谱。综合以上两个图可知,粉末经过上述工艺的烧结成形以后,相组成几乎全部都是t-ZrO2。这说明,在该烧结制度下,m-ZrO2已几乎全部转变为t-ZrO2,而在冷却过程中,只有很少部分的m-ZrO2生成。这主要是因为晶粒小于临界粒径,ZrO2均以介稳或稳定四方相形式存在。
图2氧化锆粉末的X射线衍射图
图3HIP后试样的X射线衍射图
3.3烧成温度对力学性能的影响
图4和图5是不同温度下常压烧结Y-TZP陶瓷的维氏硬度HV和断裂韧性KIC与烧成温度之间的关系。可见,低于1350℃时,HV随烧成温度的升高而提高,KIC则提高得特别快;而当温度继续增大,KIC(超过1350℃时)和HV(超过1400℃时)则随烧成温度的升高而有所降低。实验结果表明,低温烧结3Y-TZP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在1300℃烧成温度下试样的维氏硬度和断裂韧性分别达12.7GPa和13.5MPam1/2(见图4,5)。随着烧成温度升至1350℃,氧化锆晶粒逐渐长大并接近临界粒径,此时可相变t-ZrO2含量达到最大,该材料也获得最佳力学性能,断裂韧性和维氏硬度分别达到18.7MPam1/2和13.7GPa。
综合图4和图5可以得出,3Y-TZP陶瓷并不完全符合一般结构陶瓷的细晶高密度高强度的规律。Y-TZP增韧陶瓷的断裂韧性和维氏硬度是由材料的显微结构和ZrO2相变增韧协同控制的。在ZrO2相变增韧陶瓷材料断裂过程中,t-ZrO2能否相变成m-ZrO2还受到晶粒尺寸的影响。当晶粒尺寸太小(远小于临界相变尺寸Dc)时,相变应力增大,t-ZrO2难于发生相变,对增韧的贡献不大;当晶粒尺寸远大于临界相变尺寸时,则t-ZrO2粒子易于相变,甚至在烧成冷却过程中就发生相变而形成微裂纹甚至大裂纹,对增强增韧十分不利。因此,通过优化烧结参数或在高温下过烧退火处理[5]的方法,来控制t-ZrO2的晶粒尺寸是获得具有优良力学性能的Y-TZP增韧陶瓷的关键。
图4烧成温度对3Y-TZP陶瓷维氏硬度的影响
图53Y-TZP陶瓷烧成温度与断裂韧性的关系
3.4热等静压对力学性能和显微组织的影响
热等静压对不同温度下常压烧结的3Y-TZP陶瓷维氏硬度HV和断裂韧性KIC的影响见图4和图5。HIP对HV的作用显著,其Hv最大可以增加1.3GPa。这主要是因为热等静压能够改变Y-TZP的气孔分布、物理性能和热性能。然而,热等静压处理对KIC的作用不如对HV明显。
图6是3Y-TZP陶瓷在1350℃×4h烧结后,进行热等静压(HIP制度:1300℃×150MPa×1h)处理前后的显微组织变化。从图中可以看出,HIP对3Y-TZP陶瓷的组织影响较大,HIP之前,试样中还存在有很多很大的气孔,而HIP之后,大部分气孔都消失,只存在少部分很难除去的小气孔。
热等静压前
热等静压后
图6热等静压对3Y-TZP陶瓷显微组织的影响
综上所述,在常压烧结中,由于3Y-TZP陶瓷试样的烧结驱动力主要是界面的自由能,在烧结温度下,表面积减小,系统的自由能趋于降低,引起试样体积收缩。而由于粒子的不均匀性,造成试样的不均匀收缩,从而产生大的气孔,或者由于急速的颗粒长大,在粒子内部也会产生气孔,使得烧结试样的致密度不高,进一步导致常压烧结下3Y-TZP陶瓷的力学性能不好。HIP使烧结试样致密化的微观机制主要有:粒子靠近及重排机制、塑性变形机制以及扩散蠕变机制[6]。很显然,本实验中HIP使3Y-TZP陶瓷致密化的微观机制主要是扩散蠕变机制。在常压下初烧成后,残留气孔不再相互连通,而是弥散分布在基体中,就象是悬浮在固体介质中的气泡。在HIP作用下,晶界开始扩散移动,将驱使气孔不断地沿着晶界做扩散运动,并相互连接、消失;在表面张力的作用下,气孔将球化成圆形,并不断地减小直至消失。在晶粒不断长大的过程中,气孔则随晶界的移动而不断减少。这时,宏观表现为烧结试样的致密度不断提高,几乎达到理论密度,力学性能有明显的提高。然而,晶粒内部的气孔不会随着晶界的运动而被完全排除,故在HIP后,试样中还会有很少量的残留气孔存在。
4结论
(1)所用氧化锆粉料具有较高的烧结活性,使得3Y-TZP陶瓷在1300℃低温烧成下就获得了相对密度大于94%的烧结体;
(2)经过1350℃初烧成后,再在1300℃×1h×150MPa的烧结制度下进行热等静压烧结,3Y-TZP陶瓷几乎全部为t-ZrO2;
(3)3Y-TZP陶瓷在1350℃烧结后获得最佳的力学性能,断裂韧性和维氏硬度分别达到18.7MPam1/2和13.7GPa,四方氧化锆应力诱导相变是其主要的增韧机理;
(4)HIP对3Y-TZP陶瓷HV的作用显著,最大可增至14.3G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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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饶平根,叶建东,岩佐美喜男,近藤功等.低温烧结3Y-TZP陶瓷的力学性能和耐磨性能[J].华南理工大学学报,2001,29(11):62~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