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税务师考试《税法一》预习:税法基本原理(1)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制定法,义务性法规,具有综合性。

税法的基本原则

1.税收法律主义

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皆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规定。

具体原则:

①课税要素法定: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②课税要素明确: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地明确而不出现歧义、矛盾,在基本内容上不出现漏洞。

③依法稽征: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2.税收公平主义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经济上的税收公平、法律上的税收公平)

3.税收合作信赖主义

公众信任原则。税收征纳双方关系从主流上看是相互信赖,相互合作的,而不是对抗性的。

纳税人应按照税务机关的决定及时缴纳税款,税务机关没有充足的依据,税务机关不能对纳税人是否依法纳税有所怀疑。

4.实质课税原则

根据纳税人真实负担能力决定其税负,不能仅考核其表面是否符合课税要件。

税法的适用原则

1.法律优位原则

法律>法规>规章

税收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税务行政规章的效力,效力高的税法高于效力低的税法。(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2.不溯及既往

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沿用旧法。

对税法中溯及既往的规定,对纳税人有利的,予以承认;对纳税人不利的,则不予承认。

3.新法优于旧法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效力优于旧法(以新法生效实施为标志)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

下位特别法效力>上位普通法效力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即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

实体税法不具有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适用。纳税人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寻求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之一,是必须事先履行税务行政执法机关认定的纳税义务。

税法的效力与解释

1.法的效力

【空间效力】

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在地方范围内有效。

(1)税法的生效

②通过发布之日起生效——最常见;

(2)税法的失效

①以新税法代替旧税法——最常见;

②直接宣布废止某项税法;

③税法本身规定废止的日期——很少用。

(3)溯及力

①实体法从旧原则,禁止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

②程序法从新原则(从新);

③有利溯及原则(从旧兼从轻);

④从轻原则(从新兼从轻)。

【对人的效力】

①属人主义原则;属地主义原则;属人属地相结合。

2.法的解释

【法定解释的特性】:专属性、权威性、针对性。

【法定解释解释的分类】

按解释权限划分

立法解释

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式解释

解释主体: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解释法律;②国务院解释税收行政法规;③地方人大常委会解释地方税收法规。

效力及特点:①解释效力=被解释的法的效力;②可作为判案依据;③属于事后解释。

司法解释

最高司法机关对如何具体办理税务刑事案件和税务行政诉讼案件所作的具体解释

解释主体:①最高人民法院的审判解释;②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检察解释;③由两高联合作出的共同解释。

效力及特点:①具有法律效力,可作为判案依据;②审判解释和检查解释有分歧,报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和决定。

(税收司法解释在我国,仅限于税收犯罪范围)

行政解释

国家税务机关在执法过程中对税收法律法规等如何具体应用所作的解释

解释主体:国家税务行政主管机关,包括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

效力及特点:①执法中具有普遍约束力,但原则上不能作为法庭判案直接依据;②税务机关个别性行政解释不得在诉讼提出后作出。

解释尺度划分

字面解释:必须严格依税法条文的字面含义进行解释,既不扩大也不缩小。(基本方法)

限制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窄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

扩充解释:对税法条文所进行的大于其字面含义的解释。(般不将其作为一项解释方法去使用)

THE END
1.坚持罪刑法定原则依法行使出罪权对于司法机关而言,必须树立正确司法理念、准确落实司法政策、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在依法办案的前提下,严格准确把握入罪出罪标准。其中,轻罪出罪标准的把握,要坚持罪刑法定原则,善于从具体法律条文中深刻领悟法治精神,依法行使出罪权。 罪刑法定原则的精神实质是限制司法权力扩张。从产生开始,罪刑法定原则便与限制司法权相http://ycdz.jsjc.gov.cn/wenhua/202411/t20241129_1680668.shtml
2.已掌握的事实达不到追诉标准情况下的自首认定行为人因司法机关掌握的事实不足以认定其有罪,如果司法机关不能在法律规定的办案时间内找到其他的犯罪事实证据,那么根据无罪推定的原则,只能最终销案或宣告行为人无罪。行为人的如实供述行为,本质即是自愿将自己置于国家刑法的追诉之下,表明了其愿意接受法律制裁的主观心态,符合自首的本质特征。https://www.chinacourt.org/article/detail/2024/12/id/8265104.shtml
3.从新兼从轻和从旧兼从轻原则的区别律师普法从新兼从轻和从旧兼从轻原则:一、从新兼从轻原则指对新刑事法律生效的未经审判或判决未确定的犯罪行为,原则上适用判决时的新律,但旧律处罚较轻时则适用旧律二、从旧兼从轻原则从旧兼从轻原则是一个刑法适用原则,指除了对非犯罪化(除罪化)、弱化惩罚或有利于行为人的规定之外,刑法不得有溯及既往的效力。从旧兼https://www.110ask.com/tuwen/268938603676027206.html
4.从新兼从轻原则学术百科在追溯时效溯及力的问题上,"从新原则"与"从新兼从旧"原则都因理论基础缺陷与法律根据失当而缺乏正当合理性。追诉时效溯及力应当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其正当根据首先来自于罪刑法定原则 详情>> 中外法学2021年04期刑法溯及力“从旧兼从轻”规范保护目的罪刑法定追诉时效 https://wiki.cnki.com.cn/HotWord/1955047.htm
5.刑事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原则是什么?专家导读 刑事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原则有:从旧原则、从新原则、从新兼从轻、从旧兼从轻原则等,对于刑事司法解释的具体情况,应当严格按照上述法律中规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和处理。 一、 刑事司法解释的溯及力原则是什么? 1、从旧原则 新法对过去的行为一律没有溯及力,完全适用旧法。这一原则充分考虑了犯罪当时的https://m.64365.com/zs/1325238.aspx
6.新旧法律规范不一致时应按照程序从新实体从旧兼从轻等原则选择但是2008年3月1日开始执行的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署2008年第11号公告(以下简称“2008年第11号公告”)附件二《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将4004000090列入限制进口类固体废物,本着从新兼从轻的原则,被告将涉案货物归入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https://yuanyulai.blog.caixin.com/archives/170745
7.简述各国法律关于法的溯及力的原则主要有哪些?各国刑法关于溯及力的规定,概括起来有五个原则:一是从旧原则,即一概适用行为时的法律;二是从新原则,即一概适用裁判时的法律;三是从轻原则,即一概适用对行为人有利的法律;四是从新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裁判时的新法,但旧法对行为人有利时适用旧法;五是从旧兼从轻原则,即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旧法,但新法对https://www.zybang.com/question/31f57228dc5e5c36f2a7b3282d1370e7.html
8.法理学导论习题解析A从旧原则 B从新原则 C从旧兼从轻原则 D从新兼从轻原则 8、《治安管理处罚法》第 115 条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实施罚款处罚,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实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收缴的罚款应当全部上缴国库。”关于该条文,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https://blog.csdn.net/szbnjyedu/article/details/121449257
9.所谓从旧兼从轻指的是在适用法律时,原则上适用旧法,当旧法不存在时适用所谓从旧兼从轻指的是在适用法律时,原则上适用旧法,当旧法不存在时适用新法。 参考答案:错 您可能感兴趣的试卷 你可能感兴趣的试题http://www.ppkao.com/tiku/shiti/77c8a8688c9c48ca8e27f33276a689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