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篇:写作不仅是一种记录,更是一种创造,它让我们能够捕捉那些稍纵即逝的灵感,将它们永久地定格在纸上。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12篇法学毕业论文总结,希望这些内容能成为您创作过程中的良师益友,陪伴您不断探索和进步。
中图分类号:G424文献标识码:A
支持者认为,“本科毕业论文的问题不是应不应该取消,而是应该如何加强,对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主的地方高校,同样不例外”。①但大部分认为毕业论文制度应该坚持,但应该改良,是“对学生如何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综合训练,它能有效地培养学生的文献检索与运用、逻辑思维、动手、写作能力”。②大部分高校法学院实践中也持这种态度。取消者认为,“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不在于逻辑”,应用型人才目标定位下高校法学教育应该重视对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视科研创新为生命的毕业论文与法律实践性和应用型培养目标相悖。悖论下毕业论文已是“人神共怒”,“与其目前这种尴尬局面,不如放弃”。③2008年底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宣布取消毕业论文,以案例分析取代毕业论文。折衷者认为,应该对待毕业论文应改变原来“二元对立”的思维模式,改革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适应法学教育对科研创新能力和职业应用能力的双重要求。代表性模式是武汉东湖学院法学院实施的“双轨制”。
正如有学者言,孤立地争论毕业论文的“存”抑或“废”本身没有任何意义。毕业论文只是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实现的一环,任何脱离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定位的争论都是空谈。换句话说,如果毕业论文有利于高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则应该坚持加强;反之,则应该改革甚至取消。高校教育大众化趋势下,我国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目标逐渐分化。独立学院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其法学教育定位为培养法律实务应用型人才的培养,相比研究性法律人才,应更重视学生法律实务操作能力的培养。至于传统毕业论文模式是否可以适应独立学院法学教育的需要,笔者以为将模式放到独立学院培养目标下重新评析至关重要。
2模式创新的必要: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评析
2.1与培养目标不合
独立学院作为我国高等本科办学的新生力量,更多是依母体高校优质教育资源托建而成。然相比母体的法学院系“研究型”或“高端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培养,独立学院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却存在本质的差异,更多应定位为“普通应用型”或“高端辅助类”法律人才,具体包括基层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律师助理、司法执行人员以及在公司企业等其他机构从事法律业务的人员等。显然应用型培养目标下,各独立学院法学院专业应该强调的是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培养,即运用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而非照搬母体院校模式强调学术创新能力。故视学术创新为生命的传统毕业论文模式与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不合。也正如有学者言:对本科生毕业论文的要求,说到底是对大学培养不同人才的要求,需要区别对待。不同的大学定位,不同的人才培养目标,对毕业论文的要求也应有所不同。④
2.2与重实践理念不合
2.3与学生智力不合
独立学院生源特点是独立学院“独”特性之一,与普通高校招收的“一本”、“二本”学生相比,他们在基础知识、知识结构、综合素质方面存在一定差距。但传统毕业论文模式的目标定位上显然还是按照“一本”、“二本”的生源特点进行要求与设定,以此来指导独立学院学生的毕业论文工作,势必会挫伤学生的自信心,打击学生对毕业论文写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能感到力不从心。正如有学者言,“几乎所有高校都要求毕业论文具有创新性。其实“创新”别说对大学生,对我们大学生的老师一生也未必能完成几个。我们可以鼓励创新,但不能把社会对高等教育中拔尖人才的期冀当成大学本科生的基本目标。”⑦笔者以为,忽略生源特点地强调毕业论文创新,强调“教育公平”是不切实际的,毕竟不可能让所有大学生都写出有创新、有学术价值的毕业论文。
综上所述,传统毕业论文模式难以适合独立学院法学教育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需求,必须对其进行比较彻底的改革和创新。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下,构建一套更强调应用型和实践性的毕业论文模式,显得尤为重要。
3模式创新的途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构建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将学生毕业设计与法学专业学生在司法机关、律所的毕业实习结合起来,围绕实习过程中接触的经典案例,采用案例选择、文书设计、模拟审判、案例分析“四步走”模式。相比传统毕业论模式,实践性是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灵魂。一方面,强调整个设计以具体案例为中心,要求学生从原告、被告、法官等多种角色的视野去阅读案例,并运用所学理论去分析和解决案例中发现的问题,目的性强,有效地避免脱离实际的倾向,真正起到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的目的。另一方面,强调把设计与毕业实习结合,突破往常“闭门造车”,要求学生在法院(或检察院、律所)实习时去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不仅提高了毕业实习质量,也加强了“法律人”素质的培养。
3.1案例选择
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强调对学生法律实务能力的考核。按照这一模式,不仅对学生实务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给教师的指导也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案例选择是整个模式的基础,所选案例的实践与理论价值将直接决定整个毕业论文设计的质量。相比法学教学中案例教学法、模拟法庭中案例选择注重专业性、典型性、现实性,以达到紧扣专业课程教学具体内容,解决教学中的重点难点,提高学生课堂学习氛围的目的,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下的案例选择考虑综合性、疑难性、不确定性三个因素,这样才有助于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综合考核。
其一,综合性。毕业(论文)设计是对法学专业学生四年法学知识与技能学习的整体考核。我国著名法学教育家孙晓楼先生认为,法律人才需具备三个要件:一是法律的学问;二是法律的道德;三是社会的常识。所选择的案例涉及的知识应该有一定的跨越度,可以学科之间有跨越,也可以部门法之间跨越。其二,疑难性。过分简单的案例让学生觉得容易,无法激起学生毕业设计的兴趣,也容易导致整个设计模式“走过场”;但是太难,又容易导致学生无所适从,整个模式停滞不前。所以指导老师在指导学生选择案例的时候,应该把握好“度”,合适的案例应该是能让学生经过认真思考和分析后,运用所学的法学专业知识解决案例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其三,不确定性。案例的选择必须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不要强调一律得出一个正确的结论,正如一位美国法官所说“我们能够做出最终判决并非因为我们判决正确,相反,我们之所以判决正确,是因为我们有终审权”。案例的不确定性能为学生多重视角、多角度分析案例埋下伏笔,便于最大限度激活学生的思维并进行考核。
3.2文书设计
法律文书被称作“看得见的正义”,以其为载体所体现的司法直接体现法律的权威。在当代,法律文书作为一种重要的精密的司法技术,日益凸显其重要性。⑧故对这一技术能力的掌握,将直接体现独立学院法学专业法律应用型人才培养的质量。独立学院对法学专业学生文书设计能力考核时,笔者以为应该强调文书设计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其一,完整性。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文书设计阶段要求学生对整个案例所涉及的诉讼文书进行设计,因此对学生设计文书进行考核的第一个要素就应该是其所设计文书是否完整。而一个案例所设计的文书是否完整,又直接取决于案例的性质与案情需要。指导老师在指导时应该把握好,也为指导老师对法律实务能力的掌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二,规范性。文书设计的规范性,一方面体现在格式规范性,不同种类的法律文书有不同的格式要求,此点较易把握;另一方面体现在文书语言规范性,此点更难把握,对学生法律应用能力和综合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而言,文书用词规范性应从以下四个方面考核:表意准确、质朴庄重、严谨意赅、逻辑严谨。⑨
3.3模拟审判
通过模拟法庭进行模拟审判一直高校法学专业提高学生法律实务应用能力的重要手段,也是法学实践性课程教学的重要一环节。模拟法庭被定性为高校培养“法律人”的“职业训练场”,从“法学院到法院的桥料”。但是相比模拟法庭,除了在角色分配、开庭程序等相同外,毕业设计模式下模拟审判有两个重要的不同点上:其一,案例的二次选择性。毕业设计模式要求每个学生都要根据自己实习的单位进行案例选择、文书设计,但对模拟审判案例进行选择时,要求指导老师在学生提供的案例进行二次选择,依据指导的人数在本组指导学生提供案例中选出一两个更典型、更能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能力考核的案例进行角色分配和审判。其二,审判的“实战性”。相比传统模拟法庭教学,更多是围绕教学需要(尤其是诉讼法教学),重视附着在“法庭审理”的“程序性”上面的“表演性”,设计模式下的模拟审判,不仅要求学生熟练掌握整个庭审程序,还更强调对学生法律审判实务应用、应变能力的考核,故应该重视过程的“实战性”或“对抗性”,而毕业设计案例选择环节要求案例的不确定性,也为“实战”预留了空间。
3.4案例分析
其一,评述型。这种类型要求学生从案例选择到模拟审判的整个过程自行评述总结,如案例的选择是否具有综合性、不确定性、疑难性,文书的写作是否规范、案例审判时证据是否确实充分、辩论是否有理有据、运用法律是否得当等等。肯定成果,指出不足,启发以后更深入地学习,也进一步提升了学生法律实践技能。其二,分析型。学生在围绕案例进行毕业设计时对其中的某一个问题感兴趣,然后把问题挖掘出来,结合专业深度讨论,提出观点。这一类型不仅注重对学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考核,还强调观点创新,要求学生有创新思维。分析型一方面适应了对独立学院法学专业学生能力“多元化”的需要,部分学生经过四年法学知识学习后具备一定理论创新能力,甚至考上了研究生,即将跨入“研究型”法律人才培养模式,分析型案例分析为这部分学生毕业考核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另一方面也避免了对传统毕业论文模式进行改革,追求“一元化”、“一刀切”带来的弊端。
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高等教育出现多层次性、多类型性、专业差异性,因此,对毕业论文的要求和形式,也应“因校制宜”、“因业制宜”。独立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决定了其毕业论文模式考核指标的“应用型”。法学专业案例型毕业设计模式的提出和构建,为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与创新做出了建议性的尝试。
基金项目:江西省教育厅2011年高等学校“高校独立学院毕业论文模式的改革”教学改革研究项目(JXJG-11-86-11)
注释
①巩建闽.毕业论文应加强而非取消[N].光明日报,2012-05-15:002.
②③江胜清.论“本科毕业论文存废之争”对当前地方高校本科毕业论文的影响[J].宿州学院学报,2012.27(4):93-96.
④郭立场.本科毕业论文存亡不应一刀切[N].光明日报,2012-05-08:002.
⑤杨晓旗.论创新型国家发展战略下大学生科研能力的培养——关于当下本科毕业论文现状的反思[J].中国科教创新导刊,2009(8):6-7.
⑥汪涛.本科毕业论文质量提升的路径分析——以襄樊学院法学专业为例[J].襄樊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2.11(1):118-121.
⑦吴凡.法学专业本科生毕业论文改革问题探讨[J].黑龙江高教研究,2010.192(4):144-146.
关键词:导学模式;毕业设计;法学教育改革
中国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高等教育应为社会发展需要服务已毋庸置疑。当前中国的法治建设进程与司法制度改革不断加快,法律专业化程度迅度提高,社会需要大批与法制现代化相适应的法律职业队伍。这一社会需要直接触动并引发了法学教育的改革。在如何确立法学本科教育培养目标、如何改革法学课堂教学模式以及对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探究等方面,不仅有众多学者的详尽研究与著述,更有一些高校已着手试点,将改革成果实际应用于法学教育之中,以探索旨在培养“法律人”的新型法学高等教育模式。毕业设计虽有别于课堂教学,包括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但其仍为本科教育教学之环节之一。对于法学本科毕业设计如何改革。如何通过毕业设计过程,提高学生法律思维能力、应用能力、创新能力等问题以及如何将毕业设计改革与高等教育的其他改革措施相配套,还少有学者论及。笔者认为,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应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以导学模式规范毕业设计环节,才能克服毕业设计现状中存在的不足,从而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一、法学专业毕业设计现状与弊端
上述毕业论文的完成现状带有普遍性,造成如下弊端:学生完成毕业论文的主动性、积极性差,多数是为了毕业而完成。毕业论文完成要么闭门造车,要么抄袭他人作品,要么论文制作粗糙,质量低劣,既不具有司法实践指导意义,又不具有理论创新,毕业设计这一重要的教育环节严重贬值。究其原因,笔者认为,现行法学毕业设计理念滞后是根本原因。那种认为毕业设计只是对四年高等教育的总结。是决定学生能否达到毕业水平的因素的观念,与现行高等教育改革理念不符,与教育改革手段相脱节,导致毕业设计一直不能摆脱走过场、形同虚设的尴尬境地。缺乏完善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是造成毕业设计质量低劣的直接原因。各高等院校现有的保障毕业设计质量的措施,仅为制定毕业论文写作基本要求及向学生讲授毕业论文的写作方法及注意事项,在毕业设计选题确定、指导教师选任及责任、毕业设计完成过程监督等方面均缺乏行之有效的保障措施。
毕业设计现状造成法学教育与社会需求脱节、学校教育与社会对法学人才培养和需求之间的差距加大;学生的应用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较弱,远不能适应社会发展对创新人才的要求,更不能成为衡量学生各种能力的客观尺度。为此,旨在提高毕业设计的有效性的改革势在必行。高等教育改革已进行多年,但毕业设计改革却犹抱琵琶。司法实践需要能够正确适用法律处理纠纷,能够运用法律知识防患未然,能够通过创造性的司法解释解决司法实践中出现但法无明文规定的法律问题的法律人。而毕业设计不但是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模式中的关键环节,也是检验实践教育、创新教育成果的具体评价指标。因此,改革毕业设计现状、建立新型毕业设计理念、完善毕业设计质量保障模式、不断拓展毕业设计形式具有重要意义,对法学专业如何实现实践教育、创新教育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对推进高等教育改革具有十分重要价值。
二、导学理论对提升法学本科毕业设计有效性的启示
在分析毕业设计特点,寻找能够克服以往毕业设计不足,提高毕业设计有效性的方法过程中,现代导学理论为法学毕业设计改革提供了许多启示。毕业设计是由学生完全独立完成,是在所有教学过程中,需要学生独立性、积极性、主动性学习最强的一个环节。而以往毕业设计,在选题方面,教师指定的论文题目或者不属于学生兴趣范围,或不属于学生熟悉或有一定探究能力的范围;在写作过程中,指导教师也因不十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与研究能力,往往不能进行针对性强的指导,导致大多数学生对完成毕业设计没有热情,在完成过程中积极性、主动性差,最终导致毕业设计质量得不到保障。而现代导学理论对于克服上述不足具有可借鉴之处。
过程相一致。
在任何一种教育教学模式下,学生都是完成毕业设计的当然主体,这是毕业设计与其他教学过程的最大区别。在毕业设计中,学生处于完全的主动地位,以毕业论文形式的毕业设计为例,从选题、收集资料、分析论证到完成写作。从格式到内容,都由学生自主完成、独立完成,指导教师在整个过程中只起帮助、辅助作用。由于毕业设计这一特点与导学理论相契合,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导学模式从课堂教学向毕业设计延伸。在毕业设计过程中,指导教师应自觉、充分、合理地运用导学模式,才能提升毕业设计的有效性。
三、导学模式在毕业设计环节的应用
教学方法改革应以教育目标改革为指引。在分析西方法学教育模式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法学教育应以促进法律职业为目标取向,改革目标应为“从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人手,在加强学生法律理论知识教育的同时,侧重训练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来分析各种法律问题,把法学的博雅教育与职业教育结合起来,提升学生的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使学生成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文明需要的职业人才,从而形成我国特色的法律职业队伍。”毕业设计的完成过程不仅是学生综合素质的展现过程,更是训练和提高学生运用法律的方法和逻辑创造性地分析、解决各种法律问题的能力,提升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水平的重要过程。以往毕业论文的完成过程,虽从表面上看似学生主动学习、教师侧面指导,与导学模式相似,但究其实质,与导学模式的作用与效果完全不同。
毕业设计成果如同企业的最终产品,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的手段即是对生产产品的过程建立一整套完善的质量监控体系与制度,从而保证最终产品的质量。可见,提高毕业设计成果的质量主要在于毕业设计完成过程质量的提高。导学模式是以导学理论为基础,体现为对具体教学过程的规范要求。在毕业设计环节适用导学模式,就是将毕业设计划分诸多精细环节,如研究方向、涉及领域的确定、开题、分析研究过程中具体问题的确定、解决问题或研究角度的确定、论文的撰写与修改过程等,对各环节中的导与学双方应当完成的工作进行体系规范,确定评价指标,从而使毕业设计过程与结果的质量实现可控制。
一、法学论文概述
法学学术论文,就其性质而言,属于论文中高级别的具有创造性的论文。它要求作者对法学学术理论界的某个问题有新的发现,提出新的学说,新的构想;或对以往的法学理论、法学观点有较多的新发展或深入开拓;或对法学中的旧学说提出不同的独立见解;或论证法学旧学说错误、疏漏之处;或提出新的法学预见、构想,启迪后人研究,等。凡法学学术论文,其要求均应如此。本文所言之法学学术论文的写作,仅指篇幅一万字左右的立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硕士论文、博士论文等法学毕业论文除外)的写作,至于驳论方式的法学论文的写作暂不涉及。
(一)法学学术论文,一般说来应当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学术性,即指论文对法学学术理论问题具有科学的论证性;
2.理论性,即指论文运用充分占有的材料,经过严密论证将法学中某个或某几个问题“升华”到理论高度,从而找出带规律性的东西的思辩性。
3.创造性,即指论文论述的法学问题“发前人所未发”,探求法学中前人没有发现的规律或匡正通说的独创性。
4.专业性,即指法学论文对法学学科中的某个或某几个专门问题进行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具有供法学专家、教授、学者研讨和交流的专业性。
(二)法学学术论文的主要要求是:
1.所研究和论述的法学问题,观点正确,对社会主义革命和法制建设有促进作用;
2.能推动法学领域学术理论的研究向前发展;
3.具有学术论文的诸特点;
4.全文观点与材料统一,层次分明,条理清楚;
5.论证中逻辑严密,推理正确;
6.所用的法学语言准确、概括、精炼;
远程教学毕业论文写作大致分为这样几个流程:
1、选题:毕业论文写作,选题是关键,在学习撰写毕业论文时首先就应该学会如何选题。在进行毕业论文的选题时,应着重注意选题要恰当。高校制定并公布选题目录或选题方向,学生自主选择题目,经网络学院审批后确定学生选题并为学生指派论文指导教师。
2、论文写作:选题之后,论文写作过程开始,在这一阶段,首先,学生们要查阅大量文献,确定论文提纲或是撰写开题报告;然后完成初稿,二稿,最后确定终稿。
4、论文答辩:分为全体答辩;部分答辩;部分答辩又分为申请学位者答辩、优秀良好以上答辩、随机抽取答辩;不答辩。
二、存在问题
1、选题方面问题选题较为固定,导致学生不能根据自己的本职岗位和特长对论文题目做出调整,主观能动性与客观实践不能很好的结合起来。
4、教师指导问题以南京大学网络教育学院为例,因为每位论文指导老师所提供的论题数量不一样,导致每位老师所带的学生数量不一样多,有些特别多,有些特别少。在此种情况下,如果教师的科研任务繁重,对论文指导心有余而力不足,就会导致论文指导质量下降,不能进行有效的指导。
三、建议
2、重视文献综述,建立论文答辩网上旁观环节论文的引用文献数量从一个方面反映了论文的研究深度和学术规范。比如,浙江大学就开设了文献检索课程,指导学生如何进行文献检索查阅。掌握文献检索方法对论文写作大有裨益。在论文写作中适当参考引用文献,对于提升研究质量也很有帮助。考虑到远程教育地域上的特殊性,采取全体答辩形式的高校毕竟是少数,而部分答辩占多数。以南京大学为例,在论文成绩为良好以上的学生中抽取答辩名单,答辩专业控制在四个,答辩人数控制在四十到五十名左右。但是这样的话,没有参加答辩的同学还是占了大部分,这一部分同学就不能够学习到优秀良好的毕业论文中的可取之处。若将论文答辩设置成网上会议形式,允许没有参加论文答辩的同学自觉自愿地选择网上旁听,听取别人论文中好的理论和论点,应该会对毕业论文写作有所帮助。
3、完善高校网络教育论文库与论文制度可以将优秀的论文整理入库,实现资源共享,为学生们论文写作提供有力的借鉴。同时,为了有效杜绝论文写作中的抄袭和“拿来主义”,论文是一项重要的工作,论文系统比较著名的有中国知网的“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等。这仅仅是一方面,学院本身对于论文抄袭也应该制定完善的处理规定,从源头、过程和结尾三管齐下。
4、毕业论文学分比例与教师指导人数控制毕业论文所占的学分比例应该适当,既不能太高也不能太低。应体现出毕业论文在整个学业过程中的重要性。同时,教师指导人数应当平均分配,部分教师过多的指导人数会加重其工作量,相应的会造成指导质量的下降,同时在总数一定的情况下也会造成教师指导人数的不平均。
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大发展,社会的人才需求对高等教育提出了新的要求。《国家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纲要》提出,高校要坚持以人才培养为中心。把育人作为学校和教师的首要职责,把教学作为教师考核的主要内容,把培养创新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作为学校评价的重要因素,推动教学资源向教学一线倾斜。更加注重教学的创新性、综合性、实践性、开放性和选择性,倡导启发式、探究式、讨论式、参与式教学。当今世界的竞争实际上就是科技与人才的竞争,而我们的教育培养的是高分低能的产品,还是像乔布斯那样的创新型人才则直接关系到国运兴衰和个人的一生发展。鉴于此种形势,必须加快对现行考试考核制度的改革。
1独立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培养人才的定位
独立学院自1999年开办以来,目前全国已有三百余所,承担了1/3的本科培养任务。独立学院通过利用普通高校优秀教育资源,吸收社会力量办学,有效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在解决教育经费短缺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教育需求上起了重要作用。与一二本的高校不同,独立学院培养的应该是“应用型”“复合型”的人才。如何使考试评价制度更好发挥为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指引方向,成为当前独立学院教育领域的一个重要研究课题。笔者所在的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工商管理专业的培养目标是:本专业突出强化基础、突出实践、重在素质、面向创新,以管理知识为主,实行多学科交叉渗透,专业知识面涵盖了管理、经济、技术、法学等学科。培养适应社会发展和经济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备管理、经济、法学及其他多学科的知识和能力,特别是以工商企业管理方面的知识和能力为主,掌握现代管理的方法和技巧,适应知识经济时代的要求,基础扎实,知识面广,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意识和开拓精神,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金融单位、各类国有及非国有企业从事管理、教学及科研工作的复合性、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独立学院现行考试考核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的大众化,高等教育不再是专门培养高级专门人才的所谓“精英教育”,所以原有的传统考试制度作为衡量国际化和创新型人才的标尺已经不是很精确了。独立学院作为一种新的办学模式,以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为指向,但其现行考试考核制度仍然存在诸多弊病。具体说来现状如下:
2.1分数考评“独霸天下”
分数是评价一个学生学习态度、学习成绩的最客观、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也是评价教师教学质量的客观依据。但长期以来独立学院与其他层次的高校一样,认为分数就标尺,认为分数越高能力就越强。考试评价对考评个体的某些心理特征如记忆、推理、判断等有作用,但对整个人身心素质高低的测量,特别是其学习取向、个体价值取向、潜能、创新意识等是不足的。
2.2考试内容不科学
2.3考试方式单一
考试方式单一,难以客观评价教学效果。独立学院目前很多考试偏重于闭卷笔试,试题、答案都是唯一的,缺乏考试形式的多元化,缺少平时的考核、检测,缺乏教学过程中的动态信息反馈,造成教与学脱节。总结性考试考定成绩,难以客观公正地反映学生知识水平和运用知识的灵活性与综合性能力,抑制学生创新能力。而国外高校考试形式比较多样化,如侧重平时的考核,平常经常让学生结合所学理论进行自我探索,并提交论文报告,使学生有独立思考锻炼机会。还有在课程中分组进行专业课题的研究,以提高学生的实践研究水平,在此过程中,也顺便培养了团队合作的精神,一举多得。
3对独立学院工商管理专业考试考核方式改革的建议
为使我国独立学院学生能适应市场需求,成为知识经济时代抢手的创新型复合型的应用人才,针对目前独立学院考试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现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3.1对理论课程考试环节考核方式的改革
3.2对毕业设计环节考核方式的改革
毕业论文是高等教育完成本科阶段学业的最后一个环节,它是本科生的总结性独立作业,目的在于总结学习专业的成果,培养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是对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以及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然而传统的毕业论文教学模式运行状况却存在隐忧,改革和创新传统的毕业论文教学模式势在必行。
3.2.1现有毕业设计考核模式存在的缺陷
(2)过分看重找工作,论文写作应付了事。据教育部数据披露,2012年毕业生人数高达680万人,比去年增长20万人,大学生就业压力有增无减。面对日益加剧的就业形势,大学生们除了频繁奔波于全国各地的人才市场找工作外,很少有人把毕业论文设计看得有多么重,更何况是就业压力更大的三本独立学院的学生。
(3)写作能力薄弱,撰写论文力不从心。很多学生即便是早在大一就开了诸如《应用文写作》、《经济应用文写作》等课程,但一旦接触到本科毕业论文这样要求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的知识和理论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时就感觉很难。我们教师在指导毕业论文教学中,发现有相当多的学生非常缺乏论文写作能力,在论文写作时对于自己所论的问题、论点、例证和论证步骤不清晰,想到什么就写什么,事无巨细地将一堆材料没有逻辑联系地堆砌在一起,还有更甚者将网络摘抄的文档丝毫不加处理地就放在那,连网络痕迹都附带着。
3.2.2毕业论文考核模式的改进对策笔者所在的武汉科技大学城市学院经管学部的工商管理专业,虽然在一年级开了《大学语文》、《应用文写作》和《文献检索》等课,旨在为撰写毕业论文奠定写作基础。同时在二、三年级围绕工商管理专业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几门主干专业课程进行课程论文训练,通过课程论文写作达到毕业论文前期性专业写作训练的目的。课程论文的写作形式可多种多样,如读书体会、学习心得、文献综述、调查研究、案例分析、小论文等形式均可。还开设了论文专题讲座和进行一次学年论文写作训练,但到了第八学期进入到毕业论文环节时,学生的毕业设计结果仍然很不令人满意。
受到传统教育模式和教学观念的影响,我国对法学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十分薄弱,对法学实践教学的内容、培养目标以及评价体系等缺乏科学、统一的认识,这就造成了法学实践的课程设置不科学、教学内容单一、质量控制缺失、教材建设落后和评价体系不健全等方面的缺陷。例如在实践课程设置方面,除了司法实习和毕业论文外,有很多学校还引进了模拟法庭、法律诊所、案例研讨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性课程,但是往往由于随意性强,缺乏统一、规范的安排,导致其在整个法学教学中的比重轻微,其作为法学本科学生综合素质培养的评价比重更显微不足道。再次,法学实践教学的实施困难重重,教学效果不佳。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固然重要,但是实践教学的实施也不应放松。纵观国内各主要高等学校法学实践教学课程的安排和实施,面临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其一,师生对法学实践课程的重视程度不够,参与程度不高,实践教学流于形式;其二,学校和实践、实习单位对实践教学疏于监督与管理,效果不佳;其三,教学资源的配置不健全,高质量的实践教学指导教师严重欠缺,实践教学经费、设施和基地建设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
(一)域内外法学实践教学模式的比较分析
由于历史、文化传统和政治等方面的不同,域外各国,特别是大陆法系国家和英美法系国家在法学教育的目标上存在差异,因而在法律人才培养上的做法也不完全一致,法学实践教学模式有其各自特点。
1.大陆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大陆法系的德国、日本、韩国乃至我国台湾等主要国家和地区,往往将法学教育的目标定位于通识教育,在法学本科教育中强调法学基本素质的培养和锻炼,教育的直接目标是造就大众化的法律人才。在这种通识教育目标指导下,大陆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更加注重基础理论知识的讲授,学术气息浓厚;虽然从事法律职业需要经历大学法学教育,但是法律职业教育并非本科法学教育的基本甚至主要目的,毕业生多数从事的是法律之外的职业。德国法学家茨威格特?克茨指出:“法律并不纯粹是一种专业训练的对象,而是人们可以从中学习清晰地思维、透彻地表达以及练习修辞技巧的一个领域”。④虽然大陆法系各国普遍重视法学实践教学,但在大学法学本科教育阶段并未将法学实践教学放在主要层面上,法学实践教学被当成法学通识教育的一个部分,是理论教育的辅手段,法律实务训练更多地是在完成了本科学习后进行。例如,德国的大学法学院遵循的是“学术教育与职业教育相结合”的原则,既注重法律理论知识的学习,又注重学生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有益于培养出专业的几综合的、高素质的法律人才,保障了法律职业的整体素质。
2.英美法系国家法学实践教学模式。在英美法系国家,特别是美国,法学教育以市场为导向,致力于为社会输送符合其需要的法律职业人才,尤其是律师。因此,美国等英美法学国家的法学教育以实用为首选,法学教育是一种典型的职业教育模式。正因如此,法学院对课程的设置、课程的内容以及教学方法等方面都强调理论知识与实践运用能力的结合,不仅着重于讲授法学基础知识来培养学生的法律素养,更致力于培养学生解决实际法律问题的能力。例如,美国的法学教育是本科后教育,其采用多种教学方式和大量的课外实践活动,特别是采用的是案例教学法,培养学生的法律逻辑思维。总之,英美法系国家的法学教育以法律职业教育为目标,更加注重学生的法律实践能力的培养,法学实践教学不仅形式多样,而且占据着相当大的比重。⑤
(二)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模式的选择
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的构建
(一)实践教学在我国法学本科教育中的定位
笔者认为,法学实践性教学和理论教学是法学教学的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二者在法学教育中具有不同的价值和功能。首先,从性质上讲,实践性教学与理论教学一样,属于教学而非实践,因此,法学实践教学应当遵循法学教学的总体规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按照教学标准和教学要求进行严格、系统的规划、设置,以满足教育目标的要求。其次,实践教学是法学本科教育的重要过程,学校的教学、教务部门应当像对理论教学一样对实践教学进行监督、监督,并及时给予教学效果的评价。再次,尽管我国传统的法学理论教学弊端较多,但这并不能成为否定理论教学为法学本科教育基本手段的基本定位,实践教学不能抛弃理论教学而孤立实现——理论教学注重学生法学理论知识的积累,实践教学注重学生理论知识的实践运用技能的培养,二者相辅相成,互为补充。
(二)我国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体系构建
在坚守法学理论教学本体性地位的基础上,应当正视我国当前法学实践教学的种种不足和弊端,不断更新实践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构建适应当前社会需要的法学本科实践教学体系。具体而言,应在实践教学课程的设置、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运行、实践教学的质量评估和实践教学的保障等方面构建横向多元、纵向动态的法学实践教学体系。
2.构建法学本科实践教学的组织和运行机制。要有效地开展实践教学工作,还必须有组织机制和运行保证。我国目前各高等学校法学本科实践教学效果不佳、流于形式,组织和运行机制的欠缺也是重要的原因。笔者认为,各高等学校法学院系应结合自身条件完成以下工作:其一,建立一个专门的实践教学教研机构。和目前法学院系设立的各个专业教研室一样,法学实践教研机构由各个专业负责、有实践经验的老师组成,全面负责实践教学的具体指导和宏观管理,同时还担负起实践教学的理论研究、教学规划、督促检查、效果评估等责任。其二,建立完善若干不同类别的校外实践教学基地,并聘任实务部门有一定理论知识的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作为实践导师,负责指导学生实习,与学校实践教学教研机构沟通。其三,建立以学生为主体、以社会实践和法律服务为目的的法律服务中心,实现学生的自我管理。服务中心的建立有助于学生参与社会实践的普遍性和灵活性。
【关键词】电大开放教育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教学改革探索
1对法学专业培养目标定位的思考
依照“试点项目”的专业规则设计,法学专业本科的培养目标被定位为: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建设需要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系统掌握法学知识,熟悉我国法律、法规,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能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特别是能在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机构和法律服务机构从事法律工作的高等应用型法律专门人才[1]。我们认为这一培养目标在试点初期和中期基本上是可行的,理由在于:
(2)从法学专业学生学习的动机看,他们学习的内在动机与外在动机是一致的,多数学生参加远程教育的学习不仅仅是为了取得一张法学教育的本科文凭,而是为了进一步提升自身的法理知识层次,真正做到学用结合。
(3)从法学专业学生的年龄结构层次看,中年居多,他们能够深切体会到终身教育的理念,学习型社会的价值所在。
(4)由于“试点项目”中期评估和总结性评估的推动和促进,电大系统全体教职工服务和创新意识不断提高,积极探索和践行教学模式,树立了牢固的质量观,其培养的目标定位是基本上能够实现的,制度的设计和结果差异较小。
但是随着全国电大“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结束,开放教育步入正常运行管理阶段,我们认为重新反思和定位电大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是很有必要的。
其次,近期《法制日报》专版讨论中国的“法学教育路向何方”,中国的法学教育是走大众化之路还是精品教育之路,智者见智,仁者见仁。[2]随着我国高校扩招及法学院遍地开花,据统计全国有法学专业的高校达620所,在校生30万人。扩张的背后隐藏着更大的危险,即法律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脱离。依北大贺卫方教授所言“法学之人如过江之鲫,法律文凭贱如粪土。”另有学者以为“现在的法科毕业生多是次品。”目前中国的法学教育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提高法学教育质量。[3]这对我们成人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值得借鉴和启迪的,正如教育部副部长吴启迪在2007年全国电大书记校长座谈会指出的,“全面提高高等教育的教学质量,不仅仅是全日制本、专科教育的任务,同样也是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包括电大的主要任务。”[4]面对机遇和挑战,需要我们重新反思和定位电大法学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
第三,职业人教育理念的提出,需要我们反思电大法学专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按照国际上对人才观念的重新定位即“可雇佣性”,电大的法学教育应考虑应用性、实用性的法律人才,致力于职业法律人才的培养。对各地兴办的所谓的司法职业技术教育我们不敢苟同,尽管法律是一门技术,但不是仅靠学校教育直接培养出来的,因为与现行的就业制度难以接轨,无论如何最终进入法律职业的门槛都要经过国家司法考试。有人呼吁取消我国的普通高校法学本科段教育的观点也值得我们电大人反思。
第四,作为法治社会中逐渐成熟和冷静的电大成人教育消费者,其对教育的需求的选择和挑剔,也使得我们要对现行电大法学教育培养目标重新定位。但是依照最新的专业规则来看依然未变。
2放教育法学专业教学改革的设想
2.1专业规则设计应当合理
首先我们不主张成人学历教育的专业规则定位于培养有一定综合素质的应用型法律人才,它仅仅属于一种补偿性教育,综合素质的教育只应该针对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校生,已经步入社会的成人需要的是学历和弥补法律知识的不足,因而通识课和专业拓展课的模块的设置属于“水中花、镜中月”,不太现实。其次成人教育的学历要达到相当于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既是不现实的也是不可能的,这也是众所周知的。
2.2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设想
围绕着重新定位的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改革,首先各级电大和专业主持教师以及课程责任教师要充分理解加快和深化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重要性。“教学改革是各级各类教育永恒的主题。”作为中国成人高校的排头兵,“要将中央电大建设成为现代远程教育开放大学和国家远程教育中心,将省级电大建设成为当地的远程教育中心,将地市、县市电大建设成为当地的远程教育基地和社区教育中心。”[5]电大开放教育已经进入正常的管理运行阶段,要保持可持续发展,必须加快和深化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的步伐。其次我们以为法学专业课程教学改革的重点在于:
2.2.1内容上的革新。按照教育部高等教育法学专业必须完成的14门主干课的要求,鉴于目前电大法学专业本科段学生的非法学专业比例越来越高的现状,应当强化补修课的力度和措施,严防补修课失控最终流于形式,难以“达到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专业四年制本科毕业的水平”的设计目标。同时加大案例教学的比重,特别是在文字教材和媒体教材上要有创新,目前多数课程的教材与普通高校毫无差别,没有充分体现成人学习的特点和开放教育的特色。电大外聘的教师较多[6],多数课程辅导教师的教学理念、方式仍停留在以面授辅导为主,以教师为中心。我们正在尝试电大开放教育法学教育校园博客圈,也是一种探求网上教学活动的方式。
2.2.2模式上的创新。在总结性评估过程中,我校曾经总结和推行了“三个一”的教学模式应该值得肯定,但是中央电大在顺利通过总结性评估之后,应该针对各级电大的教学模式进行归纳和筛选,针对法学专业创制统一的教学模式。模式的设计应当立足于对法律职业人的教育培养,对象培养和目标定位,最终培养电大毕业生顺利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的路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专业学科,其实践性特点决定了法学专业的课程在学习过程除了要向学生传授相应的基础知识,更为重要的是要培养学生的实践性操作能力,要做到这一点,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必须通过各种手段帮助学生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法学教育不仅是单纯的知识传授和学术培养而且是一种职业训练。但是长期以来我国传统的法学教育过于强调知识的灌输和纯法理的探讨,忽略了分析及其处理实际法律案件和纠纷的能力培养。”“我们认为在法学专业课程的教学中,可以采用“递进式教学模式”和“案例式教学模式”。也是一种对课程实践教学模式的尝试。”[7]
2.2.3机制上的健全,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
中央电大应当成立法学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机构,各省级电大也应当成立相应机构。既要尽快制定改革方案,又要鼓励积极创新。电大开放教育要实现从量变到质变的提升,强化内涵式建设;树立品牌意识,要有自身的专业和学科建设的特色;进一步丰富教学资源库,大力推行精品课的制作。
2.3考核方式上的改革
对形成性考核应根据课程的性质不同,设计形式多样题型。“开放教育考试的改革,必须坚持正确的导向还考试以真面目。”应当承认成人业余学习与一般的全日制学生的学习存在着显著的差异,所以“开放教育的考试改革,考试的题型应以开放性试题为主,坚持测验定向和形式的多样性,重点检测学生所学知识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和开发学生创造性思维能力。”[8]由此我们认为法学专业的终结性考试应当进行改革,进行开卷或半开卷考试,内容上尽可能多考案例分析题和材料分析题,以应对国家司法资格考试。
2.4加强综合实践环节
为落实法学专业实践性教学的目标,必须有一套严格、规范和可操作的规程及其质量评价体系,这样才能实施有效的监控和确保实践教学环节的最终效果。[9]
法律实践的目的是加强学生对国情、民情以及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生活,尤其是对我国司法实践的了解。接受法学思维和业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运用法学理论和法律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与创新意识,培养和训练学生认识、观察社会的能力,并为撰写毕业论文奠定一定的基础。
法律实践按照设计模式有多样,要充分鼓励电大学生在岗进行法律实践,不搞一刀切模式,模式自主选择,既可以全体又可以分小组还可以单个进行,这样充分体现学习自主化、个别化的特点。
毕业论文是实施法学专业规则,实现培养目标的必不可少的实践性环节;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专业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检验学生学习效果和理论研究水平的重要手段。
毕业论文作为法学专业本科段学生实践性教学体系中极为重要和必要的一个“环节”既是我们全面检验人才培养质量的手段,又是我们向社会集中反映办学成果的重要方面,应当更进一步加强与完善。
参考文献
[1]这里仅指法学专业本科,详见中央电大法学专业(本科)培养目标及规格.
[2]法学教育路向何方,法制日报.2007年6月3日13-16版.
[3]赵蕾,黎诚.法律文凭贱如粪土.南方周末.2007年6月14日A6版.
[4]见,中国电大报,2007年6月1日第六期.
[5]见,中国电大报.2007年6月1日第六期,2007年全国电大党委书记、校长座谈会在京召开.
[6]这曾经一度成为各级电大的优势,即经济又能够充分实现资源共享,但是由于管理及培训等原因,现在逐渐成为一种劣势和开放教育发展的瓶颈.
[7]陈永忠.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课程实践教学模式改革探析.宁夏电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探索.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出版社,2006年4月第一版.
一、“独立一实践一校企一就业”链接式毕业设计质量评价体系的内涵
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如何,不仅受教学主体的影响,而且受到综合社会因素的影响,包括学校独立的教学体系与要求、学生所参与过的实践教学环节——实习阶段的企业评价——就业市场人才需求的导向等。在新的市场营销环境背景下,仅从高等教育管理的角度出发,探讨毕业设计的各环节改革、特别是过程监控管理、质量保障等问题,对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己显得力不从心,同时缺少社会市场价值。
二、构建链接式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体系的探索过程
1.锐意改革
毕业论文要以社会和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学生能力培养为核心,切实打破传统的应试教育的思想,把学生能力培养贯穿到毕业论文的全过程中。为了达到这样一个目标,我们进行了多方面的改革:
①改革毕业(设计)论文的形式
传统的纯理论研究形式单一,不利于学生与自己的专业方向、学生未来的职业岗位相结合,不能与市场需求很好地接轨,因此,我们代之以策划案或作品(影视、设计)+总结论文的形式,弥补了传统方式的不足。
②改革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评价环节与方式
邀请了社会专家对学生论文的应用价值进行评定,并落到了实处。增加了评价主体的多元化,注重了毕业设计(论文)与学生实践、实习过程与专业理论的结合。
③改革了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细则
2.科学管理
3.有效监控
提高对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环节的认识,是提高毕业设计教学环节质量的前提。②在校、院、教研室三级监控的前提下,要求老师们特别注重三个阶段的监督。一是选题关。科学地选择毕业论文设计题目,找准生产经营与专业的结合点。③我们鼓励学生自主选择有应用价值、能与自己的未来职业相联系的题目,杜绝空洞的理论研究;二是实施质量关。毕业设计(论文)的整个完成跨两个学期,而且有一个学期学生在外实习,要求老师通过各种方式保持与学生的联络,适时指导;三是答辩关。除学生的指导老师之外的评阅人有权否定学生的答辩资格。并要求准备充分,制作好PPT,论文打印份数符合要求。
三、链接式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建立一套完备、科学、准确的毕业设计指标体系是毕业设计工作的基础和前提。④我们以操作的可行性、教育理念的先进性、实施管理的全员性、监控保障的全程性为构建原则,以教学条件、教学过程、教学效果为评价内容,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教师与社会专家相结合的原则,以求对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有一个相对准确的评价。
1.毕业设计(论文)评价指标体系的确立
学生论文评价指标体系,就是用定量化的方法分解成若干个相互联系的具体指标。根据毕业设计(论文)的完成过程及其所牵涉到的影响因素,我们建立了一套评价指标。
④评分等级标准:共分五个等级:凡是总分达90分以上者为优秀,总分达80-89分者为良好,总分达70-79分者为中等,总分达60-69分以上者为及格,60分以下者为不及格,需要进行二次答辩。
2。评价体系的创新点
第一、链接式毕业设计质量评价体系兼顾高等学校教学管理、高校人才培养质量、学生就业三方面,从多角度灵活地监控毕业设计教学环节,有利于学生创新能力和持续学习能力的培养。
第二、链接式毕业设计质量评价体系将毕业设计与就业市场密切结合,能提高学生毕业设计的积极性,缩短学生与市场的适应期,有效解决学生就业供求脱节的局面。
第三、链接式毕业设计质量评价体系注重了综合社会因素的影响,也拓宽了毕业设计评价的视角,使毕业设计工作进入良性循环的轨道,能有效地提高毕业设计的质量。
四、链接式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指标体系的应用
结果
1.从学生方面来看:认识到毕业设计(论文)与自己未来就业的重要联系,加强了就业的针对性。调查结果表明:对于校企合作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的这种改革,100%的学生对这种改革持支持赞成态度,认为使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得到了很好的结合,有利于学生找工作。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主要措施
实施本科生导师制的成效
(一)学生的科学素养得到明显提升从2006年以来,全院本科生均有机会参与科研课题。在导师的指导下,学院共获批大学生科研创新项目17项,其中国家级项目3项、北京市级项目1项、校级项目13项,并已完成5篇本科毕业论文、12篇调查论文,发表SCI论文2篇、中文期刊论文5篇,4篇被《北京林业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项目论文集》收录。学生科研兴趣项目组1成员曾获美国自然历史博物馆承办的国际学生保护科学大会“4分钟快速演讲”奖,是大会唯一获奖的本科生,也是唯一获奖的中国学生。学生科研兴趣项目组成员还荣获“2010年北京中国青年鸟类学家研讨会”优秀报告奖1项。此外,学院学生在导师的指导下还申请并获批暑期社会实践项目共14个,其中市级项目5个、校级重点项目5个、校级项目4个,获得优秀暑期实践论文共10篇,受益人数达69人。
(二)人才培养质量得到认可导师制实施以来,已顺利毕业2届本科生,共52人。首届本科毕业生于2010年7月顺利毕业,读研率达44.28%,签约率为85.71%,就业率达93.1%,多名毕业生立志扎根基层、服务基层,分别在北京松山、百花山、陕西长青、四川卧龙等自然保护区就业。2011年本科生签约率为73.91%,就业率达100%。学院有2名毕业生荣获“北美枫情杯”2012届全国林科十佳毕业生评选入围奖。毕业生专业读研率显著提高。首届本科生保研率达15%,保研考研率共计48%,其中保送北京大学和中科院动物所各1人;第二届本科生保研率为15%,考研保研率共达到60.87%,其中1人保送到中科院动物所。同时学院也有一定数量的优秀本科毕业生被美国、香港等地的知名大学录取,人才培养质量得到国内外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认可。
作者:雷光春王艳青徐基良张明祥单位:北京林业大学自然保护区学院
一、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的基本情况
1985年开设法律专业,1992年以后为满足人才多样化的需求又陆续开展了经济法专业、劳动改造法专业、涉外经济法专业等专科学历教育。1995年开办法学专业专科注册视听生教育。截至1999年先后培养了几十万法学专科毕业生,为国家的学历补偿教育做出了巨大的贡献。1996年起经教育部批准,法学专业开展了本科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每年培养了1500人,三年共计4500人。
开放教育1999年秋-2012年春累计本科招生585125人,毕业生388266人,授予法学学士学位14022人,获得学位的学生比例约占毕业生数的3.61%,目前法学专业在校生190376人。
2012年春招生,专科30626人,本科20959人,行政执法方向281人,法学维汉双语专科1277人、本科285人,蒙汉双语50人。
二、对电大法学专业课程设置的分析与调查
依托广播电视大学办开放大学,就应该有专业,就应该进行专业建设、课程建设,这对于一般大学来说有的专业已经办了几十年,课程是成熟的,或者说他们的任务是对原有的专业、课题进行完善、改造和提高。对于电大来说,这是一个新任务。如何使电大的教师成功地转型到开放大学上来,师资队伍的建设至关重要。电大教师自己能否建设一流的精品课程,开出精品的专业是办好开放大学的关键。这些对电大教师来说是一种新的挑战,也是每位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
法学专业是我省电大从事开放教育以来开办的第一个本科专业,至今已经10年有余,总体来看,是适应我省法律人才培养的需要的,本专业的课程设置以理论法学为基础,主干课程为中国法制史、知识产权法、合同法、国际私法、国际法、法律文书、商法、仲裁法、竞争法、证据学、劳动法、公司法、国家赔偿法、房地产法等(具体的课程设置详见《法学专业教学计划表》,见附件一)。集中实践教学环节设置为8学分,由毕业论文、社会调查、法律实习三个部分组成。为了总结开放教育法学专业近年来的教学效果,为开放大学设计出更好的课程体系,我们课题组成员分别对我省的4个地市级电大的法学毕业生进行了跟踪调查,下发了160份调查表,收回有效调查表120份。
法学专业开设与课程设置调查表数据统计
(1)关于被调查对象的背景
在参与本次调查学员120人中,所有调查者中男性占66.3%,女性占33.7%。有23.6%的被调查者年龄在35-45岁,年龄在25-35岁占60.5%,还有13.1%的人在25岁以下,45岁以上的仅占2.65%。本次被调查者的入学学历普遍为专科,占82.1%,本科学历的人分别为17.9%。被调查者中绝大部分入学前为非法学专业,占69.6%。具备上网条件的占63%。对于学习方式78%的学员选择小组讨论学习。
(2)对于专业课设的必要性
所有学员,都认为有必要开设,理由是工作需要和法制社会的需要。
在回答“课程设置合理性?”这一问题时,91.5%的被调查者认为“合理”,回答“教学内容实用性?89.9%的被调查者认为“合理”。10.1%的被调查者认为“比较合理”。值得注意的是,在认为“难易程度合理性”的被调查者中,有81.2%的人认为合理,而12.8%的人认为“比较合理”。
(4)作为法学专业学生在校学习阶段究竟应该掌握的知识
在回答“学习电大课程对自己的帮助”这一问题时,选择对“系统掌握本专业知识和技能”有很多帮
转贴于
助的人数最多,占了被调查者的96.3%。而对“培养逻辑推理能力”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及“提高获取新知识的能力”也同样占了很高的比例。
通过对于上述调查结果的初步数据统计,以及对部分被调查者的实地访谈和交流,我们认为电大的法学专业设置是比较合理的,得到学员的认可,这些经验、优点,在开放大学的课程设置体系中应当予以吸取和发扬。
三、探索开放大学的法学人才培养模式
明确的目标要有与之适应的人才培养模式,电大法学专业从创办以来,始终坚持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为积极贯彻落实国家教育发展纲要,办好国家开放大学,法学专业将积极进行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探索开放大学的人才培养模式。
1、进一步明确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法学专业基于终身教育的理念和成人在职学习的特点,始终坚持按照“优化知识结构、突出法律技能培养、加强素质教育、提高应用能力”的原则,合理定位法学专业的培养目标。
根据应用型法律人才的目标设定,培养要求主要是学习法学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受到法学思维和法律实务的基本训练,具有法治意识运用法学理论和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
关键词:药物化学毕业实习带教心得
教师富有成效的带教方法能使学生在实习期间收获颇丰,能大大提高毕业生的专业素养。本文结合笔者自身对毕业生的实习带教实践,浅谈毕业生实习带教的几点体会,以期提高药物化学毕业生的专业素质及综合能力,并对实习带教的同行提供方法参考。
药物化学是药学领域中重要的带头学科,涉及先导药物分子的发现,新药的发明,药物分子及中间体的化学合成、生物合成,化学分子的药物化学性质测试与分析以及药物分子的活性评价。是一门研究药物分子与机体细胞(生物大分子)之间相互作用规律的综合性学科。在药物化学课题研究过程中需要多个学科知识的参与和综合应用,药物化学的研究离不开天然药物化学、有机化学、合成化学、分析化学、药理学及生物化学等学科的参与[1~2]。
1结合实习生专业意向选题
2对预期研究结果做出评价和分析
3培养实习生调研文献的能力
4培养实习生实验操作能力
5培养实习生处理试验数据并归纳整理成论文的能力
课题研究的试验研究部分完成后,将试验所得数据进行处理分析并归纳结果得出结论也显得非常重要,这是整个实习阶段的收尾工作,优秀的毕业实习生必须是善始善终的,这一点做科研的人应该深有体会,有的人试验做的很好,可惜整理结果的能力差,或者说文字处理能力差,这会直接影响研究论文的质量和发表,本科毕业实习生一般对撰写论文方面的要求很少,毕业实习论文的写作质量也会直接影响实习生整阶段的实习成绩。尽早培养处理数据和归纳整理研究结果的素质和能力对本科生进一步深造从事科研工作等方面都大有裨益。在处理试验数据的过程中有可能会有一些化学软件或者其他数据处理软件的应用,例如,SPSS、EXCEL、MATLAB、Origin等软件的使用。
6结语
[关键词]电大;学士学位;获取率
1电大朝阳分校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获取现状
11近五年来总体趋势
电大朝阳分校自1999年承办开放教育至今历经14年,自2002年起本科各专业毕业学生数累计达到2200余人。已经开设的13个本科专业中有12个专业已有毕业生,自2004年中央电大与各高校合作授予学士学位至今,这12个专业获取学士学位的总人数超过400人。近五年来开放教育稳定发展、各专业人数相对稳定,申请学位人数相对保持稳定,统计数据显示,在2008年秋季到2013年春季的10个毕业季中,各季获取学士学位人数大致占到了该季本科毕业生人数的30%左右(见表1),我校学士学位获取率一直位列全市前列。
13各专业发展趋势差别大
将近五年各毕业季各专业学士学位获取率(见表3)绘成折线图(见下图)对比其发展趋势可见,一些规模相对稳定的成熟专业有其特有的发展趋势。如:会计学专业,呈现出近三个毕业季上升的趋势,并且稳定保持在30%左右;小学教育专业,随着招生的暂停,以后将不会有新的学位申请情况出现;工商管理、行政管理专业近几个毕业季出现了下滑趋势。
2影响我校本科学生学士学位获取率的因素
21各专业学位合作院校对学位授予的要求差别很大
各合作高校对学位申请的条件达不到统一,客观上造成了学生申请学士学位时有难有易,自然会对获取率有所影响。
22学生所从事行业对学位要求不同
23各级省校与合作高校对学位论文的评判标准不统一
省校答辩小组在对各专业学生学位论文进行答辩审核时,经常由于评判标准过于宽松,使得一些本不符合学位申请条件的学生勉强通过答辩。而在后期学士学位的报送、审批过程中,经由合作高校学术委员会审核该论文不符合要求,使得学生本人失去了再次申请学士学位的资格,并且在精力与财力上遭受损失。因此,学校应该在论文初审、答辩阶段投入精力悉心指导并力争掌握评判标准与合作高校看齐。
24学校方面鼓励措施
众所周知申请学位要比只申请毕业付出更多的努力,学生不但要从入学伊始就对自己提出严格的要求,每门课程考核力求高分,还要参加诸如学位课程、学位外语等专业教学计划之外的考试,因此在学生追求学位的道路上,学校方面的不断鼓励就显得尤为重要。专业责任教师、授课教师和班主任在课堂内外的循序善诱,能够持续增强学生获取学位的决心。通过邀请已经获取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回校与在读生进行诚心的恳谈、近距离的交流,或学校在各类荣誉的评选时优先考虑这些学生,也会大大提升学生的信心并为之不懈努力。
纵观电大朝阳分校五年来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获取的状况,虽然整居全市前茅,但多数专业仍有可以进步的空间,这需要学校和学生双方面共同付出努力。随着开放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和对学生德育教育的逐步强化,我们会为广大学生营造出一个开放、自主、终身学习的良好氛围,着力于激发师生的创新精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与能力,力争使每一名毕业生真正成为为社会所需所用的人才。